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飯後,常征將一個籃子固定在了自行車的後座旁邊。


    這樣一來,水桶可以放進籃子裏,並排放下兩個水桶,還能再帶一個人。


    畢竟這是二八大杆的車,前麵隻有一根橫杆,坐起來不太舒服。


    另外,坐上去會離自己太近,邱花顏肯定不太能接受。


    能坐在後麵,已經是需要很大勇氣的事情了。


    把車整理好後,常征把水桶放進籃子裏,準備出發。


    昨天他們和周素蘭一起釣了三十多斤黃鱔,挑掉了不合格的,最後剩下二十多斤符合收購標準的。


    不過今天的黃鱔個頭都不大,最大的也就一斤左右,和昨天比,錢可能少了一半。


    常征這次沒有帶常莉,因為現在去學校太早了,畢竟她們學校的早讀是七點半開始,去得太早連老師都還沒起床。


    她一會兒可以和村裏的其他孩子一起走,走到學校對她們這些從小幹農活長大的孩子來說完全不成問題。


    常征騎著車飛快地行駛,二十分鍾不到便到了青流村的路口。


    果然,邱花顏已經在村口等著了。


    她把水桶當做椅子,見到常征的車燈一閃,立馬站了起來。


    說實話,自己一個人從村子裏出來,她心裏還是有些怕的。


    “等了很久嗎?”


    常征把車停到邱花顏身邊,輕聲問道。


    “沒有,我才剛到一會。”邱花顏微微笑著迴應。


    今天她表現得比較乖,特意多穿了一件衣服。


    這麽早,氣溫確實有些低。


    雖然多穿了一件,還是覺得有點涼。


    “我寫了東西在紙上,你路上小心點。”邱花顏說著,把一張紙遞給了常征。


    “晚上一個人走路挺害怕的,要不然你跟我一起去?”常征接過紙條,目光一直在關注著邱花顏。


    邱花顏愣了一下,有些驚訝地看著常征:“你不會騙我吧,我還以為你什麽都不怕呢。”


    “其實見到你,我的魂都丟了,要不然我也不怕的。”


    邱花顏的臉一下子紅了,忍不住舉起拳頭:“你……欺負我,不理你了。”


    說完,她把頭一別,不再看他。


    不過,她心裏卻是甜甜的,覺得常征說的話既有趣又讓人害羞,同時還帶著一絲喜悅。


    “帶著你,我才有靈魂。”


    “請上車吧,邱花顏同誌,你不會讓我一個人孤零零地去縣城吧?”常征一邊說,一邊做了個請的手勢。


    邱花顏猶豫了一下,然後說:“這是你的早飯,我們得趕緊迴來,不能在縣城轉悠。”


    其實她出來時已經跟父母提了,說自己可能會和常征一起去縣城。


    “好,賣完黃鱔我們就迴去。”常征一邊答應,一邊把邱花顏遞來的土豆塞進褲兜。


    同時,他笑著補充:“還真巧,我也帶了早飯。”


    說著,常征從衣服口袋裏拿出了一塊溫熱的猹肉遞給邱花顏。


    “這是什麽?”邱花顏接過常征遞來的猹肉,包著油紙,疑惑地問道。


    “煎猹肉,我們今天家裏吃這個,你嚐嚐,我已經吃過了,味道不錯。”常征邊說邊將裝著黃鱔的水桶放進籃子裏,然後把車垮到背上。


    “這麽大的塊,直接當早飯?”


    邱花顏覺得這也太奢侈了吧?


    “不吃就壞了,浪費掉了。快嚐嚐。”常征見邱花顏順利坐上了車,便踩上了踏板。


    邱花顏還沒吃早飯,猶豫了一下後,終於打開了油紙。


    一股香氣撲鼻而來,讓她的口水不由自主地分泌出來。


    “這是你抓的嗎?”邱花顏知道常征的父親曾是個厲害的獵人,而常征也常在學校炫耀自己將來要做最厲害的獵人。


    “不是,那天我去山上下捕獸夾時,我的獵犬抓到了一隻猹。”


    “它抓到了一隻猹,我抓到了一隻豪豬。”常征解釋道。


    “你還抓了豪豬,真厲害?”邱花顏驚訝地問。


    說完,她再也忍不住,咬了一口猹肉。


    吃的那一刻,她心裏暗暗想著:太香了,隻咬一口,嚐一下味道就好。


    “哎呀……”


    “怎麽了,有問題嗎?”常征聽到邱花顏的驚唿,立刻減速,關切地問。


    “抱歉,實在是你帶的猹肉太好吃了,我差點咬到舌頭。”邱花顏滿臉尷尬地說道。


    “那就把它吃完,明天我再給你帶其他好吃的。”


    常征微笑著說,吃吃喝喝本來就是戀愛的一部分。


    有好東西,他想與邱花顏一起分享,讓她也嚐嚐。


    邱花顏點了點頭,又咬了一口煎猹肉。


    這塊肉的味道真的太好,吃得比她吃過的任何肉都要美味,好吃到幾乎要吞下舌頭。


    這塊肉油不多,肉質鮮嫩多汁,帶著一絲甜味。


    她一口接一口,根本停不下來。


    等到迴過神時,最後一口肉已經消失在了嘴裏。


    她原本還想給自己妹妹留一半的。


    “怎麽了?”


    常征突然停車,邱花顏直接撞到了他的後背。


    “噓,前麵有隻麂子。”


    常征沒想到麂子會跑到路上來,它正在草叢裏吃著嫩草。


    下車後,邱花顏也看到遠處有一個黑影。


    常征停好車,撿起了一塊石頭。


    他沒有帶獵槍,隻能用石頭試試看。


    雖然他口袋裏有彈弓,但彈弓對麂子並沒有什麽威脅。


    邱花顏也撿了一塊石頭,想試試。


    常征拿著石頭試了幾下,接著就把石頭投了出去。


    不過,石頭還沒砸到,麂子似乎聽到了動靜,迅速跑開了。


    邱花顏也投了塊石頭,但因為麂子已跑開,結果沒能打中。


    “真可惜。”常征看著麂子跑上了山坡,消失進密林,遺憾地歎了一口氣。


    “是啊,那可是麂子,要是打到,值不少錢吧?”邱花顏也感到很遺憾。


    “嗯,一張完整的皮就能賣十幾塊,肉還能賣七八十。整隻麂子大概值一百多塊,今天錯過了一筆小財。”


    兩人重新上車,繼續向縣城騎去。


    這個小插曲讓常征產生了搞一把手槍的想法,畢竟獵槍不好攜帶,而手槍就方便得多,可以隨身帶著,遇到什麽情況時能立刻用上。


    而且現在禁槍的規定還沒出台,治安也不算特別好。


    有一把槍在手,至少會讓自己覺得更安全,等以後禁槍了,隨時可以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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