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清,你哥好不容易說上媳婦,對方不要彩禮,不要三轉一響,隻是要個工作,你也不想你哥打一輩子光棍,對吧?”


    “長清,你把工作轉給你嫂子,你嫂子答應每個月工資給你一半。”


    顧長清迴神時,正是晚飯時間。


    小小的四方桌,擠著坐了六個人。


    桌上一共三碗菜,一碗鹹菜疙瘩,一碗炒白菜隻剩個底兒,一碗蘿卜炒肉片隻剩下兩片蘿卜。


    碗裏是沒盛滿的半碗糙米飯,飯麵上有一筷子鹹菜疙瘩,其他五人,四個碗裏都有肉,唯一一個碗裏沒肉的中年婦女,正挾了一筷子肉往男人碗裏送過去:“老林,你上班辛苦,多吃點。”


    男人把手裏的碗一遞,接過女人挾過來的肉,低頭吃起來。


    女人把肉挾給男人,這才對顧長清說道:“剛才你爸和你哥的話,你也聽見了。”


    “你還有一年畢業,到時家裏再給你另找工作,現在先把這個工作崗位讓給你嫂子,好讓你哥把婚結了。”


    “要是到時找不到工作,我就把自己的工作轉給你。”


    見顧長清不出聲,女人有些不耐煩,道:“聽見沒有?!”


    這迴是個年代文,說的是那個特殊年代,一個死了丈夫的再婚女人,對繼子繼女視如己出,最終得到他們認同的故事。


    而原主,就是那個再婚女人倒黴的親生兒子。


    原主父親為了保護單位財產犧牲,留下原主和原主母親李紅梅。


    廠裏照顧他們孤兒寡母,不但給足了撫恤金,並承諾原主成年後,廠裏給安排工作,並且給他們分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


