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年代文冤種親子15
炮灰不走劇情,主角死活隨便 作者:秦無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文娟淒厲的慘叫聲響了大半個時辰,嗓子都喊啞了。
老男人心滿意足,從她身上爬起來,道:“我可是你爸親自找的女婿,親自領著去和你相親的。”
“若不是我大度,看見你和小混混混在一處時,就該不同意這門親事,可我還是把你娶迴來了,你就該感謝我。”
“你也該慶幸自己不是真的破鞋,不然有你好受的。”
老男人前腳從屋裏出去,後腳進來個老太婆,上手就掐,罵道:“該死的小娼婦,大白天的就勾著男人幹那事兒!”
“不要臉的玩意兒,叫得整棟樓都知道了,還有臉躺床上?”
“趕緊起來做飯,想餓死我們不成!”
林文娟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老太婆卻不管那麽多,不起來就又打又罵:“誰家媳婦這麽懶,連飯都不做?”
“我們慶剛是娶媳婦,可不是娶祖宗!”
“不幹活就滾迴去,把彩禮還迴來,我們慶剛好再娶一個!”
林文娟隻好撐著一身痕跡爬起來,出去做飯。
結果剛從房間出去,就被一個孩子打了:“狐狸精!勾引我爸爸!”
“從我們家滾出去,我們家不歡迎你!”
老太婆出來,對三個孩子道:“她是你們爸爸花錢買迴來侍候你們的的,以後你們有事就使喚她。”
於是,趙慶剛在床上各種折騰她,老太婆在家務上各種折騰她,幾個小孩子隨時隨地折騰她。
趙家所有活都落到她身上,幾個小孩子故意搗亂,從不讓她有歇下來的時刻,而老太婆更是連洗腳水都要她打……
短短幾天功夫,林文娟已經折騰得沒了半條命。
她都打定主意要鬧離婚了,去婦聯鬧,去老男人單位鬧,總之,趙家這個狼窩,她再也不待了。
可這個時候,公安上門了。
搶劫是重罪 ,若是她指使小混混搶劫顧長清的事情暴露出來,搞不好要吃槍子。
就算不吃槍子,也會被送去農場勞改,幹最苦最累的活,就是能活得出來,壞了名聲也沒有什麽好下場。
林文娟怕了,最終選擇留在趙家這個泥潭,不出意外的話,這輩子都掙不脫了。
混混們有前科,而林文娟在之前的表現一直是個安分守己的好學生,加上沒有其他的人證,搶劫事件最終沒牽連到她。
混混們被送去勞改,林文娟留在趙家當牛做馬,水深火熱……
林文娟在趙家的遭遇,並沒有在林家掀起半點水花。
林立春拿了那一千塊錢彩禮,手上有錢,整個人支棱起來,覺得自己又行了,在家還想擺出一家之主的派頭,可李紅梅完全沒了以前的體貼。
“紅梅,都是一家人,你那麽斤斤計較幹什麽?”又一次迴家麵對冷鍋冷灶時,林立春十分不滿。
李紅梅:“不是我要斤斤計較,而是你知道的,我接下來幾年的工資,都得用來還長清他爸的撫恤金,我和書軍兩個還要生活,實在沒有多餘的錢負擔你們父子二人的生活費。”
林立春氣不打一處來:“你工資還給顧長清是不假,可是你每個月從我和書平手裏,能拿迴四十塊錢,怎麽就沒錢了?”
“更別說,你之前還從書平手裏拿了三百塊。”
李紅梅翻個白眼,道:“照你這麽說,你手裏錢更多,一口氣拿了林文娟一千塊彩禮……”
林立春怒道:“文娟那是我親閨女!她出嫁,我收點彩禮錢怎麽了?你用得著眼紅?”
李紅梅冷笑:“那你們還給我的,是我亡夫當年留給我的錢,你眼紅什麽?”
林立春:“李紅梅,你別忘了這房子還是我租的,房租是我出的。”
李紅梅白眼快翻到天上去:“不行咱倆就離婚。”
“離了婚我住迴兒子家去,省得你花了房租心裏不平衡。”
她嘲諷:“沒有房子就算了,還連房租都出不起,你娶什麽老婆?”
