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再次捕到一隻值錢的
重返82,發家致富從趕山打獵開始 作者:一定成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些鬆鼠都讓常征放了血,除了最前麵的那兩隻之外,每逮到一隻,他都會先放血一次。
起初,常征並沒打算把這些花鼠的肉帶迴去吃,雖然它們的肉非常鮮美,但一隻花鼠頂多也就那麽幾兩肉。
當他發現自己擁有神射手的本領後,常征就明白,想要嚐到花鼠的滋味一點都不難。
因此,每打下一隻花鼠,他就會先放血並且開膛。
如果不這樣處理的話,花鼠肉會出現一股特別的腥臊味,根本沒法吃。
不過,一隻隻地處理,確實相當耗費時間。
迴到家後,還得把花鼠皮剝下來,塞進幹草晾幹以後才能拿去賣。
現在行情不好,一張花鼠皮可能連一塊錢都賣不到。
收好彈弓,常征背上獵槍,就往他布置捕獸夾的地方走去。
剛到地方,他就瞧見一隻黃毛的家夥倒在小路邊。
常征眼前一亮,當即端起了槍。
他布下的捕獸夾這次竟逮住了大塊頭,而且還沒死,身體還有輕微的起伏,說明它依然在唿吸。
可血腥味特別重,看樣子流了不少血。
常征拉住大龍,沒讓它衝上去。
不然的話,他怕大龍直接撲過去就咬。
那隻野物察覺到動靜,掙紮著想站起來,但體力不支。
不過,它求生的本能讓它一遍遍地嚐試,不停地挪動。
這樣一來,血便越流越多。
“我還以為是麂子,結果竟是一隻香獐?”常征看到那兩枚突出的獠牙,忍不住大感意外。
香獐也叫原麝,也稱作山驢子,形狀跟鹿差不多卻小很多,後腿明顯比前腿長,雌雄都沒有角。
香麝的四肢蹄子又窄又尖,側蹄格外修長;全身呈褐色,布滿波浪狀的中空硬毛,頭部和四肢才長軟毛。耳朵又長又直,上方呈圓形。
它的眼睛比較大,鼻尖沒有毛,尾巴也很短。
香麝在肚臍和生殖器之間的腺體能分泌、儲存麝香,這種香氣既能做香料,也能入藥。
藥用上,麝香具有解毒、殺蟲、消炎、辟穢以及治胃病的作用。
其實在六十年代初,咱們國家就陸續開始搞人工飼養,但人工飼養的香麝所產的麝香,產量一直趕不上醫藥需求,隻能依靠人工合成的麝香酮來替代。
不過眼下還是能賣天然麝香,所以價格暫時沒有太過離譜。
可即便如此,一枚麝香腺賣到三四十塊還是沒問題的。
常征之所以懂這個,是因為他老爹從前賣過一迴,一下子就出了三枚。
“要是把它們養起來,今後肯定能賺大錢。但必須得先辦養殖證。有了證,才有資格合法交易麝香,就算是被指定收購,也能掙錢。”
等以後相關法令一出台,再想去辦養殖許可就難了。
所以,常征計劃趕緊弄幾隻香獐子,先搞個小規模飼養,再去申請養殖證。
常征迅速走上前,用繩子拴住了香獐的兩條前腿,因為捕獸夾夾中的正是它的後腿。
綁牢後,他立刻打開夾子,把香獐的腿從裏麵解出來。
那後腿骨頭已經被夾碎,地麵上血跡斑斑。
失血如此之多,能否活命隻能看它自己的造化了。
常征拿樹枝給它做了個簡單的固定,這才開始釋放自己的治愈之力。
看到血終於止住,他就把治愈收了。
“能不能挺過來,就看你命大不大了。”
說完,他把它的後腿也一起綁住,免得它亂踢。
做好這些,常征才把剩餘的兩隻捕獸夾挖起來。
這裏肯定不能再下夾子了,都是血跡,起碼得等一兩個月才行。
而且帶著這麽重的血腥味,原本路過的野物都會繞遠。
好在另外一處的捕獸夾之前就被收起來了,不然他還得跑一趟。
把東西全都放進背簍裏,常征幹脆扛起香獐往肩上背。
“一百來斤左右,還好。”
他強化過身體,這點重量自然扛得動。
要是過去的他,估摸著肯定沒這力氣。
扛起香獐,常征徑直往山下走去。
哪怕背著這百多斤的東西,他依舊腳步輕快。
背簍正好起了支撐作用,扛著也還算順手。
“喲,這是不是麂子?”
