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職業素養
四合院:重生60,開局懸壺濟世 作者:北澤的劉家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他對閻埠貴二大爺說:
“二大爺,按咱們國家現在的法律,這事兒恐怕不好辦,最少一顆花生米!”
閻埠貴一聽愣住了:“這麽嚴重?易中海可是八級鉗工呀,不至於吧?”
陳國慶搖搖頭迴答:
“二大爺不知道這想法是哪裏來的,如今咱們是新中國了,犯法的事不論什麽身份都不行。
即便他是八級鉗工,哪怕是 工程師,犯了法都逃不過法律的製裁。
而且涉及這麽多錢,判刑是肯定的。
當然,如果何雨水能夠給出諒解書情況就會不一樣,有可能能免除 。”
不知是誰提議讓何雨柱去求何雨水簽字寫諒解書,但如果是自己,陳國慶覺得自己是何雨水的話肯定也不會簽。
聽完陳國慶的話,閻埠貴疑惑地問道:
“為什麽會這樣?為什麽何雨柱去要,何雨水不肯給呢?”
陳國慶接著說道:
“二大爺您聽我說說我所知道的經過,請你參考是否準確。”
閻埠貴點點頭同意陳國慶繼續說下去:
陳國慶問道:
“何雨水是不是從小就感覺被何大清遺棄了呢?”
閻埠貴點頭表示:
“對,何大清離開時何雨水還很小,僅讀了個上半年書,自何大清走後就沒再去上學。
等到何雨柱有了收入才恢複讀書。”
接著陳國慶又問:
“那以前是不是何雨柱對何雨水特別關心呢?”
閻埠貴也點頭:
“不錯,小時候的傻柱對自己的妹妹視如珍寶,寧可自己挨餓也不舍得讓妹妹挨餓。”
“自從秦淮茹老公過世後情況就改變了吧?”
一提及此事,閻埠貴也點點頭:
“好像確實有變化。
過去偶爾也會送給賈家一些飯菜,但並沒有現在頻繁。
賈東旭死後,好像這些飯菜全都中斷了。
那時正是從那開始,何雨水逐漸變得消瘦了!”
最後陳國慶說道,
“換作是我,要是我是何雨水,也不願提供那封諒解書!”
(好的好的,閻埠貴進一步詢問道...)
事情是這樣的,陳國慶解釋道:
從小,何雨水就經曆了許多波折。
他的父親何大清因為與一位寡婦有關的變故早早離開了家庭,而哥哥何雨柱也因為相似的原因對何雨水不管不問。
這麽多年來,何雨水一直更依賴的是自己的哥哥何雨柱,這份情感甚至超過了他的父親。
至於事情背後的主謀,其實另有其人,真正的關鍵人物是誰?
何雨水的情況本來可以不這樣發展。
如果易中海沒有從中插手,何雨水應該不會以為自己的父親拋棄了她。
盡管何大清不能時常出現在他身邊,但每個月都會寄錢和信給何雨水表示關心和支持。
如果不是易中海多管閑事,何雨柱也不必如此一心幫助秦淮茹,忽視了自己的妹妹。
所以,真正讓何雨水心生不滿的不是哥哥,而是易中海和秦淮茹這兩個人。
」
閻埠貴是個十分聰明的老師,瞬間就明白了個中緣由,點了點頭:「你說的有道理。
如果事情不像現在這樣,何雨水肯定也不會認為父親遺棄了她。
易中海這個人在整件事裏確實起到了很大的影響啊。
」
陳國慶讚同地說:「沒錯,就是這樣。
」接著,陳國慶補充道:「其實,何雨水並非真的想置易中海於死地。
」閆埠貴好奇地問道:「那她是怎麽想的?」陳國慶答道:「她提出了兩個條件。
隻要能滿足這兩個條件,她就不去 易中海。
」 閻埠貴點頭迴應,並進一步追問:「其中的一個條件是不是八千元的賠償款?」 陳國慶點了點頭並解釋:「何雨水非常理性,她的意思是既然傷害已經造成,再多的處罰也無法挽迴已經發生的事情。
」
閻埠貴也表示認同,同時追加一個問題:「既然他有能力付這筆錢,為什麽還會堅持不付款呢?據我了解易中海似乎並不是那種隻認錢的人。
」
對此,陳國慶則冷笑著答到:「說穿了是因為金額不小,若僅僅隻是何大清明麵上能提供的那些,我想易中海早已出手相助了。
不過八千塊這個數目合乎情理且在法律許可範圍之內。
即便易中海拒絕,最終通過法庭判決也會得到類似的數額。”
這段對話不僅揭露了易中海複雜的背景及心態,同時也展示了各方之間的利益衝突與人性複雜。
隻要何雨柱能列出這些賠償項目,之前何雨水所說的情況也確實存在。
你耽誤了別人的時間和機會,無論對方最終能否考上大學,損失都是存在的。
畢竟,錯誤是你犯下的,再加上易中海目睹了何雨柱打何雨水,所以他不想掏這筆錢。”
此時另一個聲音突然傳來:“這是怎麽一迴事?”
