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有三隻手,那麽他可以輕鬆打敗隻有兩隻手的其他人。
隻需要用兩隻手抓住對麵的兩隻手,第三隻手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很簡單的道理。
那麽,如何長出“第三隻手”呢?
方奇給出了答案:
五道鋒利的亮光閃過,“陳亭”的右爪深深的陷進了方奇的肉裏。
“這一下可不僅僅隻是皮外傷那麽簡單了啊。”
方奇如是感歎著,然後自上而下揮出了凝聚著全身力量的一棍!
毫無疑問的,被速度遠超他的“陳亭”襠下。
方奇開心的笑了!
他開心的嘴中吐出了血沫,甚至險些嗆到了自己,胸腔劇烈的抖動著,五條鋒利的指爪深深嵌入肉裏,隨著他一同動作著。
他的麵前是:
倒地不起,再無反抗能力的,“陳亭”!
在剛剛與“陳亭”的無數次對攻之中,方奇明確的知道了他受到了聲波的傷害。
這本應該讓他失去所有反抗能力,就像是已經死去第二遍的“李恆”一樣,乖乖的被方奇殺掉。
但是,他卻不知道為什麽站了起來!
速度全開的他,讓腿部受到嚴重傷害的方奇連逃跑都做不到!
從那時候起,方奇就在好奇著,假如自己再開一槍的話,會發生什麽呢?
開這一槍的前提是,不能和“陳亭”相隔太遠。
僅僅隻是揮下撬棍的時間,“陳亭”不僅恢複過來,還有餘力餘力給他一爪。
這本該是受到影響不深的表現,可是它在之後的戰鬥中的表現卻又否定了這一可能。
方奇不知道原因。
可能性實在是太多了:也許老哥有什麽恢複的能力,也許這個“寂靜”比較特殊,也許是副本臨時提高了難度。
但是,盡管如此,方奇依然可以完成最後的“絕殺”。
如何長出第三隻手?
很簡單。
不要使用自己的雙手,限製住對方的一隻手。
這樣之後,再用自己的一隻手限製住對方的另一隻手。
最後,自己剩下的一隻手,扣動扳機,就是無可阻擋的絕殺!
當“陳亭”將自己的指爪送進方奇的血肉中時,它難以置信的發現,這個瘋狂的人類居然用自己的肌肉夾住了自己的手爪!
甚至,在那之後,不管不顧的全力揮出了足以致死的一棍,以至於它不得不擋!
他不會痛嗎?
當然,它不會有機會知道,方奇真的“不怕痛”。
而且,他也不會知道,為了讓它相信左手的霰彈槍已經隻是一個鐵棍,沒有任何威脅,方奇全程繃緊手指沒有扣下扳機。
如果左手動了,霰彈槍會在零距離下被它擊飛。
那才是真正的十死無生。
有可能的話,方奇拒絕所有的賭博。
扣動扳機,容易。
如果被它注意到了,再撿迴霰彈槍,等於自殺。
而此時的“第三隻手”,則是無解的絕殺。
需要承擔的風險隻在“陳亭”沒有耗盡體力之前。
當然,如果在那個時候方奇就阻擋不住的話,他就會毫不猶豫的直接扣動扳機。
有概率贏相比於死選擇前者。
一定贏相比於有概率贏,依然選擇前者!
沒有絲毫的僥幸,唯一需要考慮的,僅僅隻是付不付的起代價!
在方奇的黑暗視野中,“陳亭”的頭部突然動了一下。
並非是無規律的抽搐,而是人在清醒前夕對自己頭昏腦脹的一點迷糊。
“真是快啊,老哥。”方奇感歎著,然後,撬棍落下,送它上天了。
“陳亭”的視野中,原本足以夜視的眼睛由於神經係統被聲波破壞,已經變的模糊不清。
在它生命的最後時刻,他看到,原本身形單薄的人類少年,不知何時已經變成了盤踞於黑影中的猙獰巨物!
就像是一座漆黑的大山,影子落下,無限高的臉龐上,裂開了一道猩紅的深淵!
不,那不是黑色的山,那山的顏色黑暗中帶著鮮血,仿佛吞噬一切的紅將他的一衣服染成血色!
最後,一道血柱衝天而起!
那是哪裏來的血呢?
