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借槍的意外收獲
重返82,發家致富從趕山打獵開始 作者:一定成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裏全是岩石,沒什麽泥土,就連各種植被都非常稀少,不過地勢還算平坦。
順著那條路一直往前走,能看到一塊特別龐大的巨石。
這塊大石上麵蓋著一棟房子,高牆大院,圍牆刷著白灰,看上去頗有氣派。
房子離地麵有十來米的高度,需要借助一條石階才能上去。
常征小時候總覺得這是神仙居住的地方,隔三差五就愛往這兒跑。
隻可惜,這裏除了岩石就是岩石,連要耕種都難得找到幾撮泥土。
有條小溪流過,水質極其清澈,連小魚小蝦都很少能見到。
隨著年紀漸長,他也慢慢不常來這裏了。
這座房子是趙雲飛和他爹曆經兩代的心血,一點點親手建造起來的。
據說,他們父子是從北方一路逃難到了此地。
院門並沒有關著,裏麵飄出濃濃的中草藥氣息。
院子很寬敞,起碼有兩三百平的麵積,裏邊種滿各類菜蔬。
據說這裏的土都是林家父子從巨石外圍那片沼澤地裏一點點挖運過來的,瞧著確實相當肥沃。
“師公,你在不在?”常征扯著嗓子喊了一句。
“在的,你這小子怎麽舍得來我這兒了?上迴見你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能被喚作“師公”的,村裏隻有常征這麽一個人,所以他一下子就認出了常征的聲音。
常征往裏麵一看,果然見到趙雲飛正踩在梯子上,把一隻竹扁子安放到圍牆頂上。
“師公,我今天來是想跟你借把獵槍。”常征開門見山,直接說明來意。
因為他清楚,趙雲飛就喜歡直爽,繞彎子隻會惹他不痛快,甚至能跟你冷戰好幾天。
“借槍幹啥?你準備進山打獵?還是另有別的用處?”趙雲飛放下手頭動作,從梯子上居高臨下看著常征。
“當然是打獵啊,想吃肉唄。”常征說得很直接。
“不擔心跟你爹一樣,一去就沒再迴來?”趙雲飛盯著常征問道。
這些年,他心裏始終懊悔,覺得是因為自己教了常生輝打獵的本事,才讓常生輝最後失蹤在山中。
雖然常家人從沒怪罪過他,但他依然認為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
“生死有命,富貴天定。怕這怕那的,就算在家裏也能摔一跟頭就沒了。師公,我爹的事你就別自責了,路是他自己選的,怎麽能怪到你頭上。”
趙雲飛被他這番話怔了一下,不由得有些驚訝地瞥了常征一眼。
“一個老頭子,結果還沒你小子看得開。”他說著,就從梯子上溜了下來。
接著撿起地上一隻自製的水煙壺猛吸了一口,這才說道:“跟我進屋吧。”
常征咧嘴笑了笑,趕緊道:“多謝師公。”
“大龍,過來。”
隨著趙雲飛的一聲喊,一條尚未成年的昆明犬猛地躥了出來。
“你既然打算上山,那就把大龍帶走。它是我托人弄來的昆明犬,父母都是軍犬,算是難得的好種。”
常征眼睛頓時亮了起來,完全沒想到趙雲飛這兒居然還留著這麽好的狗。
昆明犬是專門為軍警用途培育出來的犬種,外形跟狼有些相似,給人的感覺很有衝擊力,這也能凸顯它的威嚴。
這種狗體型偏中等到大等,輪廓勻稱,身長稍微大於肩高,從毛色來分可分為狼青、草黃、黑背三大品係。
不同品係的性格略有差異,狼青比較穩健活潑,草黃興奮度持續時間長,運動能力強,黑背則興奮度特別高,性情更衝動兇猛,顯得好動而且好鬥。
眼前這隻大龍是草黃色,四肢看著結實又有力。
“它才半歲,可精靈得很,對主人十分忠心,跟著上山打獵肯定是把好手。”趙雲飛一邊說一邊拍了拍大龍的腦袋。
“確實厲害啊,這可是專門當軍犬的優質犬種。”常征走近幾步。
大龍立刻對常征表現出警惕,眼神裏帶著幾分兇悍。
畢竟它頭一迴見常征,對這個陌生人還不熟悉。
不過它僅僅是在觀察常征,並沒表現出要攻擊的意思。
“大龍,以後這小子就是你的新主人了,你得好好護著他。”
趙雲飛說完,常征把手伸了過去。
大龍先嗅了嗅常征的手,又伸出舌頭舔了幾下。
常征趕緊用自己那雙帶著神秘“親密之力”的手,輕輕撫摸起大龍的腦袋。
