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韓信為什麽要受胯下之辱
正史比野史還野,李世民崩潰 作者:練習生001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大漢,
劉邦和夏侯嬰對視一眼。
“竟然有人覺得大秦的底層沒有執法力度?”
“史書都不看的嗎?”
聽到了劉邦的感慨,夏侯嬰搖搖頭,有些人啊,史料什麽都不信,就信自己的臆測。
你臆測也就罷了,還不符合社會文化背景,就離譜。
.......
大唐,
魏征,房玄齡等人,看得難受。
大秦怎麽厲害了?
他們不信。
這時候,房玄齡就充值發彈幕。
“如果大秦的執法力度如此恐怖,那麽,韓信怎麽可能會受到胯下之辱?”
“你如果能夠解釋這件事,我就承認你說的話。”
....
(對啊,對啊,韓信是怎麽迴事,我一直搞不懂。)
(博主,你得給我們解釋清楚。)
(咱不能一邊說秦律的執法力度有多嚴格,一邊又出現了韓信這種被人按著鑽褲襠的事情發生吧。)
(你所謂的執法力度呢?)
陳勇一愣,咋就能扯到韓信那裏了。
好吧,既然你們想聽,那麽就給你們解釋一下。
【韓信為什麽不報案,任由人家欺負呢?】
河邊。
漂母給了韓信一些吃食,並且給韓信科普。
“我聽說,現在大秦的秦律很厲害,誰敢欺負人,隻要去舉報,一定能把欺負人的惡霸給繩之以法。”
“公子為何不去呢?”
麵對漂母的問題,韓信又有歎息一聲。
他指了指自己的配劍說:“漂母有所不知,按照秦律,不能持有製式兵器。”
【對,這裏的韓信自己就犯法了,犯的一個法,就是秦律中規定的,不能持有管製兵器。】
【他的配劍屬於兵器,並非是民用版本的生活器具,這是軍用的版本武器,這種兵器呢,在大秦是統一鍛造,統一發放,每一把兵器都要登記造策,隻有獲得了一定爵位功勳的人,才能合法持有,沒有一定身份的人,是堅決不能持有的。】
【韓信配劍,放在現在,屬於非法持槍。】
【在大秦呢,怎麽處置呢,第一,沒收韓信的非法兵器,第二,對非法持有兵器之人,是要處罰的。】
【這把劍,是貴族劍,是青銅鍛造的精品,他的價值呢,足夠普通人過幾十倍輩子了,這是隨身攜帶了幾十套房,還是非法財產,你覺得韓信會讓人把他的劍收走嗎?】
(我去,我去,真就是不能脫離曆史時代啊。)
(非法持有管製兵器。)
(最重要的是這把劍太值錢了,我都忘了,哪個時代的劍是青銅的,一把青銅劍的,等於多少銅錢?我還覺得韓信窮?)
(人家把劍一賣就財富自由了,果然,落魄的貴族也是貴族,人家隨便一出手,就是普通人幾十輩子無法積攢的財富。)
(還有嗎,還有嗎?)
..........
【那麽韓信隻犯了這一個罪嗎?】
漂母明白了韓信的顧慮,又問:“你可以把劍藏起來就可以了,秦律是講究證據的,找不到劍,他們就不會定你的罪,你弄把木劍,就糊弄過去了。”
這方麵,還是老人有辦法。
反正韓信從未拔劍,誰也不知道,這把劍是青銅的還是木頭的,是屬於管製兵器,還是小孩的玩具。
韓信搖搖頭:“我在這裏沒有地。”
漂母眼睛瞪大,感覺自己攤上事了。
【這裏就有一個知識點了,韓信沒有土地,這是不合理的!
劉季有地,樊噲有地,陳平有地,蕭何有地,曆史中記載的有名有姓的人,都有地,包括陳勝吳廣都有地,隻有韓信沒地!】
【韓信沒有地,他的情況隻有一種,那就是跟項羽一樣,他在自己有地的故鄉犯法了,跑了,丟掉了自己的土地。】
【這種情況呢,你可以參考一下劉季,他跑到了芒碭山,在芒碭山區域,就沒有合法土地了,所以不能以耕地為生,韓信隻能釣魚,以及到其他人家裏蹭飯為生,這就是當時,是很多貴族的現狀,也是被大秦嚴厲打擊的一種情況。】
【這裏,韓信又犯法了。】
【犯了什麽法呢?】
【大罪,還不是一個。】
【第一,韓信犯了逃戶罪,就跟劉季犯的一樣。
逃戶,就是逃脫戶籍管理,從合法的編戶齊民,變成了非法居民。這個罪,不僅是在大秦,在大唐,也是重罪中的重罪。
你不好以為就逃個戶,沒啥大不了的,古代,黑戶抓到了,可以直接殺,不但不會問你的罪,你還有功,朝廷還要賞你。】
【逃戶罪,被逮捕之後一般都是從重處罰,輕則貶為奴隸,去服苦役,重則可以砍頭了。】
【第二,韓信還犯了什麽罪,偷稅漏稅罪!
