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棠接著和寧淑聊了好久,直至臨近十一點,二人才話別。


    ……


    宋朝。


    趙匡胤撇了撇臉,這位叫寧淑的姑娘未免太過倒黴了吧!


    一個人,怎麽盡遇到這樣的事情?這運氣未免也太差了!


    但此時的他其實也沒料想的到自己的未來其實未必比寧淑幸運一點。


    在將來,自己的弟弟會因為自己的舉棋不定(沒有立太子卻又給了趙光義晉王加開封府尹的皇儲配置)——而造就燭影斧聲的曆史懸案,自己的兒子也會悄無聲息的被消失。


    而在自己弟弟還會憑借自己的一己之力葬送了自己留下的豐厚家底,在之後的一場戰爭之中不顧大宋的十萬大軍駕著驢車逃跑,葬送了宋軍的精銳,從燕京的西直門一路漂移到河北涿州府,喜得車神稱號,


    而這一次戰爭對宋朝的影響巨大,直接讓宋朝在未來的三百年都被北方遊牧民族壓著打……


    ……


    次日。


    孟棠早上六點一起床洗漱好之後就開始自己的今日的背誦任務。


    她明晰的一點是法考要理解性的記憶。並且要盡量的找出考官想讓考生作答出來的觀點。


    兩個小時的背誦很快就結束了!


    孟棠簡單啃了麵包之後就開始趁熱打鐵,而這樣的知識循環隻有重複到進去考場之前才才可以。盡自己的最大努力,讓自己的直覺被訓練的更加科學和熟練運用,到了法考的才能做到得心應手。


    她今日還是先開始刑法試題練習——“犯罪排除事由”這一章節。


    天幕之下的諸朝人感慨完孟棠的勤奮和自律以後,看到孟棠此時預備刷題的動作,再次紛紛動員起了其他人,一起來和孟棠姑娘做選擇題,學習新知識。


    “甲在自己家巷子口看到乙提著走出來,懷疑乙是偷狗的人,遂叫乙站住。


    乙放下麻袋就跑,甲緊追不舍,乙不慎被腳下石頭絆倒。


    甲追上後,為了教訓乙,對倒在地上的乙實施暴力,致其腦出血,後因腦出血而死亡。經過查明,乙確有偷狗行為,麻袋裏的是偷的狗。甲屬於?(引用1)”


    ……


    “終於又來到熟悉的環節了哎!我給你們說啊,這可都是真實的案子來的啊!”本來在炕頭嗑著瓜子聊八卦的大娘們興致勃勃。正逢冬季,農作結束。天幕的重現,讓大娘們本來八卦了幾十遍的陳年舊事不再重複。


    “哦!好好!這天慕可真好!”瞎了眼的文家大娘感慨道。


    “呸!這不是純純的活該嘛?”迅速看完天幕中出現的第一道題目的李嬸子將嘴裏的瓜子皮吐出來後將嘴巴騰幹淨,直接吐槽道。


    “可這人偷狗,他卻死了哎!”文家大娘帶來的自家小孫子疑惑的看向自己的奶奶。


    文家大嬸想了一下,耐心地迴答道:“狗能賣錢,緊要的時候,能當糧食,這要遇到一些緊急情況,被偷的那家人可就慘了!更何況,這個人是因病而死!人追小偷難道還要顧忌小偷的安全?”


    文家小孩懵懵懂懂的點了點頭。


    ……


    隋朝。


    點點雪花飄落,灑在皇宮中的紅牆之上,華國式的古典浪漫氣息彌散在此時的隋朝之中。


    楊堅下朝之後直接來到皇後的宮殿,想著一起看天幕並聊聊天。


    而楊堅和獨孤伽羅此時讀完題目之後,一齊看向天幕中這個題目的選項——“


    a、正當防衛


    b、假想防衛


    c、防衛過當


    d、故意傷害


    ”


    “‘正當防衛’?正當情況之下的防衛行為?那防衛的兇狠了一些就是‘過當’了?可這‘假想防衛’又如何理解?”楊堅疑惑的看向獨孤伽羅。


    獨孤伽羅倒覺得這個不難理解,溫柔的說道:“‘假想’我猜一猜是‘讓人以為出現了被人要迫害的假象之意’吧!所以我以為‘假想防衛’應該是沒有危險的情況,但這個人卻誤解為自己將要或者正要被人所加害而防備別人的行為吧!”


