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是推手?
當諸朝開始圍觀我的法考備戰 作者:從今把定春風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諸朝觀眾依舊持續關注天幕中。
這一次的他們,又一次被天幕上的題目信息所震驚。
“什麽意思?不辦這個手續就不讓人活命?”
“什麽叫不給啊!他自己拒絕的啊!自己想死和大夫有什麽關係!你們都不仔細閱讀題目嗎?”
“可這樣一來,何有醫者仁心啊?”
“仁心那也是給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所有的,這個人自己拒絕的啊!既然如此,醫生再有仁心”
“非也!非也!萬一沒人同意大夫給治了,有家屬來鬧那咋辦?哎!
你們這些後生啊想的還是太過簡單,這世上總有些無德之人讓人多些防備啊!”
“莫過如此!可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啊!就因為這樣,這個人就沒了?”
“所以,後世也有不好?至少帶到醫館看病,不需要簽訂這什麽東西啊!”
“是啊!救人的時機尤為緊迫,這一耽誤太可惜了呀!哎!”
“我倒是覺得,後世的這一點是很好的,這裏麵反應出來了後世對大夫的保護。
既然是簽了這個東西,大夫才能動手,那沒簽,不管是沒啥事,管了自己很可能呢惹得一身騷啊!”
“看來,後世的很多規定,的確對人的道德底線約束很少啊!如果這個事件放到我等這裏,這個醫館可就開不下去了!”
“這倒是!但今未之對比,都算有優劣之處吧!何況,我們如今的很多無藥可救的情況,放到後世,卻可能有藥石可醫啊!”
……
大家對此眾說紛紜。有人讚同,有人不置可否,也有人對死者的死亡表示惋惜。
*
孟棠繼續往後看向選項:“
a、醫生應該嚴守法律,哪怕危及患者生命,這是法律實證主義的要求
b、患者同意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被侵犯,這體現了個案中的比例原則
c、危重病人應該排除在同意權規定的適用範圍之外,這是方法論的目的論的擴張
d、立法者應當允許不經患者同意采取必要的醫療措施,這體現了傷害原則(1)
”
看向第一個選項,孟棠在腦海中立即閃過法律實證主義強調“權威性規定”的重要性(2),所以,主要其中的相關人按著法律所規定的內容來,那無論其是否符合社會一般的道德觀念都是無關緊要的。
所以第一個選項沒有問題。單選直接選就可以了!
至於第二個選項,這裏直接為了絕對性保護患者的同意權,和比例原則沒有幹係。
第三個選項中所提及的“目的論擴張”,與之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目的性限縮”。
這兩個名詞都是立法目的開始考慮,隻不過,前者是把本應該規定在法律中但卻未必規定的情形囊括進入規範的調整之內;而後者,是把已經規定但不應該規定的情形排除掉了。
雖然說起來還是比較抽象,但可以另做理解,那就是給立法目的畫一個圈圈,給對應內容所對應畫的圈圈卻比立法目的小了一些,
為了實現立法目的,所以在解釋的時候結合立法目的,可以讓這些內容所實現的效果再含義投射範圍以內盡量往立法目的的大圈圈靠攏,當然,重合是理想的效果。
這就是目的性擴張。
而目的性限縮與此相反。對於其對應內容的畫的圈圈,卻比立法目的所對應的圈圈要大,為了實現目的,此時就需要在解釋的過程中將對應內容的實現效果的投射的圈圈往小縮。
理想狀態依舊是重合。
為何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因為法律規範從本然狀態,再到應然狀態,最後到實然狀態,這三個狀態之間是不一樣的,這是立法者將理論推及到實踐的的小心翼翼的靠近!
腦海中裏的明白,但孟棠因此頗為無奈,自己的這些表達唷,還是因為讀書少啊!要臉紅一下的。
眼睛往下掃視到最後一個選項中涉及到了傷害原則,指的是除非有人傷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不應該對其權利或者行為進行限製。
而這一題目中顯然是病人對於自己的自陷風險行為,和傷害原則毫不相幹。
選項中所說的“立法者應當允許不經患者同意采取必要的醫療措施”則體現的是家長主義原則。
第一道題目沒有一分鍾就結束了!
