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初次端槍狩獵
重返82,發家致富從趕山打獵開始 作者:一定成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呦呦鹿啼。
這種動靜,鹿科裏不少家夥都會發出來。
例如梅花鹿,還有麂子。
在他們這兒,梅花鹿幾乎不可能出現,也沒聽說過周圍有人見到過梅花鹿。
所以,常征推測這聲音應當是麂子。
兩隻獵犬同樣聽見了,但它們沒叫,隻是把目光投向常征。
看樣子,它們在等待常征下達指令。
“留在這裏。”
常征給了這麽一個命令。
兩隻獵犬雖說有些疑惑,可還是乖乖坐了下來。
在這種山林環境裏,獵犬其實不太好捕捉野獸,因為樹林擠迫,它們的速度很難完全施展。
如果驚擾了目標,那獵物就先一步跑掉,常征連開槍的時機都沒有。
地域不同,環境各異,打獵方式自然也不盡相同。
在他們這兒,養獵犬主要是為了護衛獵人,同時幫忙追蹤獵物,真正用來獵殺大型野獸的時候並不多。
若是碰到小動物,人們一般還是樂意讓狗去攆。
多數人狩獵時拿的都是火銃,或者土製的自製槍,並不是製式的獵槍。
火藥、鉛彈都要花錢。
現在,用弓箭打獵的更少了。
靠弓箭捕獵往往要給箭頭淬毒,可弄毒液的風險頗高。
像常征這樣一開始就用帶瞄準鏡的獵槍的並不常見,因為光一杆好槍就要花上千塊錢。
那兩隻獵犬十分聽話,安穩地蹲在原地。
它們瞧見常征把裝著豪豬的口袋往地上一擱,就跟著他的身影,看他在林間時而鑽進,時而繞開樹木。
能夠聽見鹿啼就意味著那麂子離常征不遠,並且這叫聲還不時地再度響起。
這樣一來,相當於主動為常征提供了定位。
麂子膽子很小,跟東北那種“傻麅子”不一樣,那些麅子反而更大膽些。
這類麂子隻要聽到一點動靜,立馬就會逃跑。
常征貓著腰,在樹叢間穿梭,朝那聲音來源不斷挪動腳步。
一些荊棘劃破了常征的皮膚,他卻絲毫沒吭聲。
聲響離他越來越近,但還沒到他感知範圍裏。
他沒辦法,自己的感知距離實在有限。
真要到了他能感知的範圍,麂子也早就聞到他身上的味兒跑沒影了。
通過那些層層縫隙,常征望見了二十米開外的兩隻麂子。
他猜測大概是一對兒,如此才給他創造了機會。
這兩隻麂子注意力集中在對方身上,沒留意到常征的靠近。
那片林子裏灌木沒那麽茂密,雜草卻多一些。
常征並不奇怪,畢竟這種地方更適合野生動物活動。
外圍那些茂密的灌木就像一道天然屏障,阻隔著它們與人類之間的接觸。
常征略微移動了個方位,穩穩地舉起槍,瞄向那隻離得稍遠一些的麂子。
他沒挑腦袋的位置下手,畢竟目標太小,一點偏差就可能打空。
常征瞄準的是前腿上方,也就是接近心髒的位置。
隻要命中,就算碰巧沒正中要害,也能讓麂子喪失行動能力。
對好準星後,常征調勻了唿吸。
緊接著,他直接扣下扳機。
“砰!”
