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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一力降十會。淩美玲身子柔軟,速度又快,最擅長招式纏鬥,可招式再厲害,荊歌任她用招式擊打,也不會受傷。


    就好象一條沒毒的小蛇,對付一頭黑熊。蛇速度飛快,咬在熊上。熊也隻會受輕傷。而熊速度雖然沒有蛇快,可在蛇咬住它的瞬間,將蛇抓住,一撕就能把蛇撕成肉條。


    螳螂的“刀法”再厲害,也鬥不過黃雀的一啄。


    荊歌將淩美玲的手鬆開,淩美玲飛快地閃到一邊,轉身對著荊歌,用左手在右手肩上一擰,然後甩了甩右手,驚道:“你這不是武功?”


    荊歌一怔,脫口而出道:“你怎麽知道?”


    “我一出手,就鎖住了你脖子,我知道,你即使想避開,你也做不到,根本就不會什麽招式。而且武功再厲害,也沒你這程度。我猜你的身體,一般的槍根本就打不穿。這在武術界裏根本就不可能。武功再高的人也不敢硬抗子彈的威力。而且你的力氣太大了,一般人即使修習武藝,也達不到你的程度。我想你應該是個異能者,或者是被基因藥水改造過。”


    “你知道異能者?”荊歌驚訝道。


    “在西方國家,知道異能者的人並不少。我不但知道,而且還見過一兩個。”淩美玲說道,“就是在國內,我也見過僵屍這種東西,還受到過他的攻擊。雖然我不是他對手,不過逃跑還是可以的。那還是在十幾年前的時候,離現在太遠。現在我一般隻從事理論工作,身體已經比不過年輕的時候,一般不敢再去冒險。”


    荊歌道:“我的確算是個異能者吧。”


    淩美玲微微一笑,道:“我弟弟給我打電話說了你想要幹什麽。隻是我就奇怪了,你要看那具屍體幹什麽?”


    荊歌看了她一眼,直接說道:“我想把他帶迴去。”


    “什麽?”淩美玲十分詫異,“你要一具骷髏有什麽用?”


    “我隻是受人所托而已,我也不知道他要這骷髏幹什麽?”荊歌搖頭道。


    淩美玲皺了皺眉頭,示意大家一起進屋。尼歐悄悄對荊歌豎了個大拇指,他還從沒見過自己的安倫在人手上輸過呢!至於兩個孩子,則是十分羨慕地跟在荊歌屁股後麵,卻被淩美玲喝到一邊去了。


    尼歐見狀,也很紳士地離開,隻留下荊歌和淩美玲麵對麵坐下。


    淩美鈴思考了一會兒,才慢慢說道:“可是我們已經將他賣給博物館了,你想買迴來恐怕博物館會不肯吧!”


    荊歌哈哈一笑道:“我怎麽會去買呢?直接拿迴來不就行了?”


    淩美玲臉色一怔,隨即輕笑一聲,搖了搖頭道:“我倒忘了,像你們這樣的異能者已經脫離了社會,根本不會在乎法律這些東西。可惜我們練武的,即使武功再高,也不能像古代那樣快意江湖。人家幾把霰彈槍一掃,就能輕易解決,當火器引發世界大戰之後,再到如今的核平衡,武術的意境已經沒落了。”


    荊歌不在意地說道:“不管怎麽說,現在生活水平提高了,總是好的。人活的好好的,練武功殺人,那不是找罪受麽?”


    “那你打算怎麽做?”淩美玲問道。


    “先去看看,然後半夜去偷,這樣也不會有多的麻煩。”荊歌想了個最簡單的辦法,又問了老早就想問的問題:“你們當初將屍體帶出來,怎麽不將他直接留在國內,還把他帶到這麽遠的美國來?”


    淩美玲嗬嗬一笑,將桌子上的杯子輕輕旋轉,“我當初參加的冒險隊屬於私人冒險隊,所有的補給裝備都是自己掏錢,隊員裏麵也有其他國籍的人。如果我們將古屍上交給國內的有關部門,一般來說根本沒有獎金。即使有,也少得可憐。而且,中國法律裏說的是,隻要是在中國境內挖出的一切古物,都屬於國家財產。我們當初將這具古屍帶出國外,也是費了不少周折。抓到了,就是犯罪違法,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荊歌一聽就明白了,說道:“好象還真是這麽迴事。”


    淩美玲接著說道:“你看那些倒賣古玩的,自己掏錢買裝備,去挖墓盜寶,把命搭進去的多了。挖出來的寶貝,上交國家,那不嚴重虧本了。隻有悄悄在私底下賣,那才能賺大錢。”


    荊歌點點頭,沒有繼續說下去,顯然對這個話題不是很感興趣。淩美玲見狀,就笑道:“想不想參觀一下我的私人收藏?”


