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嚴懲行賄罪,以減少貪汙受賄事件
家父崇禎不聽勸,開局秒變太上皇 作者:囉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聽到朱慈烺的這個問題。
孟兆祥和馬世奇都不吭聲了。
這可是一個千古難題啊!
因為想要杜絕行賄受賄這個事情的難度超乎想象,曆朝曆代的皇帝都想做這個事情。
但是好像幾千年來,一直沒有人真正成功過。
包括洪武大帝朱元璋,他也非常痛恨貪官汙吏。
所以他才會殺了無數的人,並且製定了貪汙六十兩者剝皮實草的嚴酷刑罰。
朱元璋在對待官員貪腐的問題上常常法外用刑,其中的典型就是剝皮實草。
但是,此刑罰在《大明律》中並無規定,朱元璋創設以法律《大誥》的形式,此刑罰的適用範圍主要是貪腐的官員。
嚴酷的刑罰,自然能夠起到震懾人心的作用。
不過時間長了之後並沒有什麽卵用。
大明的貪官汙吏依然多如牛毛。
因此,孟兆祥和馬世奇是真沒什麽好辦法。
又或者他們心裏有了可行的想法,但是不敢說出來。
因為有些事情實在是太得罪人了。
否則哪天不小心走在上下班的路上,突然衝出來幾個持刀的混混。
直接連續十多刀把他給捅死,再搶走身上值錢的東西。
然後就這樣“被搶劫”而死了!
這絕不是孟兆祥和馬世奇想要的結局。
所以他們來了一招沉默是金……
……
朱慈烺看著低頭不語的孟兆祥和馬世奇。
就猜到了他們心裏大概在想什麽?
古往今來那麽多的聰明人,朱慈烺能想到解決的辦法,其他人不可能想不到。
包括他眼前的這兩個家夥也是如此。
朱慈烺幹脆直接問道:“我們來接著說這個案件,辦案的官吏貪汙受賄,你們覺得該如何處理?”
孟兆祥:“啟稟陛下。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就按大明律處置就好。不過鑒於此事影響惡劣,可以從重處置,最高可判斬立決。”
馬世奇:“臣附議……”
朱慈烺又問道:“那麽行賄的兩人又該如何處置?”
孟兆祥知道肉戲來了。
他小心翼翼的說道:“按照大明律法,行賄的兩人當對受害者給予相應的賠償,該女子心思惡毒,又是此事的主謀,按律當判五年勞役。
至於那個鹽商之子,其情節稍微較輕,按律當判三年勞役,並繳納相應的罰款……”
這迴馬世奇直接沒吭聲。
因為在他們看來這已經是很嚴重處罰了。
通常查處貪官汙吏的時候,基本上都是隻會處置貪官汙吏。
至於行賄者的話,一般都是避而不提。
這已經成了很多人默認的潛規則。
現在天武皇帝朱慈烺卻親自過問此事。
所以他們隻能按照大明的律法來辦。
但是這樣就完事了嗎?
朱慈烺卻覺得這完全不夠。
這點處罰力度實在太輕了……
……
俗話說解決不了問題,那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關於貪汙受賄這個事情,製造問題的是誰?
源頭上不就是行賄者嗎?
朱慈烺說道:“處罰力度太輕,貪汙受賄者該怎麽懲罰,行賄者的處罰要加倍,兩位愛卿覺得如何?”
孟兆祥和馬世奇聽得立刻臉色一變。
他們都猜到了朱慈烺要搞事情。
但是也不用搞這麽大吧?
孟兆祥和馬世奇在官場上摸爬滾打多年。
他們都非常清楚一個事情,有很多時候的行賄者,那是受賄者也不想輕易得罪的人。
甚至是根本就得罪不起。
如果朝廷真的推行這樣的律法,確實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減少受賄行賄這種事情的發生。
問題是這樣的規則不知道又會得罪多少人?
別看自從朱慈烺登基之後,每接手一塊地盤,就會對當地的各種利益集團清理一番。
別說很難徹底的清理幹淨,就算是徹底的清理幹淨了又能如何?
正所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隨著時間的推移,總會有新的利益團體,取代原來的地方豪強。
千年的世家,百年的王朝。
這種事情是永遠都無法避免的。
除非大明以後的每一個皇帝,都能像朱慈烺這樣掌控力超強。
把兵權牢牢的掌控在手上,還有官員任免權,財政大權都完全掌握在手中。
才能確保這些律法能夠落實到位。
否則不管是大名立的執行還是其他事情,慢慢的都會開始走樣的
問題是這樣的皇帝古往今來又能有幾個?
