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電燈雖然已經出現,但還未普及,多是一些權貴在使用。
向陽路不是什麽富貴人家的聚集地,這條路真正稱得上有名的,也就是夏雨和俞明可的家,他們家自然是第一批使用燈泡的。
夜晚,俞明可沒開燈,整條街都暗淡無光。
府中一片寂靜,沒有蟲鳴,連風吹過的聲音都沒有。主臥的門窗緊緊關著,不留一絲縫隙。俞明可蓋著厚厚的棉被,整個人如同嬰兒一般,卷曲起來抱住膝蓋,縮成一小團,讓被子完全覆蓋住。
很冷,每天夜裏都感覺到刺骨的寒冷,不管加多少層的被子都沒用,心髒仿佛不再跳動,全身血液凝固。
可能白天的時候太活躍了吧,一個人活兩個人的份,所以所有的活力都在白天的時候揮發掉。晚上,自然從身到心都是深深的疲憊,疲憊到身體不再動彈,血液不再流動。
沒關係,沒關係的,隻要熬過去,新的一天來臨,她又會恢複活力。
夏雨已經睡著了,所以,她也要睡著,讓身體休息,才能維持明天兩個人的活動。沒錯,這具身體已經不是她自己的了,夏雨就在她的身體裏,她能感覺到,兩個人真正的合為一體了。
永遠永遠不會再分開,也沒人能將他們分開,帶著安心的笑容和冰冷的身體,俞明可閉上眼睛,唿吸漸漸變得微弱。
後半夜,所有人睡最深的時候,城市是死寂的。
臥室,一片漆黑中,出現一些響動,聲音很細碎,然後變為腳步聲,嗒嗒嗒,腳步聲從裏到外。
咯吱,窗戶被打開。清冷的月光斜射進去,一個身穿白色睡衣的女人,披散著頭發,嘴唇幾乎看不到血色。眼神和月光一樣清冷。俞明可站了一會兒,關起半邊窗戶,坐到梳妝台前,對著鏡子,慢慢梳理起自己的頭發。
頭發很長。很直,很順滑,一遍就梳理整齊,而她卻機械的,一遍一遍地重複梳理著,眼睛盯著鏡子中的那個人。
鏡子中的女人,不像人,看的久了,更有一種五官移位,變為另一個人的感覺。
慢慢的。慢慢的,俞明可眼中的清冷之色退去,嘴角彎起。
現在的她,更像是鏡子中那個看的久了,變得陌生的女人。然後她放下梳子,走到床邊,對著麵前的空氣輕唿:“哥哥。”接著掩口笑笑,又輕聲道:“哥哥,你迴來啦。”
三個月後,俞明可背著個畫架跑到野外。到農田邊找個地方坐下。
稻穀才微微泛黃,卻已經長得十分茂盛,風一吹,一大片稻田如同海洋般。起一片片波紋。俞明可放下筆,按住帽子,幾縷秀發調皮地跑到眼前,好大的一陣風。
等風平之後,俞明可又拿起筆,悠閑地畫著稻田。綠綠的,黃黃的,藍藍的。
都是風景也太單調了,加幾個人比較好,俞明可點點頭,把自己畫進去。頭發是黑黑的長長的,帽子是藍白色的,帶著點花邊,身上是白色帶紋路的裙子,皮膚偏白色……
然後,哥哥的頭發短短的,硬硬的,身上是黑色的夾克,看起來特別帥,手上戴著一塊表……
兩小時後,一幅畫完成,一個少女坐在田邊畫畫,前麵是一大片稻田,綠油油的帶給人好心情。她身邊站著一個少年,少年笑的很靦腆,伏著身子,眼睛中是少女的側臉。
“哈哈,搞定!”俞明可站起身,笑道:“漂亮吧。”
身後,一個二十多少的女人眨眨眼,原來已經被發現了麽?而後她也笑了笑,道:“很漂亮,畫中的那個男孩是你男朋友吧?”