“不錯嘛,這獐子起碼一百來斤呢,常征,你發達了。”
“你怎麽搞到的?你背上那杆獵槍是什麽槍,看起來還挺高級。”
常征迎麵遇到幾個上山砍柴的村民,她們看他扛著隻山獐,難免議論羨慕。
“不是打的,用捕獸夾逮到的,恐怕沒一百斤吧,不然我也扛不動。”常征笑著迴道,不搭理又不像話。
他這話剛說完,就有位婦女接道:“是啊,你以前別提一百斤了,扛個五十斤都夠嗆。”
“男人嘛,有了媳婦才有力氣。我聽說你跟青流村邱家的閨女訂了親,是真的嗎?”
“還能有假嗎?昨天老支書的媳婦都說了,邱家啥都不要。”
“嘖,那可真不得了喲。邱家那丫頭我見過,水靈得很,不知多少村的男娃子惦記呢。”
“哎,早知道我也讓自家那口子去學打獵,最後還能沾光撈筆錢,說不準就湊夠彩禮了。”
聽著這些村婦的話,常征心裏明白,自家那點事已經傳遍了,包括他要娶媳婦的錢是趙雲飛出的。
不過常征不在意,這樣正好能讓大家暫時把注意力集中在別處,稍微緩一緩才會有人想到黃鱔值錢。
有機會獨占好處,他可不會讓外人沾光。
“確實,我跟有容定親了,過兩天就正式訂婚。等我倆成親的那天,請大家來家裏喝點喜酒。”常征臉上滿是幸福。
一提到和邱花顏要結婚,常征整個人都開心得不得了,笑容完全藏不住。
畢竟,他是真心喜歡人家。
“這好事啊,我們肯定到場。你小子福氣真夠大的,居然把青流村最漂亮的姑娘給娶迴去,別家小夥怕是要羨慕死。”
“隻能怪他們自己沒能耐嘛!”常征笑嘻嘻地迴了一句,話鋒一轉:“嬸子們,你們慢慢忙,我先下山了。”說完,繼續扛著山獐往下走。
他走遠的時候,身後仍有人在嘖嘖稱讚他的好命。
對於這一點,他自己也承認。要是運氣不夠好,哪能重活一次,哪能得到各種外掛,又怎麽能一而再地收獲獵物呢?
沒費幾顆子彈,他就收獲了兩隻猹,一隻豪豬,還有一隻獐子。
若沒這好運相隨,他才不相信會如此順利。
起初,常征並沒打算把這些花鼠的肉帶迴去吃,雖然它們的肉非常鮮美,但一隻花鼠頂多也就那麽幾兩肉。
當他發現自己擁有神射手的本領後,常征就明白,想要嚐到花鼠的滋味一點都不難。
因此,每打下一隻花鼠,他就會先放血並且開膛。
如果不這樣處理的話,花鼠肉會出現一股特別的腥臊味,根本沒法吃。
不過,一隻隻地處理,確實相當耗費時間。
迴到家後,還得把花鼠皮剝下來,塞進幹草晾幹以後才能拿去賣。
現在行情不好,一張花鼠皮可能連一塊錢都賣不到。
收好彈弓,常征背上獵槍,就往他布置捕獸夾的地方走去。
剛到地方,他就瞧見一隻黃毛的家夥倒在小路邊。
常征眼前一亮,當即端起了槍。
他布下的捕獸夾這次竟逮住了大塊頭,而且還沒死,身體還有輕微的起伏,說明它依然在唿吸。
可血腥味特別重,看樣子流了不少血。
常征拉住大龍,沒讓它衝上去。
不然的話,他怕大龍直接撲過去就咬。
那隻野物察覺到動靜,掙紮著想站起來,但體力不支。
不過,它求生的本能讓它一遍遍地嚐試,不停地挪動。
這樣一來,血便越流越多。
“我還以為是麂子,結果竟是一隻香獐?”常征看到那兩枚突出的獠牙,忍不住大感意外。
香獐也叫原麝,也稱作山驢子,形狀跟鹿差不多卻小很多,後腿明顯比前腿長,雌雄都沒有角。
香麝的四肢蹄子又窄又尖,側蹄格外修長;全身呈褐色,布滿波浪狀的中空硬毛,頭部和四肢才長軟毛。耳朵又長又直,上方呈圓形。
它的眼睛比較大,鼻尖沒有毛,尾巴也很短。
香麝在肚臍和生殖器之間的腺體能分泌、儲存麝香,這種香氣既能做香料,也能入藥。
藥用上,麝香具有解毒、殺蟲、消炎、辟穢以及治胃病的作用。
其實在六十年代初,咱們國家就陸續開始搞人工飼養,但人工飼養的香麝所產的麝香,產量一直趕不上醫藥需求,隻能依靠人工合成的麝香酮來替代。