    楊堅就著自家皇後所說想了一會,也覺得是這個道理。“那這個題目中的乙那你所說,他是有偷人家的狗的,所以甲的行為和這個b選項不符合!”


    至於其餘幾個選項,二人有些糾結。


    ……


    孟棠對甲的行為開始分析——


    “先從乙的行為出發。乙的確是有偷狗行為的,那甲就不屬於假想防衛,因為假想防衛的客觀條件是不存在危害行為,而主觀上行為人認為有。所以乙的客觀偷狗行為使得甲挽迴財務的行為有正當性。


    因為犯罪人在盜竊到財物後,主人或第三人當場能夠挽迴財物的行為,成立正當防衛。


    可又因為一個行為成立正當防衛的前提是這個行為是有客觀危險性的,所以才需要用正當防衛來排除這個危險性。


    所以甲喊住乙這一行為沒有危險性,然後也不需要再討論正當防衛了。


    可等到乙放下麻袋,拋棄自己所盜竊的贓物以後,甲的挽迴財物的追趕行為已經結束了,那之後的追趕行為就不是為了挽迴財物了,那也就不是正當防衛了!


    而是扭送行為。扭送行為是公民有權將犯了罪的人控製之後扭送到司法機關,屬於合法的行為。


    所以,從根本上講,扭送行為的範圍隻限於控製住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然後再交給司法機關。在限度以外,就不屬於扭送行為了!


    而在這個題幹中,按照社會一般人心理來判斷,此時甲是能夠控製住乙的。那在乙倒地以後,甲再對乙實施暴力的行為就缺乏正當性了,不屬於正當防衛,所以也不再需要判斷防衛是否過當的問題了,而也不屬於扭送行為,則此時構成故意傷害!


    ”


    ……


    秦朝。


    “好!好!好!”嬴政一連三個“好!”表達自己此時的喜悅!眼中閃過一絲讚賞之色。他站起身來,踱步至殿中央。


    心中繼續稱讚,這分析實在是太妙了!犯人的犯意考慮到了,而題幹中的犯人的每一個實施的行為也考慮到了!


    罪行和責任分析的特別清晰,嬴政挑不出一點點不妥當之處!


    他再次細細揣摩“扭送行為”和“正當防衛”在後世的真正含義,連連點頭。


    身旁的李斯、王翦等人也一臉讚賞,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認,這通分析著實賞心悅目啊!尤其,在其中的細節有很多值得大秦借鑒的。


    當然,也有人沒有想明白——


    孟棠得出的結論讓很多人難以接受!但她分析的一環扣著一環,對於甲和乙的行為中肯的進行評價,合乎邏輯也合乎情理,難以接受的人找不出一點破綻來反駁這個結論。


    可心中有很不得勁!


    隻得將眼神繼續緊盯著天幕。


    ……


    孟棠往下接著讀題——“


    甲駕車不慎將行人乙撞成重傷,甲想逃離。行人乙看到這一情景,要求甲將乙送往醫院,甲拒絕並想要逃離。丙便把甲打成輕傷,威脅並強迫甲將乙送往醫院。甲害怕被丙繼續毆打,便答應將乙醫院。丙的行為構成?(引用2)


    ”


    ……


    一個氣質孱弱的書生先看向了選項,發現:“哎!這個題目的選項和上一次的四個選項是一樣的!”


    “孟棠姑娘現在做的題目範圍大致都在這一塊哎!魏兄,這次的題目好生有趣啊!”一旁聲音洪亮的一個大漢拍了拍這個書生的肩膀。


    “輕一點,陳兄,你的力氣……”


    “哦哦!不好意思啊!我給你拍一拍!”叫陳兄的大漢臉紅的尷尬的笑著。


    “不用了!你說的我很讚同,這個題目是挺有意思的!這丙真是個好人啊!要不是他,甲逃竄之後,乙可就難說了!”


