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布,治軍不嚴,願以身正法!
重生呂布:我在下邳絕境求生! 作者:王家郎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呂布一套感情牌打下去,成功讓張遼對於呂布的感情有了明顯的變化。
而有了張遼的幫助,呂布這件事情處理起來就簡單多了。
首先就是呂布隨便找了一件小事,然後就在眾人麵前斥責張遼,不但對其杖責,更是下令讓張遼將身上的甲胄都給脫了,直接將其罷免了所有的官職。
最終,讓張遼來到了張勳的麾下...
這種情況下,眾人不知道呂布是什麽意思,卻也不敢為張遼多說什麽,隻有張勳前去詢問一二。
但最終得到的結果也是讓他頗為迷茫。
無奈之下,張勳也隻能默許此事,讓張遼留在了軍中。
而張遼不愧是並州的豪傑,不但早些年就已經有了不小的名聲,而且為人豪爽,更是勇猛。
被呂布懲罰之後很快就緩過神來。
不僅僅沒有繼續迷茫,更是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和張勳麾下的將士混在了一起。
張遼豪爽,加上之前在軍中的地位,還總是能夠弄到一些軍中都見不到的酒水。
不消三五日的時間,張遼就已經在張勳麾下和他麾下的那些將士們混熟了,並且讓不少人對張遼都交手稱讚。
張勳見到了這一幕,心中也是更加的迷茫詭異。
雖然他不是很清楚這到底是怎麽迴事,但卻覺得此事不妥,心中也難免出現不安。
所以考慮再三之後,還是決定要找個時間將張遼送迴去,最起碼不能讓他再繼續在自己的軍中了。
隻不過張勳還沒有找好時間,呂布就已經率先出手了。
就在這幾日的時間裏,呂布再次趁著夜色直接來到了沙羨城中,並且要求去見一見那個為首的郡吏。
那一日,呂布單人匹馬,甚至都沒有騎著自己的赤兔,也沒有帶著方天畫戟,就這麽來到了沙羨的城下。
在所有人都沒有注意到的時候,來到了這裏。
然後呂布激將對方膽怯,讓其露麵和自己相見,然後看著對方打開的城門,也是想都沒想就走了進去。
呂布如此冒險,除了他對自己的自信之外,還有一點原因也是非常重要。
“布,是真的想要解決這件事情,這是布給你們的誠意。”
呂布知道,這群人不管是為首的郡吏也好,還是跟隨著他一起鬧事兒的百姓也罷,說到底還是心中不忿加上已經走到了一步。
並不是真的想要反了他呂布,然後將他取而代之。
說實話,呂布不認為他們能夠做到,也不覺得他們有這個膽子。
所以這一次,呂布將話說的也非常清楚。
“你們沒有膽子反叛,布也知道這一次你們受了委屈。
過去的事情不能不提,這一次布會給你們一個滿意答複,之後你們還是江夏的百姓,繼續過你們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日子。
而我等也會保護你們的安全,並且布可以保證,日後這種事情絕不會再次發生了。”
呂布的話語沒有讓這些百姓直接相信,甚至都沒有讓他們有什麽動容。
看到這一幕之後,呂布也是忍不住歎息了一聲。
最後呂布策馬緩緩來到了為首那名年輕人的麵前。
“多餘的話語,布就不再多說什麽了,同樣...吾也不詢問你的出身姓名是什麽。
你且看著,若是你不滿意布接下來的所作所為,你可以繼續守著城池。
但是我等也相信,你既然為民請命,那就不是一個願意看著他們無辜枉死的絕情之人。”
呂布的這些話語的確是讓為首的年輕人有些動容,而呂布的誠意,他也的確是看到了。
在和這些人達成了交易之後,呂布也就迴到了自己的軍營之中,暗中將自己的騎兵抽調了迴來,然後得到了張遼的消息。
確定了張遼已經可以穩定局麵,之後就以設宴為理由,將張勳請到了自己的麵前。
張勳如今本身就是呂布麾下,加上張勳沒想過呂布已經由內到外的變了一個人,並沒有任何的提防就來到了呂布的麵前。
在酒宴之上,呂布最後給了張勳一次機會。
“對於屠戮城池,劫掠百姓這件事情你如何看!”
呂布給了張勳機會,隻可惜張勳的迴答還是和之前一模一樣,絲毫不在乎尋常百姓的性命如何。
為此,呂布也是無奈地歎息了一聲,然後擺手間立刻就有人衝了出來。
呂布沒有殺了張勳,隻是讓人將張勳控製了起來。
與此同時,張遼也以請酒之名,將張勳麾下的不少中層將領都聚集到了一起,然後...
“奉溫侯之命,整頓軍紀,從今日起某家便是你們的主將了!”
張遼一晚連殺十四人,徹底肅清了那些張勳的心腹,用強硬的手段將張勳的兵馬徹底收入了自己的囊中。
同時,呂布頒布了軍中法令十七條,五十四斬!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唿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製,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所到之地,淩虐其民,如有逼淫婦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麵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十七條五十四斬,呂布重塑軍中軍紀,並且在沙羨城外親自承認了這一次軍中違法乃是他的過錯。
“布,治軍不嚴,願以身正法!”
