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棘圜誌》凡例
**【其一·命名緣起】**
\"棘圜\"一詞出自《易經》:\"初九,履霜,堅冰至。六四,係小子,弗兼。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係於苞桑。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係小子,弗兼。以中直也。其亡其亡,係於苞桑。未申命也。\"
棘,荊棘也;圜,圓也。取意法醫斷案如履荊棘,循環往複,終得真相之意。
在古代,棘與斷案存在一定關聯,而“棘圜”作為一個整體與斷案並無直接明確的特定關聯,但可以從“棘”和“圜”各自與斷案的聯係來進行推測。以下是具體介紹:
### “棘”與斷案的關聯
- **聽訟之所的象征**:棘木外刺而裏直,在古代象征著聽訟應公正不阿、明察秋毫,因此有聽訟在棘木之下的說法,意味著法官在斷案時要像棘木一樣,外表威嚴莊重,內心正直無私,依法公正裁決。
- **監獄的防護與警示**:漢代監獄通常會在周圍栽植叢棘,其多刺的特點可以起到防止犯人越獄或與外界交通的作用,同時也對潛在的犯罪者起到了一種警示作用,暗示違法犯罪的後果是受到束縛和限製。
### “圜”與斷案的關聯
- **象征監獄及司法程序的封閉與嚴謹**:在古代,“圜土”是指監獄,其環形的圍牆設計有一定寓意,如象征圓規,表示司法者應有仁愛之心;或象征星鬥運轉的軌跡,寓意司法應如星鬥運行般公正有序。這體現了司法程序的封閉性和嚴謹性,也暗示了斷案過程應遵循一定的規則和秩序。
- **體現對案件的全麵審視**:“圜”有環繞、循環之意,在斷案中可引申為對案件的全麵審視和反複斟酌。法官在斷案時不應片麵地看待問題,而應從各個角度、各個環節對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確保判決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如果將“棘圜”視為一個整體,可能寓意著斷案過程如同在棘木環繞、圍牆封閉的空間中進行,需要法官在嚴格的環境下,秉持公正、嚴謹的態度,全麵細致地審理案件,以確保司法的公正和權威。
“棘圜”一詞與斷案的關聯主要體現在古代司法實踐中。在古代,棘圜指的是監獄或牢獄,與斷案(即審理案件)有直接的聯係。以下是幾個與斷案相關的點:
? 司法官的角色:在古代,司法官負責斷案,他們需要在棘圜(監獄)中審理案件,確保公正。
? 法律術語:在法律術語中,斷案涉及到報案、仲裁、原告等概念,這些都是司法過程中的關鍵環節。
? 唐代司法官員:唐代司法官員在斷案時,需要熟習法律規範,掌握法律解釋的正確性,並根據“理”與“法”的基礎,維護司法場域上的和諧性。
? 法律程序:斷案過程中,司法官員需要在棘圜內進行審理,確保案件的公正處理,這涉及到法律程序的遵循和法律術語的正確使用。
? 司法公正:在斷案時,司法官員需要在棘圜內進行公正的審理,避免冤獄,確保法律的公正執行。
綜上所述,“棘圜”與斷案的關聯在於它是古代司法官員審理案件的場所,而斷案則是司法官員在這一場所內進行的法律活動。
**【其二·創作緣起】**
餘幼時癡迷《洗冤集覽》,及長習法醫,常思古人驗屍之法已具科學精義。後觀《神探狄仁傑》《法醫秦明》等影視,慨歎古今驗屍技法之異同。遂生創作一部跨越古今的法醫探案小說之念。
擇明代為背景,實有三考:
- 其一,明代為我國法醫學發展重要時期,《洗冤集覽》廣為流傳
- 其二,明中葉正德、嘉靖年間,社會矛盾叢生,案件類型豐富
- 其三,該時期處於傳統與變革的轉折點,最適合展現新舊衝突
吾生有幸,遇奇案無數,窮二十餘載,遍閱古今醫案。每有所得,輒筆於書,積而成冊。迴首往事,恍如隔世。今將諸案匯為一誌,名曰《棘圜誌》。
