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獲這個時候才發現,自己身上汗涔涔的,後背的衣服都已經濕透。
一旦放鬆下來,他發現自己……其實很後怕。
這魏氏子帶給他的壓力,實在太大了。
這種感覺,很多年沒有體會到 ,即便當初麵對蜀漢超級牛人諸葛亮,他也沒有這種感覺。
諸葛亮給人的感覺,是智珠在握,遊刃有餘,甚至還有如沐春風,化骨無形,在不知不覺中將你感化,融化,讓你心甘情願成為他的一份子。
而此子,流露出的卻是一股危險的氣息,與諸葛亮的那種,完全沒有一絲雷同!
但很奇妙的是,一旦二人分開,那種危險的氣息瞬間消失,那魏氏子頓時又轉變了形象,又是那一副高高在上尊貴無比且隨和謙和的君子之風。
孟獲懵逼了。
他搞不清楚,到底是這個年輕人太高深莫測,自己看不透,還是自己的感官觸覺出了問題,精神極度緊張紊亂之後,把那魏氏子想得過於複雜了。
但有一條,老蠻王十分百分萬分確信——此子,非常人也!
眾人轟隆隆莫名其妙地隨著這魏侯爺來到大院中,許許多多的物資,整整齊齊地碼放了十座小山,其中最值錢的,當然是鹽巴、糧食。
孟獲四人是最後出來的。
所有人都站在魏氏子身後左右,沈騰命人將那三個戴辣椒項圈的人叫到跟前,指著其中一座山,對他們道:“這,是你們的了。告訴我,這個,”他伸開手掌,掌心,竟然握著一個辣椒——
“這個,哪裏來的?”
在後世沈騰的認識世界裏,辣椒來自美洲大陸,原產地不在中國,應該是明朝時期,地理大發現之後,隨著歐洲人的海洋貿易帶到中國來的。
他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自己竟然在中國古代的南中之地發現了這玩意兒!
隻要這裏有這個,南中人民,全部南中人民不敢說,但對於部分南中人民來說,脫貧致富,算個屁的問題!
後世人,根本就不知道,這個時代人民的餐飲是多麽的乏味。
文學作品裏麵,將古代的豪門盛宴描寫得如何活色生香,所謂酒池肉林,所謂饕餮盛宴,所謂醉生夢死,所謂通宵達旦……
其實真正的,這些,隻存在於文學作品裏。
因為這個時代,鐵鍋沒有流行,所謂的“煎炒烹炸”,有“煎”有“烹”有“炸”,唯獨沒有“炒”。
而後世人的生活中,“炒”才是第一重要的菜肴製作技術。
而“煎烹炸”呢,卻缺少了後世許多大料,比如最基本的辣椒、桂皮、香葉、醬油、醋、料酒、味精、雞精、滑肉粉……
所以,你能吃到的烤肉,除了食鹽之外,基本上就再無其他調味品。
那麽這個時代的人們就不吃辣不?
非也,非也。
有吃,但辣的原材料,可不是各種辣椒,而是——芥子。
中國人食用芥子的習慣由來已久。
李漁的《閑情偶寄》中有著這樣的記載:“製辣汁之芥子,陳者絕佳,所謂愈老愈辣是也。以此拌物,無物不佳。”(製作辣汁的芥子,越陳越好,都說越老的芥子越辣。以這樣的調味品烹調出來的菜肴都是很美味的。
但很多後世愛用的佐料,其實在古代,也有,隻不過沒有被大麵積使用而已。比如目前享譽成都府的,被皇帝陛下親口承認的“馬氏烤肉”,其“十三香”裏的佐料,與後世的燒烤料相比,並不遜色。
當然,那得益於人家馬岱長年累月在各地戰鬥,野外生存經驗極其豐富,對於這些佐料的使用,便比常人多了許多經驗。
也因此,馬氏烤肉,才有了今日“冠絕成都”的美譽。
後世的任何一個會做飯的人,若到了這個時代,都會為飲食感到憋屈鬱悶。
還有,這個時代,最主要的糧食依然是小米,也就是所謂的“粟米”。
為什麽呢?
