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分析
當諸朝開始圍觀我的法考備戰 作者:從今把定春風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孟棠讀完題目之後接著看向了四個選項:“
a、甲對丙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b、甲對丁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
c、乙對丙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
d、乙對丁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1)
”
所以,這道題目,問的是甲和乙的行為如何定性。
孟棠對著天幕的載體,開始嚐試自我解讀題目。
在題目所描述的情節當中,甲將有毒的牛奶遞給丙,這就已經屬於故意殺人的著手了,因為此時已經對不知情的丙開始產生現實的、緊迫的、直接的危險了。
所以,從這一刻開始,甲對丙的故意殺人罪已經進入實行階段。
不屬於犯罪預備階段了。
此時,甲對丙的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形態隻有三種,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而根據丙最後的結果,丙未死亡。
也就是,甲故意殺人罪的犯罪行為實施目的沒有達成,屬於未遂。
*
隋朝。
看到這裏,獨孤伽羅不禁發出感慨,“孟棠姑娘每一次分析題目的時候,都是前後分明而有條理啊!”
楊堅聽到這裏,對此也很讚歎,“這樣的題目考察的目的性極強,就是想讓學習律法的人才都按這樣的前後思考案例,分析問題。”
聽到楊堅的這句話,獨孤伽羅忽然想到了什麽,沉思了一會,她看著天幕眼神中又一次閃過擔憂,
“以行為論罪責,沒有情理的考察,我朝判罰此類案件的時候肯定會提到,此人罪大惡極,十惡不赦,並予以加重。
可後世對這樣卻真的如孟棠姑娘所說的一般,律法幾乎不在管束民眾的道德問題。”
楊堅微微搖了搖頭,對著皇後說道:“伽羅,此時我們看到的題目還是少的,涉及的律法門類也可能不全麵,所以,律法管束民眾的道德問題與否,我們暫時不能直接得出結論。
你所說的這一定論,依照目前我們所看到的題目狀況,是在刑法範圍內的定罪問題罷了。
在未來,對這些分類倒是極為專門啊!”
獨孤伽羅想了想楊堅的話,點了點頭表示讚同,的確是如此。
*
孟棠接著繼續分析甲對兒子丁的行為。
甲親眼見證丁可能喝到有毒的牛奶。
首先從監護角度,父母與子女之間是有救助義務的。這是基於基本倫常。
所以,即使牛奶不是甲下的毒藥,但甲隻要知道這杯牛奶有毒,就有阻止丁喝到這杯有毒的牛奶的義務了。
*
隋朝。
聽到這裏,獨孤伽羅迴想起一些東西,笑著對一旁的楊堅說道,
“我倒是在這裏忘記這一遭了,在對他人犯罪行為的解釋當中,孟棠姑娘的這一句‘父母與子女之間是有救助義務的。這是基於基本倫常。’
不就是在體現道德的約束嗎?
剛才,是我妄斷了!”
楊堅在此時卻說道:“但是伽羅,這在未來是這樣處理的,
或者,更切合的說,是孟棠姑娘在準備這場考試的時候,是要這樣鍛煉自己分析能力而這樣理清自己的思路,逐漸靠近考題所要的人才標準的。
但就如你剛才擔憂的那樣,在我大隋,即使你我所治理的大隋之下,對百姓寬厚,減少征稅,仁厚待民,麵對如此惡劣的案件,是一定要昭告天下,加重處置的!
我們大隋,離不開道德的重要約束作用。
而未來,也正如你剛才意識到的差別,很不一樣。”
獨孤伽羅豁然明白,“是故,現在的大隋和孟棠姑娘所在的未來是不一樣的,而且,孟棠姑娘所分析的這些,和在未來生活中真正發生的這樣的案件的處置也未必一樣!”
楊堅眸中閃過異色,“的確如此!