沒多會兒,大龍就翻身躺倒,露出了肚子。
這表示它對常征沒有了防備,徹底放下了戒心。
畢竟肚子是它最脆弱的部位,隻有完全信任的人麵前它才會這樣做。
“不錯,看來你們挺對脾氣,頭一次見麵就能得到它的認可。”趙雲飛樂嗬嗬地笑道。
確實是有緣分的成分在內,縱使常征那雙手再神奇,要是大龍真不願意親近,恐怕也難這麽快奏效。
趁著常征跟大龍熟悉的功夫,趙雲飛進屋背了兩杆獵槍出來。
其中一杆帶著瞄準鏡,瞧著還特別新。
常征一眼就看出,那帶瞄準鏡的是美國生產的溫徹斯特m70運動步槍。
這支槍在歐美的獵人圈子裏非常盛行,是備受推崇的傳奇獵槍。
自打1936年推向市場以來,它就收獲了無數獵人的青睞,是很多獵人心目中的理想槍支。
理論上它的壽命可達一萬五千發,不過許多老獵人都會把它用到超過這個限度。
常征完全沒想到,趙雲飛手裏竟然藏著這麽好的家夥。
他原先還以為趙雲飛隻有自製的土銃,畢竟他爹以前用的就是土銃,一支單管,一支雙管,全是趙雲飛手裏鼓搗出來的。
“這是美國鬼子的m70,本來計劃在你爹生日那天送給他,可他沒那個福分拿到。你現在拿走吧。子彈就隻有二十發,日後彈藥就得你自己想法子了。”
“謝謝師公,有了這家夥,看誰還能從我槍口下溜掉。”常征滿心歡喜地接過m70。
他愛不釋手地摸著槍,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
他瞧了眼口徑,發現用的是30-06或是點270,這種彈確實不容易弄到,需要特別的渠道才行。
要是想自個兒複裝,工藝和材料也相對較嚴苛,一旦出差錯,還會對槍支造成不小損耗。
也正因為這子彈難搞,趙雲飛才覺得這把槍很難成為打獵的主力武器。
他順手又把做好的土銃遞給常征。
“這支土銃也拿著,前兩年才做的。真要打獵,還是得靠它。用它打獵,對皮毛的損傷也更小些。”
常征對土銃並不陌生,之前就是跟趙雲飛學射擊練槍法,他當時的準頭就已經不錯,被趙雲飛看好。
在常生輝出事前,常征和趙雲飛都盤算著把常征也培養成一名成熟的獵人。
畢竟打獵這行當危險重重,一個人太孤單,如果父子倆都上山,就能相互照應,出事的幾率也會小不少。
隻可惜還沒等常征真正出師,他爹就出了意外。
順著那條路一直往前走,能看到一塊特別龐大的巨石。
這塊大石上麵蓋著一棟房子,高牆大院,圍牆刷著白灰,看上去頗有氣派。
房子離地麵有十來米的高度,需要借助一條石階才能上去。
常征小時候總覺得這是神仙居住的地方,隔三差五就愛往這兒跑。
隻可惜,這裏除了岩石就是岩石,連要耕種都難得找到幾撮泥土。
有條小溪流過,水質極其清澈,連小魚小蝦都很少能見到。
隨著年紀漸長,他也慢慢不常來這裏了。
這座房子是趙雲飛和他爹曆經兩代的心血,一點點親手建造起來的。
據說,他們父子是從北方一路逃難到了此地。
院門並沒有關著,裏麵飄出濃濃的中草藥氣息。
院子很寬敞,起碼有兩三百平的麵積,裏邊種滿各類菜蔬。
據說這裏的土都是林家父子從巨石外圍那片沼澤地裏一點點挖運過來的,瞧著確實相當肥沃。
“師公,你在不在?”常征扯著嗓子喊了一句。
“在的,你這小子怎麽舍得來我這兒了?上迴見你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能被喚作“師公”的,村裏隻有常征這麽一個人,所以他一下子就認出了常征的聲音。
常征往裏麵一看,果然見到趙雲飛正踩在梯子上,把一隻竹扁子安放到圍牆頂上。
“師公,我今天來是想跟你借把獵槍。”常征開門見山,直接說明來意。
因為他清楚,趙雲飛就喜歡直爽,繞彎子隻會惹他不痛快,甚至能跟你冷戰好幾天。
“借槍幹啥?你準備進山打獵?還是另有別的用處?”趙雲飛放下手頭動作,從梯子上居高臨下看著常征。
“當然是打獵啊,想吃肉唄。”常征說得很直接。
“不擔心跟你爹一樣,一去就沒再迴來?”趙雲飛盯著常征問道。
這些年,他心裏始終懊悔,覺得是因為自己教了常生輝打獵的本事,才讓常生輝最後失蹤在山中。
雖然常家人從沒怪罪過他,但他依然認為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