因為這個時代穀物類的脫殼是一個極為繁瑣的工作,全靠體力“舂”。即便在前朝武皇帝時期,已經出現了水力錐,但那也僅限於在關中地區,而在其他廣大的地區,根本就沒有得到很好的推廣。
所以,稻米想要真正成為廣大中原人民餐桌上的主角,還早著呐。目前而言,以稻米為主食的,還僅限於南方區域,也就是五嶺以南。
而實際上,也就在這個時代的交趾緬國(越南緬甸老撾)等地,稻米種植技術已經十分先進了,畝產量也已經來到不錯的地步,大約相當於後世的800斤。
而中國北方的粟米,畝產估計還停留在300斤左右,根本沒有可比性。
麥子呢?
這種作物在中國北方,也是重要的主糧之一,但是,人民對他的感覺很不好,因為人們吃的麥子,還叫“麥飯”,就是將麥子煮熟了,直接吃。將小麥碾磨成粉麵,尚未流行。
而小米呢,易種植,好管理,對土壤氣候的要求非常低,隻要是泥地,種子撒下去,別不用管了,如雜草一般潑辣實在。
做飯時更是方便,隻要水燒開了,倒進去,攪拌攪拌,舀起來就能吃,幹一點稀一點無所謂,耐餓,營養價值還極高。
這個時代的吃食,還是自然原始綠色為主,其實更確切的說法,就是生活品質還比較低。
後世餐飲的很多調味品,中國並不是沒有,隻是還沒有被發現,還沒有被流行。
胡椒香料等,產於後世南亞部分國家不假,但八角、桂皮、肉桂、香葉、孜然等,中國並不缺少。
沈騰遇到豹子那次,其實就是想到林子裏找找沙蔥什麽的,這是一味非常常見的,但卻非常好的佐料,野生沙蔥,香氣蔥鬱,且有辛辣味兒蘊含其中,是麵食肉食最好的佐料。
作為一個後世人,沈騰看待這個世界,自然與眾不同。
南中,後世的四川重慶,本就是中國的飲食之都,而雲南貴州,則更是各種佐料、中草藥的種植基地,隻要能夠發現這些,對於未來的南中開發,非常有價值。
他在半道上遇到船幫老大龍五爺時,曾經承諾過,會幫船幫做一個長期規劃,可能會改變船幫的未來,他沒有說明,其實心裏打的就是後世火鍋的主意。
後世,天下火鍋出重慶,這個天下皆知。
而火鍋好不好,重點是底料。
底料的主要成分,第一是牛油,第二是辣椒,第三是花椒,然後有桂皮香葉等增香類佐料。
其中的桂皮,莫說南中了,就是成都江州,也應有盡有。
假若能提前將火鍋整出來,風靡三國,根本就不用操心。沈騰的信心在於,其一,這個時代的飲食,是真的很乏味。其二,益州之地本就濕氣甚重,後世來人的他豈能不知道成都平原,其實就是一個巨大無比的盆地麽?這個地方後世的人民為什麽那麽愛吃辣?
這與盆地濕熱氣候密不可分。
而船幫,對於傳播火鍋這個新物種來說,天然具有相當大的優勢。因為火鍋本就不需要高深技術,隻要底料好,食材新鮮且普遍,萬物皆可煮,要的就是一個味道。
船幫到處都有自己的門店貨棧,更不缺乏人手。
船幫本也是出身底層,與人打交道,更是特長。
因此,當初遇到龍五的時候,地點也剛好就在後世的重慶江津一帶,大江之畔,所以,沈騰當時就想到了這個事情、
這一路走來,他早已經發現了很多好東西,在後世,這些都是能換錢的寶貝兒,但在這個時代,卻都藏在深山無人問津。
南中,更不缺金銀銅鐵錫等金屬礦藏,在2000年後的心中國,有色金屬礦場,基本都分布在南中地區。
而藍靛更是舉世第一。
秦時的寡婦清,不就是蜀中的第一富豪嗎,堪稱秦始皇時期唯一讓皇帝敬重的女人,其主業就是藍靛。
沈騰還知道,且蘭原屬夜郎,也是一個“多金”的地方,當年夜郎國的國王留下一句流傳千古的名言:“漢國有多大?有我夜郎國大嗎?”
夜郎自大,可不是人家真的沒有見識的妄言,而是人家夜郎國實在“多金”的厲害,以至於都忘記了外麵的世界是什麽樣子!