而有了張遼的幫助,呂布這件事情處理起來就簡單多了。
首先就是呂布隨便找了一件小事,然後就在眾人麵前斥責張遼,不但對其杖責,更是下令讓張遼將身上的甲胄都給脫了,直接將其罷免了所有的官職。
最終,讓張遼來到了張勳的麾下...
這種情況下,眾人不知道呂布是什麽意思,卻也不敢為張遼多說什麽,隻有張勳前去詢問一二。
但最終得到的結果也是讓他頗為迷茫。
無奈之下,張勳也隻能默許此事,讓張遼留在了軍中。
而張遼不愧是並州的豪傑,不但早些年就已經有了不小的名聲,而且為人豪爽,更是勇猛。
被呂布懲罰之後很快就緩過神來。
不僅僅沒有繼續迷茫,更是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和張勳麾下的將士混在了一起。
張遼豪爽,加上之前在軍中的地位,還總是能夠弄到一些軍中都見不到的酒水。
不消三五日的時間,張遼就已經在張勳麾下和他麾下的那些將士們混熟了,並且讓不少人對張遼都交手稱讚。
張勳見到了這一幕,心中也是更加的迷茫詭異。
雖然他不是很清楚這到底是怎麽迴事,但卻覺得此事不妥,心中也難免出現不安。
所以考慮再三之後,還是決定要找個時間將張遼送迴去,最起碼不能讓他再繼續在自己的軍中了。
隻不過張勳還沒有找好時間,呂布就已經率先出手了。
就在這幾日的時間裏,呂布再次趁著夜色直接來到了沙羨城中,並且要求去見一見那個為首的郡吏。
那一日,呂布單人匹馬,甚至都沒有騎著自己的赤兔,也沒有帶著方天畫戟,就這麽來到了沙羨的城下。
在所有人都沒有注意到的時候,來到了這裏。
然後呂布激將對方膽怯,讓其露麵和自己相見,然後看著對方打開的城門,也是想都沒想就走了進去。
呂布如此冒險,除了他對自己的自信之外,還有一點原因也是非常重要。
“布,是真的想要解決這件事情,這是布給你們的誠意。”
呂布知道,這群人不管是為首的郡吏也好,還是跟隨著他一起鬧事兒的百姓也罷,說到底還是心中不忿加上已經走到了一步。
並不是真的想要反了他呂布,然後將他取而代之。
說實話,呂布不認為他們能夠做到,也不覺得他們有這個膽子。
所以這一次,呂布將話說的也非常清楚。
“你們沒有膽子反叛,布也知道這一次你們受了委屈。
過去的事情不能不提,這一次布會給你們一個滿意答複,之後你們還是江夏的百姓,繼續過你們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日子。
而我等也會保護你們的安全,並且布可以保證,日後這種事情絕不會再次發生了。”
呂布的話語沒有讓這些百姓直接相信,甚至都沒有讓他們有什麽動容。
看到這一幕之後,呂布也是忍不住歎息了一聲。
最後呂布策馬緩緩來到了為首那名年輕人的麵前。
“多餘的話語,布就不再多說什麽了,同樣...吾也不詢問你的出身姓名是什麽。
你且看著,若是你不滿意布接下來的所作所為,你可以繼續守著城池。
但是我等也相信,你既然為民請命,那就不是一個願意看著他們無辜枉死的絕情之人。”
呂布的這些話語的確是讓為首的年輕人有些動容,而呂布的誠意,他也的確是看到了。
在和這些人達成了交易之後,呂布也就迴到了自己的軍營之中,暗中將自己的騎兵抽調了迴來,然後得到了張遼的消息。
確定了張遼已經可以穩定局麵,之後就以設宴為理由,將張勳請到了自己的麵前。
張勳如今本身就是呂布麾下,加上張勳沒想過呂布已經由內到外的變了一個人,並沒有任何的提防就來到了呂布的麵前。
在酒宴之上,呂布最後給了張勳一次機會。
“對於屠戮城池,劫掠百姓這件事情你如何看!”
呂布給了張勳機會,隻可惜張勳的迴答還是和之前一模一樣,絲毫不在乎尋常百姓的性命如何。
為此,呂布也是無奈地歎息了一聲,然後擺手間立刻就有人衝了出來。
呂布沒有殺了張勳,隻是讓人將張勳控製了起來。
與此同時,張遼也以請酒之名,將張勳麾下的不少中層將領都聚集到了一起,然後...
“奉溫侯之命,整頓軍紀,從今日起某家便是你們的主將了!”
張遼一晚連殺十四人,徹底肅清了那些張勳的心腹,用強硬的手段將張勳的兵馬徹底收入了自己的囊中。
同時,呂布頒布了軍中法令十七條,五十四斬!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唿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製,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所到之地,淩虐其民,如有逼淫婦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麵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十七條五十四斬,呂布重塑軍中軍紀,並且在沙羨城外親自承認了這一次軍中違法乃是他的過錯。
“布,治軍不嚴,願以身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