隻要你是大秦的子民,你就要納稅,這不是大秦的法律嚴苛,李世民時代也一樣,這就是秦始皇建立的中央集權的帝國製度下,所有王朝統一的標準,到了大漢,你偷稅漏稅,也是要犯法的。
不僅是大漢大唐大秦,宋元明清隋晉,都一樣,沒有一個王朝是例外的。】
【你看,韓信自己就犯法了,最少都是三個罪,非法持有管製兵器罪,逃戶罪,以及偷稅漏稅罪。】
【就這三個罪,我告訴你,抓到了直接砍頭沒錯的。】
【所以呢,韓信受到胯下之辱,不是他不能打,韓信配劍,是貴族,隨身攜帶了幾十套房的財產,從小就至少學習了劍術,他是要帶兵打仗的人,怎麽可能一點戰場廝殺的技術都沒有?
他手裏的貴族劍,放在大秦時代,就是一把神兵利器,殺幾個人輕輕鬆鬆。
他不反抗,就是因為怕秦律的執法力度太嚴格,隻要動手了,有人受傷了,群眾就必須舉報,不舉報,就是等著連坐吧。
秦律是論跡不論心,秦律判斷私鬥的標準,是按照傷情算的,沒人受傷,就是鬧著玩,有人受傷了,就是私鬥,或者欺壓良善。
這個可以參考劉季,他和朋友打鬧,把人打傷了,你說自己打鬧,秦律不會信,隻看傷人沒傷,怎麽受的傷,傷的有多重,其他一概不管。
所以,韓信不敢還手,不管是對方受傷,還是他受傷,隻要有人受傷,他們就要被舉報,韓信就可以直接去死了!】
【那你告訴我,你是韓信,你是鑽褲襠,受一時之辱,還是怒而拔劍,等著秦律把他繩之以法。
以韓信的性格,他選擇了忍辱負重,這完全符合韓信的性格特點,以及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
【而且,還從側麵證明了,秦始皇的執法力度。】
(哈哈哈,原來是這樣啊!我就說嘛,韓信怎麽可能那麽慫,被人騎在頭上竟然還不還手。)
(等等,博主是不是說秦朝人穿的是開襠褲,....)
(我曹,我曹,兄弟你這角度也太清奇了。)
(博主總算是把一個曆史問題給解釋清楚了。)
(手持官職兵器,還犯有逃戶罪,偷稅漏稅罪,韓信能不接受胯下之辱嗎?他自己清楚自己的事情。)
(果然,看曆史就得先看社會時代大背景,脫離了背景一切都是空中樓閣。)
(現在還有誰質疑秦始皇的執法力度?)
(韓信就是懼怕秦始皇的執法力度,手裏握著利器,也不敢還手,可見秦始皇律法之威!)
...........
北宋,
文人們議論紛紛。
“司馬兄,我覺得這才是曆史的真相啊!”
“韓信一個將軍,怎麽可能打不過一個屠夫呢。”
“他就是不敢還手。”
“可見,秦始皇的集權有多厲害。”
他們都感覺到了秦律的可怕。
司馬紅著臉,狂吼:“假的,都是假的!”
“秦始皇明明對底層失去了控製。”
“天下大亂,根本沒有所謂的力度。”
周圍人看著歇斯底裏的司馬光,都撇撇嘴:“死鴨子嘴硬!人家博主是有真正的證據,你有啥?”
司馬光大吼:“怎麽沒有?張良刺殺秦始皇,抓到了沒?”
......
大唐。
魏征也是急赤白臉的狂吼:“這博主就是斷章取義,秦始皇要真這麽厲害,怎麽可能讓張良跑了?還關中大搜捕,這叫底層有執法力度?”
程咬金抓了抓頭發,感覺很矛盾。
按照博主給的證據,秦始皇的執法力度應該很厲害。
可張良的事情,又是一個反例。
這時候,李世民就發彈幕了:“博主,張良刺殺秦始皇的事情,你怎麽解釋?”
.........
博主就是不怕問題,不迴避問題,下一章,解密一個驚天大瓜,張良刺殺秦始皇的真相,求催更,求免費的為愛發電!
