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爭搶方子
我在古代考公,商家子的趕考日常 作者:百柒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你家不是開鏢局的嗎?要這方子有啥用?”
林向安不明白趙澤這是鬧哪一出,還是單純湊熱鬧?
“嗯嗯,我爹是開鏢局的,可我外公家是經商的。這不是看你苦惱方子嗎?不如我讓娘買下來,在家自己做的吃,這樣別人也不會打你家的主意了!”
“你外公家做的什麽生意?”
“好像是做紡織和首飾的。”
這會林向安總算聽明白了,這小子就是人傻錢多燒得慌,合著買個方子在家自己吃。
“你要吃,直接跟我說就是,幹嘛要麻煩你娘買。你一個小孩子,別操心這些大人的事!”
趙澤撇撇嘴,有些不服氣,嘟囔著,“可你也和我一樣大啊?”
林向安歪了歪身子,斜靠在車廂上,故作神秘笑道:“阿澤,我和你不一樣,別和我比!”
之後就閉眼小憩,不再和趙澤搭話。
此時他已經想好了計劃,既然薛家和吳家敵對,那不如和薛家合作,有上次的合作例子,再加上薛文逸在,可談判的空間更大。
至於吳家,不著急一口迴絕,把自己摘出來,讓薛家正麵剛。
若是知道林家一開始偏向薛家,那吳家對付林家,還不是易如反掌。
也就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咱現在太小,沒必要得罪大戶!現在最缺的就是時間!
夜裏,老爹迴到家裏,一家三口算完當天的賬,林秋蘭就在一旁哄兩個孩子,林向安便把事情和王四順捋了一遍,然後跟他爹說了計劃。
他會跟薛文逸談好,然後讓薛家主動出來背鍋。
至於怎麽心甘情願背鍋,那就給足對方更多的價值就夠了。
“爹,我想賣給薛家。因為吳家這事,更好談成的我條件,我賣給他,但我家依舊有賣的權利。咱們賣給普通老百姓,而薛家賣給有錢人,市場並不衝突,為了讓他不吃虧,我會給他優化產品,提供新的銷售思路。”
兒子口中偶爾會出來一些沒聽過的詞,但你就是能明白他的意思。
就像推出吳春娘這個例子一樣。
兩種選擇,林向安讓吳春娘先去體驗了第二種模式,就是自己批發售賣,因為還是親戚,本錢便沒要,讓她賣了當天結。
吳春娘便帶著王和智一起到港口集市上賣豆腐。
說是林家豆腐,前幾天還真賣了些,另外兩家豆腐看著生意又被影響了,就暗地裏找人使壞。
讓她賣豆腐時讓幾個彪悍的大娘去找茬,也不用武力,隻吵架爭執,讓顧客就能躲避三舍。
畢竟吳春娘是外地人,即便交了每天的保護錢,也沒有用。
人家不管你買賣吵架,這屬於買方和賣方的問題,又不是地痞流氓鬧事。
過了兩天,吳春娘就決定換第一種模式,月銀+提成,更安全和穩定。
林向安計算一番後,給了300文的底薪,但每月保底要賣600斤豆腐,就是每天最少得賣20斤,才能拿到底薪。
超過600斤的,按照8%的銷售額提成比拿錢。
例如:一天賣50斤豆腐,一個月賣了1500斤。
那麽300文錢的底薪,其中1000斤是二兩七錢,提成拿216文錢,那麽收入就是516文。
賣的越多,自然收入就越多。
其他遇到的所有問題,林家鋪子會出麵解決。
而且吃住,象征性的收了一家四口共100文錢,平日裏大家一起吃的,夥食比他們自己家要好,時不時還有肉菜。
這些事情是林向安去跟王三平和吳春娘交代的,錢上麵說的非常清楚,不存在期滿,若果有異議就說出來,免得日後鬧矛盾。
錢上的事情,是一定要講清楚的,不能含糊,就把親情和事情混為一談。
一旦出事情了,你跟他講事情,他跟你講親情,能把人氣死。
而且林向安還給寫了白紙黑字的契約,雙方畫押的。
這一套下來把王四順和王三平夫婦看的一愣一愣的,心裏都在嘀咕,這讀書把孩子變得忒厲害了吧?