這就是有錢人對世界的理解,你不能理解,是因為你根本就沒有人家夜郎王那樣的“多金”罷了。
貧窮限製了你的想象。
有錢人的世界你更不懂。
當年,武皇帝派兵滅夜郎,可不是因為“夜郎自大”,覺得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侮辱,而是因為夜郎多金,刺激了武皇帝那顆敏感的神經。
當時的武皇帝和匈奴之間打的熱火朝天的,想錢都已經想瘋了,甚至已經耍起了不要臉的手段,其公開發行“鹿幣”,向滿朝的文武大臣們下手,公然勒索。和搶劫沒有什麽兩樣。
而且,一張“鹿幣”還可以重複使用。
大臣們根本不敢接收他的“鹿幣”,所以,這張特殊的“幣”轉了一圈,最後還是會轉迴到武皇帝本人的手裏,於是,他便將一張“鹿幣”賣了很多道。
也因此,賺了很多錢。
但武皇帝本人的生活並不奢侈,他幾乎將自己的私房錢都拿出來打匈奴去了,因此,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一聽說有個自大的夜郎多金,武皇帝當即兩眼放出綠油油的光芒來,大臣們宛若看到了一匹來自北方的狼!
大漢朝當即派兵征剿夜郎國。
小小的夜郎國哪裏見過這個陣勢,十萬大軍壓境,直接將夜郎給壓垮了。夜郎國上下根本就不知道,這到底是為什麽。
其實就一句: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然後,夜郎國王的宮殿甚至連同建造宮殿的貴重木頭,都被完完整整一點不剩地搬迴到長安。
這說的,還僅僅是一個且蘭的舊事。
南中不僅不缺物,也不缺錢。
三江口的大理蠻王孟獲,其財富實力之雄厚,根本不是一個小小的且蘭可以比擬的。用“富可敵國”來形容孟氏一族,都有點委屈了人家孟氏。
建寧李氏、永昌呂氏……這些你能叫得出名字的豪門,哪一個不是“富可敵國”?
想想,後世的揚州鹽商吧。
這些大家族,其主營的,基本都是鹽業和鐵器,和蜀錦,都是人民生活生產必須品,你不想買都不行。
所以,南中,一點也不缺少財富,而是缺少發現財富的眼睛,以及,拓展財富的手段和能力。
今天,當辣椒出現在沈騰眼前時,他興奮得沒有差點昏過去。有了辣椒,很多事情都可以做了。
眾所周知的餐飲行業改革,勢在必行。
成都平原,從大的地形上來講,屬於一個天然窪地,西為岷山邛崍山係等高原山係,將整個西部遮擋得嚴嚴實實,北有秦嶺大巴山,東有龍門山係,這個算是近的。遠一點,則是巴蜀與荊州交界的荊山山係。西南,則是青藏高原,南部,更有十萬大山。
大成都平原內(含江州,即重慶),又有眾多大江大河通過,水汽蒸騰,難以流通,濕氣自然就很重,這裏一年四季,水霧彌漫,山城重慶甚至被稱為“霧都”。
這裏的人們得風濕病的多,關節炎更是平常事。
而麻辣的飲食對這裏的人們來說,每一餐,不亞於吃一次中藥大餐,大汗淋漓之際,就等於蒸了一次桑拿,等於給身體除了一次濕氣,極好。
江州,也就是後世的重慶,靠近成都平原的東邊,已經是平原和山地的交界處,與成都很多東西都相同。
後世的火鍋出在重慶,是有一定道理的。
再說那三個第一個獲得重賞的家夥,被眼前的那座山給驚呆了,他們怎麽也沒有想到,自己也就是和河對岸的一個小小的部落打了一架,打贏了,雙方約定,以後放水澆田的時候,他們先放水三天,對岸的部落才可以放水而已。
就這,怎麽就獲得如此重獎?
不可能吧!