    鎖靈玉符原先就是淩美玲的私人收藏。雖然這樣偷偷扣留對夥伴來說有些不道德,但也沒什麽大不了的。隻要大的東西不貪就行。


    荊歌欣然同意,抱著試試的態度,也想看看她手上還有沒有什麽修真界流傳民間的法寶之類的東西。


    淩美玲將荊歌帶到樓上一間房子裏麵,從牆上取下一幅畫。畫後麵的牆壁被鑿空,裏麵藏著個保險櫃。淩美玲快速打開密碼,隨即從裏麵摸出一匹金馬,遞到荊歌手上。


    荊歌疑惑道:“你就不怕我搶?”


    淩美玲嘴巴輕輕一癟,還學外國人聳聳肩,笑道:“我看得出來,你不會的。”


    荊歌在長二十厘米左右的金馬身上摸了幾下,神識掃進去,發現它隻是凡物,就沒再看一眼,還給淩美玲,問道:“還有嗎?”


    “有。這匹金馬是我最值錢,也是塊頭最大的一件,唐朝年代的。如今想新收藏一件唐朝以上的古玩,那是十分困難的。畢竟能挖的都挖光了,都藏得死死的。”


    荊歌念頭一動,想到自己手上在“永恆國度”裏帶出來的那些古董,心道:“這些東西至少也有兩千年曆史,從朝代上來講就是秦漢時期的東西,那不是很值錢?”


    接下來,淩美玲又從裏麵拿出幾件小玩意兒,荊歌耐心地用神識一一探察,卻沒發現一件自己感興趣的,心裏失望之下也不禁釋然:“也是,要是法寶天天見,無論哪兒都有,那才叫奇怪了。”又想:“既然她這麽喜歡古董,我那裏那麽多,送她一件好了,算作感謝她幫我指路加保密。”於是神識在生死劍戒指裏掃了一下,將手放進兜裏,摸出一對巴掌大的耳墜,樣式古樸,呈墨玉色,觸手冰寒。耳墜的整體形象是一條盤旋的眼鏡蛇,顯得有些詭異。


    荊歌笑道:“我這裏也有一件古代的東西,也不知道是什麽年份的,就送給你吧!”


    淩美玲笑著接過去,說道:“你別是買的贗品唬人吧!”說完,將手打開,仔細一看,“咦”了一聲,臉色陡然一變,連忙衝出了房間。


    荊歌被她的動作驚得愣了一下,神識一掃,就發現她迴到自己臥室,取出一放大鏡,正對著耳墜仔細研究。


    荊歌從不會認為淩美玲看中不是法寶的古董、李永堂看中普通的古代大刀就是可笑。因為活在不同世界的人的價值觀是不一樣的。如果他覺得他們這樣子算可笑,那飛升成魔的人在看到荊歌對一件修真界的法寶十分癡迷的時候也會覺得可笑了。


    荊歌看不上這些古董,就好比仙人看不上修真法寶一樣。仙人看重的,自然是仙器了。


    不但不覺得可笑,荊歌反而會有點羨慕。所謂知足者常樂,眼光越高的人,歡樂也就越少。


    一個農民,撿到一百塊錢,就會開心一整天。可在富翁麵前,即使撿到一萬塊錢,他也不會比農民撿到一百塊錢更開心。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整幢房子的人都聽到一聲女人的尖叫。


    會武功也是人嘛!看到自己中意的東西自然會興奮。


    “荊歌!天啦,你知道你給我的是什麽東西嗎?至少兩千年以上的曆史啊!你也舍得?”淩美玲找到荊歌,不敢相信地問道。


    荊歌搖頭道:“即使是兩萬年以前的東西我也沒興趣,你如果喜歡,就收好別丟了。”


    “這還用你說!”淩美玲笑得很開心。


    她好歹也是個武術高手了,隻過了一會兒,就恢複正常,看了外麵已經完全黑下來的天空,說道:“你今天就在這裏休息一晚,明天我再帶你去好不好?”


    荊歌雖然想馬上就去,可一看她那樣子,就知道沒戲,隻好點頭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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