這還沒完,之後就針對吳春娘如何賣豆腐進行了一係列的規劃。
這些人情世故,王四順最會處理的,攤位分為固定攤位和流動攤位,所交的費用是不一樣的。
請衙役喝酒吃飯,就弄了一個固定攤位,然後又和周邊固定攤位打好關係,每個人都送一斤豆腐、一斤豆幹、一斤豆腐皮,讓人平日裏幫忙照應一二。
這之後才開始賣豆腐,同時王四順隔幾天就過來看看,和衙役、各攤位老板聊聊天,嘮嘮嗑。
之後就很吳春娘和王和智買的時候就很順利。
另外業績不好,還會針對研究哪出問題,不過吳春娘目前沒有這個問題。
每天至少也能賣個七八十斤,多的時候一百多斤,月錢能夠達到一個成年男子的工錢,甚至能超過。
有了吳春娘的例子,王四順對兒子的多心眼,有了更深的理解。
所以對於林向安讓薛家來對付吳家,他也沒那麽驚訝了。
“那我後天迴複吳家管事,說薛家也要買方子,而且自家和薛家還有豆腐合作的事,也是為難,就幹脆讓兩家協商一下,就不提出價的問題。”
“爹,我今天私下和薛文逸溝通了,出價100兩,除了他家之外,我家獨有售賣權,同時我還給他提供銷售思路,他迴去和他爹商量,明日答複我。”
50兩就想買斷方子,這不是斷他家財路嗎?他家一天口頭上限量賣50份,實際會多一點,畢竟也沒人來數啊!
一天收入至少也有5錢,一個月15兩,三四個月就賺迴來了。
和薛文逸畢竟有同窗之誼,人家之前錯了也彌補,所以對方客氣,那他也會退一步。
做生意是講規矩,講人情世故,不懂規矩的人,基本上會被大家排擠。
一個大家默認的隱形規則定的好好地,你不遵守,還破壞,誰陪你玩啊!
不過你有錢有勢,那就另說。
“行,那等你明日迴來,咱們再商議。”
吳家那管事,那天狐假虎威,威逼利誘一番後,就迴去給主子報信,說這方子十拿九穩,諒對方一小店也不敢不賣!
然而當他聽到王四順的說辭,肺都氣炸了,惱羞成怒!
“吳管事,我家店小,不敢欺瞞您。那薛家不知從哪聽到的消息,您前腳走,後腳也來買方子。能得你們兩家看中,那是我家的榮幸。但你們兩家都要,這可難為我了,要不您兩家私下協商一下?”
林向安不明白趙澤這是鬧哪一出,還是單純湊熱鬧?
“嗯嗯,我爹是開鏢局的,可我外公家是經商的。這不是看你苦惱方子嗎?不如我讓娘買下來,在家自己做的吃,這樣別人也不會打你家的主意了!”
“你外公家做的什麽生意?”
“好像是做紡織和首飾的。”
這會林向安總算聽明白了,這小子就是人傻錢多燒得慌,合著買個方子在家自己吃。
“你要吃,直接跟我說就是,幹嘛要麻煩你娘買。你一個小孩子,別操心這些大人的事!”
趙澤撇撇嘴,有些不服氣,嘟囔著,“可你也和我一樣大啊?”
林向安歪了歪身子,斜靠在車廂上,故作神秘笑道:“阿澤,我和你不一樣,別和我比!”
之後就閉眼小憩,不再和趙澤搭話。
此時他已經想好了計劃,既然薛家和吳家敵對,那不如和薛家合作,有上次的合作例子,再加上薛文逸在,可談判的空間更大。
至於吳家,不著急一口迴絕,把自己摘出來,讓薛家正麵剛。
若是知道林家一開始偏向薛家,那吳家對付林家,還不是易如反掌。
也就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咱現在太小,沒必要得罪大戶!現在最缺的就是時間!