孟棠接著看向第二道題目:“
陳某與前妻林某婚生子陳某寶(7歲)並由林某撫養,林某與王某再婚後,王某擅自將陳某寶改為王某寶。
陳某訴至法院,法官認為,陳某寶是無行為能力的人,其變更姓名需要由親生父母同意,故判決林某恢複其自子原姓名。
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3)
a、法院判決是規範性法律文件
b、法院判決體現了法的評價作用
c、姓名權具有相對性
d、陳某寶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享有任何民事權利
”
孟棠對這一道題目反應也很快,直接就看到b選項是完全正確的。
接著往下繼續做其他題目。
*
秦朝。
嬴政對這題目倒是沒有驚訝。
因為在他看來,即使大秦和後世的律法不一樣,但在自己的大秦治下的判官也會作出和後世判官一樣的判決。
因為,子女的姓名的確依照父母之命,這是人之常情。當然,如果子女長大成人之後,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情當然也是沒有問題的。
他詫異的一點是對天幕之上,孟棠所作的題目的右上方在其做這一道題目的時候居然顯示的是“2\/154”,
當然,嬴政也沒有忘記,在剛才,孟棠在刷第一道題目的時候這裏顯示的是“1\/154”。
他現在自然和身邊的群臣都已經知道了未來之人所用數字的含義。
對此已經習以為常。
但嬴政現在覺得奇怪的一點就在於,這個孟棠姑娘在之前曾有提及,她們這個考試第一關,分上午和下午兩場考試。
而每次考試,都是100道題目,他對100道題目題型的構成也有印象,是50道單選,40道多選和10道不定項。
至於這三種題型,他現在當然也明白是怎麽一迴事情了!
所以,為何這裏是“154”這個數目,而不是“100”呢?
忽然,在嬴政的腦海中,對這個問題靈光一現,既然不定項是“選項數目不定”,那這一場考試,為了增加題目難度,也不是不可以設定每個參考者所看到的題目一定啊!
隻要題目的總數目合乎要求,也不算違範。
由此,嬴政的疑惑得到了解答。
當然,這不過一瞬發生。
但這也讓他有了關於大秦在下一年選官題目的完善靈感。
*
兩個半小時就這麽過去了!
孟棠把154個題目都作答結束了,遇到其中複習的內容自然有了答題的底氣,可因為做題量還是寥寥,所以糾結的地方有很多,底氣在那一瞬間消失殆盡。
尤其,當看到的知識點即使有學習過,但在涉及各種法律題目的隨機出現之下,自以為複習的很認真的孟棠在這一刻又一次感受到了法考的複雜。
而當最後顯示的得分,連總分的一半也沒有,不禁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
這個時候,忽然,孟棠的大學舍友陳倩忽然給孟棠在微信上發消息。
孟棠想著,看看其他的東西稍微平複一下心情也好!尤其還有一個原因,陳倩一向是個喜歡分享趣事的人,所以,孟棠對陳倩所發來的消息蠢蠢欲動!
而這次的消息開頭讓她如願了,看到第一眼的她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於是打開了微信,隻見陳倩發來:“糖糖,我要給你說一個大瓜!”
孟棠一下子來了興致!
因為在這裏,陳倩的語氣似乎帶著一絲神秘和興奮,這讓孟棠的好奇心瞬間被勾了起來。
而看著天幕的各朝各代觀眾此時還不理解什麽“大瓜”?對此紛紛露出疑惑的神情,究竟是什麽樣的“大瓜”居然可以說啊!
這後世之人的用語的確有些難解。
但這並不耽誤他們持續關注天幕的一舉一動。
*
孟棠:“說來!剛好有空!”