    沒兩年,李紅梅再嫁,繼父林立春帶著一兒一女住進來。


    繼女林文娟單獨一個房間,繼子林書平和原主一個房間。


    可林書平天天晚上睡覺的時候就哭,說是害怕。


    李紅梅說林書平新來,沒有安全感,讓原主把屋子讓出來,給林書平一個人單獨住,原主則在客廳裏搭床睡。


    晚上搭,早上收。


    就這樣,他們又開始嫌棄他搭床礙事,每天陰陽怪氣,說什麽在客廳連個坐的地方都沒有。


    原主提出搬迴自己的房間,卻被林書平拒絕,說不習慣和陌生人住一個房間,李紅梅這個生母也站在林書平那邊。


    原主沒辦法,被迫晚睡早起。


    每天得等大家都迴房了,才開始搭床,早上得趕在大家沒起之前,就把床收了。


    李紅梅說正好他起得早,順便就把家裏的早飯做了,後來,不知從哪天起,家裏一日三餐做飯,就都成了原主的活。


    沒多久,李紅梅懷孕了,家裏的活就更是壓在原主身上,原主心疼媽媽,連繼父的衣服都幫忙洗了。


    再後來,李紅梅肚子裏的孩子出生,是個兒子,取名林書軍,李紅梅更是把所有關注都放在小兒子身上,把原主這個大兒子當成牛馬工具人,使勁壓榨。


    林書軍幾歲時,和大人分房睡,被安排和林書平同個房間,這個時候,林書平也不說自己不習慣和陌生人睡一個房間了。


    好在這是單位分的房子,是家屬房,邊上都是顧父生前廠裏的同事,李紅梅再出格,也隻是關起門在家裏不把大兒子當人,出了門,還是要做麵子的,於是原主才得以一直讀書。


    原主十七歲這年,林書平談了個對象劉紅芳,劉紅芳要求林書平給她安排一個工作,不然就不同意結婚。


    這個時候正是下鄉熱潮,沒工作沒結婚,就必須下鄉。


    工作崗位那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多少人都弄不到。


    劉紅芳提這種條件,明顯就是獅子大開口,換個人肯定直接拒絕了。


    可也不知道林書平是真愛劉紅芳,還是想趁機弄走原主的工作,他不但沒拒絕劉紅芳提出的這麽苛刻無禮的要求,反而迴來鬧死鬧活,逼著原主把工作讓給劉紅芳。


    原主這個工作崗位,是他父親搶救單位財產犧牲,單位特別安排的,他不同意,別人拿不走。


    原主不同意。


    李紅梅以死相逼,逼原主把工作交出來。


    原主沒辦法,隻能把工作讓出來。


    劉紅芳收到原主簽的轉讓工作的條子,當天就和林書平領了證,並且催著趕緊辦婚禮。


    林書平十分高興,這說明劉紅芳十分喜歡他,迫不及待嫁給他。


    於是抓緊時間,三天之內就辦了婚禮,高高興興把劉紅芳娶進門。


    原以為媳婦有了,工作也有了,誰知,辦完婚禮第二天,劉紅芳就把工作轉給她弟弟劉紅衛。


    她催著結婚,就是因為街道辦催著他弟弟下鄉,她急著把工作轉給弟弟劉紅衛。


    要是沒結婚就轉工作,她怕被林家發覺,到時林家反悔,把工作要迴去,不和她結婚,那就竹籃打水一場空了。


    劉紅芳把工作轉出去,林書平往死裏打了劉紅芳一頓,又去劉家鬧,可打也打了,鬧也鬧了,工作是拿不迴來了。


    但是劉家見林書平發了狠,也怕他魚死網破,最後賠了一筆錢,給了林書平五百塊,算是買工作的錢。


    原主那個工作崗位,是個好崗位,拿出去賣能賣八百到一千,而且如今工作緊俏,有那不想子女下鄉,急著要工作的,一千二三人家也是願意出的。


    劉家出五百,隻說多的錢,就當是給劉紅芳的彩禮。


    林書平知道再鬧也鬧不出什麽名堂,同意收錢了事。


    就這樣,原主的工作白白讓出去,倒讓林書平得了五百塊錢,還不落一句好,林家人怪他:“你為什麽要把工作讓出來?白白便宜了別人!”


    “那是你的工作,你要是不肯讓,誰能讓你同意?”


    第二年,原主畢業,家裏自然是沒這個能耐給他找工作的,而答應把自己工作轉給他的李紅梅,把工作轉給了繼女林文娟。


    她說:“文娟是個姑娘,姑娘下鄉多危險?”


    “都是一家人,你是男孩子,要學會有擔當。”


    “下鄉也是響應國家號召,你爸要是知道了,肯定也是讚成的。”


    林書軍自小看明白家裏人的態度,自然也站在林家人那邊:“讓你去下鄉怎麽了?工作是媽媽的,她高興給誰就給誰!”


    “鄉下那是什麽地方,你一個大男人,怎麽好意思讓姐姐去?”


    原主對生母早已失望,對同母異父的弟弟,更加不抱希望,也不想再呆在這個家裏,答應下鄉。


    他在鄉下吃苦受累,林家人在城裏過著好日子。


    李紅梅因為主動讓親兒子下鄉,被表揚思想覺悟高。


    這個時代,講究犧牲奉獻,李紅梅把工作給繼女,在家給林家人做老媽子,給繼子繼女帶孩子,做家務,被人說成是奉獻,各種稱讚。


    李紅梅在一片稱讚聲中,更加想不起自己還有原主這個親兒子,被她坑得受苦受難。


    至於林書軍,他是林立春親兒子,自然得到偏愛,林書平和林文娟也看在林立春的麵子上,對他不錯。


    從頭到尾,隻有原主受傷的世界達成了。


    如果隻是這樣,原主最多隻是遠離他們,倒也談不上多恨,失望多了,就隻當個陌生人,親媽,他不要了。


    可後來,林書平犯了事,他們把原主騙迴去,逼迫原主替林書平頂罪,原主不同意,他們就想弄死原主,說他畏罪自殺。


    原主忍無可忍,極限一換多……


    就算這樣,原主死後也是怨氣衝天,他不該讓這些人渣過了那麽多年好日子,後悔把李紅梅當媽。


    忍一時越想越氣,他從一開始,就不該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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