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一本迴憶錄,那麽我打算從我的出生開始寫起。


    我依稀還記得那是一個炎熱的天氣,還是個小嬰兒的我眼球還沒有發育好,刺眼的光讓我下意識地尋找躲避的地方,我縮進那個像骷髏一樣的家夥的懷抱裏,像屍體一樣的涼緩解了我的不適,腥甜的味道包裹著我,莫名的安心。


    我後來才反應過來,當時抱著我的家夥應該就是我的管家。


    我的管家隻帶著我走了一小段路,然後耳邊傳來喧鬧,我被他放在了養父母家門口,他敲了敲門後我聽到那個女人的聲音,我的管家肯定也聽到了,他放下我後直接離開了。


    想來在把我送走之前他肯定也調查過養父母的情況,那是一對貧窮卻善良的人類夫妻,結婚好幾年,但沒有孩子,他們肯定很樂意收養我。


    事實如此,我的養父母非常歡喜我的存在,並給我取名叫伊蒙,意為寵兒,也希望我像蒼鷹一樣自由翱翔於藍天。


    我注定要讓他們失望了。


    我從小就沒有什麽太大的情緒,不愛哭鬧,也不愛笑。


    我的母親倒是很樂觀地覺得我是一個很乖的寶寶,盲目地覺得我是最好的孩子,這大概就是母親的濾鏡?


    我就這樣跟著養父母開始生活,之前就說過,他們並不富有,隻是一個小村莊中最普通的農民,所以我的童年也過得有些拮據,能有一碗漂浮著肉末的湯喝就是很奢侈的加餐了。


    不過我的養母很會做飯,她有著做果醬的好手藝,除了讓黑麵包變得更好下咽外,還能去集市額外增加一些家庭收入。


    偶爾她去集市的時候我也會跟著一起去幫忙看著攤子,但大多時候我都是自己待著,因為他們真的很忙。


    我和村子裏的那些孩子合不來,雖然我有著烏黑柔順的頭發和俊俏的臉龐(別說我自戀,哪怕是我的仇人都不會否認我長得好看),但那雙冰冷的藍色眼睛總能嚇走想靠近我的小孩,更別說我還板著一張臉,他們好像還在背後罵過我是魔鬼,特指一個孩子親眼看見我把一隻蝴蝶分屍之後。


    我當時真的挺疑惑的,因為我覺得隻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那隻蝴蝶很漂亮,藍黑相間的花紋在陽光下閃動著迷人的光彩,我隻不過是摘除了那雙翅膀,卸掉了爪子,它甚至還沒有死呢,那頭頂的觸須還能輕柔的顫動,結果那個孩子就跟看到什麽恐怖血腥場麵一樣尖叫著跑走了,也許是我當時的表情太恐怖了?


    自那之後我就更加被孤立了,我的養父母倒是挺擔心的,但我覺得沒關係,我在野外有‘朋友’,它們至少能讓我打發無聊的時間,而那些拖著鼻涕時不時尖叫的小鬼們又不能被我殺掉。


    好吧,我大概那個時候就不太對勁了,畢竟誰家小孩沒事想著怎麽殺人分屍呢?


    在死在我手中的生物從小型昆蟲變成小型動物,我感覺我大概很快就能更進一步的時候,我的養母懷孕了。


    她生下了我的妹妹,艾絲黛爾,我美麗純潔的小星星。


    我那個時候的注意力全部都被那個小小的團子吸引了,那個在母親的血液中誕生的孩子,被擦洗幹淨後,就像最軟的棉花,哪怕我隻是一個三歲的孩子,隻要我輕輕用力,也可以輕而易舉地殺死她。


    可我的養母告訴我,我要保護她,保護這個弱小的小團子。


    她那個時候剛剛結束生產,身體非常虛弱,臉色慘白,但笑容溫柔,我很難拒絕這個一直疼愛我的女人,所以我說好,我會保護好她的。


    我不該那麽早給出承諾的。


    有了艾絲黛爾,我去找那個動物的次數變少了,我開始喜歡觀察這個小家夥,並喜歡教她說話,她第一次叫我哥哥的時候,我心底爆發出的那股情緒,大概就是喜悅吧。


    在我七歲的時候,我們準備搬家到博德之門附近去。


    這些年很多地方爆發戰爭,關於農民的稅收也開始增長,單單靠那點土地和養母做小生意很難養活我和艾絲黛爾,所以養父母賣掉了房子和那點微薄的田地,帶著我和艾絲黛爾向著博德之門進發。


    有的時候我也會胡思亂想,如果當時沒有做這項決定,後麵的一切是不是都不會發生?我這麽奢望著,卻又否定了這個想法,無論我身在何方,我終將為我的家人帶來厄運和災難。


    我們在瑞文頓區住下了,那甚至不算是博德之門的下城區,飛龍關阻攔了我們的腳步,我們的錢不夠交通關稅,所以我們留在了這個大量窮人和小販聚集的地方,嗯,大概可以算作博德之門外圍的貧民窟?


