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這是自願的
出軌就出軌,我離婚你又發瘋? 作者:小不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錢瑞雪更是心寒,她為顧淵付出了那麽多,甚至即將失去自己的位置,而顧淵卻沒有任何表示。
錢如山深感失望,但既然選擇了這條路,就必須走下去。
於是,他果斷宣布:“錢瑞雪的總監一職將由錢洛瑤接替。”
然而,就在此時,所有人的手機同時響起。
他們接通電話後得知了一個驚人的消息:羅斯柴威爾家族撤資離開,這對高家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所有人都以為高家會順利拿下合同,沒想到最終卻是一無所獲。
最令人氣憤的是,高家被騙的最為慘重,不僅沒有拿到合同,還白白送出了價值一千四百萬的項鏈。
盡管如此,從法律角度來看,沒有人實施詐騙,因為錢款並未流入羅斯柴威爾家族的口袋。
真正的受害者,隻有高家自己。
你聲稱送了我一條價值一千四百萬的項鏈,但我完全不記得有這迴事!
你說你確實送了,那請拿出證據來啊,比如購買這條項鏈時的收據或發票?
要知道,高少華本身就是通過非法手段從別人那裏搶來的這條項鏈。
你能搶,我就不能騙嗎?
大家都別指責對方了,其實都差不多!
不過話說迴來,搶東西總比騙人要更嚴重一些吧?
他當然不敢報警!
也不敢輕舉妄動,因為對方是羅斯柴威爾家族,一個絕對惹不起的存在。
他可以騙你,你不認賬又能怎樣呢?
一旦這個消息傳開,高家就麻煩大了!
你們拿了錢卻不辦事,這怎麽能行?
一時間,整個天南市的貴族們紛紛譴責高家,要求退款!
你們收了錢卻什麽都沒做,甚至可以說是在詐騙,非法集資!
這讓高家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可以說,之前的風光現在變成了笑話。
之前被嘲笑的錢瑞雪和她的三房家人,在得知確切消息後,心情變得異常愉快。
錢洛瑤啊錢洛瑤,你賣車賣房去送禮走關係,結果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錢花了,事情一件沒辦成!
你還好意思說我家瑞雪不配當總監,沒有為公司考慮?
按你的做法,這次公司不知道會損失多少錢?
錢如山在得知情況後,原本打算讓錢瑞雪下台,扶持錢洛瑤上位。
但現在看來,如果讓錢洛瑤上位,不僅她自己會從公司撈錢,導致公司巨大虧損,
還可能被人輕易欺騙,將公司的資金全部卷走!
這樣的人,才真的不適合擔任公司總監。
因此,他立即決定讓錢瑞雪繼續擔任總監職位,而錢洛瑤,還是去做你自己該做的事吧。
錢洛瑤自然不服,“爺爺,我是為了家族利益,賣車賣房籌措資金……”
“但誰讓你這麽做了?更重要的是,你給家族帶來了什麽實際的利益?”
錢如山的一席話讓她啞口無言。
二房還想繼續糾纏,肖菊卻說道:“二伯,與其在這裏浪費時間,不如趕緊去高家要迴你家的錢財吧,晚了恐怕一分錢都要不迴來了。”
聽完這話,二房覺得有道理,
趕緊去高家討債,否則真的一分錢也拿不迴來。
等二房離開後,最高興的當然是三房了。
他們之前責怪錢瑞雪為了顧淵放棄了一個巨大的機會,
但現在所有人都慶幸錢瑞雪當時阻止了這件事,否則錢家真的會陷入絕境。
事情發生後,有人歡喜有人愁。
那些沒有上當受騙的人,自然成了看熱鬧的旁觀者,而那些送了禮的家庭,則陷入了困境。比如林家!