此誌之作,緣起於正德十二年春日一案。時值暮春,杏花紛飛,一樁離奇命案驚動蘇州。案發楓橋鎮,一戶富商闔家橫死,惟餘一名百日女嬰。此案牽動朝野,其中曲折,令人唏噓。後得諸多高人相助,終破此案,救得一命。此女即後來名震江南的女醫聖手柳思雨。
自此案始,吾便著手記錄諸般醫案。或疑難雜症,或離奇命案,皆詳加考證,力求真實。二十餘年間,得案數百,擇其精要者百例,匯為此誌。
## 體例說明
此誌分為十卷:
- 卷一至三記錄初入仕途時期醫案
- 卷四至六記載朝廷命案
- 卷七至九記述邊疆要案
- 卷十為醫案心得總結
每案必記:
1. **時間**:詳記年月日時
2. **地點**:詳述發案處所
3. **人物**:記錄案中關鍵人等
4. **經過**:細述案情始末
5. **方法**:記載破案手段
6. **結果**:交代案件結局
7. **評論**:總結案件心得
體例參考:
- 敘事遵循《資治通鑒》之例
- 案情記載參考《洗冤集覽》
- 醫案記錄參考《溫熱論》
- 考證援引正史野史
## 人物表
**主要人物**:
- 沈明軒:餘字明軒,號棘圜,蘇州府刑名師爺
- 柳思雨:餘養女,後為太醫院女醫
- 張若蘭:白衣堂主,醫術高明
- 蝶衣:苗疆聖手,精通蠱毒
**朝廷重臣**:
- 正德帝:明武宗朱厚照
- 張居正:內閣首輔
- 嚴嵩:朝中權臣
- 廖大人:蘇州知府
**江湖人物**:
- 汪直:五峰船主
- 金月:土默特部落首領之女
- 珠蘭:葉赫部落聖女
- 楊千雨:思州總兵
## 大事年表
**正德十二年(1517)**:
- 春:楓橋命案,收養思雨
- 夏:創辦濟世堂
- 秋:破獲宮廷奇案
- 冬:七星連環案告破
**正德十三年(1518)**:
- 春:推行醫改新政
- 夏:赴苗疆查案
- 秋:處理海商案
- 冬:平定宮廷之亂
**正德十四年(1519)**:
- 春:醫改大成
- 夏:思雨成才
- 秋:創立驗屍新法
- 冬:完善醫政體係
**【其四·史料依據】**
本書所涉史事,均本於正史:
- 《明實錄》
- 《明史》
- 《洗冤集覽》
- 《本草綱目》
- 地方誌書
- 時人筆記
案件雖為虛構,但皆符合曆史背景,人物關係、政治事件、民俗風情力求準確。
**【其五·故事梗概】**
主角原為現代某重點醫院法醫科主任,意外穿越至明代正德十二年(1517)的蘇州府。為避身份懷疑,屈就師爺之職。因辦案手段獨特,逐步展露才能,後受朝廷征辟,創設檢驗科道,推動司法變革。
全書以斷案為經,曆史為緯,展現:
- 法醫技術的革新
- 司法製度的變革
- 社會風俗的變遷
- 家國天下的情懷
**【其六·創作特色】**
1. 案件設置:
- 結合史實背景
- 融入時代特色
- 凸顯推理過程
- 體現專業知識
2. 人物塑造:
- 主角:法醫出身,為人謹慎,專業嚴謹
- 思雨:養女,天資聰穎,繼承衣缽
- 配角:立體豐滿,符合史實
3. 情節設計:
- 案情與曆史事件緊密結合
- 個人命運與時代變革交織
- 專業探案與人文關懷並重
**【其七·寫作目的】**
1. 展現法醫學發展史
2. 揭示曆史變遷規律
3. 弘揚司法正義精神
4. 傳達人文關懷理念
**【其八·預期影響】**
本書旨在:
- 普及法醫學知識
- 展現曆史真相
- 引發社會思考
- 傳承文化精神
至正德十二年孟春,謹識。
## 卷末小識
此誌所記,皆餘親曆親證,不敢摻雜臆測。醫案必現場親驗,命案必躬身調查。正史可考者據正史,野史可證者參野史。有所缺失,寧缺毋濫。望後人讀之,可得些許啟發。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餘雖年屆古稀,猶記當年種種,曆曆在目。今將此誌付梓,聊以自慰,亦可告慰天下同道。
時在嘉靖三十年春,棘圜居士謹識。(以主角的口吻寫的,寶子們別誤會哈,作者本人並非醫學和法醫學專業出身,隻是喜歡看法醫罪案類的劇,故此有了這本書。有專業的寶子們如發現有紕漏和不專業之處敬請多多見諒!o(* ̄︶ ̄*)o)