“不是男朋友,是老公哦。”俞明可歪著腦袋道。
‘老公’是新鮮詞,在這裏流傳甚,雖然沒有取代正統稱唿,不過大多數的年輕人都知道。
女人也是年輕人,還沒被時代拋棄,知道老公就是丈夫的意思。眼前的女孩,看起來完全一副少女的模樣,笑容特別的幹淨漂亮,沒想到已經結婚,為人婦了。
“你老公可不夠體貼哦,竟然讓你這樣的大美女一個人來這裏,可不安全。”女人眨眼俏皮道。
俞明可的笑容有一種很深的感染力,容易讓人產生好心情,本來心情有些抑鬱女人,現在一看她的笑容,就馬上開朗起來,女人覺得如果能天天和她在一起,自己能年輕好幾歲。
聽到女人的話,俞明可驚訝道:“老公一直在這裏啊。”
俞明可指了指麵前的空氣,想了想,又指了指身旁的畫,畫中那個男孩,然後又若無旁人地和她老公聊起天來。
女人腦袋一僵,這時她突然發現,女孩問‘漂亮吧’並不是對著她,眼睛看的是她身前!
所以說她並不是被發現,而是自己誤以為被發現了。
等等,女人看看畫,又瞧瞧俞明可,忽然覺得這裏有些涼颼颼的。這幅畫非常的寫實,簡直就和真的一樣,畫中少年身上的每一個細節,都與這裏的環境相配合。
風的方向和大小,導致衣服的褶皺,臉上的光彩,少年看著少女的神情,全部都那麽真實。
不可能是憑空想象的!也許畫了幾十年的老畫家能做到這種程度,但一個十幾歲的少女絕對做不到!還有,現在明明是春天,畫中的少年卻穿著寒冬的衣服……
女人僵硬著身體,不知道哪來的膽子,伸手向前碰觸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心裏作用,她感覺自己的手指特別冰涼。
卻見剛才還在笑著的少女突然皺起眉頭道:“你還是快跑吧,老公生氣了,他不喜歡別的女人碰他。”女人第一次發覺,原來她可以跑得這麽快,絕對比兔子還快,然後她發誓這輩子都不來這裏了。
快樂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轉眼,又一個月就過去。
今天不打算出去了,就在家裏休息吧,閑暇之餘,俞明可便給家裏做起大掃除。
“咦?哥哥什麽時候寫了日記。”俞明可在房間中找到一本日記本,打開,是新的,寫的是近四個月的事情。雖然沒有寫名字,但是從筆跡中,她就認出是夏雨的字。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晴。
今天和明可一起去田野畫畫,明可畫畫好厲害,把我畫的特別帥,明可也很漂亮,如果沒那個討厭的女人就好了。
……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陰天。
看起來好像會下雨的樣子,所以我們沒走多遠,就在棋社看看。看了一會兒,我不禁有些心裏癢癢的,明可看出我想下棋,就代替我去向那些人挑戰。哈哈,我和明可果然是心意相通,我都不用說話,明可就知道我想下哪步棋,我們合作,敗盡棋社高手。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雨。
今天和明可兩個人窩在房間中,沒有出去玩,不過隻有兩個人,也可以玩得很開心,然後由於玩得太開心,我們忘記做飯了,隻好打著傘去自家客棧吃飯。
……
一七九四年四月七日,我們挑戰了紅燒肉味番茄汁,最終證明這絕對是超越人類味覺的美味,唿,三天都不想吃飯了。
……
四月十三日,大晴天,太陽好大,不想出門,睡一整天。
四月十四日,不知道怎麽的,明可生氣了,一整天都不理我,我好難過,怎麽辦,這麽樣才能讓明可心情好起來。
四月十五日,明可還是不理我,我怎麽叫她都不理,完全無視我,嗚嗚嗚……十六日,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要燒掉!十七日,明可的眼神好陌生,我們不是夫妻嗎?我們不是一體的嗎?
……一七九四年……明可,明可,明可!不要離開我!不要離開我!!不要拋棄我!
