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後續
當諸朝開始圍觀我的法考備戰 作者:從今把定春風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難怪!怪不得大清會……”怡親王也猜到了那個結果!
雖然王朝滅亡是曆史上一直會有的,但發生在自己所在的大清自己還是很難受,但最痛苦的一點可是在於大清的滅亡居然也有毒品的一環。
大清上下所有的人都被毒品所控製?!……還被西方蠻人稱為“病夫”?!這簡直太恥辱了!
看到發怒的皇帝,怡親王也是被天幕所說和想到沒有執行下去的法令而怒火中燒,但強忍著怒火安撫自己的四哥。
“四哥,消消氣,我們和全天下的百姓都認識到了此物的恐怖之處,再加之嚴刑峻法,肯定會有所改變的,至少,大清不再因為這個東西而走到那一步,隻要我們努力!”怡親王語氣堅定的說,這是給雍正說的,也給自己打氣。
雍正看著親親弟弟的樣子,怒氣逐漸消散,十三有這樣的信心,好樣的,自己也要有!
“好!你我兄弟二人一定會做到,你要好好注意身體,咱們任重道遠!”
“好!四哥,我知道了。”怡親王從善如流答應道。
他站起身來,在殿內來迴踱步,眉頭緊鎖。周圍的群臣都屏息靜氣,不敢出聲。片刻之後,雍正帝停下腳步,目光堅定地看著眾臣說道:
“傳朕旨意,即刻起,全國上下一律禁止鴉片的種植、買賣和吸食。凡敢違抗者,不論官職高低,一律嚴懲不貸。各地總督、巡撫務必親自督辦此事,不得有誤。”
“速速擬旨,頒行全國。另外,命戶部和兵部籌備資金和人力,準備在全國推行戒毒計劃。”
怡親王也出列啟稟,說道:“陛下,臣弟建議還需要通知各國使節,今後任何國家若再向我大清販賣鴉片,必將視為對我朝的不敬,斷絕一切往來。”
雍正王點了點頭,對怡親王所補充的內容很是讚同,並轉頭嚴肅的看向負責司法的大臣,說道:“刑部要立即著手製定詳細的法律條文,確保每一項禁令都能得到切實執行。”
最後,他環視四周,語氣堅定地說:“我大清立國以來,以仁治國,以法治民。今日之事,關乎國計民生,關乎我大清的興衰存亡,絕不容許絲毫懈怠。”
眾臣見狀,紛紛跪下高唿:“臣等定當遵旨,竭盡全力,以報聖恩!”
雍正帝點了點頭,轉身離開了乾清宮,留下群臣忙碌的身影。這一刻,所有人都感受到了雍正帝的決心,也明白了一個新的時代即將來臨——
雍正帝的變革多了一項內容——禁毒!
下朝之後,雍正帝和怡親王以及軍機處的大臣謀劃構思如何才能把天幕科普的內容都補充在法令之中並貫徹執行下去。
孟棠接著說:“因為曾經屈辱的曆史,我們國家嚴厲打擊毒品犯罪!
從禁止種植罌粟、到禁止製取、禁止運輸、禁止販賣、禁止吸食都有相關法律規範來加以約束人們的行為。
我們國家刑法刑法專門規定了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這一選擇性罪名,對其中任意一個行為都進行嚴厲的打擊——一千克以上鴉片或者五十克以上純度更高的毒品就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並有走私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罪等刑法罪名來加強邊境管控,防止此物從境外輸入。並匹配刑事訴訟法和行政法進行法律體係的整合規製。
禁毒宣傳從小開始教育,無論是學習和生活都有涉及。我們剛才所看到的內容,就是來自我們國家官方組織或者民間公益組織所拍攝的增強人們禁毒意識的。……”
漢朝。
劉邦站在天幕之下,天幕浮現的每一圖片和講述的話都讓他震驚不已。
他立即意識到,這東西——鴉片,比鹽的利潤還要大得多,而其對國家的危害,鐵與它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他已經從天幕展示中看到了可怕的結果:農者不種地、商者不貿易、官者不行政,戶戶受困,國家何在!