夜裏,老爹迴到家裏,一家三口算完當天的賬,林秋蘭就在一旁哄兩個孩子,林向安便把事情和王四順捋了一遍,然後跟他爹說了計劃。
他會跟薛文逸談好,然後讓薛家主動出來背鍋。
至於怎麽心甘情願背鍋,那就給足對方更多的價值就夠了。
“爹,我想賣給薛家。因為吳家這事,更好談成的我條件,我賣給他,但我家依舊有賣的權利。咱們賣給普通老百姓,而薛家賣給有錢人,市場並不衝突,為了讓他不吃虧,我會給他優化產品,提供新的銷售思路。”
兒子口中偶爾會出來一些沒聽過的詞,但你就是能明白他的意思。
就像推出吳春娘這個例子一樣。
兩種選擇,林向安讓吳春娘先去體驗了第二種模式,就是自己批發售賣,因為還是親戚,本錢便沒要,讓她賣了當天結。
吳春娘便帶著王和智一起到港口集市上賣豆腐。
說是林家豆腐,前幾天還真賣了些,另外兩家豆腐看著生意又被影響了,就暗地裏找人使壞。
讓她賣豆腐時讓幾個彪悍的大娘去找茬,也不用武力,隻吵架爭執,讓顧客就能躲避三舍。
畢竟吳春娘是外地人,即便交了每天的保護錢,也沒有用。
人家不管你買賣吵架,這屬於買方和賣方的問題,又不是地痞流氓鬧事。
過了兩天,吳春娘就決定換第一種模式,月銀+提成,更安全和穩定。
林向安計算一番後,給了300文的底薪,但每月保底要賣600斤豆腐,就是每天最少得賣20斤,才能拿到底薪。
超過600斤的,按照8%的銷售額提成比拿錢。
例如:一天賣50斤豆腐,一個月賣了1500斤。
那麽300文錢的底薪,其中1000斤是二兩七錢,提成拿216文錢,那麽收入就是516文。
賣的越多,自然收入就越多。
其他遇到的所有問題,林家鋪子會出麵解決。
而且吃住,象征性的收了一家四口共100文錢,平日裏大家一起吃的,夥食比他們自己家要好,時不時還有肉菜。
這些事情是林向安去跟王三平和吳春娘交代的,錢上麵說的非常清楚,不存在期滿,若果有異議就說出來,免得日後鬧矛盾。
錢上的事情,是一定要講清楚的,不能含糊,就把親情和事情混為一談。
一旦出事情了,你跟他講事情,他跟你講親情,能把人氣死。
而且林向安還給寫了白紙黑字的契約,雙方畫押的。
這一套下來把王四順和王三平夫婦看的一愣一愣的,心裏都在嘀咕,這讀書把孩子變得忒厲害了吧?
這還沒完,之後就針對吳春娘如何賣豆腐進行了一係列的規劃。
這些人情世故,王四順最會處理的,攤位分為固定攤位和流動攤位,所交的費用是不一樣的。
請衙役喝酒吃飯,就弄了一個固定攤位,然後又和周邊固定攤位打好關係,每個人都送一斤豆腐、一斤豆幹、一斤豆腐皮,讓人平日裏幫忙照應一二。
這之後才開始賣豆腐,同時王四順隔幾天就過來看看,和衙役、各攤位老板聊聊天,嘮嘮嗑。
之後就很吳春娘和王和智買的時候就很順利。
另外業績不好,還會針對研究哪出問題,不過吳春娘目前沒有這個問題。
每天至少也能賣個七八十斤,多的時候一百多斤,月錢能夠達到一個成年男子的工錢,甚至能超過。
有了吳春娘的例子,王四順對兒子的多心眼,有了更深的理解。
所以對於林向安讓薛家來對付吳家,他也沒那麽驚訝了。
“那我後天迴複吳家管事,說薛家也要買方子,而且自家和薛家還有豆腐合作的事,也是為難,就幹脆讓兩家協商一下,就不提出價的問題。”
“爹,我今天私下和薛文逸溝通了,出價100兩,除了他家之外,我家獨有售賣權,同時我還給他提供銷售思路,他迴去和他爹商量,明日答複我。”
50兩就想買斷方子,這不是斷他家財路嗎?他家一天口頭上限量賣50份,實際會多一點,畢竟也沒人來數啊!
一天收入至少也有5錢,一個月15兩,三四個月就賺迴來了。
和薛文逸畢竟有同窗之誼,人家之前錯了也彌補,所以對方客氣,那他也會退一步。
做生意是講規矩,講人情世故,不懂規矩的人,基本上會被大家排擠。
一個大家默認的隱形規則定的好好地,你不遵守,還破壞,誰陪你玩啊!
不過你有錢有勢,那就另說。
“行,那等你明日迴來,咱們再商議。”
吳家那管事,那天狐假虎威,威逼利誘一番後,就迴去給主子報信,說這方子十拿九穩,諒對方一小店也不敢不賣!
然而當他聽到王四順的說辭,肺都氣炸了,惱羞成怒!
“吳管事,我家店小,不敢欺瞞您。那薛家不知從哪聽到的消息,您前腳走,後腳也來買方子。能得你們兩家看中,那是我家的榮幸。但你們兩家都要,這可難為我了,要不您兩家私下協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