當他們終於明白,是自己的項圈幫助他們獲獎時,他們幾乎要笑出了豬叫聲。
原來,這三人就是牂牁郡和興古郡交界處的一個小小的撩人山地部落,從打他們記事起,部落的一個山窩窩裏,就有這個野生的東西。
這個東西曾經對他們的放牧造成極大的不便,因為這玩意兒無論青的,還是曬幹後成紅色,都有一股子辛辣的味道,為牲畜所不喜。
但是,有人偶然大膽嚐試過後,發現這東西有一個極大的好處——吃了之後情緒亢奮。
當然,這個東西若放進食材裏,食物當即變得有味兒,能極大增強人的食欲。
於是,此撩人部落長老就決定將這個視為“部落之寶”,密不外傳,並且給他起了一個非常好聽的名字:拉嘎。
但因為每年的產量不高,部落甚至還擔心其產量大了,會引起其他部落的覬覦。所以,也根本不敢“擴大再生產”。
“部落之寶”最大的用途就是與周圍部落發生打鬥時,每人嚼上幾根在嘴巴裏,頓時就滿頭大汗勇往直前,一個個還將舌頭伸得長長的,恨不得吃了對方的架勢。
所以,每次打鬥,也往往是他們這個部落占盡便宜。
久而久之,這東西還真的成為部落的“寶物”了,外麵人,就是想知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畢竟,這涉及到人家部落的生存死亡大事。
再後來,他們逐漸發現,這東西竟然還有一定的藥用功能。
這個時代,南中蠻人信鬼神,而與鬼神相通的媒介,就是巫醫。
南中各蠻族雖然風俗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四時殺牛宰馬享祭,名為“卜鬼”。甚至有的部落每年常以蜀人並外鄉之人祭之。
若族人患病,不肯服藥,隻禱師巫,名為“藥鬼”。其處無刑法,但犯罪即斬。
而這個撩人部落的巫醫,便將這東西納入自己醫術的範疇內,比如人身體發虛,則食用本物熬製的湯劑,極其利於發汗。
此物更利於食欲,若有人渾身無力,厭棄食物,則以此物佐食,便使得病人食欲大開。
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能吃,基本就意味著無病,意味著健康。若是一個人連飯都吃不下了,則就意味著,這個人病了。
任何東西,一旦納入到神靈的範疇,便會身價倍增。此物,自從成為部落巫人的藥用寶典後,便再也不肯示於外人了。
此次前來平夷城,撩人部落本也無意爭多少東西的,他們的具體位置,就在飛狐寨的北邊山裏,地理位置上依然處於牂牁與興古郡的交界處,而翻過飛狐嶺、飛狐寨,便是興古郡的地盤。
孫吳的小將軍孫誌他們殞命的地方,距離這個撩人部落就不遠,隻不過這個部落生活的地方,在更偏僻一些的山林之中罷了。
所以,對於他們自己世代居住的山林,勢在必爭,所求者,不過一個山林野味的狩獵權而已。
臨行前,部落長老專門請來巫醫給他們祈福、餞行,並且專門給他們每人編製了一個拉嘎項圈,讓他們在關鍵時刻,咀嚼了,增強戰鬥力。
“此物乃天賜,一定會保佑勇士們大勝而歸!”
帶著整個部落的殷切希望,三個勇士甚至是抱著必死的心態來到平夷城,並且與隔壁的部落狠狠打了一架,萬幸,贏了!
那麽這個東西叫什麽呢?
三個人嘰嘰咕咕說了半天,翻譯人員也是一陣懵逼,沈騰也不耐煩再聽下去了,“什麽拉嘎拉嘎的,咱直接給他來一個簡單明了的——辣椒!”
於是,“拉嘎”,就有了全世界通行的名字——辣椒。
當那三人再次確認魏侯爺手指的那座“山”是他們的後,便徹底瘋狂了,連感謝都來不及說,就不管不顧地跑了過去,撲上山去,再也不願意下來的。
翻譯告訴魏侯爺,這三個人說,他們即便是死,也要死在這山上,他們會派代表立即迴去通知部落裏的所有人,前來搬運物資。
在搬空這座“山”之前,他們的吃喝拉撒,都在“山”上就地解決!
當然,他們紛紛表態,將會勸說部落長老,將部落裏的天賜神物“拉嘎”,不,“辣椒”獻給侯爺您!
其實他們想多了,沈騰既然能大方地將這座“山”都給了他們,他們還想再保住那個所謂的“天賜神物”,怎麽可能呢?
