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哥他們怎麽迴事啊……五個人擠一輛車,就沒人肯過來和我們同車?”何莫茫然地看著邊上駕駛座的任瑾。
他領悟了些許,卻不打算給她揭曉答案,嘴唇微翹,笑道:“可能你人緣差吧。”
何莫反駁道:“要差也是你差吧,要不是他們那車坐滿了,我也過去。”
“真的?”他的目光匆匆掠過她的臉,不過片刻,就運籌帷幄地下了定論,“你不會的,你舍不得我。”
“你到底哪來的自信啊……”
她不自在地抿了抿唇,擲目於窗外的景色。日頭剛剛升起,初秋清晨的空氣帶著微涼的氤氳,三三兩兩過路人在街頭穿梭來去。
早餐店門庭若市,有幾家甚至還大排長龍。
何莫摸了摸肚子,問他:“你餓嗎?”
隻一句問他餓不餓,他就瞬間明白了她的意思,靠邊停了車,從錢包裏抽出張五十元的鈔票給她:“去吧,買點你要吃的。”
何莫詫異地接過來,笑道:“喲,你這反應速度可以的。”
任瑾得意地笑了,正想接受她難得的表揚,卻聽到那姑娘又說:“你這眼力勁兒啊,要是在古代,絕對會成為那種皇帝身邊的太監總管。”
說完,副駕駛的車門就被“砰”一聲關上了。
任瑾神情複雜地看著空座位,所有反擊的話隻能生生咽下。
算了,讓她小女子一迴合也罷。
她在早餐店裏被各種香氣撲鼻的食物搞得暈頭轉向,不知道買什麽好。他坐在幾米外街邊的車裏靜靜等著,十指閑適地跳動,依次敲打著方向盤。像是兩個平凡的為生計而奔波的人,在無盡的光陰裏消磨著短暫的生命,卻因為有彼此的存在而毫無怨言。
最後何莫拎了好幾袋不同的早餐重新上車,順便把剩下的錢還給任瑾,他垂眸看了一眼,“不用。”
她收下錢,翻了翻手裏的早餐袋子,“你想吃什麽?我買了煎餅果子,手抓餅,飯團,生煎,豆腐花……”
他難以置信地睜大了眼:“買那麽多幹嘛?”
“峰哥他們應該也沒吃早飯,多買一點待會分給他們吃。”
任瑾無奈地笑了:“到那裏都快中午了,誰還吃這個啊?而且我們已經跟不上他們了,現在隻好自己導航,應該會遲到。”
說著,他就重新發動車繼續上路了。何莫在邊上吃煎餅
果子,裏麵加了脆餅、裏脊肉和烤腸,吃得車裏香飄四溢,引得任瑾忍不住幹咽了口口水。
他雙手握著方向盤沒辦法吃東西,隻好不滿地抗議:“你這家夥有沒有良心,都不知道喂我一口。”
“那你要吃什麽?”
“你手裏的。”
“我已經咬過了。”
“我不介意。”
“……”想著吃人家嘴軟,何莫還是把到嘴邊的“我介意”給咽下去了,“那你咬另外一邊好了。”
她把煎餅果子轉了個方向,把沒咬到的那頭湊到他嘴邊。
任瑾咬了一口,剛好把一整塊裏脊肉給叼了出來。他自己也沒想到,邊上的吃貨姑娘已經抱怨起來了:“我靠,混蛋啊!把裏脊肉還給我!”
他本就沒打算一個人吃光,幹脆順著她的話,嘴裏叼著塊肉,像隻吐著舌頭散熱的大狗,腦袋朝她微微側過去,口齒含糊道:“喏。”
她瞬間臉一黑,“不要了。”
“真不要?”
“不要。”
他隻好“勉為其難”地把整塊裏脊肉吞了,還吃得一臉滿足,把她氣到心塞。
兩人吵吵鬧鬧著上了高速,前麵車的副駕駛窗口裏飛出個香蕉皮,差點砸中這邊車窗。兩人都看傻眼了,何莫忍不住罵道:“有沒有素質啊,我靠。”
轉眼間,那輛車又到了他們邊上。隔開了斷距離,都能聽到從車裏傳來的嘈雜音樂。駕駛座坐著個肥頭大耳的彪漢,副駕駛的大概是他情人,花枝招展的,邊吃東西邊往外扔垃圾,完全無視高速上的其他車輛。
“什麽人啊……都有病吧!”
