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初次體驗吃到飽
重返82,發家致富從趕山打獵開始 作者:一定成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可不行,現在好不容易分到田地,每一粒糧食都是我們自己的。”
“不過,閑暇時可以去釣黃鱔。這樣,如果別人不收黃鱔了,我們也不會受影響。”
周素蘭一時半會兒還放不下農田,畢竟她這半生都是依靠土地生活。
這種思維方式是典型的小農觀念,常征也沒打算立刻改變母親的想法。
他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先轉變大姐的看法,畢竟她也讀過小學,思想更開明,認知與母親不同。
“先吃飯吧,大家嚐嚐我煮的麵條,我去把兔子湯端上來。”
常征一邊說著,一邊去取兔肉湯。
大家都還沒動筷子,都在等常征上菜。
“趕緊吃吧,以後不需要等我了。”
說完,常征拿起筷子開始吃。
常莉夾起一根麵條,吹了吹,然後放進嘴裏。
她雖然沒吃過麵條,但吃過紅薯粉條。
常征也嚐了一口,臉上露出驚訝的表情。
他沒想到,隻加了一點野薺菜,這碗麵條的美味竟超過了他以後吃過的各種麵條。
濃鬱的麵香極其誘人,口感十分q彈。
他明白,這全靠他用雙手施展的神奇生命之力才能做到。
否則,這碗麵條不可能如此美味,完全征服他的味蕾。
這碗麵,真的是好吃到讓人覺得靈魂都在跳舞。
周素蘭、常欣、常莉,都低頭吃麵,不停地往嘴裏送。
因為實在太好吃了,也太讓人意外。
她們從未吃過如此美味的食物,即使以前吃過的肉與這碗麵條相比也不算什麽。
桌上的野兔風濕草湯沒人碰,也沒人夾肉。
一大碗麵條,吸吸地很快就被吃光了。
“這麵條也太好吃了,我的舌頭都快被吞下去了。”
“哥,我們以後能天天吃麵條嗎?”
常莉說完,就開始舔自己的碗。
因為她年紀小,常征給她盛的量少,她是家裏吃得最快的。
“當然可以,不過天天吃你肯定會膩的。放心吧,以後家裏天天都有好吃的。”
說著,常征輕輕刮了刮常莉的鼻子。
真的能天天吃到這麽好吃的麵條嗎?
常欣心裏有些疑惑。
雖然她也希望每天都能吃到這麽好吃麵條,但她覺得這不太現實。
這些麵條肯定不便宜,天天吃,誰家吃得起啊?
這種美味的食物,通常隻有過年的時候才會偶爾享用。
天天都有,怕不是做夢吧?
“好撐啊,原來吃撐就是這種感覺。這碗麵,是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東西。”
周素蘭摸著自己圓滾滾的肚子,滿意地舔了舔嘴唇。
她平時不太好意思舔碗,而且碗裏的湯汁她已經喝光了。
這輩子,她活了四十幾年,還是第一次體會到吃撐的感覺。
“看來,這鍋風濕草湯隻能留到晚上喝了。晚上,我給你們蒸白米飯吃。”
說完,常征主動開始收拾碗筷。
在前世,他獨自煮飯多年,已經習慣了吃完後整理碗筷。
“別擔心,我來處理。”
常欣急忙接過常征的活兒。
這種事情,常征以前從未嚐試過,吃完飯就把碗筷放下離開。
今天是怎麽迴事?
他不僅能下廚做出美味得讓人難以置信的麵條,吃完飯還會收拾碗筷?
這還是以前那個懶散的弟弟嗎?
是不是摔了一跤,人都變樣了?
“媽,姐姐,我希望小莉能迴學校繼續學習,她應該繼續上學。現在開學也沒多久,之前姐姐也一直在輔導她。”
說著,常征拿出了剩餘的錢。
“這個決定我支持。”
常欣立刻表示讚同。
如果她能讀到高中畢業,現在大概能找到工作,不用再在田間勞作。
“好,家裏的事由你來決定。”
周素蘭沒有再發表其他意見。
“那我下午就帶小莉去學校,看看報名需要多少錢,錢不夠的話明天補上。”
掌握家中話語權真是好,做什麽決定都沒人反對。
前世自己完全是被寵壞的孩子,而且太笨、太不成熟,根本沒有能力撐起一個家。
“慈母多敗兒”,祖輩的總結果然非常精辟。
家裏越窮越不能寵,隻會把人寵壞。
畢竟有錢人寵壞了也無妨,即使他們是廢物,你努力一輩子也追不上。
“夠了,學費才三塊錢,加上各種費用總共不到五塊。下午,你就帶小薇去報名。”
常欣高興地說道。
這麽便宜?