劉邦和夏侯嬰對視一眼。
“竟然有人覺得大秦的底層沒有執法力度?”
“史書都不看的嗎?”
聽到了劉邦的感慨,夏侯嬰搖搖頭,有些人啊,史料什麽都不信,就信自己的臆測。
你臆測也就罷了,還不符合社會文化背景,就離譜。
.......
大唐,
魏征,房玄齡等人,看得難受。
大秦怎麽厲害了?
他們不信。
這時候,房玄齡就充值發彈幕。
“如果大秦的執法力度如此恐怖,那麽,韓信怎麽可能會受到胯下之辱?”
“你如果能夠解釋這件事,我就承認你說的話。”
....
(對啊,對啊,韓信是怎麽迴事,我一直搞不懂。)
(博主,你得給我們解釋清楚。)
(咱不能一邊說秦律的執法力度有多嚴格,一邊又出現了韓信這種被人按著鑽褲襠的事情發生吧。)
(你所謂的執法力度呢?)
陳勇一愣,咋就能扯到韓信那裏了。
好吧,既然你們想聽,那麽就給你們解釋一下。
【韓信為什麽不報案,任由人家欺負呢?】
河邊。
漂母給了韓信一些吃食,並且給韓信科普。
“我聽說,現在大秦的秦律很厲害,誰敢欺負人,隻要去舉報,一定能把欺負人的惡霸給繩之以法。”
“公子為何不去呢?”
麵對漂母的問題,韓信又有歎息一聲。
他指了指自己的配劍說:“漂母有所不知,按照秦律,不能持有製式兵器。”
【對,這裏的韓信自己就犯法了,犯的一個法,就是秦律中規定的,不能持有管製兵器。】
【他的配劍屬於兵器,並非是民用版本的生活器具,這是軍用的版本武器,這種兵器呢,在大秦是統一鍛造,統一發放,每一把兵器都要登記造策,隻有獲得了一定爵位功勳的人,才能合法持有,沒有一定身份的人,是堅決不能持有的。】
【韓信配劍,放在現在,屬於非法持槍。】
【在大秦呢,怎麽處置呢,第一,沒收韓信的非法兵器,第二,對非法持有兵器之人,是要處罰的。】
【這把劍,是貴族劍,是青銅鍛造的精品,他的價值呢,足夠普通人過幾十倍輩子了,這是隨身攜帶了幾十套房,還是非法財產,你覺得韓信會讓人把他的劍收走嗎?】
(我去,我去,真就是不能脫離曆史時代啊。)
(非法持有管製兵器。)
(最重要的是這把劍太值錢了,我都忘了,哪個時代的劍是青銅的,一把青銅劍的,等於多少銅錢?我還覺得韓信窮?)
(人家把劍一賣就財富自由了,果然,落魄的貴族也是貴族,人家隨便一出手,就是普通人幾十輩子無法積攢的財富。)
(還有嗎,還有嗎?)
..........
【那麽韓信隻犯了這一個罪嗎?】
漂母明白了韓信的顧慮,又問:“你可以把劍藏起來就可以了,秦律是講究證據的,找不到劍,他們就不會定你的罪,你弄把木劍,就糊弄過去了。”
這方麵,還是老人有辦法。
反正韓信從未拔劍,誰也不知道,這把劍是青銅的還是木頭的,是屬於管製兵器,還是小孩的玩具。
韓信搖搖頭:“我在這裏沒有地。”
漂母眼睛瞪大,感覺自己攤上事了。
【這裏就有一個知識點了,韓信沒有土地,這是不合理的!
劉季有地,樊噲有地,陳平有地,蕭何有地,曆史中記載的有名有姓的人,都有地,包括陳勝吳廣都有地,隻有韓信沒地!】
【韓信沒有地,他的情況隻有一種,那就是跟項羽一樣,他在自己有地的故鄉犯法了,跑了,丟掉了自己的土地。】
【這種情況呢,你可以參考一下劉季,他跑到了芒碭山,在芒碭山區域,就沒有合法土地了,所以不能以耕地為生,韓信隻能釣魚,以及到其他人家裏蹭飯為生,這就是當時,是很多貴族的現狀,也是被大秦嚴厲打擊的一種情況。】
【這裏,韓信又犯法了。】
【犯了什麽法呢?】
【大罪,還不是一個。】
【第一,韓信犯了逃戶罪,就跟劉季犯的一樣。
逃戶,就是逃脫戶籍管理,從合法的編戶齊民,變成了非法居民。這個罪,不僅是在大秦,在大唐,也是重罪中的重罪。
你不好以為就逃個戶,沒啥大不了的,古代,黑戶抓到了,可以直接殺,不但不會問你的罪,你還有功,朝廷還要賞你。】
【逃戶罪,被逮捕之後一般都是從重處罰,輕則貶為奴隸,去服苦役,重則可以砍頭了。】
【第二,韓信還犯了什麽罪,偷稅漏稅罪!