“別生氣,皺眉頭不好看。”任瑾倒是滿麵從容,還抽空騰出個右手拿起手機,打開攝像模式,把鏡頭對著她的方向,哄孩子似地說,“來,笑一個。”
何莫瞬間被他哄消了大半的氣,理了理頭發和衣服,衝鏡頭擠出個微笑,還比了個剪刀手。
拍完以後,她自然是先問他要成品看的。結果照片裏連她一根頭發都沒有,全是她身後的背景。
“我人呢?!半張臉都沒有啊……”
任瑾淡定答道:“我沒說要拍你啊。”
她錯愕地追問:“那你幹嘛叫我笑?!”
“沒事找找樂子。”他悠然解釋道,“再說了,多笑一笑總是好的。”
“……”
這不解釋倒好,一解釋就更氣人了,何莫又追問:“那你拍了什麽東西?”
“你不是看到了嗎?”他垂眸,示意她留意照片。
何莫放大了照片仔細看,恍然大悟:“你偷拍他們亂扔垃圾,傳到網上舉報?我靠,真特麽機智!”
“運氣不錯,還拍到了違章變道。”他輕抿起唇角。
“嘖嘖……我發現誰和你貓神作對,那簡直就是自尋死路啊,你這心機boy太可怕了。”
“我又沒做壞事,怎麽可怕了?我給他上了一課,這點罰款就是他的學費。”
何莫放下手機,滿臉服氣且殷勤地笑道:“行行行,任老師,我甘拜下風。從今天起,我隻對你服氣好吧?”
他的目光始終望著前方的路,眼角的笑意卻漸漸展開,輕聲的一個“好”字似是要被融化在這溫暖的晨光裏。
目的地還是最開始選的農莊,任瑾和何莫是最後到的,其他幾個人在魚塘釣魚,兩人先上樓去放行李了。任瑾和3q住一屋,何莫一個人住走廊盡頭的單人間。任瑾低頭開著門,還不安分地嚇她:“聽說走廊盡頭的房間可不大好。”
“怎麽不好了?”
“有不好的東西。”他刻意壓低聲音,故弄玄虛道,“你看不見的那種。”
何莫這才反應過來,她向來膽小經不起嚇,氣唿唿地說:“我靠……我今天晚上要是不敢睡,我就過來找你,讓你也睡不了!”
“好啊,歡迎。那我不關門了,你想來就來。”進門前,他最後戲謔地提醒道,“反正3q也在,他會怎麽想,我也不清楚。”
“……”
**
吃過晚餐,一隊人去附近點了個篝火圍著閑聊。峰哥說這樣比較氣氛好,有助於敞開心扉暢所欲言。可一群大男人都別扭得很,誰也不願意先說話。
何莫隻好站出來,聊起自己高中畢業時的事情:“那次我們也是去了個農家樂玩,點了個篝火喝了點小酒,結果high得把人家店差點燒了。班主任被叫來收拾了殘局,把我們挨個罵了一遍,那是她最後一次罵我們,所有人都哭了,她自己也哭了。”
任瑾詫異地看著身邊的何莫:“你高中就喝酒?”
她倏地笑出來:“喂,你的關注點長歪了吧!”
小安倒是不以為然:“cm,你在國外念
書的,想法還這麽保守呢?現在別說高中生喝酒了,小學生叼根煙裝黑社會的都有。”
任瑾聞言,哭笑不得。
何莫順勢伸出手肘搭上他的肩膀,佯裝老練地指點江山:“你這孩子啊,還是太單純了,社會之複雜永遠是你料想不到噠。”
說完,還故意抄起啤酒調侃他:“來來來,現在都不是高中生了,咱們幹一杯?”
“哦對了,自從cm加入以後咱們還沒有機會好好喝一個。”峰哥也開了一瓶舉到麵前,“今晚不醉不歸。”
任瑾無奈地推脫:“我就不喝了,我酒量差。”
峰哥又問:“酒量再差,啤酒總能喝一點吧?你是主角,你哪能不喝呢?”