所以這一條防止貪汙腐敗的規則,時間長了之後就會對官員非常的不利。
比如就說某個官員受賄了,並且情節屬於相當嚴重的情況,然後看著事情有暴露的可能。
到時候可能東廠與錦衣衛還沒有下手。
行賄者就直接製造各種意外事故,把受賄的官吏送去見閻王去了。
但是不得不說,這條規則肯定非常有效。
孟兆祥和馬世奇不敢也不能反對。
孟兆祥小心翼翼的說道:“陛下,這樣是不是懲處太重了?比如受賄者隻是判刑20年,流放三千裏,而行賄者那就是死刑了。
而如果受賄者是抄家滅族,那麽行賄者豈不是得滅其三族?雖然這個規則可以減少行賄受賄的事情,但是時間長了之後對江山社稷危害太大!”
馬世奇:“是呀,陛下,如果有人故意利用這條規則,設局故意讓人受賄或者是故意讓人行賄,那豈不是可以害死別人一家人,甚至害死三族九族?
仇恨往往會使人失去理智,有些人為了恩怨情仇,那是什麽事情都做得出來,所以這個事情還請陛下三思。”
孟兆祥:“請陛下三思……”
朱慈烺想了一下,這兩個家夥說的也不是沒有一點道理。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酒杯一端、政策放寬。
首先是任何規則和政策或律法,那都是需要人去執行的。
而去執行的人不可能一丁點私心都沒有,是人就總會有弱點的嘛!
其實就像孟兆祥和馬世奇剛才說的一樣。
如果有人利用這種規則來故意針對仇人,或者是用這種規則來搞倒競爭對手。
那肯定會有人中招……
朱慈烺:“兩位愛卿言之有理,但是朝廷也不能因噎廢食,朕可以把處罰標準降低一點,那就是行賄者和受賄者同罪論處。
至於剛才你們說的那些問題,迴頭你們去跟範景文和李邦華他們商議一番,盡量做好各種防範措施和監督機製,這個事情要盡快落實下去,就從四川這個案子開始實施……”
朱慈烺都已經這樣說了。
那明顯是不會再作出妥協。
孟兆祥和馬世奇無奈的接下了這個任務:“陛下聖明,臣等遵旨……”
孟兆祥和馬世奇都不吭聲了。
這可是一個千古難題啊!
因為想要杜絕行賄受賄這個事情的難度超乎想象,曆朝曆代的皇帝都想做這個事情。
但是好像幾千年來,一直沒有人真正成功過。
包括洪武大帝朱元璋,他也非常痛恨貪官汙吏。
所以他才會殺了無數的人,並且製定了貪汙六十兩者剝皮實草的嚴酷刑罰。
朱元璋在對待官員貪腐的問題上常常法外用刑,其中的典型就是剝皮實草。
但是,此刑罰在《大明律》中並無規定,朱元璋創設以法律《大誥》的形式,此刑罰的適用範圍主要是貪腐的官員。
嚴酷的刑罰,自然能夠起到震懾人心的作用。
不過時間長了之後並沒有什麽卵用。
大明的貪官汙吏依然多如牛毛。
因此,孟兆祥和馬世奇是真沒什麽好辦法。
又或者他們心裏有了可行的想法,但是不敢說出來。
因為有些事情實在是太得罪人了。
否則哪天不小心走在上下班的路上,突然衝出來幾個持刀的混混。
直接連續十多刀把他給捅死,再搶走身上值錢的東西。
然後就這樣“被搶劫”而死了!
這絕不是孟兆祥和馬世奇想要的結局。
所以他們來了一招沉默是金……
……
朱慈烺看著低頭不語的孟兆祥和馬世奇。
就猜到了他們心裏大概在想什麽?
古往今來那麽多的聰明人,朱慈烺能想到解決的辦法,其他人不可能想不到。
包括他眼前的這兩個家夥也是如此。
朱慈烺幹脆直接問道:“我們來接著說這個案件,辦案的官吏貪汙受賄,你們覺得該如何處理?”
孟兆祥:“啟稟陛下。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就按大明律處置就好。不過鑒於此事影響惡劣,可以從重處置,最高可判斬立決。”
馬世奇:“臣附議……”
朱慈烺又問道:“那麽行賄的兩人又該如何處置?”