隻要你是大秦的子民,你就要納稅,這不是大秦的法律嚴苛,李世民時代也一樣,這就是秦始皇建立的中央集權的帝國製度下,所有王朝統一的標準,到了大漢,你偷稅漏稅,也是要犯法的。
不僅是大漢大唐大秦,宋元明清隋晉,都一樣,沒有一個王朝是例外的。】
【你看,韓信自己就犯法了,最少都是三個罪,非法持有管製兵器罪,逃戶罪,以及偷稅漏稅罪。】
【就這三個罪,我告訴你,抓到了直接砍頭沒錯的。】
【所以呢,韓信受到胯下之辱,不是他不能打,韓信配劍,是貴族,隨身攜帶了幾十套房的財產,從小就至少學習了劍術,他是要帶兵打仗的人,怎麽可能一點戰場廝殺的技術都沒有?
他手裏的貴族劍,放在大秦時代,就是一把神兵利器,殺幾個人輕輕鬆鬆。
他不反抗,就是因為怕秦律的執法力度太嚴格,隻要動手了,有人受傷了,群眾就必須舉報,不舉報,就是等著連坐吧。
秦律是論跡不論心,秦律判斷私鬥的標準,是按照傷情算的,沒人受傷,就是鬧著玩,有人受傷了,就是私鬥,或者欺壓良善。
這個可以參考劉季,他和朋友打鬧,把人打傷了,你說自己打鬧,秦律不會信,隻看傷人沒傷,怎麽受的傷,傷的有多重,其他一概不管。
所以,韓信不敢還手,不管是對方受傷,還是他受傷,隻要有人受傷,他們就要被舉報,韓信就可以直接去死了!】
【那你告訴我,你是韓信,你是鑽褲襠,受一時之辱,還是怒而拔劍,等著秦律把他繩之以法。
以韓信的性格,他選擇了忍辱負重,這完全符合韓信的性格特點,以及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
【而且,還從側麵證明了,秦始皇的執法力度。】
(哈哈哈,原來是這樣啊!我就說嘛,韓信怎麽可能那麽慫,被人騎在頭上竟然還不還手。)
(等等,博主是不是說秦朝人穿的是開襠褲,....)
(我曹,我曹,兄弟你這角度也太清奇了。)
(博主總算是把一個曆史問題給解釋清楚了。)
(手持官職兵器,還犯有逃戶罪,偷稅漏稅罪,韓信能不接受胯下之辱嗎?他自己清楚自己的事情。)
(果然,看曆史就得先看社會時代大背景,脫離了背景一切都是空中樓閣。)
(現在還有誰質疑秦始皇的執法力度?)
(韓信就是懼怕秦始皇的執法力度,手裏握著利器,也不敢還手,可見秦始皇律法之威!)
...........
北宋,
文人們議論紛紛。
“司馬兄,我覺得這才是曆史的真相啊!”
“韓信一個將軍,怎麽可能打不過一個屠夫呢。”
“他就是不敢還手。”
“可見,秦始皇的集權有多厲害。”
他們都感覺到了秦律的可怕。
司馬紅著臉,狂吼:“假的,都是假的!”
“秦始皇明明對底層失去了控製。”
“天下大亂,根本沒有所謂的力度。”
周圍人看著歇斯底裏的司馬光,都撇撇嘴:“死鴨子嘴硬!人家博主是有真正的證據,你有啥?”
司馬光大吼:“怎麽沒有?張良刺殺秦始皇,抓到了沒?”
......
大唐。
魏征也是急赤白臉的狂吼:“這博主就是斷章取義,秦始皇要真這麽厲害,怎麽可能讓張良跑了?還關中大搜捕,這叫底層有執法力度?”
程咬金抓了抓頭發,感覺很矛盾。
按照博主給的證據,秦始皇的執法力度應該很厲害。
可張良的事情,又是一個反例。
這時候,李世民就發彈幕了:“博主,張良刺殺秦始皇的事情,你怎麽解釋?”
.........
博主就是不怕問題,不迴避問題,下一章,解密一個驚天大瓜,張良刺殺秦始皇的真相,求催更,求免費的為愛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