    “對啊!這一逃,在找到這個人可就難了!”又想湊近到魏兄跟前的陳子義看看了自己的手,再看到魏來書的躲閃和害怕,訕訕的笑道。


    “那魏兄以為,這個題目應該如何選擇?”


    “我以為甲被丙打的並不嚴重。而且丙的本意不是為了傷害甲,而是為了讓被甲傷害了的乙得到及時的救治和乙的負責,還有一個考慮因素,那就是後世的出題人應該想要倡導這種好人好事行為,所以……”


    陳子義崇拜的看向魏來書,心中感慨,“不愧是魏兄啊!一直都這麽聰明!”自己看到這種關於律法的題目,可是沒有一點頭腦。


    接著二人一齊看向天幕中的孟棠,準備仔細聽聽她所作的解釋。


    ……


    孟棠看到這個題目的時候,先在自己的腦海中迴顧了一下正當防衛的關鍵判斷依據就是六個字“製止不法侵害”。


    這裏所說的不法侵害,既包括作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不作為的不法侵害。


    接著分析道:“在這個題目中,甲的駕車行為使得乙變成了重傷,甲的這一行為在我們現在的理論上,被叫做‘先行行為’。


    重新迴到這個題幹中,甲的這一先行行為產生了相對應的作為義務,也就是要救助因他而受到重傷的乙。


    根據這一分析,我們刑法所禁止的就是甲不履行這一本應該履行的義務的這種客觀的不作為的不法侵害。


    並且,根據我們刑法理論,正當防衛的防衛人是不限於被害人本人的,隻要符合‘紙質不法侵害’既可。所以,隻要是麵對不法侵害,不管是被害人本人,還是無關的第三人,就如在本題目中熱心腸的丙,都是可以正當防衛的,予以製止甲的逃避行為。


    所以,在這個題目中,作為無關的第三人的行人丙實施了防衛新聞給。麵對甲的不作為的不法侵害,丙為迫使甲履行作為義務,即救助乙的行為,是屬於製止甲的不作為的不法侵害的。


    綜上,是成立正當防衛的。”


    ……


    陳子義聽完孟棠的解釋,雖然魏兄的分析沒有孟棠姑娘如此細致,但也答對了!


    羨慕的神情已經重複了好幾次!


    “魏兄,你可真厲害,對後世的這種律法題目作對了哎!”


    魏來書看到自己沒有考量到的,對著陳子義的誇讚搖了搖頭,接著緊盯著孟棠分析中的刑法學釋義。


    “這解釋實在是太完美了!用法度一點一點衡量犯人的錯誤,用法適宜,極好!而且這樣的律義,‘刑法理論’?這是不是和史書上記載的鄭玄、張斐等大家對律書作的解釋是一類的?”


    魏來書在細致的解讀孟棠的解釋之後,心中對於律法解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他忽然想到自己讀書究竟是為了什麽了!他有個一個宏偉的目標。


    陳子義看著魏來書炯炯有神的目光盯著天幕更加灼熱,心中愈發驚歎魏來書的專注和努力,“哎!自己讀書沒有魏兄這麽精進,是真的有原因的!”


    ……


    本來說到這裏,孟棠就想著結束,但又忽然想到主觀題的時候,也需要作答不構成**的原因。所以繼續說道


    “丙的防衛行為不構成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是指防衛手段必須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而防衛是否過當的判斷依據是——必要性和正當性。


    而在這個題目中,甲駕車已經把乙撞成了重傷,甲的逃匿行為如果真的成為現實,這種不作為是會導致重傷的乙的生命受到嚴重幹的威脅的。這構成對乙的生命的嚴重不法侵害。


    最後,丙的防衛行為隻是導致甲輕傷,不屬於‘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所以是符合必要性和相當性條件的,因此,並不過當。


    所以,丙的防衛行為不屬於防衛過當。”


    唐朝。


    “這說了構成,有解讀了不構成,將犯了罪的人精準的在律法的小籠子裏框住,沒有多一分,也沒有少一絲!極好!”長孫無忌主持過律法的編纂,對於孟棠在這一題目中的精湛分析大為讚歎。


    當然,最為驚歎的是孟棠身後的未來華國的朝廷的考量。


    孟棠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後世的華國。尤其是這所作答的律法題目,直接反映出後世朝廷對律法人才的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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