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白瀟哐哐一頓懟
律師:拐賣判五年?給我滿族抄斬 作者:老酒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地下腎髒移植手術的視頻播放完畢。
院長李俊偉的心被嚇得直發抖。
李俊偉的律師也急了。
主審法官盯著李俊偉問:“被告人李俊偉,視頻中做移植手術脫下口罩的那個主刀醫生是不是你?”
視頻裏把李俊偉的臉上毛孔都拍得清清楚楚,李俊偉根本無法辯駁,迴:“是。”
主審法官問:“被告人李俊偉,你們這是在做什麽?”
李俊偉迴:“在做神髒移植手術。。。”
主審法官問:“神髒是捐贈來的,還是通過買賣來的?”
這時。
李俊偉的律師喊道:“反對!審判長!我反對!”
全場所有人都愣住都看向了辯護席上的李俊偉的律師,不知道他想要幹嘛。
主審法官也愣了3秒鍾反應過來後,生氣地問:“辯護人!我在說話,你反對什麽?反對我審理這個案子嗎?你是要申請我迴避嗎???”
李俊偉的律師擺了擺雙手,尷尬地解釋道:“不是的審判長,我不是反對您。”
“我是反對白瀟舉示的這個證據,這個視頻明顯就是未經同意的偷拍,是非法取證,這個視頻屬於‘毒樹之果’。”
“白瀟的偷拍行為侵犯了被告人李俊偉的隱私權。如果允許使用毒樹之果,則會助長非法取證的行為,破壞司法公正!”
“因此,根據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辯護人認為法庭對白瀟舉示的視頻證據應直接不予以采納,無需再進行質證!”
李俊偉的律師所說的“毒樹之果”,這個理論源於鷹醬,指的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即“毒樹”;而這些證據導致的其他證據,即“果實”。
在這個案子裏,李俊偉的律師抨擊白瀟的偷拍非法取證的這個行為屬於“毒樹”,通過偷拍行為形成的視頻則是‘果實’。
此時,孫慶芬恨恨瞪著自己的律師,心想,老娘刺激焦小梅的視頻也是被偷拍的,怎麽自己的律師就沒有提出這是毒樹之果來???
如果眼神是把刀,她早就把自己的律師嘎了。
李俊偉提出這個,主審法官的頭痛病又開始犯了。
證據的來源不合法,這屬於程序有問題。
證據的提取過程、案件的審理過程都屬於案件的程序。
而事實的認定和最終的判決結果則屬於案件的實體。
從理論上來說,程序正義大於實體正義。
因為在整個案件的辦理過程中,程序一旦出現瑕疵,或者違法,則會影響實體公正。
刑訊逼供誘供,其他方式暴力取證就是標標準準的非法證據,很多冤假錯案就是這麽來的。
當然,偷拍的危害程度肯定是跟刑訊逼供比不了的,它甚至影響不了實體公正,最多就是侵犯隱私,但就算是侵犯隱私也屬於程序違法啊。
主審法官正頭痛不知要如何處理的時候。
白瀟直接反駁李俊偉的辯護人,問:“辯護人有什麽證據證明視頻是我偷拍的?我手裏有視頻就是我偷拍的嗎?”
“怎麽就不能是愛諾聖醫院的人放置的攝像頭,把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拍下後匿名送到我手上的?”
“辯護人說這個視頻侵犯了李俊偉的隱私,我就問問,視頻侵犯了李俊偉的什麽隱私?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過程是隱私嗎?”
“退一萬步講,就算是偷拍的,被告人李俊偉你就說吧,視頻裏在進行著非法移植神髒手術的是不是你吧?”
“根據《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幹問題的規定》,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做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對有關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辯護人,請你聽清楚了,對於視頻就算收集的方式即便是不符合法定程序,前提也是隻有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且不能補正或作出合理解釋才應當予以排除。”
“我就問問辯護人,這個視頻哪裏影響司法公正了?”
“毒樹之果為什麽不能吃?那是因為它結的果實有毒,吃了會毒害本體,所以不能吃!”
“但這個視頻作為證據,會歪曲事實嘛?會影響實體公正嗎?顯然是不會的!它隻會還原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實現實體正義!”