肩頭猛地感到後坐力,瞄準鏡一抖,讓常征沒能立刻看清是否擊中那隻麂子。
子彈精確地擊中了麂子的身體,血花四濺。它下意識地彈跳,試圖逃走。
可它隻悲鳴著跑了幾步,就頓時腿軟跌倒在地。
常征透過瞄準鏡隻看見麂子往前竄出去,卻不確定自己有沒有打中。
“猴子,黑狼,快來。”常征喊了一嗓子。
同時,他重新一移動瞄準,立馬發現倒在地上的麂子。
“中了,哈哈,這槍真穩。”
常征特別興奮,趕緊站起身,往那邊快步走去。
另一隻麂子早就逃了,逃生是它們的本能反應。
有的麂子聽到槍響會驚慌失措,有些甚至會腿軟動彈不得,也有短暫愣神的。
當然,大部分一聽見動靜就撒腿狂奔。
不一會兒,兩條獵犬就跑到了常征身邊。
實際上槍聲剛響起的時候,它們就已經出動了。
對於獵犬而言,槍聲就是行動信號,這是經過訓練的結果。
它們已經嗅到了血腥味,情緒變得異常亢奮。
它們體型不大,更容易在這灌木裏鑽來鑽去。
很快就通過了灌木叢那道屏障,火速衝到受傷的麂子旁。
它們並沒對那隻中彈的麂子張口撕咬,而是圍著轉了一圈,隨即向另一隻逃跑的麂子方向疾馳。
這一帶灌木數量不算多,奔跑還算暢快。
常征看見了也沒叫住它們,徑直走到那隻倒下的麂子麵前。
看那角的形狀,常征判斷這是一隻公的。
它四肢還在不停亂蹬,彰顯求生的本能。
常征立刻激發了自己的親密之力,一觸碰到麂子,它就稍微安靜了下來。
常征把麂子翻過來,發現子彈已徹底貫穿了它的身體。
背部留了個比拇指還粗的彈洞,鮮血湧個不停。
裏麵的內髒估計已經被攪爛,常征明白它不可能救得活。
這種槍傷過於致命,他的治愈之力不夠用,除非能把治愈效果放大數十倍。
但那明顯做不到。
常征幹脆從腰間抽出獵刀,預備放血處理。
與其讓它白白受罪,不如早點結束它的痛苦。
他按住麂子,拿刀刺進它頸部,直接割斷大動脈,好讓血盡快流幹。
假如不放血,肉就會變得腥味十足,口感很差。
因此,獵人一般在擊中獵物後,都會第一時間放血。
有條件的話,還會把獵物的肚子剖開,把大腸扯出來懸在樹上。
這樣做,自然是為了讓那些重氣味的內髒引走其他猛獸,免得它們盯上獵人和帶走的獵物。
大腸的臭味比血味更容易招來猛獸。
兩隻獵犬還沒有迴來,常征有些擔心。
想了想,他還是追了上去。
“猴子,黑狼。”
常征邊追邊喊,這片林子可以跑動開來,他也就快步衝了進去。
“猴子。”
眼看不知道該往哪頭找,常征提高嗓門再叫一聲。
畢竟它們往任何方向都有可能衝,地上也沒什麽明顯的腳印可供判斷。
“汪汪,汪。”
常征聽見了狗叫,於是立刻循著聲音加速衝過去。
走沒多久,他就聽到了獵犬撕咬的動靜。
“不會讓它倆真追著那隻麂子給咬住了吧?”
常征小聲嘀咕著,一邊加快腳步往前趕。
如果真是那樣,那今天可真是雙豐收了。
難道真的會有這種好事發生嗎?
這種動靜,鹿科裏不少家夥都會發出來。
例如梅花鹿,還有麂子。
在他們這兒,梅花鹿幾乎不可能出現,也沒聽說過周圍有人見到過梅花鹿。
所以,常征推測這聲音應當是麂子。
兩隻獵犬同樣聽見了,但它們沒叫,隻是把目光投向常征。
看樣子,它們在等待常征下達指令。
“留在這裏。”
常征給了這麽一個命令。
兩隻獵犬雖說有些疑惑,可還是乖乖坐了下來。
在這種山林環境裏,獵犬其實不太好捕捉野獸,因為樹林擠迫,它們的速度很難完全施展。
如果驚擾了目標,那獵物就先一步跑掉,常征連開槍的時機都沒有。
地域不同,環境各異,打獵方式自然也不盡相同。
在他們這兒,養獵犬主要是為了護衛獵人,同時幫忙追蹤獵物,真正用來獵殺大型野獸的時候並不多。
若是碰到小動物,人們一般還是樂意讓狗去攆。
多數人狩獵時拿的都是火銃,或者土製的自製槍,並不是製式的獵槍。
火藥、鉛彈都要花錢。
現在,用弓箭打獵的更少了。
靠弓箭捕獵往往要給箭頭淬毒,可弄毒液的風險頗高。
像常征這樣一開始就用帶瞄準鏡的獵槍的並不常見,因為光一杆好槍就要花上千塊錢。
那兩隻獵犬十分聽話,安穩地蹲在原地。
它們瞧見常征把裝著豪豬的口袋往地上一擱,就跟著他的身影,看他在林間時而鑽進,時而繞開樹木。
能夠聽見鹿啼就意味著那麂子離常征不遠,並且這叫聲還不時地再度響起。
這樣一來,相當於主動為常征提供了定位。
麂子膽子很小,跟東北那種“傻麅子”不一樣,那些麅子反而更大膽些。
這類麂子隻要聽到一點動靜,立馬就會逃跑。
常征貓著腰,在樹叢間穿梭,朝那聲音來源不斷挪動腳步。
一些荊棘劃破了常征的皮膚,他卻絲毫沒吭聲。
聲響離他越來越近,但還沒到他感知範圍裏。
他沒辦法,自己的感知距離實在有限。
真要到了他能感知的範圍,麂子也早就聞到他身上的味兒跑沒影了。
通過那些層層縫隙,常征望見了二十米開外的兩隻麂子。
他猜測大概是一對兒,如此才給他創造了機會。
這兩隻麂子注意力集中在對方身上,沒留意到常征的靠近。
那片林子裏灌木沒那麽茂密,雜草卻多一些。
常征並不奇怪,畢竟這種地方更適合野生動物活動。
外圍那些茂密的灌木就像一道天然屏障,阻隔著它們與人類之間的接觸。
常征略微移動了個方位,穩穩地舉起槍,瞄向那隻離得稍遠一些的麂子。
他沒挑腦袋的位置下手,畢竟目標太小,一點偏差就可能打空。
常征瞄準的是前腿上方,也就是接近心髒的位置。
隻要命中,就算碰巧沒正中要害,也能讓麂子喪失行動能力。
對好準星後,常征調勻了唿吸。
緊接著,他直接扣下扳機。
“砰!”