“你們父子想迴來吃現成的,每月交十五塊錢,不然就別迴來吃飯。”
離婚林立春是不想的。
他如今每月到手隻有十七塊,離了婚可討不到老婆。
最後不得不妥協,答應交夥食。
“書平現在工作了,他的夥食費自己交,我每月給你五塊錢。”
李紅梅:“五塊錢不夠,你們兩個給十五塊,誰給五塊誰給十塊你們兩個自己商量,或者一人七塊五,少一分你們就別迴來吃。”
“林立春,就這點錢,我還沒算我和林書軍的夥食……”
林立春頭都大了,道:“十塊就十塊,給你十塊,好了吧!”
林書平沒辦法,隻能上交五塊錢夥食費。
隻是,他二十二塊錢工資,還了李紅梅十五塊,隻剩七塊,再交了五塊錢夥食,就剩二塊錢,瞬間覺得窮了。
他決定要迴這兩年花在劉紅芳身上的錢,當然如果劉紅芳不還錢,人嫁過來也可以的。
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他這兩年在劉紅芳身上花了一百多塊錢。
直接去要錢肯定要不迴來,好在劉紅芳並不知道,他們已經和顧長清翻臉,她想要的工作早已泡湯。
這幾天正逼著林書平趕緊給工作結婚。
工作肯定是沒有了,如果劉紅芳願意嫁過來,那些錢不還也行。
如果劉紅芳不願意嫁過來,那就還錢。
畢竟他給劉紅芳花錢,是奔著結婚去的。
林書平打定主意,在劉紅芳又一次找上他的時候,冷笑道:“我算是看明白了,你根本不是想和我結婚,你就是想從我手裏騙個工作!”
劉紅芳心裏有鬼,頓時十分心虛,當然嘴上肯定是不承認的:“林書平!”
“我們處了兩年對象,我在你眼裏就是這樣的人?”
“我要這個工作還不都是為了你,為了我們兩個結婚以後日子過得更好些。”
“你也不想想,你家裏是後媽,你不趁著結婚的時候多為自己打算,平時更不可能有什麽好處在你頭上。”
“工作給我就不一樣了,我嫁給你,就是一家人,我們兩人都有工作,以後就算要兩個孩子,也不用擔心吃苦。”
“我一心為我們的以後做打算,你居然還誤會我。”
“我不管,你們家那個工作崗位不轉給我,我們就分手!”
老男人心滿意足,從她身上爬起來,道:“我可是你爸親自找的女婿,親自領著去和你相親的。”
“若不是我大度,看見你和小混混混在一處時,就該不同意這門親事,可我還是把你娶迴來了,你就該感謝我。”
“你也該慶幸自己不是真的破鞋,不然有你好受的。”
老男人前腳從屋裏出去,後腳進來個老太婆,上手就掐,罵道:“該死的小娼婦,大白天的就勾著男人幹那事兒!”
“不要臉的玩意兒,叫得整棟樓都知道了,還有臉躺床上?”
“趕緊起來做飯,想餓死我們不成!”
林文娟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老太婆卻不管那麽多,不起來就又打又罵:“誰家媳婦這麽懶,連飯都不做?”
“我們慶剛是娶媳婦,可不是娶祖宗!”
“不幹活就滾迴去,把彩禮還迴來,我們慶剛好再娶一個!”
林文娟隻好撐著一身痕跡爬起來,出去做飯。
結果剛從房間出去,就被一個孩子打了:“狐狸精!勾引我爸爸!”
“從我們家滾出去,我們家不歡迎你!”
