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茴笙不解地問:“為什麽?是方先生不夠好嗎?”她其實覺得,方經年是個很不錯的對象。雖然隻見過一次麵,但可以看得出來,方經年對閆菲那絕不是敷衍的。可現在……


    “他很好。”閆菲恍惚,眼裏流露出無奈的笑意:“是我不夠好。這些年,我一直試圖逃避我和經年之間的問題,以為可以一直平平淡淡地誰也不提及,這樣就不會傷害到他。可當他突然向我求婚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我或許,不僅是個丁克,還是個單身主義。我甚至還有一輩子都不要結婚的打算,你說可不可笑?”


    這。。。。。


    江茴笙以前的想法也和閆菲一樣,但那是有原因的。可閆菲呢?那麽好一個對象擺在眼前,她還不想結婚!!!這是逼著男人去搞基的節奏!


    “菲菲,你聽我說。”江茴笙正色道:“單身固然好,然而結婚是這個社會的主旋律,人在享受一定時間的單身之後,總歸是要結婚的。不然會受到非議的。”


    江茴笙也曾經想過結婚這個高深的問題,人,為什麽一定要結婚?不結婚難道不可以嗎?


    可是你看,這大千世界,起碼有九成的人都是要結婚的,你不結婚,那不是成了異類。前世她的身邊,就沒有人不結婚自己過一輩子的。千百年來,結婚似乎已經成了一種無形的潛規則,沒有人會去想為什麽,也沒有人會去想打破這條規則。人活著,就必須繁衍後代。但若隨隨便便找個人姘交,那和野獸有什麽區別?結婚,是一種形式,更是一種思想和道德。


    閆菲美目一暗,“可我不想草率。”


    兩人良久無言,江茴笙卻是在暗中思索閆菲的意思,草率?是什麽意思?難道是方經年求婚求得太草率?


    ……


    中午的時候,閆菲走了。傍晚,方經年卻找上了門。


    江茴笙隻見過方經年一麵,可也很難和今天的方經年聯係在一起。他的模樣頗為憔悴,身上帶著風塵仆仆的韻味。


    方經年的眼睛看著她,瞳仁深黑,又很快移開目光,似是不願意瞧她:“江小姐,好久不見。小菲在你這兒嗎?”


    江茴笙本想說,中午人剛走的。但這麽說不對,她簡單地道:“不在。”


    “不在你這裏,又會去哪兒?”他失魂落魄地垂頭,複又自嘲一笑:“嗬,她這根本是在躲著我。”


    “她既然躲著你,肯定是有原因的。”江茴笙忍不住輕聲道。


    方經年抬眸瞧她,好像有點諷刺,“是啊,有原因的。有時候,我看見你,就真的……”


    他定定地看著她,她的目光清澈異常。他眼神複雜,低咒了一聲:“還是算了!”


    “其實,這幾天我都有和閆菲通信。我不知道你和她為什麽會這樣子,但閆菲是我的朋友,我不希望她不快樂。我和她約好了,三天後要一起去沅江影視城附近遊玩。你如果有什麽話,就一次性跟她說清楚。”江茴笙道:“這樣躲來躲去很沒意思。女人其實是需要安全感的,男人嘛,有時候還是該直接粗暴好一點。”


    “你真的會約她出來?”


    “隻要你想。”


    “你很特別。”方經年用一種深深的目光看她,“我想她來,我懇請你三天後一定要帶她去那裏。”


    “沒問題。”江茴笙淺淺一笑。


    “對了。”方經年突然道:“我看過你寫的小說,也很特別。”


    “?”江茴笙的眼皮跳了跳。


    “在小菲的手機上。”方經年說:“心墳、心有不甘、廢後將軍,都很不錯。她很喜歡看你寫的小說。隻是,如果你能多寫一些正能量會更好。”


    江茴笙:“嗯。”


    ……


    新文《世家女》,江茴笙采取的是每日兩更的形式,六千多字。除了第一天是一章外,以後都是每天兩章,公眾期她打算一直這樣。


    “叮咚,叮咚,叮咚……”門鈴聲響了好久,江茴笙猛地停下在鍵盤上龍飛鳳舞的手指。她一隻手叉著腰,慢慢地向門口走去,事實上她的思緒還停留在剛才寫出來的情節裏。


    透過貓眼一看,似乎看到了一個熟悉的人。錯覺?


    江茴笙揉了揉眼睛,這才開了門。


    淩千隻正站在門外,顯然是剛下班迴來,西裝筆挺的模樣。他狹長的眼直勾勾地看著她,嘴角噙著抹淡淡的笑。


    江茴笙眨了下眼睛:“你、你是、淩千隻?”


    他非常紳士地伸出手:“你的新鄰居,請多多關照。”


    “什麽?”


    他笑了笑,用手指了指,“我住在你對麵。”


    江茴笙一直不知道對麵的鄰居是誰,什麽職業的,曾經也想過將來要多留意下,畢竟這鄰裏關係得處理好。但是,她萬萬沒想到,鄰居是他呀!印象中他家不是在這裏吧!


    “我昨天都沒看到你呀。”昨天和閆菲一塊搬家時,確實沒注意到對麵有人。


    淩千隻笑了下,眼神特無辜:“今天才剛搬過來的。”


    =。=


    “淩總怎麽會想到住在這種小地方?”


    “離開元近些。”他說,“上下班方便。”


    江茴笙見他沒有要走的打算,便邀請他進來了。似乎是想到了什麽,她有些懊惱地拍拍腦門,小聲地自言自語:“我居然忘記買酒精了。”


    淩千隻很有耳力見,英挺的眉挑了挑:“為什麽要買酒精?”


    江茴笙看他一副認真求教的模樣,打著哈哈:“酒精可以消毒、淨化空氣。我以前一個人在家時,就喜歡買一瓶酒精,擺在屋子的一角,讓它慢慢揮發掉。”


    要是知道這種馬要來,她就應該早早備著酒精,以備不時之需的。而且這種馬居然成了她鄰居,如果早知道他住對麵,她就不該搬到這天鵝湖的!


    “江小姐的癖好真是獨特。”淩千隻道:“這裏空氣挺清新的。如果你想淨化空氣,可以多泡一些茶葉。”


    “你說得對。”江茴笙豁然開朗,嚴肅地問:“淩總喜歡喝什麽茶,龍井、普洱、鐵觀音、碧螺春還是其他?”好在她昨天去大采購了一番。


    “我隨意。”他眯了眯眼睛,問:“你用過午飯了嗎?”


    “還沒。”這不說還好,一說肚子還真的有點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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