原來是正在中院聽他們二人談話的許大茂走了過來,陳國慶看到許大茂,笑著說:
“許大茂同誌!”
許大茂擺擺手:“小陳啊,你叫我許哥就行了,或者大茂哥也可以,實在叫不來,直接叫我許大茂也行。
名字不就是一個稱唿嗎?說說吧,這是怎麽迴事?”
陳國慶明白這件事鬧這麽大肯定會有個結果。
現在的問題是易中海已經同意出這筆錢,他沒有退路了。
一旦牽扯到這一步,就沒那麽容易脫身了。
要麽易中海自己解決,要麽……易中海就迴不來了。
陳國慶原本還沒有完全處理這件事,卻已經將易中海牽涉其中,不過這對陳國慶來說無所謂,因為這一切都是易中海自找的。
然而,陳國慶並不害怕這個情況,他問:“易中海現在最擔心的是什麽?”
許大茂和閻埠貴都很通透,一同迴答:“養老!”
陳國慶點點頭:
“沒錯,就是養(bjdi)老。
易中海最擔心何雨柱會知道某些情況,不再贍養他,到時候他得花更多的錢。
而且易中海看到何雨柱為了自己打了親妹妹,心裏一定更覺得何雨柱是一家之主。
既然這樣,隻要何雨柱堅持追究,頂多被拘留幾天,名聲雖然受損,但能省下一大筆錢。”
許大茂接道:“他的名聲早就不在了,現在都快破釜沉舟了。”
閻埠貴也點了點頭表示讚同。
陳國慶不再過多討論這個問題,轉而繼續說:
“但是,易中海似乎忘記了,何雨水已經在公眾和官方(派出所和街道辦)的見證下與何雨柱斷絕了關係。”
許大茂疑惑地說:“不對呀,既然是斷絕關係了,為什麽還要把何雨柱趕出去?這畢竟是何家的房子!”
陳國慶解釋道:
“何雨水也姓何,依然是何家人,並沒有與父親何大清斷絕關係。
況且房子是何大清買的,和傻柱沒有關係。
如今何大清將房子給了何雨水,那房子自然歸何雨水所有。”
閻埠貴問道:
“法律真是這麽規定的嗎?”
陳國慶肯定地點點頭:
“是的,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因為男女平等,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責任。
傳統觀念中的‘養兒防老’並不能抹殺女兒的贍養義務。
畢竟我們從小養大的人有義務迴報我們的養育之恩,這是一個公平的道理。
因此,房子過戶給何雨水,合情合法,很多人都可能以為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與娘家毫無瓜葛,但這在法律上是錯誤的認知。”
閻埠貴和許大茂不約而同地點點頭:“確實,古往今來都是這個理。”
陳國慶解釋說,古代的婚姻講究三媒六聘、十裏紅妝,這些禮節背後實際上是賣女兒的價格。
現在要娶一個媳婦所需的彩禮,在農村裏五塊、十塊已經是高價位,最多不過二十塊;而城裏略高一些,一般在五十到一百之間。
想想看,秦淮茹自己工作三五個月就能賺迴這一百塊錢了,這難道夠支付人家養育姑娘的費用嗎?怎麽能隨便就說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呢?
閻埠貴附和道:“沒錯,道理是這樣沒錯,但大家一直以來就是這樣處理的。”
陳國慶接下去說:“正因為如此,國家才會出台相關規定去管理這些問題。
像什麽寡婦改嫁這樣的習俗需要通過法律進行規管,了解相關政策是非常必要的,這裏是帝都,是首善之區。
並不是每個人覺得正確的事情就是合理的,正因有些傳統在今天看來已變成陋習、不宜提倡,才有了國家的法律法規來進行行為上的約束。”
作為宣傳科的一名放映員,許大茂對陳國慶的話深感讚同,並感歎地說:“你所說的非常有道理,我之前沒想到你雖年輕竟懂得如此多的道理啊!”
陳國慶表示這是因為他的職業素養。
“警察是我的職業,我必須清楚什麽是違法行為以便有效打擊犯罪。
若我自己都不明白什麽可以做什麽不可以做的話,又如何能勝任這份工作?”
聽後,閻埠貴也跟著感歎,“原來是這麽一迴事!”
這時,中院內也聽到了他們對話內容的秦淮茹走了出來,麵帶笑容向陳國慶打招唿說:“小陳你迴來了,對不起我不是有意 你們交談內容。”
陳國慶知道如果他是賈家的一員,那麽秦淮茹或許會是位朋友。
“二大爺,按咱們國家現在的法律,這事兒恐怕不好辦,最少一顆花生米!”
