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喬佑,31歲,結婚3年了。隻高中畢業。考上了大學但沒去。我不喜歡上學,考上證明能力,不去隻因為不喜歡。我喜歡自己學東西。隻要感興趣就去學,我的興趣很雜,學過古箏·國畫·豎笛·洞簫····出了書法因為耐力不夠不甚了了之外,其他學的都還行。我喜歡自由·安靜·清醒。所有人包括父母都不認為我會結婚。寧平是我朋友的哥哥,一個很成功的商人。不知為何,第一眼看見他,我就愛上了他。我開始覺得自己竟是這麽孤獨。我利用朋友,設計失身給他。逼他與前女友分手如願嫁給了他。他女友一氣之下遠走巴黎。固執的我傻傻的笑著嫁給了他。不願意看清方平眼底的傷感和無奈。說服自己會幸福,寧平會愛上我,為了留住她的目光。我蓄起了長發,丟掉休閑裝,開始嚐試淑女的裝扮。但寧平還是對此視而不見。他說,有多愛前女友,就有多厭惡我。3年以來,我拚盡了全力,不再與朋友們泡吧,不再夜不歸宿·任意而為,給他洗手做湯,給他守夜即使她永遠有出不完的差。可是,我卻忘了,當一個人不愛你,就算你做盡一切,哪怕為他去死,他也不愛你。就像阿紫對喬峰的感情。阿紫說:“在那個小橋邊的大雷雨之夜,我見你打死我的姐姐哭得那麽傷心,我心裏就非常非常歡喜你。我心中說:你不用這麽難過,你沒了阿朱,我也會像阿朱那樣真心真意歡喜你,真心真意待你好。”可是,那又怎麽樣呢?喬峰終究不喜歡她,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強求不來。而今的喬佑已是31歲的身軀90歲蒼老的靈魂了。我可以容忍你三年的無視與疏離,卻無法忍受你讓前女友生下你的孩子。就這樣結束吧。我累了,真的。吃下一早備下的藥,理了理衣服,躺下。終於可以好好睡一覺了。我隻求來生做不了阿朱,也絕不做阿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