肩頭猛地感到後坐力,瞄準鏡一抖,讓常征沒能立刻看清是否擊中那隻麂子。
子彈精確地擊中了麂子的身體,血花四濺。它下意識地彈跳,試圖逃走。
可它隻悲鳴著跑了幾步,就頓時腿軟跌倒在地。
常征透過瞄準鏡隻看見麂子往前竄出去,卻不確定自己有沒有打中。
“猴子,黑狼,快來。”常征喊了一嗓子。
同時,他重新一移動瞄準,立馬發現倒在地上的麂子。
“中了,哈哈,這槍真穩。”
常征特別興奮,趕緊站起身,往那邊快步走去。
另一隻麂子早就逃了,逃生是它們的本能反應。
有的麂子聽到槍響會驚慌失措,有些甚至會腿軟動彈不得,也有短暫愣神的。
當然,大部分一聽見動靜就撒腿狂奔。
不一會兒,兩條獵犬就跑到了常征身邊。
實際上槍聲剛響起的時候,它們就已經出動了。
對於獵犬而言,槍聲就是行動信號,這是經過訓練的結果。
它們已經嗅到了血腥味,情緒變得異常亢奮。
它們體型不大,更容易在這灌木裏鑽來鑽去。
很快就通過了灌木叢那道屏障,火速衝到受傷的麂子旁。
它們並沒對那隻中彈的麂子張口撕咬,而是圍著轉了一圈,隨即向另一隻逃跑的麂子方向疾馳。
這一帶灌木數量不算多,奔跑還算暢快。
常征看見了也沒叫住它們,徑直走到那隻倒下的麂子麵前。
看那角的形狀,常征判斷這是一隻公的。
它四肢還在不停亂蹬,彰顯求生的本能。
常征立刻激發了自己的親密之力,一觸碰到麂子,它就稍微安靜了下來。
常征把麂子翻過來,發現子彈已徹底貫穿了它的身體。
背部留了個比拇指還粗的彈洞,鮮血湧個不停。
裏麵的內髒估計已經被攪爛,常征明白它不可能救得活。
這種槍傷過於致命,他的治愈之力不夠用,除非能把治愈效果放大數十倍。
但那明顯做不到。
常征幹脆從腰間抽出獵刀,預備放血處理。
與其讓它白白受罪,不如早點結束它的痛苦。
他按住麂子,拿刀刺進它頸部,直接割斷大動脈,好讓血盡快流幹。
假如不放血,肉就會變得腥味十足,口感很差。
因此,獵人一般在擊中獵物後,都會第一時間放血。
有條件的話,還會把獵物的肚子剖開,把大腸扯出來懸在樹上。
這樣做,自然是為了讓那些重氣味的內髒引走其他猛獸,免得它們盯上獵人和帶走的獵物。
大腸的臭味比血味更容易招來猛獸。
兩隻獵犬還沒有迴來,常征有些擔心。
想了想,他還是追了上去。
“猴子,黑狼。”
常征邊追邊喊,這片林子可以跑動開來,他也就快步衝了進去。
“猴子。”
眼看不知道該往哪頭找,常征提高嗓門再叫一聲。
畢竟它們往任何方向都有可能衝,地上也沒什麽明顯的腳印可供判斷。
“汪汪,汪。”
常征聽見了狗叫,於是立刻循著聲音加速衝過去。
走沒多久,他就聽到了獵犬撕咬的動靜。
“不會讓它倆真追著那隻麂子給咬住了吧?”
常征小聲嘀咕著,一邊加快腳步往前趕。
如果真是那樣,那今天可真是雙豐收了。
難道真的會有這種好事發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