閻埠貴一聽愣住了:“這麽嚴重?易中海可是八級鉗工呀,不至於吧?”
陳國慶搖搖頭迴答:
“二大爺不知道這想法是哪裏來的,如今咱們是新中國了,犯法的事不論什麽身份都不行。
即便他是八級鉗工,哪怕是 工程師,犯了法都逃不過法律的製裁。
而且涉及這麽多錢,判刑是肯定的。
當然,如果何雨水能夠給出諒解書情況就會不一樣,有可能能免除 。”
不知是誰提議讓何雨柱去求何雨水簽字寫諒解書,但如果是自己,陳國慶覺得自己是何雨水的話肯定也不會簽。
聽完陳國慶的話,閻埠貴疑惑地問道:
“為什麽會這樣?為什麽何雨柱去要,何雨水不肯給呢?”
陳國慶接著說道:
“二大爺您聽我說說我所知道的經過,請你參考是否準確。”
閻埠貴點點頭同意陳國慶繼續說下去:
陳國慶問道:
“何雨水是不是從小就感覺被何大清遺棄了呢?”
閻埠貴點頭表示:
“對,何大清離開時何雨水還很小,僅讀了個上半年書,自何大清走後就沒再去上學。
等到何雨柱有了收入才恢複讀書。”
接著陳國慶又問:
“那以前是不是何雨柱對何雨水特別關心呢?”
閻埠貴也點頭:
“不錯,小時候的傻柱對自己的妹妹視如珍寶,寧可自己挨餓也不舍得讓妹妹挨餓。”
“自從秦淮茹老公過世後情況就改變了吧?”
一提及此事,閻埠貴也點點頭:
“好像確實有變化。
過去偶爾也會送給賈家一些飯菜,但並沒有現在頻繁。
賈東旭死後,好像這些飯菜全都中斷了。
那時正是從那開始,何雨水逐漸變得消瘦了!”
最後陳國慶說道,
“換作是我,要是我是何雨水,也不願提供那封諒解書!”
(好的好的,閻埠貴進一步詢問道...)
事情是這樣的,陳國慶解釋道:
從小,何雨水就經曆了許多波折。
他的父親何大清因為與一位寡婦有關的變故早早離開了家庭,而哥哥何雨柱也因為相似的原因對何雨水不管不問。
這麽多年來,何雨水一直更依賴的是自己的哥哥何雨柱,這份情感甚至超過了他的父親。
至於事情背後的主謀,其實另有其人,真正的關鍵人物是誰?
何雨水的情況本來可以不這樣發展。
如果易中海沒有從中插手,何雨水應該不會以為自己的父親拋棄了她。
盡管何大清不能時常出現在他身邊,但每個月都會寄錢和信給何雨水表示關心和支持。
如果不是易中海多管閑事,何雨柱也不必如此一心幫助秦淮茹,忽視了自己的妹妹。
所以,真正讓何雨水心生不滿的不是哥哥,而是易中海和秦淮茹這兩個人。
」
閻埠貴是個十分聰明的老師,瞬間就明白了個中緣由,點了點頭:「你說的有道理。
如果事情不像現在這樣,何雨水肯定也不會認為父親遺棄了她。
易中海這個人在整件事裏確實起到了很大的影響啊。
」
陳國慶讚同地說:「沒錯,就是這樣。
」接著,陳國慶補充道:「其實,何雨水並非真的想置易中海於死地。
」閆埠貴好奇地問道:「那她是怎麽想的?」陳國慶答道:「她提出了兩個條件。
隻要能滿足這兩個條件,她就不去 易中海。
」 閻埠貴點頭迴應,並進一步追問:「其中的一個條件是不是八千元的賠償款?」 陳國慶點了點頭並解釋:「何雨水非常理性,她的意思是既然傷害已經造成,再多的處罰也無法挽迴已經發生的事情。
」
閻埠貴也表示認同,同時追加一個問題:「既然他有能力付這筆錢,為什麽還會堅持不付款呢?據我了解易中海似乎並不是那種隻認錢的人。
」
對此,陳國慶則冷笑著答到:「說穿了是因為金額不小,若僅僅隻是何大清明麵上能提供的那些,我想易中海早已出手相助了。
不過八千塊這個數目合乎情理且在法律許可範圍之內。
即便易中海拒絕,最終通過法庭判決也會得到類似的數額。”
這段對話不僅揭露了易中海複雜的背景及心態,同時也展示了各方之間的利益衝突與人性複雜。
隻要何雨柱能列出這些賠償項目,之前何雨水所說的情況也確實存在。
你耽誤了別人的時間和機會,無論對方最終能否考上大學,損失都是存在的。
畢竟,錯誤是你犯下的,再加上易中海目睹了何雨柱打何雨水,所以他不想掏這筆錢。”
此時另一個聲音突然傳來:“這是怎麽一迴事?”