孟兆祥知道肉戲來了。
他小心翼翼的說道:“按照大明律法,行賄的兩人當對受害者給予相應的賠償,該女子心思惡毒,又是此事的主謀,按律當判五年勞役。
至於那個鹽商之子,其情節稍微較輕,按律當判三年勞役,並繳納相應的罰款……”
這迴馬世奇直接沒吭聲。
因為在他們看來這已經是很嚴重處罰了。
通常查處貪官汙吏的時候,基本上都是隻會處置貪官汙吏。
至於行賄者的話,一般都是避而不提。
這已經成了很多人默認的潛規則。
現在天武皇帝朱慈烺卻親自過問此事。
所以他們隻能按照大明的律法來辦。
但是這樣就完事了嗎?
朱慈烺卻覺得這完全不夠。
這點處罰力度實在太輕了……
……
俗話說解決不了問題,那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關於貪汙受賄這個事情,製造問題的是誰?
源頭上不就是行賄者嗎?
朱慈烺說道:“處罰力度太輕,貪汙受賄者該怎麽懲罰,行賄者的處罰要加倍,兩位愛卿覺得如何?”
孟兆祥和馬世奇聽得立刻臉色一變。
他們都猜到了朱慈烺要搞事情。
但是也不用搞這麽大吧?
孟兆祥和馬世奇在官場上摸爬滾打多年。
他們都非常清楚一個事情,有很多時候的行賄者,那是受賄者也不想輕易得罪的人。
甚至是根本就得罪不起。
如果朝廷真的推行這樣的律法,確實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減少受賄行賄這種事情的發生。
問題是這樣的規則不知道又會得罪多少人?
別看自從朱慈烺登基之後,每接手一塊地盤,就會對當地的各種利益集團清理一番。
別說很難徹底的清理幹淨,就算是徹底的清理幹淨了又能如何?
正所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隨著時間的推移,總會有新的利益團體,取代原來的地方豪強。
千年的世家,百年的王朝。
這種事情是永遠都無法避免的。
除非大明以後的每一個皇帝,都能像朱慈烺這樣掌控力超強。
把兵權牢牢的掌控在手上,還有官員任免權,財政大權都完全掌握在手中。
才能確保這些律法能夠落實到位。
否則不管是大名立的執行還是其他事情,慢慢的都會開始走樣的
問題是這樣的皇帝古往今來又能有幾個?
所以這一條防止貪汙腐敗的規則,時間長了之後就會對官員非常的不利。
比如就說某個官員受賄了,並且情節屬於相當嚴重的情況,然後看著事情有暴露的可能。
到時候可能東廠與錦衣衛還沒有下手。
行賄者就直接製造各種意外事故,把受賄的官吏送去見閻王去了。
但是不得不說,這條規則肯定非常有效。
孟兆祥和馬世奇不敢也不能反對。
孟兆祥小心翼翼的說道:“陛下,這樣是不是懲處太重了?比如受賄者隻是判刑20年,流放三千裏,而行賄者那就是死刑了。
而如果受賄者是抄家滅族,那麽行賄者豈不是得滅其三族?雖然這個規則可以減少行賄受賄的事情,但是時間長了之後對江山社稷危害太大!”
馬世奇:“是呀,陛下,如果有人故意利用這條規則,設局故意讓人受賄或者是故意讓人行賄,那豈不是可以害死別人一家人,甚至害死三族九族?
仇恨往往會使人失去理智,有些人為了恩怨情仇,那是什麽事情都做得出來,所以這個事情還請陛下三思。”
孟兆祥:“請陛下三思……”
朱慈烺想了一下,這兩個家夥說的也不是沒有一點道理。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酒杯一端、政策放寬。
首先是任何規則和政策或律法,那都是需要人去執行的。
而去執行的人不可能一丁點私心都沒有,是人就總會有弱點的嘛!
其實就像孟兆祥和馬世奇剛才說的一樣。
如果有人利用這種規則來故意針對仇人,或者是用這種規則來搞倒競爭對手。
那肯定會有人中招……
朱慈烺:“兩位愛卿言之有理,但是朝廷也不能因噎廢食,朕可以把處罰標準降低一點,那就是行賄者和受賄者同罪論處。
至於剛才你們說的那些問題,迴頭你們去跟範景文和李邦華他們商議一番,盡量做好各種防範措施和監督機製,這個事情要盡快落實下去,就從四川這個案子開始實施……”
朱慈烺都已經這樣說了。
那明顯是不會再作出妥協。
孟兆祥和馬世奇無奈的接下了這個任務:“陛下聖明,臣等遵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