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這個春天,東北的雪還沒有化。


    寒風猶如脫韁的野馬般,從西伯利亞的冰原上席卷南下,打得這座小城瑟瑟發抖。


    納城,是一座小得不能再小的邊陲小城,這裏的環境很優美,民風也非常淳樸。不過,最讓人記住它名字的,是這裏出產的甜菜和馬鈴薯,因味美而廣受好評。


    午後的陽光很暖和。一對年輕的男女,手挽著手,在破敗的巷子裏笑盈盈地走著。


    在陽光照射下,屋簷下的冰淩閃爍著星星般的光輝,給這個畫麵增添了幾分浪漫。


    他們一邊走,一邊說著曖昧的情話:


    這天可真冷,你的手真暖,氣血真足啊,人家好喜歡。


    是啊,今年比昨年還冷,你要冷的話,我們進屋聊吧,你會更喜歡。


    你有屋子?


    沒有,去你屋吧!


    這可不行,我屋有人。


    想個法子吧,一切好商量。


    那,我要這個數!


    沒人知道,這倆根本不是情侶,上麵這個想去女人屋的男人,他曾當過產業工人,幹過屠夫,也做過“八級鉗工”(扒手),現在他將成為下麵這起離奇兇案的始作俑者。


    想要把這起詭案的前因後果講清楚,我們就必須看一下他的鞋。


    他穿著一雙嶄新的大頭皮鞋,是今年最流行的,配上大腳褲,也是最時髦的款式。


    然而鞋底卻很髒,都是泥,顯得格格不入。


    城市裏哪兒會有這麽多泥呢?


    地窖!


    在城郊很多地方,幾乎家家戶戶都有地窖。那裏往往儲藏著一家人捱過漫長冬天的白菜、蘿卜、蔓菁、洋薑,當然,還有馬鈴薯,這必不可少。


    這裏的冬天,幾乎是從窖裏掏出來的。馬鈴薯更是三兩日就要下窖掏兩筐。


    下窖掏馬鈴薯的,基本都是小孩子,身量小,靈活,下得窖裏,方便騰挪。


    那些菜窖多挖在荒地上、果園裏,村裏挨牆靠背、不礙行走的僻地兒也有。每到臘月後半梢,在菜窖密集的地方,一堆一堆的人,彎身引頸探頭,向地下注視著、問答著。不知情的,會覺有點詭異。


    十年後,他老家迎來拆遷。苦於找不到他的人,自作主張的村幹部砸壞了門上那把塵封多年的鎖。誰也沒想到,他們打開的,其實是煉獄的大門。


    好事之人發現了那口毫不起眼的地窖。剛一打開,一股惡臭便撲鼻而來。


    下麵黑黝黝的,什麽也看不見。


    看了一眼之後,好事之人當即捏著鼻子跑走了,連蓋子都忘了蓋上。


    隻是那股令人作嘔的味道,卻怎麽也散不掉。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村裏的狗,都莫名其妙地朝這裏狂吠。


    附近的鄰居不敢進去,隻好指著院門埋怨,地窖裏到底藏了什麽?


    又過了幾天,鄰居再也受不了惡臭侵擾,選擇報警。


    派出所聞訊後趕來,還沒進門,便被一股說不出來的臭味熏得頭暈。


    一個有辦案經驗的老警員,敏感地覺察到味道有些不對勁:


    是屍臭味!


    旁邊的年輕警察有些慌了,等他做好心理準備,再看這處荒廢多年的老宅時,不由感到透著詭異。


    很快,警方便封鎖了現場。


    據說,那個年輕警察下到地窖之後,上麵的老警員便聽到他“啊”的一聲尖叫,隨即便沒了動靜。最後,人則是被抬出來的。


    院外聚滿了人,很快各種小道消息便開始滿天飛。說地窖裏有鬼,能攝人魂魄,那個警察的魂已經被攝走了。


    幾天後,警方作出了澄清:


    地窖裏沒有鬼,但本該是存放馬鈴薯的地窖裏,卻堆滿了密密麻麻的屍體。


    這場景,就是警察看了也不由得脊背僵直,冷汗直流。


    那聲慘叫,正應這般。


    至於他為什麽最後被抬出來,警方是這麽解釋的:


    因為屍體腐爛的微生物漂浮在空中,被沒有穿戴防護具的警員吸入肺裏,導致中毒昏厥。


    據說,這名年輕的警察還因此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被屍毒影響,他的肺部都出現了感染,至今仍沒有痊愈。


    陰暗的地窖裏,隨手一摸便能摸到厚厚的屍油,現場的屍體歪七扭八地被隨手亂扔般地放著。即使是頗有經驗,與屍體長期打交道的警察和法醫也沒見過如此大的場麵,用草菅人命來形容作案兇手怕也是不為過的。


    忍著惡臭,法醫將地窖裏的屍體搬了出來。零碎的骨頭厚厚堆疊,無形中又給他們的工作加難加重。


    當地法醫的驗屍技術比較落後,於是他們隻能用最古老的方法。為了辨認屍體,他們將那些零碎的骨頭放進大鍋裏烹煮,再通過技術辨別,將屍骨們拚接在一起。


    最後,確認了42具屍體。


    殘缺不齊的屍體,惡臭的屍味,遍地的屍油,無不在彰顯著兇手作案的殘忍和歹毒。


    盡管警察澄清窖裏“無鬼”,但村子裏照樣謠言四起,這間老宅也成了村裏人避之不及的鬼屋。


    接受這個世界上有鬼,遠比相信“人在做天在看”要容易得多。


    光找到屍體,並沒有辦法破案,警方必須找到更有價值的線索——這間老宅的主人在哪裏?


    地窖被打開前,大門一直是鎖著的,一鎖就縮了七八年。毫無疑問,誰是這裏最後的主人,誰就是犯罪嫌疑人。


    於是,警察喊來了村支書,詢問了這間屋子的主人。


    村支書還很年輕,是今年剛返鄉的大學生,對此,他不說一無所知,但也確實所知有限。無奈,警察又喊來了其他村幹部,這才從他們口中得知,這屋的主人早就不住在村裏了,連戶口都遷走了。


    這間屋子幾經易主,連鄰居也不知道這裏住過哪些人,隻記得最後一個在這兒住的,是一個女人,年輕的女人。


    警察又問:什麽樣的女人?


    鄰居的眼裏滿是嫌棄:就是那種出來賣的女人。


    小姐?


    對,就是小姐。


    警察納了悶,一個小姐怎麽可能一下子殺害四十多條人命?


    看來嫌疑人並非這個小姐,而是另有其人。於是警察便問:


    這個女人有老公嗎?


    老公?小姐怎麽可能會有老公?開什麽玩笑。


    那姘頭呢?


    鄰居還是搖頭,但卻很篤定地說,在他們所見過的眾多嫖客中,極少有迴頭客。至於為什麽如此肯定,他說自己有過目不忘的本事。


    幾個做筆錄的警察相視一笑,並沒有多說什麽。


    沒有老公,沒有姘頭,一個風塵女子,真有能力殺死這麽多人嗎?要知道,這42具屍體中,可不光隻有女人,還有不少是成年男性。


    在有多年辦案經驗的警察眼裏,這是小概率事件,幾乎等於不可能。


    警察最後又問了一個問題:


    那個女人後來去了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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