劉邦心中頓時明白,對於毒品的嚴格管製,朝廷一定要設定的比鹽鐵的專營要更加嚴苛,毒品絕對不能出現在大漢的領土上。他立即召集群臣,並借鑒孟棠所談及的後世人們的禁毒政策,商討對策。
“諸位愛卿,今日朕與爾等一起親眼目睹了此禍害。此物一旦流入民間,必將導致我們必須采取果斷措施,禁止此物出現在我大漢境內!”
臣子們的反應群臣紛紛議論起來,無不顯示出對這個問題的高度重視。
蕭何提議:“陛下,臣建議設立‘緝毒使’一職,專門負責打擊毒品交易,並加強對邊境的管控。”
一旁的陳平也提出自己的建議:“陛下,還需每年的某個時間在全國範圍內堅持開展禁毒宣傳,讓百姓了解毒品的危害,提高警惕。”
“除了這一項,臣還建議對官員進行定期審查,確保無人涉足毒品買賣,以維護官場的清明。”
站在蕭何身後的周勃忽然出聲強調:“陛下,對於膽敢走私毒品者,必須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劉邦滿意地點了點頭,說道:“諸位愛卿,你們的意見都很中肯。我們將齊心協力,確保我大漢不受毒品之害。”
其他朝代的朝堂也和漢朝一樣進行著。
孟棠繼續看向——“c趙某明知鄰居錢某有癲癇,出於故意而與鄰居錢某吵架,使其發病,渾身抽搐。趙某見狀故意不救助。錢某因無人救助而死亡。
趙某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知道別人有重病,還故意?!這人好惡毒啊!”
“對啊!他故意的,這應該重判!”
“他故意誘導鄰居發病,還眼睜睜看著不救不管,這和用刀子殺人有什麽區別?”
……
和各朝各代觀眾們樸素法律意識所一致,孟棠按著刑法總論的知識來分析這個選項,
“我們現在的刑法學理論認為先行行為會產生作為義務。題目中的趙某是故意引起錢某癲癇發作,雖然隻是吵架行為,但這因為錢某得特殊體質而給錢某製造了危險。
所以,趙某和錢某吵架並引發錢某癲癇發作的這個行為我們就叫做先行行為,這個先行行為產生了救助義務。
雖然王朝滅亡是曆史上一直會有的,但發生在自己所在的大清自己還是很難受,但最痛苦的一點可是在於大清的滅亡居然也有毒品的一環。
大清上下所有的人都被毒品所控製?!……還被西方蠻人稱為“病夫”?!這簡直太恥辱了!
看到發怒的皇帝,怡親王也是被天幕所說和想到沒有執行下去的法令而怒火中燒,但強忍著怒火安撫自己的四哥。
“四哥,消消氣,我們和全天下的百姓都認識到了此物的恐怖之處,再加之嚴刑峻法,肯定會有所改變的,至少,大清不再因為這個東西而走到那一步,隻要我們努力!”怡親王語氣堅定的說,這是給雍正說的,也給自己打氣。
雍正看著親親弟弟的樣子,怒氣逐漸消散,十三有這樣的信心,好樣的,自己也要有!
“好!你我兄弟二人一定會做到,你要好好注意身體,咱們任重道遠!”
“好!四哥,我知道了。”怡親王從善如流答應道。
他站起身來,在殿內來迴踱步,眉頭緊鎖。周圍的群臣都屏息靜氣,不敢出聲。片刻之後,雍正帝停下腳步,目光堅定地看著眾臣說道:
“傳朕旨意,即刻起,全國上下一律禁止鴉片的種植、買賣和吸食。凡敢違抗者,不論官職高低,一律嚴懲不貸。各地總督、巡撫務必親自督辦此事,不得有誤。”
“速速擬旨,頒行全國。另外,命戶部和兵部籌備資金和人力,準備在全國推行戒毒計劃。”
怡親王也出列啟稟,說道:“陛下,臣弟建議還需要通知各國使節,今後任何國家若再向我大清販賣鴉片,必將視為對我朝的不敬,斷絕一切往來。”
雍正王點了點頭,對怡親王所補充的內容很是讚同,並轉頭嚴肅的看向負責司法的大臣,說道:“刑部要立即著手製定詳細的法律條文,確保每一項禁令都能得到切實執行。”
最後,他環視四周,語氣堅定地說:“我大清立國以來,以仁治國,以法治民。今日之事,關乎國計民生,關乎我大清的興衰存亡,絕不容許絲毫懈怠。”
眾臣見狀,紛紛跪下高唿:“臣等定當遵旨,竭盡全力,以報聖恩!”