    我們租了一個有兩層的小房子,很便宜,租這裏三個月的價格在靠近飛龍關那邊隻能租一個月,可想而知非常的偏僻,裏麵沒有什麽家具,隻有兩張床,甚至有一張還斷了腿,隔音效果非常差,每個早晨總是能被隔壁叮呤哐啷的聲音吵醒,地麵上到處都是從窗口隨意倒出的垃圾,你要隨時警惕從天而降的‘驚喜’。


    我的養父在碼頭做搬運工,我的養母則在集市有了一個小攤子,售賣自己的果醬,我在家照看艾絲黛爾,雖然他們每天天不亮就要離開家,直到深夜才能迴來,但那樣的日子已經可以說是安穩的,他們甚至偶爾能帶迴一些海邊撿來的漂亮貝殼或者是不知名的野花來裝點家裏。


    艾絲黛爾很喜歡漂亮的東西,尤其是我(笑),她很喜歡我的頭發和眼睛,生日的時候許願爸爸未來能帶迴和我眼睛一樣藍的石頭(她那個時候把貝殼、玻璃製品、石頭以及各種小玩意統一叫做石頭,那個時候她隻收藏了紅色、黃色、褐色這些常見顏色的,其實藍色也有,但顏色要比我的眼睛深很多)我答應會為她找到的。


    如果我的管家沒有來找我,說不定我真的能為她找到。


    我親手殺掉了我的養父母和妹妹。


    我沒什麽可辯解的,哪怕我完全沒有當時的記憶。


    那天是全家人都在家的一天,我的養母在準備明天要賣的東西,養父難得休息,在陪著艾絲黛爾玩鬧,我在整理艾絲黛爾的那些寶貝石頭,她總是喜歡一遍遍數那些東西,但總是不愛整理,或許她就是故意留給我整理的呢?


    就在這個時候,門被敲響了。


    哪怕過去了七年,我居然還記得那個頻率,像是料定了你一定會來開門。


    是我去開的門,看到那個和七歲的我一樣高的管家。


    塞萊瑞塔斯·菲爾。


    伴隨著他的出現,飄浮在空氣中的,是那股讓我安心的腥甜氣息,他長得很醜,是那種你一眼看過去就知道不是什麽好東西的醜,他是侏儒?還是妖精?還是其他什麽亂七八糟的東西?尖長的耳朵,三角形的鼻子,那皺巴巴的皮膚完全緊縮在他的骨頭上,枯萎的手指上是能戳死人的長指甲,他戴了一頂皺巴巴的舊禮帽,上麵盤著一條水生生物的屍骨。


    他非常做作地向我行了一禮,尖銳的嗓音在我耳邊響起,“哦,小主人,我親愛的邪惡的小主人,您不能再沉淪在這令人作嘔的家庭扮演中了,您該開始您的旅程了,還在等什麽呢?”


    我當時下意識地去找能夠自衛的東西,我的妹妹還小,我不能讓這個家夥傷害到她。


    而等我再迴神的時候,我的養父母已經倒在了血泊之中,被一刀割喉,死的痛苦又無聲,臉上全是不可思議的驚詫,我的妹妹艾絲黛爾被我用腿抵在身下,那把刀深深紮進她的心髒,眼淚還在她的臉頰上沒能落下。


    我看著散落在艾絲黛爾邊上原本應該是淺藍色的小石頭,被飛濺的血霧沾染後,非常像我的眼睛。


    我被飛濺的血液浸染了全身,呆呆地起身,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麽,而我的管家,目睹了全程的管家,興奮地大喊大叫,“太棒了我邪惡的小主人,你果然是個天生的殺手,完美的殺戮!多麽美妙的味道!您的父親一定會為你感到驕傲的!”


