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二看了看吳雙一眼,問道:“你看過卷宗了?”


    吳雙搖了搖頭,“沒有。”


    “那你怎麽肯定我一定比不過他們?”


    林二理所當然地說道。


    吳雙瞪大了眼睛,“可是……但是……”


    林二已經走進了一隊的辦公室,在門口的不鏽鋼座椅上坐了下來,接著看拿來的卷宗。


    【現場勘驗】:


    死者所在房屋為單元樓二樓,在進門口的地板上,發現了一小塊微弱的魯米諾反應;靠近門口的餐廳椅子有移動的痕跡。


    在客廳電視櫃中找到一小瓶開封的農藥和一袋開封過的貓薄荷餅幹;


    在死者房間衣櫃最下層找到了死者當晚所穿衣物,下裝沾有死者的排泄物;


    除此之外,櫃子衣服中找到一個奇特掛墜,掛墜是一具貓咪的頭部骸骨。


    在另一個房間中的置物箱裏發現一個黑色半透明塑料袋。


    其中有一雙橡膠手套,一瓶乙醚和一卷紗布,除此以外還有一台水下唿吸器。


    林二的瞳孔不由地放大了一些。


    “在另一個房間中找到的這些東西有點意思!”


    他淡淡地笑了笑說道。


    吳雙好奇地在他的旁邊坐了下來,伸長了脖子想看看林二在看什麽。


    林二看完之後,幹脆將那張現場勘驗的報告給了她,笑笑地問她:“你猜這些是幹嘛的?”


    吳雙看了看報告,又看了看林二,有點心虛地說道:


    “死者的丈夫想要殺她?”


    林二點了點頭。


    橡膠手套,這簡直就是殺人必備神器啊!


    乙醚,也是殺人綁架不二標配。


    這兩樣東西都有了,這目的已經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吳雙“啊”的一聲,驚訝地說道:“那他就是兇手?”


    【嫌疑人信息】:


    鄭國富,男,36歲,死者的丈夫,一家民營企業老板。


    【嫌疑人筆錄】:


    我經營一家貿易公司,每天都有忙不完的工作,加班和應酬是常有的事。


    18號晚上……我記得好像是晚上九點左右我才迴家。


    到家的時候我發現她就已經不在家了,當時我很生氣。


    人家老婆都是在家相夫教子把家裏收拾得幹幹淨淨井井有條煮好了飯菜等著老公迴家。


    我每次迴家都是冷冷清清,娶這個老婆還不如不娶呢!


    她平時就喜歡去夜店之類的地方夜不歸宿,我猜她肯定又出去鬼混了。


    於是我給她打電話,但是一直都沒人接聽。


    我想可能是酒吧的聲音太大她沒聽見。


    所以,我就開車出去找她,但是我的車沒油了,我就拿了她車子的備用車鑰匙開她的車出去找她。(劃重點)


    我去了她常去的那個酒吧,到處找都沒有找到她。


    我很你惱火,又打了幾個電話給她朋友打聽,她們都說沒和她在一起。


    她肯定是和哪個野男人鬼混去了。


    我當時就氣唿唿地迴家去了。


    第二天,我看她一直沒迴來,我感覺事情不對勁就趕緊報警了。


    【聊天記錄】:


    鄭國富:你他媽的給老子戴綠帽?


    莊琴:證據呢?


    鄭國富:我手下的員工親眼看見的,你還敢要證據?我們離婚吧。


    莊琴:有證據就拿出來!沒有證據你少嚇唬我!我可是清白的!


    鄭國富:你他媽的少在我麵前裝,這個婚我離定了!


    莊琴:姓鄭的,今天我們就把話說清楚!要離婚也可以!按照婚姻法,你要給我全部資產的百分之五十!


    鄭國富:你他媽的出軌給老子戴綠帽還想要老子的錢,沒門!


    莊琴:好啊!如果你不給,我就把你公司那些事情發給證監會,你自己考慮清楚!


