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男的瞬間嚇萎了,為毛呢,因為這事如果傳到小敏的小姐妹那裏,就不是單純丟人的事了,估計飯票都要丟。他就求小敏,千萬別給他說出去。小敏那時候正火頭呢,還管這個,本來沒想到要告訴她小姐妹,這213一說,好麽全想起來了。具體內容小敏沒說,反正就是他就罵那個男的,那個男的就說:求別說。大體就是這樣。


    小敏也不是個硬脾氣,那男的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死乞白賴的求她,她也不想把事情鬧大,反正火也消了,就警告那個男的,以後在發現,直接就報警,那男的也同意了,小敏又說,趕緊找地方搬走,別住這裏,煩得慌。那男的猶豫了一下也同意了。就這麽的,這個事情就過去了,過了大概兩天,那男的就搬走了,小敏那個小姐妹跟那個男的另外找了個地方,房子就空出來,小敏自己住,房租也是自己負擔。雖然壓力大了點,但總比有個男的別別扭扭的好。


    小敏自己住下來之後,連著2天都相安無事,小姐妹也沒迴來過,就是上班碰下麵。直到第三天晚上,夜裏2點多,小敏下班迴家,那天的客人不錯,沒怎麽灌酒,所以小敏沒有酩酊大醉,迴來還算清醒,就打開熱水器洗澡,大概洗了十幾分鍾,小敏聽到門響,以為是小姐妹迴來了,但是過了一會沒有聽到腳步聲,她就覺得很奇怪,於是關水,穿上睡衣,準備出來看看。剛打開浴室的門,就被人揪住頭發拉了出來,然後反手用胳膊卡出她的脖子,用毛巾捂住嘴。小敏掙紮了一會就暈過去了。


    毛巾粘著乙醚,等小敏清醒過來的時候,就看見房東,把她往皮箱裏裝。這時候她才意識到自己怎麽能看見自己,瞬間她就崩潰了,可是那時候的她根本拿房東沒辦法,隻能跟著房東。看著他拖著皮箱出去。房東把他放到三輪車上帶到離小區不遠的河邊,扔下,然後反身離開,過了一會有迴來,拿著手鋸,還有幾個很大的真空袋。然後他把小敏拖到河裏的淺水區,用手鋸分割,裝進真空袋,裝上三輪車,有拉迴自己家,放進冰櫃裏。拿著酒精抹布鞋套,手套又迴到小敏的出租屋。擦掉指紋鞋印,並且從衛生間拿出了一個針孔攝像頭和一個小麥克風。又迴到家裏。小敏目睹了這一切,徹底崩潰了。


    第二天小敏沒去上班,他小姐妹給她點電話,手機沒人接,她自己上班走不開,就讓那個男的去ktv拿鑰匙,去小敏那裏看看。那個男的就去了,進屋沒人,窗開著。就給小敏的小姐妹打電話,說家裏沒人。他們當時估計也沒在意,也沒深究下去。該上班上班。直到小敏失蹤3天了。這才覺得不對,於是打電話到公堂了。警察去房間勘察了也沒發現什麽,就立了個失蹤。不了了之。警察勘察過之後2天,房東把小敏的屍體拉到出租屋,後麵的小院,在小花壇那裏一陣刨,土分開以後,露出一個水表井,打水表井把屍體投進去。然後蓋好用水泥摸好,附上保鮮膜,又蓋上土。還原了迴去。擦掉痕跡,就走了。警察沒在來過,房子也沒人住了,小敏的小姐妹也不迴來住,於是,房東就又把房子租了出去。


    事情到這裏就都清楚了,但是我還是不知道怎麽能幫她,報警?沒證據。殺了房東幫他報仇?我不敢。思來想去沒辦法,我就問她,你想我怎麽幫你,她說讓我幫她把房東弄死,我說我不敢,就算敢,也不行。我是來結緣的不是來增孽的。思來想去的我說,你不是說房東在廁所安了針孔相機麽?他說是,那他應該有存,能找到哪些錄像,這事還有門。我問他,你知道房東住哪麽。他說知道,就在隔壁單元2摟。我說你能過去不。他說可以。我說,那你等我,明天我去給你找證據。


    第二天,我跟公司請了個假,然後去小敏說的房東家附近看看情況。一看,我2了,房東家的防盜門是那種上半部分是鐵藝有鏤空的。裏麵是個木頭門。兩道門我搞不定啊。怎麽能進去呢。想了半天,想出一個招,天剛摸黑,我就去夜市上找了個賣健身器材的,繞道後麵悄悄的問了下,有沒有防狼器。經過一頓砍價,以150元買了一個30萬伏的防狼器,又買了一副橡膠手套,迴到出租屋。喊出小敏,告訴他我的計劃。