雍正帝點了點頭,轉身離開了乾清宮,留下群臣忙碌的身影。這一刻,所有人都感受到了雍正帝的決心,也明白了一個新的時代即將來臨——
雍正帝的變革多了一項內容——禁毒!
下朝之後,雍正帝和怡親王以及軍機處的大臣謀劃構思如何才能把天幕科普的內容都補充在法令之中並貫徹執行下去。
孟棠接著說:“因為曾經屈辱的曆史,我們國家嚴厲打擊毒品犯罪!
從禁止種植罌粟、到禁止製取、禁止運輸、禁止販賣、禁止吸食都有相關法律規範來加以約束人們的行為。
我們國家刑法刑法專門規定了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這一選擇性罪名,對其中任意一個行為都進行嚴厲的打擊——一千克以上鴉片或者五十克以上純度更高的毒品就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並有走私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罪等刑法罪名來加強邊境管控,防止此物從境外輸入。並匹配刑事訴訟法和行政法進行法律體係的整合規製。
禁毒宣傳從小開始教育,無論是學習和生活都有涉及。我們剛才所看到的內容,就是來自我們國家官方組織或者民間公益組織所拍攝的增強人們禁毒意識的。……”
漢朝。
劉邦站在天幕之下,天幕浮現的每一圖片和講述的話都讓他震驚不已。
他立即意識到,這東西——鴉片,比鹽的利潤還要大得多,而其對國家的危害,鐵與它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他已經從天幕展示中看到了可怕的結果:農者不種地、商者不貿易、官者不行政,戶戶受困,國家何在!
劉邦心中頓時明白,對於毒品的嚴格管製,朝廷一定要設定的比鹽鐵的專營要更加嚴苛,毒品絕對不能出現在大漢的領土上。他立即召集群臣,並借鑒孟棠所談及的後世人們的禁毒政策,商討對策。
“諸位愛卿,今日朕與爾等一起親眼目睹了此禍害。此物一旦流入民間,必將導致我們必須采取果斷措施,禁止此物出現在我大漢境內!”
臣子們的反應群臣紛紛議論起來,無不顯示出對這個問題的高度重視。
蕭何提議:“陛下,臣建議設立‘緝毒使’一職,專門負責打擊毒品交易,並加強對邊境的管控。”
一旁的陳平也提出自己的建議:“陛下,還需每年的某個時間在全國範圍內堅持開展禁毒宣傳,讓百姓了解毒品的危害,提高警惕。”
“除了這一項,臣還建議對官員進行定期審查,確保無人涉足毒品買賣,以維護官場的清明。”
站在蕭何身後的周勃忽然出聲強調:“陛下,對於膽敢走私毒品者,必須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劉邦滿意地點了點頭,說道:“諸位愛卿,你們的意見都很中肯。我們將齊心協力,確保我大漢不受毒品之害。”
其他朝代的朝堂也和漢朝一樣進行著。
孟棠繼續看向——“c趙某明知鄰居錢某有癲癇,出於故意而與鄰居錢某吵架,使其發病,渾身抽搐。趙某見狀故意不救助。錢某因無人救助而死亡。
趙某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知道別人有重病,還故意?!這人好惡毒啊!”
“對啊!他故意的,這應該重判!”
“他故意誘導鄰居發病,還眼睜睜看著不救不管,這和用刀子殺人有什麽區別?”
……
和各朝各代觀眾們樸素法律意識所一致,孟棠按著刑法總論的知識來分析這個選項,
“我們現在的刑法學理論認為先行行為會產生作為義務。題目中的趙某是故意引起錢某癲癇發作,雖然隻是吵架行為,但這因為錢某得特殊體質而給錢某製造了危險。
所以,趙某和錢某吵架並引發錢某癲癇發作的這個行為我們就叫做先行行為,這個先行行為產生了救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