常征還是被這個價格驚到了。
難怪,她們聽說自己的黃鱔賣了60塊,才會那麽震驚。
自己,還是沒完全適應這個時代的物價啊。
隻能說,後世的物價和現在差距太大了,讓他的思維還沒轉過來。
“哥,我真的能去上學嗎?”
“我去上學了,誰來幹活呀?”
常莉雖然很想迴去上學,但又擔心沒人幹活。
“家裏有我呢,哪裏需要你幹活,你隻要好好學習就行了。”
說著,常征摸了摸常莉的小腦袋。
“我會好好學習的,我要考100分,拿第一名。”
常莉十分認真地說道。
“好,我相信我們的小寶貝肯定能做到。”
常征樂嗬嗬地說道。
一家人都覺得常征變了,和以前完全不同了。
“小征,我們下午去釣黃鱔嗎?”
看著桌上的錢,周素蘭不由得問道。
如果真的能賺到錢,還是值得全家一起去釣黃鱔的。
有了錢,常征才能風光地娶媳婦。
她們自然不希望常征在村裏抬不起頭,希望他成為村裏人人羨慕的男人。
“嗯,休息一會兒就去。”
常征準備好好教母親和大姐釣黃鱔。
這是最簡單的事情,等她們真的賺到錢,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後,才會認真考慮賺錢的項目。
出發前,常征迴到自己的房間。
然後他拿出了那根骨刺,準備用鋼鋸條鋸開它。
先用鉛筆標記好距離,常征才開始上鋸條。
骨刺雖然很硬,但還是被鋸條鋸開了。
因為頂部的骨頭比較粗,不太適合做手串,常征覺得可以直接用紅色簡單地穿一下,掛在脖子上。
幹農活的人也不適合戴手串,做成吊墜掛在脖子上更合適。
而且鋸好後就可以佩戴,今天就能驗證驅蚊的效果。
粗的骨頭,常征鋸了九截,剩下的就比較細了,這種適合用來做手串。
製作手串是精細的活,適合慢慢做。
紅繩常征今天也沒買,所以就用麻繩簡單地串了一下。
常征很好奇,這小段能不能起到驅蟲避蛇的作用。
“不過,閑暇時可以去釣黃鱔。這樣,如果別人不收黃鱔了,我們也不會受影響。”
周素蘭一時半會兒還放不下農田,畢竟她這半生都是依靠土地生活。
這種思維方式是典型的小農觀念,常征也沒打算立刻改變母親的想法。
他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先轉變大姐的看法,畢竟她也讀過小學,思想更開明,認知與母親不同。
“先吃飯吧,大家嚐嚐我煮的麵條,我去把兔子湯端上來。”
常征一邊說著,一邊去取兔肉湯。
大家都還沒動筷子,都在等常征上菜。
“趕緊吃吧,以後不需要等我了。”
說完,常征拿起筷子開始吃。
常莉夾起一根麵條,吹了吹,然後放進嘴裏。
她雖然沒吃過麵條,但吃過紅薯粉條。
常征也嚐了一口,臉上露出驚訝的表情。
他沒想到,隻加了一點野薺菜,這碗麵條的美味竟超過了他以後吃過的各種麵條。
濃鬱的麵香極其誘人,口感十分q彈。
他明白,這全靠他用雙手施展的神奇生命之力才能做到。
否則,這碗麵條不可能如此美味,完全征服他的味蕾。
這碗麵,真的是好吃到讓人覺得靈魂都在跳舞。
周素蘭、常欣、常莉,都低頭吃麵,不停地往嘴裏送。
因為實在太好吃了,也太讓人意外。
她們從未吃過如此美味的食物,即使以前吃過的肉與這碗麵條相比也不算什麽。
桌上的野兔風濕草湯沒人碰,也沒人夾肉。
一大碗麵條,吸吸地很快就被吃光了。
“這麵條也太好吃了,我的舌頭都快被吞下去了。”
“哥,我們以後能天天吃麵條嗎?”
常莉說完,就開始舔自己的碗。
因為她年紀小,常征給她盛的量少,她是家裏吃得最快的。
“當然可以,不過天天吃你肯定會膩的。放心吧,以後家裏天天都有好吃的。”
說著,常征輕輕刮了刮常莉的鼻子。
真的能天天吃到這麽好吃的麵條嗎?