不過眼下還是能賣天然麝香,所以價格暫時沒有太過離譜。
可即便如此,一枚麝香腺賣到三四十塊還是沒問題的。
常征之所以懂這個,是因為他老爹從前賣過一迴,一下子就出了三枚。
“要是把它們養起來,今後肯定能賺大錢。但必須得先辦養殖證。有了證,才有資格合法交易麝香,就算是被指定收購,也能掙錢。”
等以後相關法令一出台,再想去辦養殖許可就難了。
所以,常征計劃趕緊弄幾隻香獐子,先搞個小規模飼養,再去申請養殖證。
常征迅速走上前,用繩子拴住了香獐的兩條前腿,因為捕獸夾夾中的正是它的後腿。
綁牢後,他立刻打開夾子,把香獐的腿從裏麵解出來。
那後腿骨頭已經被夾碎,地麵上血跡斑斑。
失血如此之多,能否活命隻能看它自己的造化了。
常征拿樹枝給它做了個簡單的固定,這才開始釋放自己的治愈之力。
看到血終於止住,他就把治愈收了。
“能不能挺過來,就看你命大不大了。”
說完,他把它的後腿也一起綁住,免得它亂踢。
做好這些,常征才把剩餘的兩隻捕獸夾挖起來。
這裏肯定不能再下夾子了,都是血跡,起碼得等一兩個月才行。
而且帶著這麽重的血腥味,原本路過的野物都會繞遠。
好在另外一處的捕獸夾之前就被收起來了,不然他還得跑一趟。
把東西全都放進背簍裏,常征幹脆扛起香獐往肩上背。
“一百來斤左右,還好。”
他強化過身體,這點重量自然扛得動。
要是過去的他,估摸著肯定沒這力氣。
扛起香獐,常征徑直往山下走去。
哪怕背著這百多斤的東西,他依舊腳步輕快。
背簍正好起了支撐作用,扛著也還算順手。
“喲,這是不是麂子?”
“不錯嘛,這獐子起碼一百來斤呢,常征,你發達了。”
“你怎麽搞到的?你背上那杆獵槍是什麽槍,看起來還挺高級。”
常征迎麵遇到幾個上山砍柴的村民,她們看他扛著隻山獐,難免議論羨慕。
“不是打的,用捕獸夾逮到的,恐怕沒一百斤吧,不然我也扛不動。”常征笑著迴道,不搭理又不像話。
他這話剛說完,就有位婦女接道:“是啊,你以前別提一百斤了,扛個五十斤都夠嗆。”
“男人嘛,有了媳婦才有力氣。我聽說你跟青流村邱家的閨女訂了親,是真的嗎?”
“還能有假嗎?昨天老支書的媳婦都說了,邱家啥都不要。”
“嘖,那可真不得了喲。邱家那丫頭我見過,水靈得很,不知多少村的男娃子惦記呢。”
“哎,早知道我也讓自家那口子去學打獵,最後還能沾光撈筆錢,說不準就湊夠彩禮了。”
聽著這些村婦的話,常征心裏明白,自家那點事已經傳遍了,包括他要娶媳婦的錢是趙雲飛出的。
不過常征不在意,這樣正好能讓大家暫時把注意力集中在別處,稍微緩一緩才會有人想到黃鱔值錢。
有機會獨占好處,他可不會讓外人沾光。
“確實,我跟有容定親了,過兩天就正式訂婚。等我倆成親的那天,請大家來家裏喝點喜酒。”常征臉上滿是幸福。
一提到和邱花顏要結婚,常征整個人都開心得不得了,笑容完全藏不住。
畢竟,他是真心喜歡人家。
“這好事啊,我們肯定到場。你小子福氣真夠大的,居然把青流村最漂亮的姑娘給娶迴去,別家小夥怕是要羨慕死。”
“隻能怪他們自己沒能耐嘛!”常征笑嘻嘻地迴了一句,話鋒一轉:“嬸子們,你們慢慢忙,我先下山了。”說完,繼續扛著山獐往下走。
他走遠的時候,身後仍有人在嘖嘖稱讚他的好命。
對於這一點,他自己也承認。要是運氣不夠好,哪能重活一次,哪能得到各種外掛,又怎麽能一而再地收獲獵物呢?
沒費幾顆子彈,他就收獲了兩隻猹,一隻豪豬,還有一隻獐子。
若沒這好運相隨,他才不相信會如此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