錦兮疑問:「你這意思,等你爸飛黃騰達了,就拋棄她媽媽了?」


    「怎麽可能!」張楚默反應很大,「我爸不是那種人!你忘了嗎?在我們宣誓大會上,教官們做自我介紹時,我姐怎麽說的?」


    錦兮迴憶了下,幾個月前的宣誓大會上,木蘭教官在主席台上介紹說——我的父親,他是一名職業軍人,他本想一輩子都投身軍營,可惜在一次戰役中他失去了雙腿,麵對他未完成的心願,隻能由我這個女兒來繼承——所以我給自己取的代號叫做木蘭,有花木蘭替父從軍之意。


    「你父親真得失去了雙腿?」錦兮想起之後,隻覺得後背一陣寒意劃過,渾身汗毛都豎立起來。


    張楚默一慣嘻哈的麵色終於嚴肅了幾分,雙眸中盛滿了憂傷和崇敬,「我爸本是一名野戰軍,在一次帶隊執行任務中,他的雙腿,從小腿一半的位置,被炸斷了——因為戰場上救援不及時,錯失了最佳治療機會,無奈隻好雙腿截肢保命。後來,他憑藉著堅強的意誌力活了下來,可是卻無法麵對成了廢人的自己,意識很消沉。我姐的媽媽起初一直陪伴著他,可後來不管怎麽安慰怎麽勸解,我爸就是不肯振作,我姐的媽媽據說跟著我爸在一起那麽多年,一直兩地分居,獨自撐起一個家,可沒想到等了那麽多年不是等到夫妻團聚一家三口團圓,居然等到我爸變成了那個樣子,所以心力交瘁也心灰意冷了。離婚是我姐的媽媽提出來的,我爸沒有挽留,大概在他心裏,覺得離了反而更好,也不想拖累自己的另一半吧。」


    隨著張楚默憂傷淡淡的講解,錦兮的思緒也被帶入了那種情境。


    很多時候,外人站在道德製高點總是容易去綁架他人,可是真正身處在矛盾中心的當事人,才是最難受最痛苦的。


    旁人指責是一件多麽容易的事啊,上下嘴皮子碰碰就行了,可對他們來說,要日日夜夜承受那種痛苦,暗無天日,可謂生不如死。


    誰都不是聖人,誰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她能理解木蘭教官的媽媽所做的決定。


    「那時候,我姐已經八九歲了,很孝順懂事,他們離婚時,我姐主動提出要跟著爸爸,要照顧爸爸。我爸當然是不答應的,怕連累女兒,可木蘭姐姐的媽媽也很贊成,她大概覺得沒能同甘共苦很虧對我爸,所以也讓我姐跟著我爸。他們是和平離婚的,所以我姐跟父母的關係都還不錯。以至於,後來有了我,我姐對我也挺好的,沒人看得出來我們不是一個媽生的,她對我的愛護,甚至比很多同父同母的親姐妹還要好,我也從小到大就對她特別依戀,比對我媽還要依戀一些。」


    說到這裏,張楚默臉上的凝重憂傷又被甜美的笑意取代了幾分,「在我們家,我媽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照顧我爸,然後呢,我基本就是我姐帶大的。不過後來我姐去了部隊,我就孤家寡人一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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