“搶,老子也要給他搶過來!格老子的——”
一旦放鬆下來,他發現自己……其實很後怕。
這魏氏子帶給他的壓力,實在太大了。
這種感覺,很多年沒有體會到 ,即便當初麵對蜀漢超級牛人諸葛亮,他也沒有這種感覺。
諸葛亮給人的感覺,是智珠在握,遊刃有餘,甚至還有如沐春風,化骨無形,在不知不覺中將你感化,融化,讓你心甘情願成為他的一份子。
而此子,流露出的卻是一股危險的氣息,與諸葛亮的那種,完全沒有一絲雷同!
但很奇妙的是,一旦二人分開,那種危險的氣息瞬間消失,那魏氏子頓時又轉變了形象,又是那一副高高在上尊貴無比且隨和謙和的君子之風。
孟獲懵逼了。
他搞不清楚,到底是這個年輕人太高深莫測,自己看不透,還是自己的感官觸覺出了問題,精神極度緊張紊亂之後,把那魏氏子想得過於複雜了。
但有一條,老蠻王十分百分萬分確信——此子,非常人也!
眾人轟隆隆莫名其妙地隨著這魏侯爺來到大院中,許許多多的物資,整整齊齊地碼放了十座小山,其中最值錢的,當然是鹽巴、糧食。
孟獲四人是最後出來的。
所有人都站在魏氏子身後左右,沈騰命人將那三個戴辣椒項圈的人叫到跟前,指著其中一座山,對他們道:“這,是你們的了。告訴我,這個,”他伸開手掌,掌心,竟然握著一個辣椒——
“這個,哪裏來的?”
在後世沈騰的認識世界裏,辣椒來自美洲大陸,原產地不在中國,應該是明朝時期,地理大發現之後,隨著歐洲人的海洋貿易帶到中國來的。
他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自己竟然在中國古代的南中之地發現了這玩意兒!
隻要這裏有這個,南中人民,全部南中人民不敢說,但對於部分南中人民來說,脫貧致富,算個屁的問題!
後世人,根本就不知道,這個時代人民的餐飲是多麽的乏味。
文學作品裏麵,將古代的豪門盛宴描寫得如何活色生香,所謂酒池肉林,所謂饕餮盛宴,所謂醉生夢死,所謂通宵達旦……
其實真正的,這些,隻存在於文學作品裏。
因為這個時代,鐵鍋沒有流行,所謂的“煎炒烹炸”,有“煎”有“烹”有“炸”,唯獨沒有“炒”。
而後世人的生活中,“炒”才是第一重要的菜肴製作技術。
而“煎烹炸”呢,卻缺少了後世許多大料,比如最基本的辣椒、桂皮、香葉、醬油、醋、料酒、味精、雞精、滑肉粉……
所以,你能吃到的烤肉,除了食鹽之外,基本上就再無其他調味品。
那麽這個時代的人們就不吃辣不?
非也,非也。
有吃,但辣的原材料,可不是各種辣椒,而是——芥子。
中國人食用芥子的習慣由來已久。
李漁的《閑情偶寄》中有著這樣的記載:“製辣汁之芥子,陳者絕佳,所謂愈老愈辣是也。以此拌物,無物不佳。”(製作辣汁的芥子,越陳越好,都說越老的芥子越辣。以這樣的調味品烹調出來的菜肴都是很美味的。
但很多後世愛用的佐料,其實在古代,也有,隻不過沒有被大麵積使用而已。比如目前享譽成都府的,被皇帝陛下親口承認的“馬氏烤肉”,其“十三香”裏的佐料,與後世的燒烤料相比,並不遜色。
當然,那得益於人家馬岱長年累月在各地戰鬥,野外生存經驗極其豐富,對於這些佐料的使用,便比常人多了許多經驗。
也因此,馬氏烤肉,才有了今日“冠絕成都”的美譽。
後世的任何一個會做飯的人,若到了這個時代,都會為飲食感到憋屈鬱悶。
還有,這個時代,最主要的糧食依然是小米,也就是所謂的“粟米”。
為什麽呢?