明可,我愛你,明可我愛你,我愛你啊明可!(血字)(未完待續。)
ps: 這一章是靈異風,我偶爾也有寫靈異故事的衝動,不過每次都因三觀不合和而放棄。
向陽路不是什麽富貴人家的聚集地,這條路真正稱得上有名的,也就是夏雨和俞明可的家,他們家自然是第一批使用燈泡的。
夜晚,俞明可沒開燈,整條街都暗淡無光。
府中一片寂靜,沒有蟲鳴,連風吹過的聲音都沒有。主臥的門窗緊緊關著,不留一絲縫隙。俞明可蓋著厚厚的棉被,整個人如同嬰兒一般,卷曲起來抱住膝蓋,縮成一小團,讓被子完全覆蓋住。
很冷,每天夜裏都感覺到刺骨的寒冷,不管加多少層的被子都沒用,心髒仿佛不再跳動,全身血液凝固。
可能白天的時候太活躍了吧,一個人活兩個人的份,所以所有的活力都在白天的時候揮發掉。晚上,自然從身到心都是深深的疲憊,疲憊到身體不再動彈,血液不再流動。
沒關係,沒關係的,隻要熬過去,新的一天來臨,她又會恢複活力。
夏雨已經睡著了,所以,她也要睡著,讓身體休息,才能維持明天兩個人的活動。沒錯,這具身體已經不是她自己的了,夏雨就在她的身體裏,她能感覺到,兩個人真正的合為一體了。
永遠永遠不會再分開,也沒人能將他們分開,帶著安心的笑容和冰冷的身體,俞明可閉上眼睛,唿吸漸漸變得微弱。
後半夜,所有人睡最深的時候,城市是死寂的。
臥室,一片漆黑中,出現一些響動,聲音很細碎,然後變為腳步聲,嗒嗒嗒,腳步聲從裏到外。
咯吱,窗戶被打開。清冷的月光斜射進去,一個身穿白色睡衣的女人,披散著頭發,嘴唇幾乎看不到血色。眼神和月光一樣清冷。俞明可站了一會兒,關起半邊窗戶,坐到梳妝台前,對著鏡子,慢慢梳理起自己的頭發。
頭發很長。很直,很順滑,一遍就梳理整齊,而她卻機械的,一遍一遍地重複梳理著,眼睛盯著鏡子中的那個人。
鏡子中的女人,不像人,看的久了,更有一種五官移位,變為另一個人的感覺。
慢慢的。慢慢的,俞明可眼中的清冷之色退去,嘴角彎起。
現在的她,更像是鏡子中那個看的久了,變得陌生的女人。然後她放下梳子,走到床邊,對著麵前的空氣輕唿:“哥哥。”接著掩口笑笑,又輕聲道:“哥哥,你迴來啦。”
三個月後,俞明可背著個畫架跑到野外。到農田邊找個地方坐下。
稻穀才微微泛黃,卻已經長得十分茂盛,風一吹,一大片稻田如同海洋般。起一片片波紋。俞明可放下筆,按住帽子,幾縷秀發調皮地跑到眼前,好大的一陣風。
等風平之後,俞明可又拿起筆,悠閑地畫著稻田。綠綠的,黃黃的,藍藍的。
都是風景也太單調了,加幾個人比較好,俞明可點點頭,把自己畫進去。頭發是黑黑的長長的,帽子是藍白色的,帶著點花邊,身上是白色帶紋路的裙子,皮膚偏白色……
然後,哥哥的頭發短短的,硬硬的,身上是黑色的夾克,看起來特別帥,手上戴著一塊表……
兩小時後,一幅畫完成,一個少女坐在田邊畫畫,前麵是一大片稻田,綠油油的帶給人好心情。她身邊站著一個少年,少年笑的很靦腆,伏著身子,眼睛中是少女的側臉。
“哈哈,搞定!”俞明可站起身,笑道:“漂亮吧。”
身後,一個二十多少的女人眨眨眼,原來已經被發現了麽?而後她也笑了笑,道:“很漂亮,畫中的那個男孩是你男朋友吧?”