“生死有命,富貴天定。怕這怕那的,就算在家裏也能摔一跟頭就沒了。師公,我爹的事你就別自責了,路是他自己選的,怎麽能怪到你頭上。”
趙雲飛被他這番話怔了一下,不由得有些驚訝地瞥了常征一眼。
“一個老頭子,結果還沒你小子看得開。”他說著,就從梯子上溜了下來。
接著撿起地上一隻自製的水煙壺猛吸了一口,這才說道:“跟我進屋吧。”
常征咧嘴笑了笑,趕緊道:“多謝師公。”
“大龍,過來。”
隨著趙雲飛的一聲喊,一條尚未成年的昆明犬猛地躥了出來。
“你既然打算上山,那就把大龍帶走。它是我托人弄來的昆明犬,父母都是軍犬,算是難得的好種。”
常征眼睛頓時亮了起來,完全沒想到趙雲飛這兒居然還留著這麽好的狗。
昆明犬是專門為軍警用途培育出來的犬種,外形跟狼有些相似,給人的感覺很有衝擊力,這也能凸顯它的威嚴。
這種狗體型偏中等到大等,輪廓勻稱,身長稍微大於肩高,從毛色來分可分為狼青、草黃、黑背三大品係。
不同品係的性格略有差異,狼青比較穩健活潑,草黃興奮度持續時間長,運動能力強,黑背則興奮度特別高,性情更衝動兇猛,顯得好動而且好鬥。
眼前這隻大龍是草黃色,四肢看著結實又有力。
“它才半歲,可精靈得很,對主人十分忠心,跟著上山打獵肯定是把好手。”趙雲飛一邊說一邊拍了拍大龍的腦袋。
“確實厲害啊,這可是專門當軍犬的優質犬種。”常征走近幾步。
大龍立刻對常征表現出警惕,眼神裏帶著幾分兇悍。
畢竟它頭一迴見常征,對這個陌生人還不熟悉。
不過它僅僅是在觀察常征,並沒表現出要攻擊的意思。
“大龍,以後這小子就是你的新主人了,你得好好護著他。”
趙雲飛說完,常征把手伸了過去。
大龍先嗅了嗅常征的手,又伸出舌頭舔了幾下。
常征趕緊用自己那雙帶著神秘“親密之力”的手,輕輕撫摸起大龍的腦袋。
沒多會兒,大龍就翻身躺倒,露出了肚子。
這表示它對常征沒有了防備,徹底放下了戒心。
畢竟肚子是它最脆弱的部位,隻有完全信任的人麵前它才會這樣做。
“不錯,看來你們挺對脾氣,頭一次見麵就能得到它的認可。”趙雲飛樂嗬嗬地笑道。
確實是有緣分的成分在內,縱使常征那雙手再神奇,要是大龍真不願意親近,恐怕也難這麽快奏效。
趁著常征跟大龍熟悉的功夫,趙雲飛進屋背了兩杆獵槍出來。
其中一杆帶著瞄準鏡,瞧著還特別新。
常征一眼就看出,那帶瞄準鏡的是美國生產的溫徹斯特m70運動步槍。
這支槍在歐美的獵人圈子裏非常盛行,是備受推崇的傳奇獵槍。
自打1936年推向市場以來,它就收獲了無數獵人的青睞,是很多獵人心目中的理想槍支。
理論上它的壽命可達一萬五千發,不過許多老獵人都會把它用到超過這個限度。
常征完全沒想到,趙雲飛手裏竟然藏著這麽好的家夥。
他原先還以為趙雲飛隻有自製的土銃,畢竟他爹以前用的就是土銃,一支單管,一支雙管,全是趙雲飛手裏鼓搗出來的。
“這是美國鬼子的m70,本來計劃在你爹生日那天送給他,可他沒那個福分拿到。你現在拿走吧。子彈就隻有二十發,日後彈藥就得你自己想法子了。”
“謝謝師公,有了這家夥,看誰還能從我槍口下溜掉。”常征滿心歡喜地接過m70。
他愛不釋手地摸著槍,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子。
他瞧了眼口徑,發現用的是30-06或是點270,這種彈確實不容易弄到,需要特別的渠道才行。
要是想自個兒複裝,工藝和材料也相對較嚴苛,一旦出差錯,還會對槍支造成不小損耗。
也正因為這子彈難搞,趙雲飛才覺得這把槍很難成為打獵的主力武器。
他順手又把做好的土銃遞給常征。
“這支土銃也拿著,前兩年才做的。真要打獵,還是得靠它。用它打獵,對皮毛的損傷也更小些。”
常征對土銃並不陌生,之前就是跟趙雲飛學射擊練槍法,他當時的準頭就已經不錯,被趙雲飛看好。
在常生輝出事前,常征和趙雲飛都盤算著把常征也培養成一名成熟的獵人。
畢竟打獵這行當危險重重,一個人太孤單,如果父子倆都上山,就能相互照應,出事的幾率也會小不少。
隻可惜還沒等常征真正出師,他爹就出了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