常欣心裏有些疑惑。
雖然她也希望每天都能吃到這麽好吃麵條,但她覺得這不太現實。
這些麵條肯定不便宜,天天吃,誰家吃得起啊?
這種美味的食物,通常隻有過年的時候才會偶爾享用。
天天都有,怕不是做夢吧?
“好撐啊,原來吃撐就是這種感覺。這碗麵,是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東西。”
周素蘭摸著自己圓滾滾的肚子,滿意地舔了舔嘴唇。
她平時不太好意思舔碗,而且碗裏的湯汁她已經喝光了。
這輩子,她活了四十幾年,還是第一次體會到吃撐的感覺。
“看來,這鍋風濕草湯隻能留到晚上喝了。晚上,我給你們蒸白米飯吃。”
說完,常征主動開始收拾碗筷。
在前世,他獨自煮飯多年,已經習慣了吃完後整理碗筷。
“別擔心,我來處理。”
常欣急忙接過常征的活兒。
這種事情,常征以前從未嚐試過,吃完飯就把碗筷放下離開。
今天是怎麽迴事?
他不僅能下廚做出美味得讓人難以置信的麵條,吃完飯還會收拾碗筷?
這還是以前那個懶散的弟弟嗎?
是不是摔了一跤,人都變樣了?
“媽,姐姐,我希望小莉能迴學校繼續學習,她應該繼續上學。現在開學也沒多久,之前姐姐也一直在輔導她。”
說著,常征拿出了剩餘的錢。
“這個決定我支持。”
常欣立刻表示讚同。
如果她能讀到高中畢業,現在大概能找到工作,不用再在田間勞作。
“好,家裏的事由你來決定。”
周素蘭沒有再發表其他意見。
“那我下午就帶小莉去學校,看看報名需要多少錢,錢不夠的話明天補上。”
掌握家中話語權真是好,做什麽決定都沒人反對。
前世自己完全是被寵壞的孩子,而且太笨、太不成熟,根本沒有能力撐起一個家。
“慈母多敗兒”,祖輩的總結果然非常精辟。
家裏越窮越不能寵,隻會把人寵壞。
畢竟有錢人寵壞了也無妨,即使他們是廢物,你努力一輩子也追不上。
“夠了,學費才三塊錢,加上各種費用總共不到五塊。下午,你就帶小薇去報名。”
常欣高興地說道。
這麽便宜?
常征還是被這個價格驚到了。
難怪,她們聽說自己的黃鱔賣了60塊,才會那麽震驚。
自己,還是沒完全適應這個時代的物價啊。
隻能說,後世的物價和現在差距太大了,讓他的思維還沒轉過來。
“哥,我真的能去上學嗎?”
“我去上學了,誰來幹活呀?”
常莉雖然很想迴去上學,但又擔心沒人幹活。
“家裏有我呢,哪裏需要你幹活,你隻要好好學習就行了。”
說著,常征摸了摸常莉的小腦袋。
“我會好好學習的,我要考100分,拿第一名。”
常莉十分認真地說道。
“好,我相信我們的小寶貝肯定能做到。”
常征樂嗬嗬地說道。
一家人都覺得常征變了,和以前完全不同了。
“小征,我們下午去釣黃鱔嗎?”
看著桌上的錢,周素蘭不由得問道。
如果真的能賺到錢,還是值得全家一起去釣黃鱔的。
有了錢,常征才能風光地娶媳婦。
她們自然不希望常征在村裏抬不起頭,希望他成為村裏人人羨慕的男人。
“嗯,休息一會兒就去。”
常征準備好好教母親和大姐釣黃鱔。
這是最簡單的事情,等她們真的賺到錢,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後,才會認真考慮賺錢的項目。
出發前,常征迴到自己的房間。
然後他拿出了那根骨刺,準備用鋼鋸條鋸開它。
先用鉛筆標記好距離,常征才開始上鋸條。
骨刺雖然很硬,但還是被鋸條鋸開了。
因為頂部的骨頭比較粗,不太適合做手串,常征覺得可以直接用紅色簡單地穿一下,掛在脖子上。
幹農活的人也不適合戴手串,做成吊墜掛在脖子上更合適。
而且鋸好後就可以佩戴,今天就能驗證驅蚊的效果。
粗的骨頭,常征鋸了九截,剩下的就比較細了,這種適合用來做手串。
製作手串是精細的活,適合慢慢做。
紅繩常征今天也沒買,所以就用麻繩簡單地串了一下。
常征很好奇,這小段能不能起到驅蟲避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