李俊偉的律師被白瀟哐哐一頓懟,被懟得無法反駁。
主審法官聽了又是一陣頻頻點頭,說:“法庭聽取了雙方的意見,認為視頻中的手術室不屬於被告人李俊偉的隱私場所,該視頻證據並未侵犯被告人的隱私。”
“至於李俊偉的辯護人主張該視頻是原告代理人所偷錄,但李俊偉的辯護人未提供相應證據予以證明,本庭不予認可。”
“在剛剛庭審中,被告人李俊偉已承認視頻裏確實是他本人在做神髒移植手術。”
“故本庭對該視頻證據予以確認。”
“被告人李俊偉,視頻中的手術室是不是你們在愛諾聖醫院的地下室臨時搭建的?”
李俊偉心知肚明已經無法再狡辯了,迴應道:“是的。”
主審法官問:“是不是專門搭建來進行仁躰器觀非法移植的?”
李俊偉迴:“是的。”
主審法官接著問:“你們愛諾聖醫院至今為止一共進行了多少次仁躰器觀非法移植?”
“就是視頻上的那幾起。”李俊偉不傻,其他的又沒有證據他才不認。
主審法官質疑道:“恐怕不止吧。”
“從被告人王誌信和孫慶芬的微信聊天記錄來看,至少也是三年前就開始著了。”
李俊偉倒把這茬給忘了,隻能硬著頭皮說:“我想起來了,除了孫慶芬在微信上給王誌信介紹的那些,就是剛剛視頻上的這幾次了。”
對於組織出賣仁躰器觀,主審法官忽然想起了白瀟他們還要求被告人羅成東一並承擔責任。
主審法官問白瀟道:“原告代理人,你們要求被告人羅成東就組織出賣仁躰器觀的依據是什麽?”
白瀟迴:“因為被告人羅成東也是昆市愛諾聖醫院的股東之一。”
還沒等被告那邊反駁,白瀟拿起了一份《股權代持協議》說:“審判長,原告方要舉示王誌信與羅成東簽署的《股權代持協議》,證明王誌信幫羅成東代持昆市愛諾聖醫院的40%的股份!”
王誌信和羅成東兩人難以置信地看著白瀟手上的那份熟悉的協議書,想不明白白瀟是怎麽搞到如此隱秘的協議的。
明明這份協議書隻有天知地知王誌信知羅成東知李俊偉知……
院長李俊偉的心被嚇得直發抖。
李俊偉的律師也急了。
主審法官盯著李俊偉問:“被告人李俊偉,視頻中做移植手術脫下口罩的那個主刀醫生是不是你?”
視頻裏把李俊偉的臉上毛孔都拍得清清楚楚,李俊偉根本無法辯駁,迴:“是。”
主審法官問:“被告人李俊偉,你們這是在做什麽?”
李俊偉迴:“在做神髒移植手術。。。”
主審法官問:“神髒是捐贈來的,還是通過買賣來的?”
這時。
李俊偉的律師喊道:“反對!審判長!我反對!”
全場所有人都愣住都看向了辯護席上的李俊偉的律師,不知道他想要幹嘛。
主審法官也愣了3秒鍾反應過來後,生氣地問:“辯護人!我在說話,你反對什麽?反對我審理這個案子嗎?你是要申請我迴避嗎???”
李俊偉的律師擺了擺雙手,尷尬地解釋道:“不是的審判長,我不是反對您。”
“我是反對白瀟舉示的這個證據,這個視頻明顯就是未經同意的偷拍,是非法取證,這個視頻屬於‘毒樹之果’。”
“白瀟的偷拍行為侵犯了被告人李俊偉的隱私權。如果允許使用毒樹之果,則會助長非法取證的行為,破壞司法公正!”
“因此,根據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辯護人認為法庭對白瀟舉示的視頻證據應直接不予以采納,無需再進行質證!”
李俊偉的律師所說的“毒樹之果”,這個理論源於鷹醬,指的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即“毒樹”;而這些證據導致的其他證據,即“果實”。
在這個案子裏,李俊偉的律師抨擊白瀟的偷拍非法取證的這個行為屬於“毒樹”,通過偷拍行為形成的視頻則是‘果實’。
此時,孫慶芬恨恨瞪著自己的律師,心想,老娘刺激焦小梅的視頻也是被偷拍的,怎麽自己的律師就沒有提出這是毒樹之果來???