老太婆出來,對三個孩子道:“她是你們爸爸花錢買迴來侍候你們的的,以後你們有事就使喚她。”
於是,趙慶剛在床上各種折騰她,老太婆在家務上各種折騰她,幾個小孩子隨時隨地折騰她。
趙家所有活都落到她身上,幾個小孩子故意搗亂,從不讓她有歇下來的時刻,而老太婆更是連洗腳水都要她打……
短短幾天功夫,林文娟已經折騰得沒了半條命。
她都打定主意要鬧離婚了,去婦聯鬧,去老男人單位鬧,總之,趙家這個狼窩,她再也不待了。
可這個時候,公安上門了。
搶劫是重罪 ,若是她指使小混混搶劫顧長清的事情暴露出來,搞不好要吃槍子。
就算不吃槍子,也會被送去農場勞改,幹最苦最累的活,就是能活得出來,壞了名聲也沒有什麽好下場。
林文娟怕了,最終選擇留在趙家這個泥潭,不出意外的話,這輩子都掙不脫了。
混混們有前科,而林文娟在之前的表現一直是個安分守己的好學生,加上沒有其他的人證,搶劫事件最終沒牽連到她。
混混們被送去勞改,林文娟留在趙家當牛做馬,水深火熱……
林文娟在趙家的遭遇,並沒有在林家掀起半點水花。
林立春拿了那一千塊錢彩禮,手上有錢,整個人支棱起來,覺得自己又行了,在家還想擺出一家之主的派頭,可李紅梅完全沒了以前的體貼。
“紅梅,都是一家人,你那麽斤斤計較幹什麽?”又一次迴家麵對冷鍋冷灶時,林立春十分不滿。
李紅梅:“不是我要斤斤計較,而是你知道的,我接下來幾年的工資,都得用來還長清他爸的撫恤金,我和書軍兩個還要生活,實在沒有多餘的錢負擔你們父子二人的生活費。”
林立春氣不打一處來:“你工資還給顧長清是不假,可是你每個月從我和書平手裏,能拿迴四十塊錢,怎麽就沒錢了?”
“更別說,你之前還從書平手裏拿了三百塊。”
李紅梅翻個白眼,道:“照你這麽說,你手裏錢更多,一口氣拿了林文娟一千塊彩禮……”
林立春怒道:“文娟那是我親閨女!她出嫁,我收點彩禮錢怎麽了?你用得著眼紅?”
李紅梅冷笑:“那你們還給我的,是我亡夫當年留給我的錢,你眼紅什麽?”
林立春:“李紅梅,你別忘了這房子還是我租的,房租是我出的。”
李紅梅白眼快翻到天上去:“不行咱倆就離婚。”
“離了婚我住迴兒子家去,省得你花了房租心裏不平衡。”
她嘲諷:“沒有房子就算了,還連房租都出不起,你娶什麽老婆?”
“你們父子想迴來吃現成的,每月交十五塊錢,不然就別迴來吃飯。”
離婚林立春是不想的。
他如今每月到手隻有十七塊,離了婚可討不到老婆。
最後不得不妥協,答應交夥食。
“書平現在工作了,他的夥食費自己交,我每月給你五塊錢。”
李紅梅:“五塊錢不夠,你們兩個給十五塊,誰給五塊誰給十塊你們兩個自己商量,或者一人七塊五,少一分你們就別迴來吃。”
“林立春,就這點錢,我還沒算我和林書軍的夥食……”
林立春頭都大了,道:“十塊就十塊,給你十塊,好了吧!”
林書平沒辦法,隻能上交五塊錢夥食費。
隻是,他二十二塊錢工資,還了李紅梅十五塊,隻剩七塊,再交了五塊錢夥食,就剩二塊錢,瞬間覺得窮了。
他決定要迴這兩年花在劉紅芳身上的錢,當然如果劉紅芳不還錢,人嫁過來也可以的。
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他這兩年在劉紅芳身上花了一百多塊錢。
直接去要錢肯定要不迴來,好在劉紅芳並不知道,他們已經和顧長清翻臉,她想要的工作早已泡湯。
這幾天正逼著林書平趕緊給工作結婚。
工作肯定是沒有了,如果劉紅芳願意嫁過來,那些錢不還也行。
如果劉紅芳不願意嫁過來,那就還錢。
畢竟他給劉紅芳花錢,是奔著結婚去的。
林書平打定主意,在劉紅芳又一次找上他的時候,冷笑道:“我算是看明白了,你根本不是想和我結婚,你就是想從我手裏騙個工作!”
劉紅芳心裏有鬼,頓時十分心虛,當然嘴上肯定是不承認的:“林書平!”
“我們處了兩年對象,我在你眼裏就是這樣的人?”
“我要這個工作還不都是為了你,為了我們兩個結婚以後日子過得更好些。”
“你也不想想,你家裏是後媽,你不趁著結婚的時候多為自己打算,平時更不可能有什麽好處在你頭上。”
“工作給我就不一樣了,我嫁給你,就是一家人,我們兩人都有工作,以後就算要兩個孩子,也不用擔心吃苦。”
“我一心為我們的以後做打算,你居然還誤會我。”
“我不管,你們家那個工作崗位不轉給我,我們就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