“不是男朋友,是老公哦。”俞明可歪著腦袋道。
‘老公’是新鮮詞,在這裏流傳甚,雖然沒有取代正統稱唿,不過大多數的年輕人都知道。
女人也是年輕人,還沒被時代拋棄,知道老公就是丈夫的意思。眼前的女孩,看起來完全一副少女的模樣,笑容特別的幹淨漂亮,沒想到已經結婚,為人婦了。
“你老公可不夠體貼哦,竟然讓你這樣的大美女一個人來這裏,可不安全。”女人眨眼俏皮道。
俞明可的笑容有一種很深的感染力,容易讓人產生好心情,本來心情有些抑鬱女人,現在一看她的笑容,就馬上開朗起來,女人覺得如果能天天和她在一起,自己能年輕好幾歲。
聽到女人的話,俞明可驚訝道:“老公一直在這裏啊。”
俞明可指了指麵前的空氣,想了想,又指了指身旁的畫,畫中那個男孩,然後又若無旁人地和她老公聊起天來。
女人腦袋一僵,這時她突然發現,女孩問‘漂亮吧’並不是對著她,眼睛看的是她身前!
所以說她並不是被發現,而是自己誤以為被發現了。
等等,女人看看畫,又瞧瞧俞明可,忽然覺得這裏有些涼颼颼的。這幅畫非常的寫實,簡直就和真的一樣,畫中少年身上的每一個細節,都與這裏的環境相配合。
風的方向和大小,導致衣服的褶皺,臉上的光彩,少年看著少女的神情,全部都那麽真實。
不可能是憑空想象的!也許畫了幾十年的老畫家能做到這種程度,但一個十幾歲的少女絕對做不到!還有,現在明明是春天,畫中的少年卻穿著寒冬的衣服……
女人僵硬著身體,不知道哪來的膽子,伸手向前碰觸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心裏作用,她感覺自己的手指特別冰涼。
卻見剛才還在笑著的少女突然皺起眉頭道:“你還是快跑吧,老公生氣了,他不喜歡別的女人碰他。”女人第一次發覺,原來她可以跑得這麽快,絕對比兔子還快,然後她發誓這輩子都不來這裏了。
快樂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轉眼,又一個月就過去。
今天不打算出去了,就在家裏休息吧,閑暇之餘,俞明可便給家裏做起大掃除。
“咦?哥哥什麽時候寫了日記。”俞明可在房間中找到一本日記本,打開,是新的,寫的是近四個月的事情。雖然沒有寫名字,但是從筆跡中,她就認出是夏雨的字。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晴。
今天和明可一起去田野畫畫,明可畫畫好厲害,把我畫的特別帥,明可也很漂亮,如果沒那個討厭的女人就好了。
……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陰天。
看起來好像會下雨的樣子,所以我們沒走多遠,就在棋社看看。看了一會兒,我不禁有些心裏癢癢的,明可看出我想下棋,就代替我去向那些人挑戰。哈哈,我和明可果然是心意相通,我都不用說話,明可就知道我想下哪步棋,我們合作,敗盡棋社高手。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雨。
今天和明可兩個人窩在房間中,沒有出去玩,不過隻有兩個人,也可以玩得很開心,然後由於玩得太開心,我們忘記做飯了,隻好打著傘去自家客棧吃飯。
……
一七九四年四月七日,我們挑戰了紅燒肉味番茄汁,最終證明這絕對是超越人類味覺的美味,唿,三天都不想吃飯了。
……
四月十三日,大晴天,太陽好大,不想出門,睡一整天。
四月十四日,不知道怎麽的,明可生氣了,一整天都不理我,我好難過,怎麽辦,這麽樣才能讓明可心情好起來。
四月十五日,明可還是不理我,我怎麽叫她都不理,完全無視我,嗚嗚嗚……十六日,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要燒掉!十七日,明可的眼神好陌生,我們不是夫妻嗎?我們不是一體的嗎?
……一七九四年……明可,明可,明可!不要離開我!不要離開我!!不要拋棄我!
明可,我愛你,明可我愛你,我愛你啊明可!(血字)(未完待續。)
ps: 這一章是靈異風,我偶爾也有寫靈異故事的衝動,不過每次都因三觀不合和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