**【其一·命名緣起】**
\"棘圜\"一詞出自《易經》:\"初九,履霜,堅冰至。六四,係小子,弗兼。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係於苞桑。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係小子,弗兼。以中直也。其亡其亡,係於苞桑。未申命也。\"
棘,荊棘也;圜,圓也。取意法醫斷案如履荊棘,循環往複,終得真相之意。
在古代,棘與斷案存在一定關聯,而“棘圜”作為一個整體與斷案並無直接明確的特定關聯,但可以從“棘”和“圜”各自與斷案的聯係來進行推測。以下是具體介紹:
### “棘”與斷案的關聯
- **聽訟之所的象征**:棘木外刺而裏直,在古代象征著聽訟應公正不阿、明察秋毫,因此有聽訟在棘木之下的說法,意味著法官在斷案時要像棘木一樣,外表威嚴莊重,內心正直無私,依法公正裁決。
- **監獄的防護與警示**:漢代監獄通常會在周圍栽植叢棘,其多刺的特點可以起到防止犯人越獄或與外界交通的作用,同時也對潛在的犯罪者起到了一種警示作用,暗示違法犯罪的後果是受到束縛和限製。
### “圜”與斷案的關聯
- **象征監獄及司法程序的封閉與嚴謹**:在古代,“圜土”是指監獄,其環形的圍牆設計有一定寓意,如象征圓規,表示司法者應有仁愛之心;或象征星鬥運轉的軌跡,寓意司法應如星鬥運行般公正有序。這體現了司法程序的封閉性和嚴謹性,也暗示了斷案過程應遵循一定的規則和秩序。
- **體現對案件的全麵審視**:“圜”有環繞、循環之意,在斷案中可引申為對案件的全麵審視和反複斟酌。法官在斷案時不應片麵地看待問題,而應從各個角度、各個環節對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確保判決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如果將“棘圜”視為一個整體,可能寓意著斷案過程如同在棘木環繞、圍牆封閉的空間中進行,需要法官在嚴格的環境下,秉持公正、嚴謹的態度,全麵細致地審理案件,以確保司法的公正和權威。
“棘圜”一詞與斷案的關聯主要體現在古代司法實踐中。在古代,棘圜指的是監獄或牢獄,與斷案(即審理案件)有直接的聯係。以下是幾個與斷案相關的點:
? 司法官的角色:在古代,司法官負責斷案,他們需要在棘圜(監獄)中審理案件,確保公正。
? 法律術語:在法律術語中,斷案涉及到報案、仲裁、原告等概念,這些都是司法過程中的關鍵環節。
? 唐代司法官員:唐代司法官員在斷案時,需要熟習法律規範,掌握法律解釋的正確性,並根據“理”與“法”的基礎,維護司法場域上的和諧性。
? 法律程序:斷案過程中,司法官員需要在棘圜內進行審理,確保案件的公正處理,這涉及到法律程序的遵循和法律術語的正確使用。
? 司法公正:在斷案時,司法官員需要在棘圜內進行公正的審理,避免冤獄,確保法律的公正執行。
綜上所述,“棘圜”與斷案的關聯在於它是古代司法官員審理案件的場所,而斷案則是司法官員在這一場所內進行的法律活動。
**【其二·創作緣起】**
餘幼時癡迷《洗冤集覽》,及長習法醫,常思古人驗屍之法已具科學精義。後觀《神探狄仁傑》《法醫秦明》等影視,慨歎古今驗屍技法之異同。遂生創作一部跨越古今的法醫探案小說之念。
擇明代為背景,實有三考:
- 其一,明代為我國法醫學發展重要時期,《洗冤集覽》廣為流傳
- 其二,明中葉正德、嘉靖年間,社會矛盾叢生,案件類型豐富
- 其三,該時期處於傳統與變革的轉折點,最適合展現新舊衝突
吾生有幸,遇奇案無數,窮二十餘載,遍閱古今醫案。每有所得,輒筆於書,積而成冊。迴首往事,恍如隔世。今將諸案匯為一誌,名曰《棘圜誌》。
此誌之作,緣起於正德十二年春日一案。時值暮春,杏花紛飛,一樁離奇命案驚動蘇州。案發楓橋鎮,一戶富商闔家橫死,惟餘一名百日女嬰。此案牽動朝野,其中曲折,令人唏噓。後得諸多高人相助,終破此案,救得一命。此女即後來名震江南的女醫聖手柳思雨。