因為這個時代穀物類的脫殼是一個極為繁瑣的工作,全靠體力“舂”。即便在前朝武皇帝時期,已經出現了水力錐,但那也僅限於在關中地區,而在其他廣大的地區,根本就沒有得到很好的推廣。
所以,稻米想要真正成為廣大中原人民餐桌上的主角,還早著呐。目前而言,以稻米為主食的,還僅限於南方區域,也就是五嶺以南。
而實際上,也就在這個時代的交趾緬國(越南緬甸老撾)等地,稻米種植技術已經十分先進了,畝產量也已經來到不錯的地步,大約相當於後世的800斤。
而中國北方的粟米,畝產估計還停留在300斤左右,根本沒有可比性。
麥子呢?
這種作物在中國北方,也是重要的主糧之一,但是,人民對他的感覺很不好,因為人們吃的麥子,還叫“麥飯”,就是將麥子煮熟了,直接吃。將小麥碾磨成粉麵,尚未流行。
而小米呢,易種植,好管理,對土壤氣候的要求非常低,隻要是泥地,種子撒下去,別不用管了,如雜草一般潑辣實在。
做飯時更是方便,隻要水燒開了,倒進去,攪拌攪拌,舀起來就能吃,幹一點稀一點無所謂,耐餓,營養價值還極高。
這個時代的吃食,還是自然原始綠色為主,其實更確切的說法,就是生活品質還比較低。
後世餐飲的很多調味品,中國並不是沒有,隻是還沒有被發現,還沒有被流行。
胡椒香料等,產於後世南亞部分國家不假,但八角、桂皮、肉桂、香葉、孜然等,中國並不缺少。
沈騰遇到豹子那次,其實就是想到林子裏找找沙蔥什麽的,這是一味非常常見的,但卻非常好的佐料,野生沙蔥,香氣蔥鬱,且有辛辣味兒蘊含其中,是麵食肉食最好的佐料。
作為一個後世人,沈騰看待這個世界,自然與眾不同。
南中,後世的四川重慶,本就是中國的飲食之都,而雲南貴州,則更是各種佐料、中草藥的種植基地,隻要能夠發現這些,對於未來的南中開發,非常有價值。
他在半道上遇到船幫老大龍五爺時,曾經承諾過,會幫船幫做一個長期規劃,可能會改變船幫的未來,他沒有說明,其實心裏打的就是後世火鍋的主意。
後世,天下火鍋出重慶,這個天下皆知。
而火鍋好不好,重點是底料。
底料的主要成分,第一是牛油,第二是辣椒,第三是花椒,然後有桂皮香葉等增香類佐料。
其中的桂皮,莫說南中了,就是成都江州,也應有盡有。
假若能提前將火鍋整出來,風靡三國,根本就不用操心。沈騰的信心在於,其一,這個時代的飲食,是真的很乏味。其二,益州之地本就濕氣甚重,後世來人的他豈能不知道成都平原,其實就是一個巨大無比的盆地麽?這個地方後世的人民為什麽那麽愛吃辣?
這與盆地濕熱氣候密不可分。
而船幫,對於傳播火鍋這個新物種來說,天然具有相當大的優勢。因為火鍋本就不需要高深技術,隻要底料好,食材新鮮且普遍,萬物皆可煮,要的就是一個味道。
船幫到處都有自己的門店貨棧,更不缺乏人手。
船幫本也是出身底層,與人打交道,更是特長。
因此,當初遇到龍五的時候,地點也剛好就在後世的重慶江津一帶,大江之畔,所以,沈騰當時就想到了這個事情、
這一路走來,他早已經發現了很多好東西,在後世,這些都是能換錢的寶貝兒,但在這個時代,卻都藏在深山無人問津。
南中,更不缺金銀銅鐵錫等金屬礦藏,在2000年後的心中國,有色金屬礦場,基本都分布在南中地區。
而藍靛更是舉世第一。
秦時的寡婦清,不就是蜀中的第一富豪嗎,堪稱秦始皇時期唯一讓皇帝敬重的女人,其主業就是藍靛。
沈騰還知道,且蘭原屬夜郎,也是一個“多金”的地方,當年夜郎國的國王留下一句流傳千古的名言:“漢國有多大?有我夜郎國大嗎?”
夜郎自大,可不是人家真的沒有見識的妄言,而是人家夜郎國實在“多金”的厲害,以至於都忘記了外麵的世界是什麽樣子!