陳倩很快迴了消息,語氣中帶著一絲八卦的味道。
陳倩:“我給你說啊!這是關於我高中同學遇到的事情,她呢,不在咱們學校念書,在南市的財經大學裏。”
孟棠看到這句話,心裏已經有了預感——
這肯定不是一件小事。南市的財經大學是一所知名高校,校園裏發生的事情往往會引起不小的轟動。她迫不及待地往下看,想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學校發生的,還是“大瓜”,哎呀!
於是在心目中對這個“瓜”更加期待了!
陳倩繼續發:“在這個財經大學,就我這個同學,他們班有個女生長得特別漂亮,比很多明星都看著要好看很多。”
孟棠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來。
她知道,像這樣美麗出眾的女生在校園裏往往會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尤其是當她出現在一個以學術為主的環境中時,更容易引發各種話題。
孟棠腦海中已經浮現出一個畫麵:一個氣質出眾、容貌驚人的女生走在校園裏,周圍的同學紛紛投來羨慕的目光。
陳倩後麵接著說:“然後在他們學院有個教授,就看上了這個這個女生,教授當然結婚好多年了,想的自然是包養這個女生!
”
孟棠張大嘴巴,看著這個消息一愣,這真炸裂,而且這也太惡心了吧!
她心中不禁一震。
她意識到,這個故事遠不止是一個簡單的校園八卦,而是涉及到權力與欲望的複雜糾葛。
一個已婚的教授對年輕貌美的學生產生了不正當的興趣,這種情節聽起來既讓人驚訝,又讓人感到不安。
陳倩:“他找到這個女生,給這個女生說,按著南市的正常包養價格,一萬一個月,如何?”
孟棠露出地鐵老爺爺皺眉的表情,“這也有行內價格?”
陳倩:“我之前和你也是想的一樣,心中五味雜陳。
尤其是這種事情在現實生活中並不罕見,尤其是在一些權力不對等的環境中,類似的事情時有發生。
然而,聽到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朋友的同學身上,還是讓我也感到有些難以置信。不過現在覺得這個沒什麽了!好!我接著說啊!這個女生當然不願意,於是就拒絕了!
孟棠:“哇,這也太誇張了吧?教授居然會這樣做?”
陳倩很快迴複道:“可不是嘛!我同學也覺得不可思議。
據說這個教授在學校裏挺有名的,平時看起來也很正經,沒想到背後竟然有這樣的想法。”
孟棠歎了口氣,心中不禁為那個女生感到擔憂。
她知道,麵對這種情況,女生往往會處於弱勢地位,尤其是在一個以學業為主的社會環境中,她可能會麵臨來自各方麵的壓力。
孟棠:“那這個女生知道嗎?她怎麽應對的?”
陳倩說道:“班上乃至學院很多同學在聽到這個事情以後,都為心中的正義發言,決定‘路見不平一聲吼’,學校的舉報箱和舉報電話都被打爆了!”
孟棠:“這挺大快人心啊!”
陳倩此時卻發出了一個耐心尋味的表情包,並且還特意迴複說:“你待會迴來再看你說的這句話哈哈!
學校對此當然很重視,並把這個教授的事跡通告全校,這個教授的妻子也知道這個事情了,專門前來學校找這個女生賠了5萬塊錢,而這個教授也被停職了!
我這個高中同學和他們班,乃至為這個女生的遭遇發聲過的人都覺得自己幹了一件特別偉大的事情的時候,
過了一兩個月,忽然發現,這個教授隻是被換到其他學院,但還是教授這個職位。而這個女生,真的被包養了,而且還進入了這個教授所辦的知名事務所事務所之中工作了,而他的妻子對此也接受了!”
孟棠看到這裏,眉頭蹙到極致,“所以,你這個同學,和他們班,他們學院,乃至他們學校,都成為這個教授和這個女生y的一環?!
都成推手了?!好家夥!這……”
陳倩發了個嗤之以鼻的表情包,迴複道:“是滴!哎!真的!