正如孟棠姑娘之前背誦的是理論法,說明理論知識中,律法應該是這樣到未來,而與道德分離開的。
但終究有例外。
普天之下,民情各異,未來的律法不會想不到這一點。”
*
孟棠接著說道下一個理由:“
其次,是從先行行為的角度。危險是甲本來製造給丙的,甲遞牛奶的行為,客觀上,對丁製造了危險,(在正常的生活場景中,一句簡單的勸阻並不會達到實際效果)。
既然,甲對丁有了這樣的先行行為,那甲就有消除危險的義務,也就是不讓丁喝到有毒的牛奶。
綜上條件,甲的行為逐一分析,對於丙,也就是甲的妻子,構成的是作為的故意殺人罪未遂;
而對於丁,也就是甲的兒子,構成的是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既遂。
兩個行為前後獨立,分別評價,合在一起,並罰處置。
a、甲對丙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b、甲對丁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
c、乙對丙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
d、乙對丁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1)
”
所以,這道題目,問的是甲和乙的行為如何定性。
孟棠對著天幕的載體,開始嚐試自我解讀題目。
在題目所描述的情節當中,甲將有毒的牛奶遞給丙,這就已經屬於故意殺人的著手了,因為此時已經對不知情的丙開始產生現實的、緊迫的、直接的危險了。
所以,從這一刻開始,甲對丙的故意殺人罪已經進入實行階段。
不屬於犯罪預備階段了。
此時,甲對丙的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形態隻有三種,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而根據丙最後的結果,丙未死亡。
也就是,甲故意殺人罪的犯罪行為實施目的沒有達成,屬於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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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
看到這裏,獨孤伽羅不禁發出感慨,“孟棠姑娘每一次分析題目的時候,都是前後分明而有條理啊!”
楊堅聽到這裏,對此也很讚歎,“這樣的題目考察的目的性極強,就是想讓學習律法的人才都按這樣的前後思考案例,分析問題。”
聽到楊堅的這句話,獨孤伽羅忽然想到了什麽,沉思了一會,她看著天幕眼神中又一次閃過擔憂,
“以行為論罪責,沒有情理的考察,我朝判罰此類案件的時候肯定會提到,此人罪大惡極,十惡不赦,並予以加重。
可後世對這樣卻真的如孟棠姑娘所說的一般,律法幾乎不在管束民眾的道德問題。”
楊堅微微搖了搖頭,對著皇後說道:“伽羅,此時我們看到的題目還是少的,涉及的律法門類也可能不全麵,所以,律法管束民眾的道德問題與否,我們暫時不能直接得出結論。
你所說的這一定論,依照目前我們所看到的題目狀況,是在刑法範圍內的定罪問題罷了。
在未來,對這些分類倒是極為專門啊!”
獨孤伽羅想了想楊堅的話,點了點頭表示讚同,的確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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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棠接著繼續分析甲對兒子丁的行為。
甲親眼見證丁可能喝到有毒的牛奶。
首先從監護角度,父母與子女之間是有救助義務的。這是基於基本倫常。
所以,即使牛奶不是甲下的毒藥,但甲隻要知道這杯牛奶有毒,就有阻止丁喝到這杯有毒的牛奶的義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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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
聽到這裏,獨孤伽羅迴想起一些東西,笑著對一旁的楊堅說道,
“我倒是在這裏忘記這一遭了,在對他人犯罪行為的解釋當中,孟棠姑娘的這一句‘父母與子女之間是有救助義務的。這是基於基本倫常。’
不就是在體現道德的約束嗎?
剛才,是我妄斷了!”
楊堅在此時卻說道:“但是伽羅,這在未來是這樣處理的,
或者,更切合的說,是孟棠姑娘在準備這場考試的時候,是要這樣鍛煉自己分析能力而這樣理清自己的思路,逐漸靠近考題所要的人才標準的。
但就如你剛才擔憂的那樣,在我大隋,即使你我所治理的大隋之下,對百姓寬厚,減少征稅,仁厚待民,麵對如此惡劣的案件,是一定要昭告天下,加重處置的!
我們大隋,離不開道德的重要約束作用。
而未來,也正如你剛才意識到的差別,很不一樣。”
獨孤伽羅豁然明白,“是故,現在的大隋和孟棠姑娘所在的未來是不一樣的,而且,孟棠姑娘所分析的這些,和在未來生活中真正發生的這樣的案件的處置也未必一樣!”
楊堅眸中閃過異色,“的確如此!
正如孟棠姑娘之前背誦的是理論法,說明理論知識中,律法應該是這樣到未來,而與道德分離開的。
但終究有例外。
普天之下,民情各異,未來的律法不會想不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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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棠接著說道下一個理由:“
其次,是從先行行為的角度。危險是甲本來製造給丙的,甲遞牛奶的行為,客觀上,對丁製造了危險,(在正常的生活場景中,一句簡單的勸阻並不會達到實際效果)。
既然,甲對丁有了這樣的先行行為,那甲就有消除危險的義務,也就是不讓丁喝到有毒的牛奶。
綜上條件,甲的行為逐一分析,對於丙,也就是甲的妻子,構成的是作為的故意殺人罪未遂;
而對於丁,也就是甲的兒子,構成的是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既遂。
兩個行為前後獨立,分別評價,合在一起,並罰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