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重新開始
誰說魚離開了水不能活 作者:夢幻秋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這所城市,我度過了大學四年。我經曆了太多,於是,我想要給這一切來個了結。我用了一星期的時間,結束了我的過去。我給我所有的朋友發短信,告訴他們我很好。我將過去的日記,十年的日誌,全部放進了一個不大的箱子裏。我將我過去的禮物也收在了那個裝著日記的箱子內。我將我過去寫的一些文章全部燒毀,那些對我似乎已經沒什麽用處了。
日記裏,記著我從初一到大學畢業的一切事件。那些禮物,都是我的家人以及我的朋友送給我的,還有逝。那些文章,寫著很多關於愛情友情的文章。這些,就是我所有的記憶。
我把自己關在房內,偶爾喝些水,吃些我喜歡吃的蘇打餅。我在思索一些東西,我在思索我去哪。我是否要忘記過去。答案是,去那個我曾經最想去的城市。忘記我的過去。
一星期後,早上我買了一個大大的行李箱。將東西裝好後,便去了另外一個城市。我已經想好了,重新開始,忘記過去。
當我到達這個城市過後,我將行李首先搬進了旅館。我必須先找房子,工作。我花了一星期的時間,錢用得挺多的。我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在一所剛剛創立不久的雜誌社寫文章。於是,我用以前省下的錢租了一間房子,在一個不錯的小區內,在第十一樓。
我的生活,漸漸平靜下來。每天出去尋找靈感,不斷地去圖書館,然後將我所看的,聽的記錄下來。有時下雨,我則會呆在窗前,說不清在想什麽,總覺得記憶裏,總有一個男孩出現。於是,那個男孩成為了我文章的主角。雜誌社,隻是規定我一個月寫一篇中篇小說。男孩總是我的主角,是一個安靜溫和的男孩,我很清楚,那是我永遠都無法忘記的一個人。
我不再喜歡別人叫我曉,我隻是告訴別人,我叫“dawn”,我總是這樣告訴別人,因而我的筆名也是這個名字。這是黎明的意思,“曉”也有黎明的意思。我喜歡這個名字。
我有一個朋友,是在我來這個城市的車上認識的,當時他和我坐在一塊兒,並且他也是來這所城市。這是個巧合,因為他現在是我唯一有聯係的人。他叫林。他從不告訴我他的真名,他隻是讓我叫他林。我並沒有多問。而他,卻是雜誌社的編輯。他,成了我的上司。但我很少去雜誌社,一個月才去一兩次。我隻要在家裏寫好文章交給他就行了,如果需要改,我再改。
林,比我大三歲。人人都說他很帥,但我從來沒有這樣認為,或許是,習慣了逝的一切。
林現在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可以和他一起在街上亂逛,可以和他一起去郊遊,可以和他一起在我的屋子裏吃飯。從來沒有人把我和他當成一對戀人,所有人都說我們像極了兄妹,或許隻是好朋友。
我想,有那麽一段日子,我是真的沒有想起逝。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我似乎又成為了一個人。我驚訝於自己忘記了一段感情,不知是刻意忘記還是無意忘記。這樣,對我也不是件壞事吧。
林總是在他的辦公室內,每次我到了他的辦公室,他就說,我每天都在等你。我一直把這個當成玩笑。
轉眼間,兩個月過去。我去林的辦公室一共五次。和林在一起度過周末已經六次了。林總是喜歡說,“我每天都在等你。”“我挺想你的。”“我覺得我有些失魂落魄的。”而我總不以為然,林給我的感覺就是如此的奇怪。
隻是,這一次我不得不深思一下。
星期六下午,我和林正在他的辦公室內。我進來時,看見林正站在窗邊,他似乎明白我會來。
“幹嘛呢?”我隨意地問著,不客氣地坐在沙發上,將帶來的稿子放在他的辦公桌上。
“思考一個問題。”林淡淡地迴答,隨即轉過身,看著我。我看著林,微微笑著,林總是喜歡思考一些奇怪的問題。
“總覺得,你讓我著迷。”
“我可不是妖怪。”我仍然不以為然。
“dawn,我沒有開玩笑。”林正色道,此時我才開始明白,他真的沒開玩笑。我不再說話,靜靜地。我不知道我能說些什麽,我不想讓林傷心,可是我並不愛他。
“dawn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嗎?”許久,我終於聽到這句可怕的話語。我是明白的,他終究是要說的。
“我隻能做,林的朋友。因為,我做不到。”我低著頭,那時我想起了逝。
“真的不可以?還是,你心中已經……”林沒有再說下去,不知是我真的沒有忘記逝而表現出來,還是因為林的敏感。