當得知羅斯柴爾德家族撤資並離開天南市的消息後,原本信心滿滿的林香玉一家仿佛遭遇了雷擊。
他們借遍親朋好友湊錢給高家送禮,結果卻一無所獲,不僅合同沒拿到,還欠下了一大筆債。
“林香玉啊,這可怎麽辦?高少華根本沒和羅斯柴爾德家族合作,他是個騙子。”母親李秀芹不停地抱怨道。林磊也在一旁痛罵高少華無恥:“什麽全球首富家族,全是謊言。”
林香玉意識到抱怨無濟於事,必須想辦法彌補損失:“媽,小弟,別急,高家收了不少人的錢,肯定得退迴來。如果不退,我們就告他非法集資。”
於是,林家三人前往雲端大酒店。
到了酒店,眼前的情景讓他們震驚:密密麻麻的人群都在向高家討要錢財。
“高家退錢。”、“你們這些騙子,憑什麽收我們的錢?”大家紛紛喊道。
麵對如此多的討債者,林香玉心裏也打起了鼓:“我們還能拿迴錢嗎?這麽多人都在要。”
高家的行為真是讓人不敢恭維。他們收了別人的錢卻沒辦成事,還拒絕退還錢財。
這一切的起因是一場慈善晚宴,這場晚宴本應是展現善意與慷慨的場合,然而高家父子卻將其變成了個人炫耀財富的機會。
在羅斯柴威爾家族麵前,他們為了表現自己的財力,當場捐贈了三千萬。
原本以為可以通過這次活動獲得羅斯柴威爾的投資,結果投資沒有拿到,連之前展示的那條價值一千四百萬美元的項鏈也被人家扣下了。
而高家自己心甘情願地捐出了三千萬,這筆錢來自於收到的各種“禮金”。
按照法律,特別是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一旦捐款完成,這筆贈與就無法撤銷。
那時的高家多麽風光,手中握著巨款,滿心期待著羅斯柴威爾的合作和更多的資金注入。
但現實卻是殘酷的,不僅合作成了泡影,甚至麵臨要追迴那些所謂的“禮金”的困境。
現在,高家陷入了兩難境地:如果退錢,意味著自家要承擔這三千萬的損失,加上那條昂貴的項鏈;如果不退,又顯得不近人情。
就在當家人高霸天左右為難時,他的兒子提出了一個不太光彩的建議,既然法律規定慈善捐款不可撤迴,那麽收到的禮金為何不能也一視同仁呢?
不過高家柯不承認。
這是自願的!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這筆錢你是追不迴來的。
好吧,既然大家都耍賴,那我也不給。畢竟這錢是你們送的禮金,憑什麽要我還給你們?
錢如山深感失望,但既然選擇了這條路,就必須走下去。
於是,他果斷宣布:“錢瑞雪的總監一職將由錢洛瑤接替。”
然而,就在此時,所有人的手機同時響起。
他們接通電話後得知了一個驚人的消息:羅斯柴威爾家族撤資離開,這對高家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所有人都以為高家會順利拿下合同,沒想到最終卻是一無所獲。
最令人氣憤的是,高家被騙的最為慘重,不僅沒有拿到合同,還白白送出了價值一千四百萬的項鏈。
盡管如此,從法律角度來看,沒有人實施詐騙,因為錢款並未流入羅斯柴威爾家族的口袋。
真正的受害者,隻有高家自己。
你聲稱送了我一條價值一千四百萬的項鏈,但我完全不記得有這迴事!
你說你確實送了,那請拿出證據來啊,比如購買這條項鏈時的收據或發票?
要知道,高少華本身就是通過非法手段從別人那裏搶來的這條項鏈。
你能搶,我就不能騙嗎?
大家都別指責對方了,其實都差不多!
不過話說迴來,搶東西總比騙人要更嚴重一些吧?
他當然不敢報警!
也不敢輕舉妄動,因為對方是羅斯柴威爾家族,一個絕對惹不起的存在。
他可以騙你,你不認賬又能怎樣呢?
一旦這個消息傳開,高家就麻煩大了!
你們拿了錢卻不辦事,這怎麽能行?
一時間,整個天南市的貴族們紛紛譴責高家,要求退款!
你們收了錢卻什麽都沒做,甚至可以說是在詐騙,非法集資!
這讓高家陷入了巨大的困境。
可以說,之前的風光現在變成了笑話。
之前被嘲笑的錢瑞雪和她的三房家人,在得知確切消息後,心情變得異常愉快。
錢洛瑤啊錢洛瑤,你賣車賣房去送禮走關係,結果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錢花了,事情一件沒辦成!
你還好意思說我家瑞雪不配當總監,沒有為公司考慮?