這就是有錢人對世界的理解,你不能理解,是因為你根本就沒有人家夜郎王那樣的“多金”罷了。
貧窮限製了你的想象。
有錢人的世界你更不懂。
當年,武皇帝派兵滅夜郎,可不是因為“夜郎自大”,覺得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侮辱,而是因為夜郎多金,刺激了武皇帝那顆敏感的神經。
當時的武皇帝和匈奴之間打的熱火朝天的,想錢都已經想瘋了,甚至已經耍起了不要臉的手段,其公開發行“鹿幣”,向滿朝的文武大臣們下手,公然勒索。和搶劫沒有什麽兩樣。
而且,一張“鹿幣”還可以重複使用。
大臣們根本不敢接收他的“鹿幣”,所以,這張特殊的“幣”轉了一圈,最後還是會轉迴到武皇帝本人的手裏,於是,他便將一張“鹿幣”賣了很多道。
也因此,賺了很多錢。
但武皇帝本人的生活並不奢侈,他幾乎將自己的私房錢都拿出來打匈奴去了,因此,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一聽說有個自大的夜郎多金,武皇帝當即兩眼放出綠油油的光芒來,大臣們宛若看到了一匹來自北方的狼!
大漢朝當即派兵征剿夜郎國。
小小的夜郎國哪裏見過這個陣勢,十萬大軍壓境,直接將夜郎給壓垮了。夜郎國上下根本就不知道,這到底是為什麽。
其實就一句: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然後,夜郎國王的宮殿甚至連同建造宮殿的貴重木頭,都被完完整整一點不剩地搬迴到長安。
這說的,還僅僅是一個且蘭的舊事。
南中不僅不缺物,也不缺錢。
三江口的大理蠻王孟獲,其財富實力之雄厚,根本不是一個小小的且蘭可以比擬的。用“富可敵國”來形容孟氏一族,都有點委屈了人家孟氏。
建寧李氏、永昌呂氏……這些你能叫得出名字的豪門,哪一個不是“富可敵國”?
想想,後世的揚州鹽商吧。
這些大家族,其主營的,基本都是鹽業和鐵器,和蜀錦,都是人民生活生產必須品,你不想買都不行。
所以,南中,一點也不缺少財富,而是缺少發現財富的眼睛,以及,拓展財富的手段和能力。
今天,當辣椒出現在沈騰眼前時,他興奮得沒有差點昏過去。有了辣椒,很多事情都可以做了。
眾所周知的餐飲行業改革,勢在必行。
成都平原,從大的地形上來講,屬於一個天然窪地,西為岷山邛崍山係等高原山係,將整個西部遮擋得嚴嚴實實,北有秦嶺大巴山,東有龍門山係,這個算是近的。遠一點,則是巴蜀與荊州交界的荊山山係。西南,則是青藏高原,南部,更有十萬大山。
大成都平原內(含江州,即重慶),又有眾多大江大河通過,水汽蒸騰,難以流通,濕氣自然就很重,這裏一年四季,水霧彌漫,山城重慶甚至被稱為“霧都”。
這裏的人們得風濕病的多,關節炎更是平常事。
而麻辣的飲食對這裏的人們來說,每一餐,不亞於吃一次中藥大餐,大汗淋漓之際,就等於蒸了一次桑拿,等於給身體除了一次濕氣,極好。
江州,也就是後世的重慶,靠近成都平原的東邊,已經是平原和山地的交界處,與成都很多東西都相同。
後世的火鍋出在重慶,是有一定道理的。
再說那三個第一個獲得重賞的家夥,被眼前的那座山給驚呆了,他們怎麽也沒有想到,自己也就是和河對岸的一個小小的部落打了一架,打贏了,雙方約定,以後放水澆田的時候,他們先放水三天,對岸的部落才可以放水而已。
就這,怎麽就獲得如此重獎?
不可能吧!