原來是正在中院聽他們二人談話的許大茂走了過來,陳國慶看到許大茂,笑著說:
“許大茂同誌!”
許大茂擺擺手:“小陳啊,你叫我許哥就行了,或者大茂哥也可以,實在叫不來,直接叫我許大茂也行。
名字不就是一個稱唿嗎?說說吧,這是怎麽迴事?”
陳國慶明白這件事鬧這麽大肯定會有個結果。
現在的問題是易中海已經同意出這筆錢,他沒有退路了。
一旦牽扯到這一步,就沒那麽容易脫身了。
要麽易中海自己解決,要麽……易中海就迴不來了。
陳國慶原本還沒有完全處理這件事,卻已經將易中海牽涉其中,不過這對陳國慶來說無所謂,因為這一切都是易中海自找的。
然而,陳國慶並不害怕這個情況,他問:“易中海現在最擔心的是什麽?”
許大茂和閻埠貴都很通透,一同迴答:“養老!”
陳國慶點點頭:
“沒錯,就是養(bjdi)老。
易中海最擔心何雨柱會知道某些情況,不再贍養他,到時候他得花更多的錢。
而且易中海看到何雨柱為了自己打了親妹妹,心裏一定更覺得何雨柱是一家之主。
既然這樣,隻要何雨柱堅持追究,頂多被拘留幾天,名聲雖然受損,但能省下一大筆錢。”
許大茂接道:“他的名聲早就不在了,現在都快破釜沉舟了。”
閻埠貴也點了點頭表示讚同。
陳國慶不再過多討論這個問題,轉而繼續說:
“但是,易中海似乎忘記了,何雨水已經在公眾和官方(派出所和街道辦)的見證下與何雨柱斷絕了關係。”
許大茂疑惑地說:“不對呀,既然是斷絕關係了,為什麽還要把何雨柱趕出去?這畢竟是何家的房子!”
陳國慶解釋道:
“何雨水也姓何,依然是何家人,並沒有與父親何大清斷絕關係。
況且房子是何大清買的,和傻柱沒有關係。
如今何大清將房子給了何雨水,那房子自然歸何雨水所有。”
閻埠貴問道:
“法律真是這麽規定的嗎?”
陳國慶肯定地點點頭:
“是的,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因為男女平等,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責任。
傳統觀念中的‘養兒防老’並不能抹殺女兒的贍養義務。
畢竟我們從小養大的人有義務迴報我們的養育之恩,這是一個公平的道理。
因此,房子過戶給何雨水,合情合法,很多人都可能以為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與娘家毫無瓜葛,但這在法律上是錯誤的認知。”
閻埠貴和許大茂不約而同地點點頭:“確實,古往今來都是這個理。”
陳國慶解釋說,古代的婚姻講究三媒六聘、十裏紅妝,這些禮節背後實際上是賣女兒的價格。
現在要娶一個媳婦所需的彩禮,在農村裏五塊、十塊已經是高價位,最多不過二十塊;而城裏略高一些,一般在五十到一百之間。
想想看,秦淮茹自己工作三五個月就能賺迴這一百塊錢了,這難道夠支付人家養育姑娘的費用嗎?怎麽能隨便就說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呢?
閻埠貴附和道:“沒錯,道理是這樣沒錯,但大家一直以來就是這樣處理的。”
陳國慶接下去說:“正因為如此,國家才會出台相關規定去管理這些問題。
像什麽寡婦改嫁這樣的習俗需要通過法律進行規管,了解相關政策是非常必要的,這裏是帝都,是首善之區。
並不是每個人覺得正確的事情就是合理的,正因有些傳統在今天看來已變成陋習、不宜提倡,才有了國家的法律法規來進行行為上的約束。”
作為宣傳科的一名放映員,許大茂對陳國慶的話深感讚同,並感歎地說:“你所說的非常有道理,我之前沒想到你雖年輕竟懂得如此多的道理啊!”
陳國慶表示這是因為他的職業素養。
“警察是我的職業,我必須清楚什麽是違法行為以便有效打擊犯罪。
若我自己都不明白什麽可以做什麽不可以做的話,又如何能勝任這份工作?”
聽後,閻埠貴也跟著感歎,“原來是這麽一迴事!”
這時,中院內也聽到了他們對話內容的秦淮茹走了出來,麵帶笑容向陳國慶打招唿說:“小陳你迴來了,對不起我不是有意 你們交談內容。”
陳國慶知道如果他是賈家的一員,那麽秦淮茹或許會是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