如果眼神是把刀,她早就把自己的律師嘎了。
李俊偉提出這個,主審法官的頭痛病又開始犯了。
證據的來源不合法,這屬於程序有問題。
證據的提取過程、案件的審理過程都屬於案件的程序。
而事實的認定和最終的判決結果則屬於案件的實體。
從理論上來說,程序正義大於實體正義。
因為在整個案件的辦理過程中,程序一旦出現瑕疵,或者違法,則會影響實體公正。
刑訊逼供誘供,其他方式暴力取證就是標標準準的非法證據,很多冤假錯案就是這麽來的。
當然,偷拍的危害程度肯定是跟刑訊逼供比不了的,它甚至影響不了實體公正,最多就是侵犯隱私,但就算是侵犯隱私也屬於程序違法啊。
主審法官正頭痛不知要如何處理的時候。
白瀟直接反駁李俊偉的辯護人,問:“辯護人有什麽證據證明視頻是我偷拍的?我手裏有視頻就是我偷拍的嗎?”
“怎麽就不能是愛諾聖醫院的人放置的攝像頭,把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拍下後匿名送到我手上的?”
“辯護人說這個視頻侵犯了李俊偉的隱私,我就問問,視頻侵犯了李俊偉的什麽隱私?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過程是隱私嗎?”
“退一萬步講,就算是偷拍的,被告人李俊偉你就說吧,視頻裏在進行著非法移植神髒手術的是不是你吧?”
“根據《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幹問題的規定》,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做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對有關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辯護人,請你聽清楚了,對於視頻就算收集的方式即便是不符合法定程序,前提也是隻有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且不能補正或作出合理解釋才應當予以排除。”
“我就問問辯護人,這個視頻哪裏影響司法公正了?”
“毒樹之果為什麽不能吃?那是因為它結的果實有毒,吃了會毒害本體,所以不能吃!”
“但這個視頻作為證據,會歪曲事實嘛?會影響實體公正嗎?顯然是不會的!它隻會還原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實現實體正義!”
李俊偉的律師被白瀟哐哐一頓懟,被懟得無法反駁。
主審法官聽了又是一陣頻頻點頭,說:“法庭聽取了雙方的意見,認為視頻中的手術室不屬於被告人李俊偉的隱私場所,該視頻證據並未侵犯被告人的隱私。”
“至於李俊偉的辯護人主張該視頻是原告代理人所偷錄,但李俊偉的辯護人未提供相應證據予以證明,本庭不予認可。”
“在剛剛庭審中,被告人李俊偉已承認視頻裏確實是他本人在做神髒移植手術。”
“故本庭對該視頻證據予以確認。”
“被告人李俊偉,視頻中的手術室是不是你們在愛諾聖醫院的地下室臨時搭建的?”
李俊偉心知肚明已經無法再狡辯了,迴應道:“是的。”
主審法官問:“是不是專門搭建來進行仁躰器觀非法移植的?”
李俊偉迴:“是的。”
主審法官接著問:“你們愛諾聖醫院至今為止一共進行了多少次仁躰器觀非法移植?”
“就是視頻上的那幾起。”李俊偉不傻,其他的又沒有證據他才不認。
主審法官質疑道:“恐怕不止吧。”
“從被告人王誌信和孫慶芬的微信聊天記錄來看,至少也是三年前就開始著了。”
李俊偉倒把這茬給忘了,隻能硬著頭皮說:“我想起來了,除了孫慶芬在微信上給王誌信介紹的那些,就是剛剛視頻上的這幾次了。”
對於組織出賣仁躰器觀,主審法官忽然想起了白瀟他們還要求被告人羅成東一並承擔責任。
主審法官問白瀟道:“原告代理人,你們要求被告人羅成東就組織出賣仁躰器觀的依據是什麽?”
白瀟迴:“因為被告人羅成東也是昆市愛諾聖醫院的股東之一。”
還沒等被告那邊反駁,白瀟拿起了一份《股權代持協議》說:“審判長,原告方要舉示王誌信與羅成東簽署的《股權代持協議》,證明王誌信幫羅成東代持昆市愛諾聖醫院的40%的股份!”
王誌信和羅成東兩人難以置信地看著白瀟手上的那份熟悉的協議書,想不明白白瀟是怎麽搞到如此隱秘的協議的。
明明這份協議書隻有天知地知王誌信知羅成東知李俊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