見局勢不對,始作俑者何莫倒跳出來解圍了:“算了峰哥,他這人一看酒品就不好,指不定待會兒要發酒瘋幹出什麽缺德事呢。”
出發點是好的,可這話損得,當事人也實在高興不起來。
“那這樣吧。”峰哥打開手裏的啤酒,重新提議,“我們邊玩邊喝,一個人提問,然後每個人依次迴答,不想迴答的就喝酒。然後換個人提問,規則還是一樣。莫莫是女生,不喝或者不想迴答都行。”
這遊戲倒是引起了眾人的一致讚同。
“那我先來。”峰哥換了個姿勢盤腿而坐,思忖片刻,開口問道,“如果在現實中可以擁有dota裏的一個技能,你們最想有什麽技能?為什麽?”
“你這提問一點都不勁爆啊峰哥,害我白期待了!”旁邊的叉立方扼腕道,“當然是隱形刺客的永久隱身啦,還用問嗎?想去哪就去哪,多開心啊。”
“你特麽想去什麽地方啊,笑這麽猥瑣?”nior又接著說,“我想要骷髏王的大招啊,兩條命,多好。”
“隊友都沒了,你一個人活那麽久有意思嗎?”3q反駁道,“我什麽都想要,所以幹脆來個大魔導師的技能竊取好了,看誰的技能好,就複製過來用一用。你呢,莫莫姐?”
何莫仔細想了很久,最後才緩緩說道:“我想要……時光倒流。”
“為什麽?”
她輕歎一聲:“總覺得接觸遊戲以後就活得渾渾噩噩,時間都不知道去哪兒了。快畢業了,成績還是一般般,畢業論文半點頭緒都沒有。”
“照你這麽說,我們這些職業電競選手豈不是專業的混吃等死嗎?”3q笑著自嘲,“cm
,那你呢?”
任瑾的目光還停留在何莫情緒稍許低落的臉上,被突然問起,猝不及防地失了神,下意識答道:“魂之挽歌吧。”
何莫的目光倏地凝滯,又緩緩往上,悄無聲息地落在他的瞳孔裏。
四目相對時,她似乎欲言又止,最後隻輕聲重複了一遍:“魂之挽歌。”
玩這個遊戲的人,大概沒有不知道這個技能的。來自於全dota最受爭議的一個英雄影魔,他搜集支配死靈,自身死亡後觸發技能魂之挽歌,釋放所有被支配的靈魂。場麵震撼,殺傷力強大,是眾多玩家的心頭好。
可這四個字,卻如同落入她心湖的小石塊,激起了圈圈漣漪的同時,還讓她的思緒不由自主得被卷進了那旋渦裏。
他領悟了些許,卻不打算給她揭曉答案,嘴唇微翹,笑道:“可能你人緣差吧。”
何莫反駁道:“要差也是你差吧,要不是他們那車坐滿了,我也過去。”
“真的?”他的目光匆匆掠過她的臉,不過片刻,就運籌帷幄地下了定論,“你不會的,你舍不得我。”
“你到底哪來的自信啊……”
她不自在地抿了抿唇,擲目於窗外的景色。日頭剛剛升起,初秋清晨的空氣帶著微涼的氤氳,三三兩兩過路人在街頭穿梭來去。
早餐店門庭若市,有幾家甚至還大排長龍。
何莫摸了摸肚子,問他:“你餓嗎?”
隻一句問他餓不餓,他就瞬間明白了她的意思,靠邊停了車,從錢包裏抽出張五十元的鈔票給她:“去吧,買點你要吃的。”
何莫詫異地接過來,笑道:“喲,你這反應速度可以的。”
任瑾得意地笑了,正想接受她難得的表揚,卻聽到那姑娘又說:“你這眼力勁兒啊,要是在古代,絕對會成為那種皇帝身邊的太監總管。”
說完,副駕駛的車門就被“砰”一聲關上了。
任瑾神情複雜地看著空座位,所有反擊的話隻能生生咽下。
算了,讓她小女子一迴合也罷。
她在早餐店裏被各種香氣撲鼻的食物搞得暈頭轉向,不知道買什麽好。他坐在幾米外街邊的車裏靜靜等著,十指閑適地跳動,依次敲打著方向盤。像是兩個平凡的為生計而奔波的人,在無盡的光陰裏消磨著短暫的生命,卻因為有彼此的存在而毫無怨言。
最後何莫拎了好幾袋不同的早餐重新上車,順便把剩下的錢還給任瑾,他垂眸看了一眼,“不用。”
她收下錢,翻了翻手裏的早餐袋子,“你想吃什麽?我買了煎餅果子,手抓餅,飯團,生煎,豆腐花……”
他難以置信地睜大了眼:“買那麽多幹嘛?”