    先讓小敏去房東家溜達一圈,看看房東家有多少人,小敏迴來說就房東。那就好辦了,打電話給房東,說我買了幾個大螃蟹,找房東喝喝酒。房東拒絕了,我一看防範意識還挺高,就刷混蛋,說不讓去,不給麵子雲雲。最後房東勉強同意了,我就把那啥(30萬伏的防狼器,屏蔽字,就寫那啥吧)的保險打開,拿開前麵的護罩,放進塑料袋裏麵,拐了個彎,去了房東家。敲開門,他把我讓進去,我先放下螃蟹,跟他說,帶了平金x福,你把螃蟹蒸一下,咱倆整點。他聽了客氣了一下,就低頭去拿螃蟹。我一下就把那啥杵了過去。不得不說很給勁,直接給這貨儲暈了!


    帶上橡膠手套,找到這貨的電腦,開機,草,連密碼都沒加,一同找,找到了錄像,不得不說我都想自己留一份,拷到u盤,趕緊跑。沒敢迴出租屋,直接迴家了。到家之後,理了一下思路,第二天,迴到出租屋,把u盤扔到小院花壇邊上。挖開土,敲掉水泥,然後打電話,報警。警察很快就到了,我說我想整理花壇重點扁豆西紅柿啥的,翻土的時候發現這有快水泥,掀開就出臭味了。好像有屍體。於是報警了。然後警察就把我帶迴去了,做了筆錄,放了我,通知不能離開本市,隨叫隨到等等。


    偵查的進度不知道怎麽樣,警察也不會告訴我,但是我知道房東跑了,沒抓住。這個事情影響很壞,所以被警察局壓下去了,沒有公布。我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能抓到房東。對我也是一頓調查。發現我除了租住了死者的房子,在之前跟死者根部不認識,並且有不在場證據。才取消了對我的控製。


    在那之後,見過小敏1次,我跟他說,警察已經在抓房東了,啥時候能抓住我不知道,但事情總算是解決了。勸她放下怨氣。早點輪迴。她沒迴答我,就是謝謝我,然後笑了笑就走了。是去輪迴了,還是去了什麽地方我也不知道。反正這件事,辦的沒有老頭那個好,我總是心中有愧。事情過去之後,我也跟劉師傅聊過,劉師傅說我在意了,隨緣即可。我對他的話大部分是似懂非懂的。隻希望,衙役給力點,早點抓住那貨。抓住了,說不定小敏才能放下哪些怨念。早點去她該去的地方。


    開了眼很麻煩,因為你很難分出誰是人,誰是鬼魂。我開眼時候,可經常被人當傻子看,我都習慣了。在一個,鬼魂跟人一樣,思想沒變,性格沒變,就是存在的方式變了,他們更純粹,因為他們跟活著的人沒有利益衝突。隻要身正,心正,禮貌點,他們不會找你麻煩。別侮辱他們,也別用哪些所謂開光的法器,嚇唬他們。還是那句話,不是信徒的話,這些都沒用。


    大概在一個月前的事,9月的時候跟朋友一起約好了夜釣,就在我們那裏的一個水庫。晚上8點到了,擺上椅子,弄上小燈,掛上餌就開始路,玩的是不亦樂乎,大概10點多,忽然有便意,就跟朋友打了個招唿,跑到後麵的小樹林解決。正在舒爽的時候,我就聽見一個小孩說,真惡心。我歪頭看,小孩離我大概有5米吧。天黑看不清,這麽晚了,估計沒誰把孩子還扔外麵玩。我就知道是那東西了。我擦幹淨pp,提上褲子。往小孩那走,小孩就忘旁邊閃,我跟他說,咋的,嫌臭?他直接懵逼了,在那跟我說你能看見?我說能啊。他說你是幹啥的。我說我來釣魚的。你呢,怎麽在這。小孩直接鬱悶了。我點了根煙。就跟他聊了起來。


    原來小孩是新死,附近村的,急性腦膜炎死的。還沒過頭七。我說你再這幹啥,他說,以前經常來這玩,現在就是過來看看。我就說我帶你釣魚去走。他就跟我來到水庫邊這裏。我把椅子拿的遠點,怕跟小孩說話嚇著釣友。然後就跟小孩瞎聊。小孩給我指地方,都是上魚的點,那天大獲豐收。天快亮的時候,小孩跟我到了個別,我也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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