我這個同學對此惡心死了!在得知後續的那一刻!我聽後也很惡心!這些人玩的花樣真多!”
這一次的他們,又一次被天幕上的題目信息所震驚。
“什麽意思?不辦這個手續就不讓人活命?”
“什麽叫不給啊!他自己拒絕的啊!自己想死和大夫有什麽關係!你們都不仔細閱讀題目嗎?”
“可這樣一來,何有醫者仁心啊?”
“仁心那也是給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所有的,這個人自己拒絕的啊!既然如此,醫生再有仁心”
“非也!非也!萬一沒人同意大夫給治了,有家屬來鬧那咋辦?哎!
你們這些後生啊想的還是太過簡單,這世上總有些無德之人讓人多些防備啊!”
“莫過如此!可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啊!就因為這樣,這個人就沒了?”
“所以,後世也有不好?至少帶到醫館看病,不需要簽訂這什麽東西啊!”
“是啊!救人的時機尤為緊迫,這一耽誤太可惜了呀!哎!”
“我倒是覺得,後世的這一點是很好的,這裏麵反應出來了後世對大夫的保護。
既然是簽了這個東西,大夫才能動手,那沒簽,不管是沒啥事,管了自己很可能呢惹得一身騷啊!”
“看來,後世的很多規定,的確對人的道德底線約束很少啊!如果這個事件放到我等這裏,這個醫館可就開不下去了!”
“這倒是!但今未之對比,都算有優劣之處吧!何況,我們如今的很多無藥可救的情況,放到後世,卻可能有藥石可醫啊!”
……
大家對此眾說紛紜。有人讚同,有人不置可否,也有人對死者的死亡表示惋惜。
*
孟棠繼續往後看向選項:“
a、醫生應該嚴守法律,哪怕危及患者生命,這是法律實證主義的要求
b、患者同意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被侵犯,這體現了個案中的比例原則
c、危重病人應該排除在同意權規定的適用範圍之外,這是方法論的目的論的擴張
d、立法者應當允許不經患者同意采取必要的醫療措施,這體現了傷害原則(1)
”
看向第一個選項,孟棠在腦海中立即閃過法律實證主義強調“權威性規定”的重要性(2),所以,主要其中的相關人按著法律所規定的內容來,那無論其是否符合社會一般的道德觀念都是無關緊要的。
所以第一個選項沒有問題。單選直接選就可以了!
至於第二個選項,這裏直接為了絕對性保護患者的同意權,和比例原則沒有幹係。
第三個選項中所提及的“目的論擴張”,與之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目的性限縮”。
這兩個名詞都是立法目的開始考慮,隻不過,前者是把本應該規定在法律中但卻未必規定的情形囊括進入規範的調整之內;而後者,是把已經規定但不應該規定的情形排除掉了。
雖然說起來還是比較抽象,但可以另做理解,那就是給立法目的畫一個圈圈,給對應內容所對應畫的圈圈卻比立法目的小了一些,
為了實現立法目的,所以在解釋的時候結合立法目的,可以讓這些內容所實現的效果再含義投射範圍以內盡量往立法目的的大圈圈靠攏,當然,重合是理想的效果。
這就是目的性擴張。
而目的性限縮與此相反。對於其對應內容的畫的圈圈,卻比立法目的所對應的圈圈要大,為了實現目的,此時就需要在解釋的過程中將對應內容的實現效果的投射的圈圈往小縮。
理想狀態依舊是重合。
為何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因為法律規範從本然狀態,再到應然狀態,最後到實然狀態,這三個狀態之間是不一樣的,這是立法者將理論推及到實踐的的小心翼翼的靠近!
腦海中裏的明白,但孟棠因此頗為無奈,自己的這些表達唷,還是因為讀書少啊!要臉紅一下的。
眼睛往下掃視到最後一個選項中涉及到了傷害原則,指的是除非有人傷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不應該對其權利或者行為進行限製。
而這一題目中顯然是病人對於自己的自陷風險行為,和傷害原則毫不相幹。
選項中所說的“立法者應當允許不經患者同意采取必要的醫療措施”則體現的是家長主義原則。
第一道題目沒有一分鍾就結束了!