當他們終於明白,是自己的項圈幫助他們獲獎時,他們幾乎要笑出了豬叫聲。
原來,這三人就是牂牁郡和興古郡交界處的一個小小的撩人山地部落,從打他們記事起,部落的一個山窩窩裏,就有這個野生的東西。
這個東西曾經對他們的放牧造成極大的不便,因為這玩意兒無論青的,還是曬幹後成紅色,都有一股子辛辣的味道,為牲畜所不喜。
但是,有人偶然大膽嚐試過後,發現這東西有一個極大的好處——吃了之後情緒亢奮。
當然,這個東西若放進食材裏,食物當即變得有味兒,能極大增強人的食欲。
於是,此撩人部落長老就決定將這個視為“部落之寶”,密不外傳,並且給他起了一個非常好聽的名字:拉嘎。
但因為每年的產量不高,部落甚至還擔心其產量大了,會引起其他部落的覬覦。所以,也根本不敢“擴大再生產”。
“部落之寶”最大的用途就是與周圍部落發生打鬥時,每人嚼上幾根在嘴巴裏,頓時就滿頭大汗勇往直前,一個個還將舌頭伸得長長的,恨不得吃了對方的架勢。
所以,每次打鬥,也往往是他們這個部落占盡便宜。
久而久之,這東西還真的成為部落的“寶物”了,外麵人,就是想知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畢竟,這涉及到人家部落的生存死亡大事。
再後來,他們逐漸發現,這東西竟然還有一定的藥用功能。
這個時代,南中蠻人信鬼神,而與鬼神相通的媒介,就是巫醫。
南中各蠻族雖然風俗不同,但基本上都是四時殺牛宰馬享祭,名為“卜鬼”。甚至有的部落每年常以蜀人並外鄉之人祭之。
若族人患病,不肯服藥,隻禱師巫,名為“藥鬼”。其處無刑法,但犯罪即斬。
而這個撩人部落的巫醫,便將這東西納入自己醫術的範疇內,比如人身體發虛,則食用本物熬製的湯劑,極其利於發汗。
此物更利於食欲,若有人渾身無力,厭棄食物,則以此物佐食,便使得病人食欲大開。
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能吃,基本就意味著無病,意味著健康。若是一個人連飯都吃不下了,則就意味著,這個人病了。
任何東西,一旦納入到神靈的範疇,便會身價倍增。此物,自從成為部落巫人的藥用寶典後,便再也不肯示於外人了。
此次前來平夷城,撩人部落本也無意爭多少東西的,他們的具體位置,就在飛狐寨的北邊山裏,地理位置上依然處於牂牁與興古郡的交界處,而翻過飛狐嶺、飛狐寨,便是興古郡的地盤。
孫吳的小將軍孫誌他們殞命的地方,距離這個撩人部落就不遠,隻不過這個部落生活的地方,在更偏僻一些的山林之中罷了。
所以,對於他們自己世代居住的山林,勢在必爭,所求者,不過一個山林野味的狩獵權而已。
臨行前,部落長老專門請來巫醫給他們祈福、餞行,並且專門給他們每人編製了一個拉嘎項圈,讓他們在關鍵時刻,咀嚼了,增強戰鬥力。
“此物乃天賜,一定會保佑勇士們大勝而歸!”
帶著整個部落的殷切希望,三個勇士甚至是抱著必死的心態來到平夷城,並且與隔壁的部落狠狠打了一架,萬幸,贏了!
那麽這個東西叫什麽呢?
三個人嘰嘰咕咕說了半天,翻譯人員也是一陣懵逼,沈騰也不耐煩再聽下去了,“什麽拉嘎拉嘎的,咱直接給他來一個簡單明了的——辣椒!”
於是,“拉嘎”,就有了全世界通行的名字——辣椒。
當那三人再次確認魏侯爺手指的那座“山”是他們的後,便徹底瘋狂了,連感謝都來不及說,就不管不顧地跑了過去,撲上山去,再也不願意下來的。
翻譯告訴魏侯爺,這三個人說,他們即便是死,也要死在這山上,他們會派代表立即迴去通知部落裏的所有人,前來搬運物資。
在搬空這座“山”之前,他們的吃喝拉撒,都在“山”上就地解決!
當然,他們紛紛表態,將會勸說部落長老,將部落裏的天賜神物“拉嘎”,不,“辣椒”獻給侯爺您!
其實他們想多了,沈騰既然能大方地將這座“山”都給了他們,他們還想再保住那個所謂的“天賜神物”,怎麽可能呢?
“搶,老子也要給他搶過來!格老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