“峰哥他們應該也沒吃早飯,多買一點待會分給他們吃。”
任瑾無奈地笑了:“到那裏都快中午了,誰還吃這個啊?而且我們已經跟不上他們了,現在隻好自己導航,應該會遲到。”
說著,他就重新發動車繼續上路了。何莫在邊上吃煎餅
果子,裏麵加了脆餅、裏脊肉和烤腸,吃得車裏香飄四溢,引得任瑾忍不住幹咽了口口水。
他雙手握著方向盤沒辦法吃東西,隻好不滿地抗議:“你這家夥有沒有良心,都不知道喂我一口。”
“那你要吃什麽?”
“你手裏的。”
“我已經咬過了。”
“我不介意。”
“……”想著吃人家嘴軟,何莫還是把到嘴邊的“我介意”給咽下去了,“那你咬另外一邊好了。”
她把煎餅果子轉了個方向,把沒咬到的那頭湊到他嘴邊。
任瑾咬了一口,剛好把一整塊裏脊肉給叼了出來。他自己也沒想到,邊上的吃貨姑娘已經抱怨起來了:“我靠,混蛋啊!把裏脊肉還給我!”
他本就沒打算一個人吃光,幹脆順著她的話,嘴裏叼著塊肉,像隻吐著舌頭散熱的大狗,腦袋朝她微微側過去,口齒含糊道:“喏。”
她瞬間臉一黑,“不要了。”
“真不要?”
“不要。”
他隻好“勉為其難”地把整塊裏脊肉吞了,還吃得一臉滿足,把她氣到心塞。
兩人吵吵鬧鬧著上了高速,前麵車的副駕駛窗口裏飛出個香蕉皮,差點砸中這邊車窗。兩人都看傻眼了,何莫忍不住罵道:“有沒有素質啊,我靠。”
轉眼間,那輛車又到了他們邊上。隔開了斷距離,都能聽到從車裏傳來的嘈雜音樂。駕駛座坐著個肥頭大耳的彪漢,副駕駛的大概是他情人,花枝招展的,邊吃東西邊往外扔垃圾,完全無視高速上的其他車輛。
“什麽人啊……都有病吧!”
“別生氣,皺眉頭不好看。”任瑾倒是滿麵從容,還抽空騰出個右手拿起手機,打開攝像模式,把鏡頭對著她的方向,哄孩子似地說,“來,笑一個。”
何莫瞬間被他哄消了大半的氣,理了理頭發和衣服,衝鏡頭擠出個微笑,還比了個剪刀手。
拍完以後,她自然是先問他要成品看的。結果照片裏連她一根頭發都沒有,全是她身後的背景。
“我人呢?!半張臉都沒有啊……”
任瑾淡定答道:“我沒說要拍你啊。”
她錯愕地追問:“那你幹嘛叫我笑?!”
“沒事找找樂子。”他悠然解釋道,“再說了,多笑一笑總是好的。”
“……”
這不解釋倒好,一解釋就更氣人了,何莫又追問:“那你拍了什麽東西?”
“你不是看到了嗎?”他垂眸,示意她留意照片。
何莫放大了照片仔細看,恍然大悟:“你偷拍他們亂扔垃圾,傳到網上舉報?我靠,真特麽機智!”
“運氣不錯,還拍到了違章變道。”他輕抿起唇角。
“嘖嘖……我發現誰和你貓神作對,那簡直就是自尋死路啊,你這心機boy太可怕了。”
“我又沒做壞事,怎麽可怕了?我給他上了一課,這點罰款就是他的學費。”
何莫放下手機,滿臉服氣且殷勤地笑道:“行行行,任老師,我甘拜下風。從今天起,我隻對你服氣好吧?”
他的目光始終望著前方的路,眼角的笑意卻漸漸展開,輕聲的一個“好”字似是要被融化在這溫暖的晨光裏。
目的地還是最開始選的農莊,任瑾和何莫是最後到的,其他幾個人在魚塘釣魚,兩人先上樓去放行李了。任瑾和3q住一屋,何莫一個人住走廊盡頭的單人間。任瑾低頭開著門,還不安分地嚇她:“聽說走廊盡頭的房間可不大好。”
“怎麽不好了?”
“有不好的東西。”他刻意壓低聲音,故弄玄虛道,“你看不見的那種。”
何莫這才反應過來,她向來膽小經不起嚇,氣唿唿地說:“我靠……我今天晚上要是不敢睡,我就過來找你,讓你也睡不了!”
