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給大家道一個歉,其實第七卷的大部分劇情在大綱裏應該更靠後一些,原計劃是先寫《六道劫》的遊戲周邊,然後劉可韋才會正式向娛樂圈發展。


    會調整先後順序的理由,大概有兩個:


    一是遊戲公測前,商業前景怎麽說也不會有十足的把握,征文比賽這種小打小鬧的投資還說得過去,在遊戲內測階段就要將其動漫化甚至搬上屏幕,感覺上還是有些太倉促了,不太能自圓其說;


    其二則是覺得劉可韋就算進入娛樂圈,之前也應該會有一些經曆、感觸和積累作為鋪墊,包括唱功、演技方麵的積累和提高,包括人脈的經營,也包括接人待物時的作風。


    就像文中一再提到的那樣,韓國娛樂圈是一個競爭非常激烈的圈子,能力不足或者情商欠費,在這個環境下都不可能混得出頭來。


    既然我沒打算給幾位主角開太多逆天的外掛,他們既不是洞悉未來的穿越者,也不是唿風喚雨的財閥子弟,不存在暴力碾壓一切的可能性,那麽就要照著遊戲規則來才行。


    出於這樣的考量,所以把遊戲周邊的劇情暫時擱置了。


    連帶著的蝴蝶效應就是:之前打算安排給jessica的合作戲份,也要隨之後延。


    順便聊聊之前在書評區裏看到的一個帖子吧。


    有位讀者說——“看段叔還看得下去,和娛樂圈有交集,但沒深入做幕後工作。這寫劉可韋又進娛樂圈了為主,基本沒看了。寫韓娛偶像唱的好長的帥得豬腳,台前的太多了再怎麽看也就那樣。本來一本挺新鮮的小說完蛋。”


    嚴格來說,其實他說得沒錯,雖然韓娛本來就是小眾分類,但遊戲研發更是小眾裏的小眾。寫遊戲研發為主的那部分劇情,比起韓娛的成分來,自然會相對更“新鮮”。


    可是,我這本書的分類,本來就是“職場小說-娛樂明星”啊。


    標題也叫做《“娛樂”三人行》,對吧?


    作品相關裏,我也聲明過,寫這本書的初衷就是之前看了幾本韓娛小說,感覺和自己的三觀衝突,所以我才會隔了十多年忽然又有了創作欲望。


    甚至在小說正文的附言和卷尾語裏,我還一再地強調,這本書不會是純遊戲研發劇情,不能接受這一點的朋友,請讓我們好聚好散,不是麽?


    至少在這件事上,我覺得我肯定沒有掛羊頭賣狗肉故意欺騙讀者的嫌疑啊!


    在我看來,讀者想看什麽,作者是沒有立場去強求的。


    您覺得對我這部作品不滿意,這是您的自由,您大可以去找更喜歡的書來看,也可以像我這樣,試著自己去寫一本出來。


    這都沒什麽,可為什麽非要覺得作者就一定有義務要照著您的想法去寫呢?


    懷著這樣的情緒,我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位讀者的個人信息——果不其然,我這本書,他連學徒都不是,粉絲值甚至是0。


    說實話,我對看盜版書的行為,並不算太介意——哪怕我寫的是實體書,放在書店裏銷售,別人也有可能隻看不買,或者幹脆借書來看,對吧?


    加上實體書一樣可能有盜版的存在,我自己就曾經親眼見過至少三個版本的盜版《艾爾帕西亞傭兵》擺在書店裏,堂而皇之地出現在我麵前——也就是我寫的上一部小說。


    更何況我現在寫的這一本,嚴格來說本身就是有“侵權”嫌疑的現實娛樂題材的小說?


    在自己都“不幹淨”的前提下,還去苛求別人要多麽尊重著作權,這種事我也確實做不出來。


    隻不過,我真的覺得很荒謬的是,既然你曾經覺得這本書的題材“挺新鮮”,卻沒有表達過你支持小眾題材的態度,等到你覺得這本書因為劇情走向變得相對更大眾一些而“不再新鮮”的時候,有立場來向作者表達不滿嗎?


    作為作者,我一直都有留意這本書的收藏數,訂閱數。雖然成績一直很渣,但我可以負責任地說,劇情從遊戲研發過渡到涉及娛樂,看的人比之前會稍微更多一些,這是不爭的事實。


    “新鮮”不可能當飯吃。


    作為一個堅持多年的小眾讀者、小眾玩家和小眾作者,我認為,“小眾”的核心價值就在於“死忠”的支持,這是小眾文化與大眾文化最明顯的區別。


    就像段杉杉、趙啟文、柳隨風和舜曜晉他們“沉溺”於第六天魔王那樣。


    一個吝於表達出自己支持態度的“路人”,是沒資格去奢談“小眾”和“新鮮”的。(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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