孟棠接著看向第二道題目:“
陳某與前妻林某婚生子陳某寶(7歲)並由林某撫養,林某與王某再婚後,王某擅自將陳某寶改為王某寶。
陳某訴至法院,法官認為,陳某寶是無行為能力的人,其變更姓名需要由親生父母同意,故判決林某恢複其自子原姓名。
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3)
a、法院判決是規範性法律文件
b、法院判決體現了法的評價作用
c、姓名權具有相對性
d、陳某寶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享有任何民事權利
”
孟棠對這一道題目反應也很快,直接就看到b選項是完全正確的。
接著往下繼續做其他題目。
*
秦朝。
嬴政對這題目倒是沒有驚訝。
因為在他看來,即使大秦和後世的律法不一樣,但在自己的大秦治下的判官也會作出和後世判官一樣的判決。
因為,子女的姓名的確依照父母之命,這是人之常情。當然,如果子女長大成人之後,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情當然也是沒有問題的。
他詫異的一點是對天幕之上,孟棠所作的題目的右上方在其做這一道題目的時候居然顯示的是“2\/154”,
當然,嬴政也沒有忘記,在剛才,孟棠在刷第一道題目的時候這裏顯示的是“1\/154”。
他現在自然和身邊的群臣都已經知道了未來之人所用數字的含義。
對此已經習以為常。
但嬴政現在覺得奇怪的一點就在於,這個孟棠姑娘在之前曾有提及,她們這個考試第一關,分上午和下午兩場考試。
而每次考試,都是100道題目,他對100道題目題型的構成也有印象,是50道單選,40道多選和10道不定項。
至於這三種題型,他現在當然也明白是怎麽一迴事情了!
所以,為何這裏是“154”這個數目,而不是“100”呢?
忽然,在嬴政的腦海中,對這個問題靈光一現,既然不定項是“選項數目不定”,那這一場考試,為了增加題目難度,也不是不可以設定每個參考者所看到的題目一定啊!
隻要題目的總數目合乎要求,也不算違範。
由此,嬴政的疑惑得到了解答。
當然,這不過一瞬發生。
但這也讓他有了關於大秦在下一年選官題目的完善靈感。
*
兩個半小時就這麽過去了!
孟棠把154個題目都作答結束了,遇到其中複習的內容自然有了答題的底氣,可因為做題量還是寥寥,所以糾結的地方有很多,底氣在那一瞬間消失殆盡。
尤其,當看到的知識點即使有學習過,但在涉及各種法律題目的隨機出現之下,自以為複習的很認真的孟棠在這一刻又一次感受到了法考的複雜。
而當最後顯示的得分,連總分的一半也沒有,不禁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
這個時候,忽然,孟棠的大學舍友陳倩忽然給孟棠在微信上發消息。
孟棠想著,看看其他的東西稍微平複一下心情也好!尤其還有一個原因,陳倩一向是個喜歡分享趣事的人,所以,孟棠對陳倩所發來的消息蠢蠢欲動!
而這次的消息開頭讓她如願了,看到第一眼的她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於是打開了微信,隻見陳倩發來:“糖糖,我要給你說一個大瓜!”
孟棠一下子來了興致!
因為在這裏,陳倩的語氣似乎帶著一絲神秘和興奮,這讓孟棠的好奇心瞬間被勾了起來。
而看著天幕的各朝各代觀眾此時還不理解什麽“大瓜”?對此紛紛露出疑惑的神情,究竟是什麽樣的“大瓜”居然可以說啊!
這後世之人的用語的確有些難解。
但這並不耽誤他們持續關注天幕的一舉一動。
*
孟棠:“說來!剛好有空!”