“好啊,歡迎。那我不關門了,你想來就來。”進門前,他最後戲謔地提醒道,“反正3q也在,他會怎麽想,我也不清楚。”
“……”
**
吃過晚餐,一隊人去附近點了個篝火圍著閑聊。峰哥說這樣比較氣氛好,有助於敞開心扉暢所欲言。可一群大男人都別扭得很,誰也不願意先說話。
何莫隻好站出來,聊起自己高中畢業時的事情:“那次我們也是去了個農家樂玩,點了個篝火喝了點小酒,結果high得把人家店差點燒了。班主任被叫來收拾了殘局,把我們挨個罵了一遍,那是她最後一次罵我們,所有人都哭了,她自己也哭了。”
任瑾詫異地看著身邊的何莫:“你高中就喝酒?”
她倏地笑出來:“喂,你的關注點長歪了吧!”
小安倒是不以為然:“cm,你在國外念
書的,想法還這麽保守呢?現在別說高中生喝酒了,小學生叼根煙裝黑社會的都有。”
任瑾聞言,哭笑不得。
何莫順勢伸出手肘搭上他的肩膀,佯裝老練地指點江山:“你這孩子啊,還是太單純了,社會之複雜永遠是你料想不到噠。”
說完,還故意抄起啤酒調侃他:“來來來,現在都不是高中生了,咱們幹一杯?”
“哦對了,自從cm加入以後咱們還沒有機會好好喝一個。”峰哥也開了一瓶舉到麵前,“今晚不醉不歸。”
任瑾無奈地推脫:“我就不喝了,我酒量差。”
峰哥又問:“酒量再差,啤酒總能喝一點吧?你是主角,你哪能不喝呢?”
見局勢不對,始作俑者何莫倒跳出來解圍了:“算了峰哥,他這人一看酒品就不好,指不定待會兒要發酒瘋幹出什麽缺德事呢。”
出發點是好的,可這話損得,當事人也實在高興不起來。
“那這樣吧。”峰哥打開手裏的啤酒,重新提議,“我們邊玩邊喝,一個人提問,然後每個人依次迴答,不想迴答的就喝酒。然後換個人提問,規則還是一樣。莫莫是女生,不喝或者不想迴答都行。”
這遊戲倒是引起了眾人的一致讚同。
“那我先來。”峰哥換了個姿勢盤腿而坐,思忖片刻,開口問道,“如果在現實中可以擁有dota裏的一個技能,你們最想有什麽技能?為什麽?”
“你這提問一點都不勁爆啊峰哥,害我白期待了!”旁邊的叉立方扼腕道,“當然是隱形刺客的永久隱身啦,還用問嗎?想去哪就去哪,多開心啊。”
“你特麽想去什麽地方啊,笑這麽猥瑣?”nior又接著說,“我想要骷髏王的大招啊,兩條命,多好。”
“隊友都沒了,你一個人活那麽久有意思嗎?”3q反駁道,“我什麽都想要,所以幹脆來個大魔導師的技能竊取好了,看誰的技能好,就複製過來用一用。你呢,莫莫姐?”
何莫仔細想了很久,最後才緩緩說道:“我想要……時光倒流。”
“為什麽?”
她輕歎一聲:“總覺得接觸遊戲以後就活得渾渾噩噩,時間都不知道去哪兒了。快畢業了,成績還是一般般,畢業論文半點頭緒都沒有。”
“照你這麽說,我們這些職業電競選手豈不是專業的混吃等死嗎?”3q笑著自嘲,“cm
,那你呢?”
任瑾的目光還停留在何莫情緒稍許低落的臉上,被突然問起,猝不及防地失了神,下意識答道:“魂之挽歌吧。”
何莫的目光倏地凝滯,又緩緩往上,悄無聲息地落在他的瞳孔裏。
四目相對時,她似乎欲言又止,最後隻輕聲重複了一遍:“魂之挽歌。”
玩這個遊戲的人,大概沒有不知道這個技能的。來自於全dota最受爭議的一個英雄影魔,他搜集支配死靈,自身死亡後觸發技能魂之挽歌,釋放所有被支配的靈魂。場麵震撼,殺傷力強大,是眾多玩家的心頭好。
可這四個字,卻如同落入她心湖的小石塊,激起了圈圈漣漪的同時,還讓她的思緒不由自主得被卷進了那旋渦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