按你的做法,這次公司不知道會損失多少錢?
錢如山在得知情況後,原本打算讓錢瑞雪下台,扶持錢洛瑤上位。
但現在看來,如果讓錢洛瑤上位,不僅她自己會從公司撈錢,導致公司巨大虧損,
還可能被人輕易欺騙,將公司的資金全部卷走!
這樣的人,才真的不適合擔任公司總監。
因此,他立即決定讓錢瑞雪繼續擔任總監職位,而錢洛瑤,還是去做你自己該做的事吧。
錢洛瑤自然不服,“爺爺,我是為了家族利益,賣車賣房籌措資金……”
“但誰讓你這麽做了?更重要的是,你給家族帶來了什麽實際的利益?”
錢如山的一席話讓她啞口無言。
二房還想繼續糾纏,肖菊卻說道:“二伯,與其在這裏浪費時間,不如趕緊去高家要迴你家的錢財吧,晚了恐怕一分錢都要不迴來了。”
聽完這話,二房覺得有道理,
趕緊去高家討債,否則真的一分錢也拿不迴來。
等二房離開後,最高興的當然是三房了。
他們之前責怪錢瑞雪為了顧淵放棄了一個巨大的機會,
但現在所有人都慶幸錢瑞雪當時阻止了這件事,否則錢家真的會陷入絕境。
事情發生後,有人歡喜有人愁。
那些沒有上當受騙的人,自然成了看熱鬧的旁觀者,而那些送了禮的家庭,則陷入了困境。比如林家!
當得知羅斯柴爾德家族撤資並離開天南市的消息後,原本信心滿滿的林香玉一家仿佛遭遇了雷擊。
他們借遍親朋好友湊錢給高家送禮,結果卻一無所獲,不僅合同沒拿到,還欠下了一大筆債。
“林香玉啊,這可怎麽辦?高少華根本沒和羅斯柴爾德家族合作,他是個騙子。”母親李秀芹不停地抱怨道。林磊也在一旁痛罵高少華無恥:“什麽全球首富家族,全是謊言。”
林香玉意識到抱怨無濟於事,必須想辦法彌補損失:“媽,小弟,別急,高家收了不少人的錢,肯定得退迴來。如果不退,我們就告他非法集資。”
於是,林家三人前往雲端大酒店。
到了酒店,眼前的情景讓他們震驚:密密麻麻的人群都在向高家討要錢財。
“高家退錢。”、“你們這些騙子,憑什麽收我們的錢?”大家紛紛喊道。
麵對如此多的討債者,林香玉心裏也打起了鼓:“我們還能拿迴錢嗎?這麽多人都在要。”
高家的行為真是讓人不敢恭維。他們收了別人的錢卻沒辦成事,還拒絕退還錢財。
這一切的起因是一場慈善晚宴,這場晚宴本應是展現善意與慷慨的場合,然而高家父子卻將其變成了個人炫耀財富的機會。
在羅斯柴威爾家族麵前,他們為了表現自己的財力,當場捐贈了三千萬。
原本以為可以通過這次活動獲得羅斯柴威爾的投資,結果投資沒有拿到,連之前展示的那條價值一千四百萬美元的項鏈也被人家扣下了。
而高家自己心甘情願地捐出了三千萬,這筆錢來自於收到的各種“禮金”。
按照法律,特別是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一旦捐款完成,這筆贈與就無法撤銷。
那時的高家多麽風光,手中握著巨款,滿心期待著羅斯柴威爾的合作和更多的資金注入。
但現實卻是殘酷的,不僅合作成了泡影,甚至麵臨要追迴那些所謂的“禮金”的困境。
現在,高家陷入了兩難境地:如果退錢,意味著自家要承擔這三千萬的損失,加上那條昂貴的項鏈;如果不退,又顯得不近人情。
就在當家人高霸天左右為難時,他的兒子提出了一個不太光彩的建議,既然法律規定慈善捐款不可撤迴,那麽收到的禮金為何不能也一視同仁呢?
不過高家柯不承認。
這是自願的!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這筆錢你是追不迴來的。
好吧,既然大家都耍賴,那我也不給。畢竟這錢是你們送的禮金,憑什麽要我還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