陳倩很快迴了消息,語氣中帶著一絲八卦的味道。
陳倩:“我給你說啊!這是關於我高中同學遇到的事情,她呢,不在咱們學校念書,在南市的財經大學裏。”
孟棠看到這句話,心裏已經有了預感——
這肯定不是一件小事。南市的財經大學是一所知名高校,校園裏發生的事情往往會引起不小的轟動。她迫不及待地往下看,想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學校發生的,還是“大瓜”,哎呀!
於是在心目中對這個“瓜”更加期待了!
陳倩繼續發:“在這個財經大學,就我這個同學,他們班有個女生長得特別漂亮,比很多明星都看著要好看很多。”
孟棠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來。
她知道,像這樣美麗出眾的女生在校園裏往往會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尤其是當她出現在一個以學術為主的環境中時,更容易引發各種話題。
孟棠腦海中已經浮現出一個畫麵:一個氣質出眾、容貌驚人的女生走在校園裏,周圍的同學紛紛投來羨慕的目光。
陳倩後麵接著說:“然後在他們學院有個教授,就看上了這個這個女生,教授當然結婚好多年了,想的自然是包養這個女生!
”
孟棠張大嘴巴,看著這個消息一愣,這真炸裂,而且這也太惡心了吧!
她心中不禁一震。
她意識到,這個故事遠不止是一個簡單的校園八卦,而是涉及到權力與欲望的複雜糾葛。
一個已婚的教授對年輕貌美的學生產生了不正當的興趣,這種情節聽起來既讓人驚訝,又讓人感到不安。
陳倩:“他找到這個女生,給這個女生說,按著南市的正常包養價格,一萬一個月,如何?”
孟棠露出地鐵老爺爺皺眉的表情,“這也有行內價格?”
陳倩:“我之前和你也是想的一樣,心中五味雜陳。
尤其是這種事情在現實生活中並不罕見,尤其是在一些權力不對等的環境中,類似的事情時有發生。
然而,聽到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朋友的同學身上,還是讓我也感到有些難以置信。不過現在覺得這個沒什麽了!好!我接著說啊!這個女生當然不願意,於是就拒絕了!
孟棠:“哇,這也太誇張了吧?教授居然會這樣做?”
陳倩很快迴複道:“可不是嘛!我同學也覺得不可思議。
據說這個教授在學校裏挺有名的,平時看起來也很正經,沒想到背後竟然有這樣的想法。”
孟棠歎了口氣,心中不禁為那個女生感到擔憂。
她知道,麵對這種情況,女生往往會處於弱勢地位,尤其是在一個以學業為主的社會環境中,她可能會麵臨來自各方麵的壓力。
孟棠:“那這個女生知道嗎?她怎麽應對的?”
陳倩說道:“班上乃至學院很多同學在聽到這個事情以後,都為心中的正義發言,決定‘路見不平一聲吼’,學校的舉報箱和舉報電話都被打爆了!”
孟棠:“這挺大快人心啊!”
陳倩此時卻發出了一個耐心尋味的表情包,並且還特意迴複說:“你待會迴來再看你說的這句話哈哈!
學校對此當然很重視,並把這個教授的事跡通告全校,這個教授的妻子也知道這個事情了,專門前來學校找這個女生賠了5萬塊錢,而這個教授也被停職了!
我這個高中同學和他們班,乃至為這個女生的遭遇發聲過的人都覺得自己幹了一件特別偉大的事情的時候,
過了一兩個月,忽然發現,這個教授隻是被換到其他學院,但還是教授這個職位。而這個女生,真的被包養了,而且還進入了這個教授所辦的知名事務所事務所之中工作了,而他的妻子對此也接受了!”
孟棠看到這裏,眉頭蹙到極致,“所以,你這個同學,和他們班,他們學院,乃至他們學校,都成為這個教授和這個女生y的一環?!
都成推手了?!好家夥!這……”
陳倩發了個嗤之以鼻的表情包,迴複道:“是滴!哎!真的!
我這個同學對此惡心死了!在得知後續的那一刻!我聽後也很惡心!這些人玩的花樣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