自此案始,吾便著手記錄諸般醫案。或疑難雜症,或離奇命案,皆詳加考證,力求真實。二十餘年間,得案數百,擇其精要者百例,匯為此誌。
## 體例說明
此誌分為十卷:
- 卷一至三記錄初入仕途時期醫案
- 卷四至六記載朝廷命案
- 卷七至九記述邊疆要案
- 卷十為醫案心得總結
每案必記:
1. **時間**:詳記年月日時
2. **地點**:詳述發案處所
3. **人物**:記錄案中關鍵人等
4. **經過**:細述案情始末
5. **方法**:記載破案手段
6. **結果**:交代案件結局
7. **評論**:總結案件心得
體例參考:
- 敘事遵循《資治通鑒》之例
- 案情記載參考《洗冤集覽》
- 醫案記錄參考《溫熱論》
- 考證援引正史野史
## 人物表
**主要人物**:
- 沈明軒:餘字明軒,號棘圜,蘇州府刑名師爺
- 柳思雨:餘養女,後為太醫院女醫
- 張若蘭:白衣堂主,醫術高明
- 蝶衣:苗疆聖手,精通蠱毒
**朝廷重臣**:
- 正德帝:明武宗朱厚照
- 張居正:內閣首輔
- 嚴嵩:朝中權臣
- 廖大人:蘇州知府
**江湖人物**:
- 汪直:五峰船主
- 金月:土默特部落首領之女
- 珠蘭:葉赫部落聖女
- 楊千雨:思州總兵
## 大事年表
**正德十二年(1517)**:
- 春:楓橋命案,收養思雨
- 夏:創辦濟世堂
- 秋:破獲宮廷奇案
- 冬:七星連環案告破
**正德十三年(1518)**:
- 春:推行醫改新政
- 夏:赴苗疆查案
- 秋:處理海商案
- 冬:平定宮廷之亂
**正德十四年(1519)**:
- 春:醫改大成
- 夏:思雨成才
- 秋:創立驗屍新法
- 冬:完善醫政體係
**【其四·史料依據】**
本書所涉史事,均本於正史:
- 《明實錄》
- 《明史》
- 《洗冤集覽》
- 《本草綱目》
- 地方誌書
- 時人筆記
案件雖為虛構,但皆符合曆史背景,人物關係、政治事件、民俗風情力求準確。
**【其五·故事梗概】**
主角原為現代某重點醫院法醫科主任,意外穿越至明代正德十二年(1517)的蘇州府。為避身份懷疑,屈就師爺之職。因辦案手段獨特,逐步展露才能,後受朝廷征辟,創設檢驗科道,推動司法變革。
全書以斷案為經,曆史為緯,展現:
- 法醫技術的革新
- 司法製度的變革
- 社會風俗的變遷
- 家國天下的情懷
**【其六·創作特色】**
1. 案件設置:
- 結合史實背景
- 融入時代特色
- 凸顯推理過程
- 體現專業知識
2. 人物塑造:
- 主角:法醫出身,為人謹慎,專業嚴謹
- 思雨:養女,天資聰穎,繼承衣缽
- 配角:立體豐滿,符合史實
3. 情節設計:
- 案情與曆史事件緊密結合
- 個人命運與時代變革交織
- 專業探案與人文關懷並重
**【其七·寫作目的】**
1. 展現法醫學發展史
2. 揭示曆史變遷規律
3. 弘揚司法正義精神
4. 傳達人文關懷理念
**【其八·預期影響】**
本書旨在:
- 普及法醫學知識
- 展現曆史真相
- 引發社會思考
- 傳承文化精神
至正德十二年孟春,謹識。
## 卷末小識
此誌所記,皆餘親曆親證,不敢摻雜臆測。醫案必現場親驗,命案必躬身調查。正史可考者據正史,野史可證者參野史。有所缺失,寧缺毋濫。望後人讀之,可得些許啟發。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餘雖年屆古稀,猶記當年種種,曆曆在目。今將此誌付梓,聊以自慰,亦可告慰天下同道。
時在嘉靖三十年春,棘圜居士謹識。(以主角的口吻寫的,寶子們別誤會哈,作者本人並非醫學和法醫學專業出身,隻是喜歡看法醫罪案類的劇,故此有了這本書。有專業的寶子們如發現有紕漏和不專業之處敬請多多見諒!o(*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