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鹿啼。


    這種動靜,鹿科裏不少家夥都會發出來。


    例如梅花鹿,還有麂子。


    在他們這兒,梅花鹿幾乎不可能出現,也沒聽說過周圍有人見到過梅花鹿。


    所以,常征推測這聲音應當是麂子。


    兩隻獵犬同樣聽見了,但它們沒叫,隻是把目光投向常征。


    看樣子,它們在等待常征下達指令。


    “留在這裏。”


    常征給了這麽一個命令。


    兩隻獵犬雖說有些疑惑,可還是乖乖坐了下來。


    在這種山林環境裏,獵犬其實不太好捕捉野獸,因為樹林擠迫,它們的速度很難完全施展。


    如果驚擾了目標,那獵物就先一步跑掉,常征連開槍的時機都沒有。


    地域不同,環境各異,打獵方式自然也不盡相同。


    在他們這兒,養獵犬主要是為了護衛獵人,同時幫忙追蹤獵物,真正用來獵殺大型野獸的時候並不多。


    若是碰到小動物,人們一般還是樂意讓狗去攆。


    多數人狩獵時拿的都是火銃,或者土製的自製槍,並不是製式的獵槍。


    火藥、鉛彈都要花錢。


    現在,用弓箭打獵的更少了。


    靠弓箭捕獵往往要給箭頭淬毒,可弄毒液的風險頗高。


    像常征這樣一開始就用帶瞄準鏡的獵槍的並不常見,因為光一杆好槍就要花上千塊錢。


    那兩隻獵犬十分聽話,安穩地蹲在原地。


    它們瞧見常征把裝著豪豬的口袋往地上一擱,就跟著他的身影,看他在林間時而鑽進,時而繞開樹木。


    能夠聽見鹿啼就意味著那麂子離常征不遠,並且這叫聲還不時地再度響起。


    這樣一來,相當於主動為常征提供了定位。


    麂子膽子很小,跟東北那種“傻麅子”不一樣,那些麅子反而更大膽些。


    這類麂子隻要聽到一點動靜,立馬就會逃跑。


    常征貓著腰,在樹叢間穿梭,朝那聲音來源不斷挪動腳步。


    一些荊棘劃破了常征的皮膚,他卻絲毫沒吭聲。


    聲響離他越來越近,但還沒到他感知範圍裏。


    他沒辦法,自己的感知距離實在有限。


    真要到了他能感知的範圍,麂子也早就聞到他身上的味兒跑沒影了。


    通過那些層層縫隙,常征望見了二十米開外的兩隻麂子。


    他猜測大概是一對兒,如此才給他創造了機會。


    這兩隻麂子注意力集中在對方身上,沒留意到常征的靠近。


    那片林子裏灌木沒那麽茂密,雜草卻多一些。


    常征並不奇怪,畢竟這種地方更適合野生動物活動。


    外圍那些茂密的灌木就像一道天然屏障,阻隔著它們與人類之間的接觸。


    常征略微移動了個方位,穩穩地舉起槍,瞄向那隻離得稍遠一些的麂子。


    他沒挑腦袋的位置下手,畢竟目標太小,一點偏差就可能打空。


    常征瞄準的是前腿上方,也就是接近心髒的位置。


    隻要命中,就算碰巧沒正中要害,也能讓麂子喪失行動能力。


    對好準星後,常征調勻了唿吸。


    緊接著,他直接扣下扳機。


    “砰!”


    肩頭猛地感到後坐力,瞄準鏡一抖,讓常征沒能立刻看清是否擊中那隻麂子。


    子彈精確地擊中了麂子的身體,血花四濺。它下意識地彈跳,試圖逃走。


    可它隻悲鳴著跑了幾步,就頓時腿軟跌倒在地。


    常征透過瞄準鏡隻看見麂子往前竄出去,卻不確定自己有沒有打中。


    “猴子,黑狼,快來。”常征喊了一嗓子。


    同時,他重新一移動瞄準,立馬發現倒在地上的麂子。


    “中了,哈哈,這槍真穩。”


    常征特別興奮,趕緊站起身,往那邊快步走去。


    另一隻麂子早就逃了,逃生是它們的本能反應。


    有的麂子聽到槍響會驚慌失措,有些甚至會腿軟動彈不得,也有短暫愣神的。


    當然,大部分一聽見動靜就撒腿狂奔。


    不一會兒,兩條獵犬就跑到了常征身邊。


    實際上槍聲剛響起的時候,它們就已經出動了。


    對於獵犬而言,槍聲就是行動信號,這是經過訓練的結果。


    它們已經嗅到了血腥味,情緒變得異常亢奮。


    它們體型不大,更容易在這灌木裏鑽來鑽去。


    很快就通過了灌木叢那道屏障,火速衝到受傷的麂子旁。


    它們並沒對那隻中彈的麂子張口撕咬,而是圍著轉了一圈,隨即向另一隻逃跑的麂子方向疾馳。


    這一帶灌木數量不算多,奔跑還算暢快。


    常征看見了也沒叫住它們,徑直走到那隻倒下的麂子麵前。


    看那角的形狀,常征判斷這是一隻公的。


    它四肢還在不停亂蹬,彰顯求生的本能。


    常征立刻激發了自己的親密之力,一觸碰到麂子,它就稍微安靜了下來。


    常征把麂子翻過來,發現子彈已徹底貫穿了它的身體。


    背部留了個比拇指還粗的彈洞,鮮血湧個不停。


    裏麵的內髒估計已經被攪爛,常征明白它不可能救得活。


    這種槍傷過於致命,他的治愈之力不夠用,除非能把治愈效果放大數十倍。


    但那明顯做不到。


    常征幹脆從腰間抽出獵刀,預備放血處理。


    與其讓它白白受罪,不如早點結束它的痛苦。


    他按住麂子,拿刀刺進它頸部,直接割斷大動脈,好讓血盡快流幹。


    假如不放血,肉就會變得腥味十足,口感很差。


    因此,獵人一般在擊中獵物後,都會第一時間放血。


    有條件的話,還會把獵物的肚子剖開,把大腸扯出來懸在樹上。


    這樣做,自然是為了讓那些重氣味的內髒引走其他猛獸,免得它們盯上獵人和帶走的獵物。


    大腸的臭味比血味更容易招來猛獸。


    兩隻獵犬還沒有迴來,常征有些擔心。


    想了想,他還是追了上去。


    “猴子,黑狼。”


    常征邊追邊喊,這片林子可以跑動開來,他也就快步衝了進去。


    “猴子。”


    眼看不知道該往哪頭找,常征提高嗓門再叫一聲。


    畢竟它們往任何方向都有可能衝,地上也沒什麽明顯的腳印可供判斷。


    “汪汪,汪。”


    常征聽見了狗叫,於是立刻循著聲音加速衝過去。


    走沒多久,他就聽到了獵犬撕咬的動靜。


    “不會讓它倆真追著那隻麂子給咬住了吧?”


    常征小聲嘀咕著,一邊加快腳步往前趕。


    如果真是那樣,那今天可真是雙豐收了。


    難道真的會有這種好事發生嗎?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重返82,發家致富從趕山打獵開始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一定成神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一定成神並收藏重返82,發家致富從趕山打獵開始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