    從聊天記錄可以看出來,莊琴的性格潑辣,私心重,嫁給鄭國富根本就是為了錢。


    而鄭國富似乎有什麽把柄被莊琴抓在了手裏,以此為要挾。


    鄭國富的殺人動機十分的明顯,而且他已經付之行動了,從家中的置物箱裏搜出來的那些東西就可以證明這一點。


    另外,從現場勘驗的結果來看,沾有死者排泄物的衣服以及門口的魯米諾反應來看,第一案發現場很有可能就是在死者的家中。


    因為,如果兇殺是發生在外麵,那麽兇手沒有必要冒著被人認出以及其他的風險返迴死者家中藏匿衣物。


    那麽,這裏麵最大的嫌疑人就是死者的丈夫。


    因為,死者死亡的時間,他在家裏,也便於殺人藏衣物。


    單從這個角度分析的話,死者的丈夫鄭國富確實是有殺人動機和殺人條件全都具備了,他的嫌疑最大。


    但林二並沒有馬上給出答複。


    畢竟他還沒有去剖檢室,沒必要現在就下結論。


    他平靜地說道:“隻能說,他目前的嫌疑最大。”


    接著林二把另一張報告放在了吳雙的麵前,“你再看這個?”


    吳雙拿起來看了看。


    【嫌疑人信息】:


    尹秀雲,女,30歲,單身,死者的鄰居,在居民樓內經營一家貓咖,整日與貓咪為伴。


    【嫌疑人筆錄】:


    18號嗎?都過去好幾天了我也不是記得很清楚,應該是在家裏吧。


    我住在外麵,不住在這裏,因為這裏都是貓咪不能居住。


    我平時都是晚上七點左右就關門的。


    不過被鄰居投訴了工商那邊要求我要盡快搬離這裏,這幾天都在整理東西,會比平時晚一點。


    我這幾天都是八點多走的。


    18號那天……我想想,應該是在8點20分左右吧。


    我好像記得我準備離開的時候,聽見了隔壁傳來了幾句說話和用力開關門的聲音,隨後就是重物倒地的聲音。


    但是我沒在意就直接離開了。


    【中毒事件】


    據尹秀雲供述,8月15日她家的貓集體出現了農藥中毒嘔吐跡象。


    雖然她及時送去醫院,但是還是有幾條貓咪不幸中毒死了。


    至於是誰人投毒的,目前還在調查當中。


    【其他】


    民警在詢問時候,發現了尹秀雲的右手手臂上有三道明顯的抓痕。


    對尹秀雲汽車進行檢查時候,發現後座檢測出了魯米諾反應。


    吳雙瞪大了眼睛,反複地在這兩張報告之間來迴看著。


    然後驚疑地說道:“投毒的是死者?”


    林二點了點頭,說道:“在死者的房間的衣櫃裏找到了一小瓶開封的農藥和一袋貓薄荷餅幹。”


    “基本上,可以確定中毒事件,就是死者投的毒。”


    “隻是我有點奇怪,這衣櫃中有個貓咪骸骨的吊墜是什麽玩意?”


    吳雙卻很肯定地說道:“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個尹秀雲也是有殺死者莊琴的嫌疑!”


    林二卻搖了搖頭,說道:“你別忘了,這個農藥和貓餅幹是在莊琴被害之後,在現場勘驗的時候才發現的。”


    “也就是說,在此之前,就算尹秀雲懷疑,她也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投毒就是莊琴幹的。”


    “不可能因為懷疑就把莊琴殺了吧?”


    “這顯然不合理!”


    林二很淡定地說道。


    吳雙接著往下看,一邊看一邊說道:“可是這邊有物業的證詞證明死者多次投訴尹秀雲的貓擾民,還和尹秀雲因為貓咖店的問題經常吵架,甚至發生了肢體衝突。”


    “最後,是死者莊琴叫來了地方媒體進行報道,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尹秀雲才被相關部門通知在8月底之前進行整改搬離否則依法取締。也就是說,尹秀雲的貓咖經營不下去,也是因為莊琴的緣故。”


    “會不會因為這件事,尹秀雲對死者懷恨在心,從而殺了死者呢?”


    林二點了點頭,鄭重地說道:“這也隻能說明尹秀雲有作案的動機。”


    吳雙這就有點苦惱了,好像左右為難的感覺。


    就是這個像兇手,那個也像兇手,她不知道該怎麽選了


    可問題是,還有第三個嫌疑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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