“是。我到這個城市就是想忘記他,而就算沒有他,我和你真的不可能。對不起。”我站起來,轉身走出了他的辦公室。我不知道我能說些什麽,除了對不起還是對不起。
這實在另我苦惱。我開始深思,如果沒有逝,我會不會接受他?答案是,不會。因為,逝的存在已經是過去。即使愛,也不可能愛了吧。
日記裏,記著我從初一到大學畢業的一切事件。那些禮物,都是我的家人以及我的朋友送給我的,還有逝。那些文章,寫著很多關於愛情友情的文章。這些,就是我所有的記憶。
我把自己關在房內,偶爾喝些水,吃些我喜歡吃的蘇打餅。我在思索一些東西,我在思索我去哪。我是否要忘記過去。答案是,去那個我曾經最想去的城市。忘記我的過去。
一星期後,早上我買了一個大大的行李箱。將東西裝好後,便去了另外一個城市。我已經想好了,重新開始,忘記過去。
當我到達這個城市過後,我將行李首先搬進了旅館。我必須先找房子,工作。我花了一星期的時間,錢用得挺多的。我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在一所剛剛創立不久的雜誌社寫文章。於是,我用以前省下的錢租了一間房子,在一個不錯的小區內,在第十一樓。
我的生活,漸漸平靜下來。每天出去尋找靈感,不斷地去圖書館,然後將我所看的,聽的記錄下來。有時下雨,我則會呆在窗前,說不清在想什麽,總覺得記憶裏,總有一個男孩出現。於是,那個男孩成為了我文章的主角。雜誌社,隻是規定我一個月寫一篇中篇小說。男孩總是我的主角,是一個安靜溫和的男孩,我很清楚,那是我永遠都無法忘記的一個人。
我不再喜歡別人叫我曉,我隻是告訴別人,我叫“dawn”,我總是這樣告訴別人,因而我的筆名也是這個名字。這是黎明的意思,“曉”也有黎明的意思。我喜歡這個名字。
我有一個朋友,是在我來這個城市的車上認識的,當時他和我坐在一塊兒,並且他也是來這所城市。這是個巧合,因為他現在是我唯一有聯係的人。他叫林。他從不告訴我他的真名,他隻是讓我叫他林。我並沒有多問。而他,卻是雜誌社的編輯。他,成了我的上司。但我很少去雜誌社,一個月才去一兩次。我隻要在家裏寫好文章交給他就行了,如果需要改,我再改。
林,比我大三歲。人人都說他很帥,但我從來沒有這樣認為,或許是,習慣了逝的一切。
林現在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可以和他一起在街上亂逛,可以和他一起去郊遊,可以和他一起在我的屋子裏吃飯。從來沒有人把我和他當成一對戀人,所有人都說我們像極了兄妹,或許隻是好朋友。
我想,有那麽一段日子,我是真的沒有想起逝。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我似乎又成為了一個人。我驚訝於自己忘記了一段感情,不知是刻意忘記還是無意忘記。這樣,對我也不是件壞事吧。
林總是在他的辦公室內,每次我到了他的辦公室,他就說,我每天都在等你。我一直把這個當成玩笑。
轉眼間,兩個月過去。我去林的辦公室一共五次。和林在一起度過周末已經六次了。林總是喜歡說,“我每天都在等你。”“我挺想你的。”“我覺得我有些失魂落魄的。”而我總不以為然,林給我的感覺就是如此的奇怪。
隻是,這一次我不得不深思一下。
星期六下午,我和林正在他的辦公室內。我進來時,看見林正站在窗邊,他似乎明白我會來。
“幹嘛呢?”我隨意地問著,不客氣地坐在沙發上,將帶來的稿子放在他的辦公桌上。
“思考一個問題。”林淡淡地迴答,隨即轉過身,看著我。我看著林,微微笑著,林總是喜歡思考一些奇怪的問題。
“總覺得,你讓我著迷。”
“我可不是妖怪。”我仍然不以為然。
“dawn,我沒有開玩笑。”林正色道,此時我才開始明白,他真的沒開玩笑。我不再說話,靜靜地。我不知道我能說些什麽,我不想讓林傷心,可是我並不愛他。
“dawn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嗎?”許久,我終於聽到這句可怕的話語。我是明白的,他終究是要說的。
“我隻能做,林的朋友。因為,我做不到。”我低著頭,那時我想起了逝。
“真的不可以?還是,你心中已經……”林沒有再說下去,不知是我真的沒有忘記逝而表現出來,還是因為林的敏感。
“是。我到這個城市就是想忘記他,而就算沒有他,我和你真的不可能。對不起。”我站起來,轉身走出了他的辦公室。我不知道我能說些什麽,除了對不起還是對不起。
這實在另我苦惱。我開始深思,如果沒有逝,我會不會接受他?答案是,不會。因為,逝的存在已經是過去。即使愛,也不可能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