哦,原來是撬棍落到我頭上,砸出來的血。
隻需要用兩隻手抓住對麵的兩隻手,第三隻手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很簡單的道理。
那麽,如何長出“第三隻手”呢?
方奇給出了答案:
五道鋒利的亮光閃過,“陳亭”的右爪深深的陷進了方奇的肉裏。
“這一下可不僅僅隻是皮外傷那麽簡單了啊。”
方奇如是感歎著,然後自上而下揮出了凝聚著全身力量的一棍!
毫無疑問的,被速度遠超他的“陳亭”襠下。
方奇開心的笑了!
他開心的嘴中吐出了血沫,甚至險些嗆到了自己,胸腔劇烈的抖動著,五條鋒利的指爪深深嵌入肉裏,隨著他一同動作著。
他的麵前是:
倒地不起,再無反抗能力的,“陳亭”!
在剛剛與“陳亭”的無數次對攻之中,方奇明確的知道了他受到了聲波的傷害。
這本應該讓他失去所有反抗能力,就像是已經死去第二遍的“李恆”一樣,乖乖的被方奇殺掉。
但是,他卻不知道為什麽站了起來!
速度全開的他,讓腿部受到嚴重傷害的方奇連逃跑都做不到!
從那時候起,方奇就在好奇著,假如自己再開一槍的話,會發生什麽呢?
開這一槍的前提是,不能和“陳亭”相隔太遠。
僅僅隻是揮下撬棍的時間,“陳亭”不僅恢複過來,還有餘力餘力給他一爪。
這本該是受到影響不深的表現,可是它在之後的戰鬥中的表現卻又否定了這一可能。
方奇不知道原因。
可能性實在是太多了:也許老哥有什麽恢複的能力,也許這個“寂靜”比較特殊,也許是副本臨時提高了難度。
但是,盡管如此,方奇依然可以完成最後的“絕殺”。
如何長出第三隻手?
很簡單。
不要使用自己的雙手,限製住對方的一隻手。
這樣之後,再用自己的一隻手限製住對方的另一隻手。
最後,自己剩下的一隻手,扣動扳機,就是無可阻擋的絕殺!
當“陳亭”將自己的指爪送進方奇的血肉中時,它難以置信的發現,這個瘋狂的人類居然用自己的肌肉夾住了自己的手爪!
甚至,在那之後,不管不顧的全力揮出了足以致死的一棍,以至於它不得不擋!
他不會痛嗎?
當然,它不會有機會知道,方奇真的“不怕痛”。
而且,他也不會知道,為了讓它相信左手的霰彈槍已經隻是一個鐵棍,沒有任何威脅,方奇全程繃緊手指沒有扣下扳機。
如果左手動了,霰彈槍會在零距離下被它擊飛。
那才是真正的十死無生。
有可能的話,方奇拒絕所有的賭博。
扣動扳機,容易。
如果被它注意到了,再撿迴霰彈槍,等於自殺。
而此時的“第三隻手”,則是無解的絕殺。
需要承擔的風險隻在“陳亭”沒有耗盡體力之前。
當然,如果在那個時候方奇就阻擋不住的話,他就會毫不猶豫的直接扣動扳機。
有概率贏相比於死選擇前者。
一定贏相比於有概率贏,依然選擇前者!
沒有絲毫的僥幸,唯一需要考慮的,僅僅隻是付不付的起代價!
在方奇的黑暗視野中,“陳亭”的頭部突然動了一下。
並非是無規律的抽搐,而是人在清醒前夕對自己頭昏腦脹的一點迷糊。
“真是快啊,老哥。”方奇感歎著,然後,撬棍落下,送它上天了。
“陳亭”的視野中,原本足以夜視的眼睛由於神經係統被聲波破壞,已經變的模糊不清。
在它生命的最後時刻,他看到,原本身形單薄的人類少年,不知何時已經變成了盤踞於黑影中的猙獰巨物!
就像是一座漆黑的大山,影子落下,無限高的臉龐上,裂開了一道猩紅的深淵!
不,那不是黑色的山,那山的顏色黑暗中帶著鮮血,仿佛吞噬一切的紅將他的一衣服染成血色!
最後,一道血柱衝天而起!
那是哪裏來的血呢?
哦,原來是撬棍落到我頭上,砸出來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