    我麵無表情地站起身,抽出那把水果刀,走近我喋喋不休的管家身邊,一刀捅進了他的腦子裏,然後抽出,再捅進去。他一邊驚喜地小聲尖叫並表揚著我的行為,一邊漸漸沒了聲息。


    現在家裏隻有我一個活人了,我聞了聞空氣中腥甜的味道。


    確實,是美妙的血腥味。


    *


    我的管家,我沒能殺死他。


    按照他的說法,他是由我的親生父親塑造出來的,普通的方法是完全無法殺死他的,如果我想的話,他很樂意被我一遍一遍的殺死。


    但當我向他詢問我父親的消息的時候,他又跟我說我現在太弱了,還不配去見我的父親。


    我因為這句話又把他殺了一遍。


    在我收拾行囊準備逃跑的時候,他又複活了並開始在我身邊絮絮叨叨。


    “哦,收拾行李,對,我們可不能再在這裏浪費時間了,為了小主人你的偉大未來,我們要開始我們的殺戮之旅啦!你感覺到了嗎?剛剛那股從心底升起的快樂!”


    我沒有迴答,然後又給了他一刀。


    我當然感覺到了,那被血腥包裹時的快樂,看著養父母和妹妹倒在血泊中,我居然不是悲傷,而是快樂和興奮。


    就像當初因為艾絲黛爾的誕生被按下暫停的按鈕重新開始運動,冰冷的刀穿刺血肉的聲音美妙至極。


    但我還是撿起了那顆被染紅的藍色珠子,在我的管家還沒能重新凝聚起來的時候藏進了我的包裹。


    我踏上了殺戮之旅。從博德之門出發,一路向東,跨過死亡之地、走過毒蛇丘陵,繞過至高荒原,在迷霧森林迷失方向後一路向北,直至深水城,在那裏做了短暫停留後繼續向北翻過山脈,穿過危險重重的亡者沼澤......十年時間,我幾乎將博德之門周邊的所有危險地域全部涉獵個遍,見過了無數的種族,深藏峽穀的龍裔、喜愛沼澤的巫妖、魅惑人心的海妖、紅帽子、食人魔、滄龍...無數或獨自隱居山林,或族群活動的生物,我一路看了個遍,也殺了個遍。


    我不喜歡折磨他們,更喜歡一刀斃命。當血花在空中綻開的時候,我總能迴想起多年前我殺掉艾絲黛爾時的情景。


    我的管家總會時不時跑出來看看我的近況,我有段時間真的很煩他,一度想甩掉他,可他每次總能找到我--他說是因為我製造了一路的殺人案,他聞著味道找來的。


    我很煩躁,所以又殺了他一遍,他誇我技藝更加嫻熟了--**的。


    直到那天,在我一口氣殺掉一隊二十人左右的雇傭兵隊伍後,我的管家告訴我,我該迴去見我的父神--巴爾了。


    巴爾,謀殺之主,在我犯下第一起血案後的第十年,我終於知道了我父親的真實身份。


    我的父親,是一位神明,而我,是他的血脈幻化而成的,血統最純正的孩子。


    我當時很激動,像是沉寂多年的心終於有了前進的方向,我的管家告訴我,想要見到父神,必須先自己找到巴爾神殿。


    我立刻動身迴到了博德之門,十多年了,我終於再次迴到了這個地方。


    我‘租下’了之前的那間房子,將房東的屍體解剖完畢後扔在了地下室--這不行,遲早地下室會裝滿,我需要養一隻幫自己解決問題的寵物才行。


    我開始在城內犯案,並且開始尋找巴爾神殿的消息,但先於巴爾神殿出現的,是我的小妹妹奧林。


    妹妹,我有一個擁有相同血脈的妹妹!


    雖然她喜歡拿刀子抵在我的脖子上,還睜著她那雙全白的眼睛瞪我,不過她隻不過是父神和人類生下的混血,她打不過我,而且她對於死亡的追求過於藝術化了,雖然那些家夥死的都挺好看的,可是父神追求的是死亡本身,而不是在死亡之前的那些算計、逼迫和藝術,我的小妹妹還是太頑皮,但沒關係,她是我的妹妹,我可以包容她,教導她,相信有一天她會真正理解父神的理念的。


    *


    在我找到巴爾神殿的時候,我發現自己被一隻小尾巴跟蹤了,我放任了這個膽大包天的小老鼠,任由他跟著我進入了神殿,然後在祭壇上親手將他殺死,我翻看了他的隨身筆記本--他叫塔夫,是個三流偵探。


    作為成功抓住我的人,為了表示尊重,我將他製作成了標本放進了我在巴爾神殿中的陳列室。


    然後我就在酒館被另一個家夥堵住了。


    ??我不禁懷疑是不是自己實力退步了,可是看著眼前邀請自己喝一杯的男人,我鬼使神差地沒有立刻宰了他,而是,喝了他遞過來的酒。


    他的眼睛就像焦糖一樣,雖然我不太喜歡那種黏糊糊的口感,但我喜歡他的眼睛,適合做成標本。


    我後來很慶幸,我當時沒有立刻宰了恩維爾·戈塔什。


    對不起父神,我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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