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圓二章:意亂人迷


    有一種說法,人一旦喪了氣,不管幹什麽都很合理。放到我的身上也是如此,諸事不順,對一切都有著抵觸和叛逆。


    來自學校和家庭無休止絮絮叨叨的雙重壓力,甚至連令雯她也時常大言不慚一通哲理,好像世上已經沒有人能理解我自己,我感覺透不過氣。


    那麽走進另一種極端,也情有可原。


    起初的目的很簡單,走向僅是單純的一條線。


    我唯一的排解方式手機被管控,見到它隻有過周末迴到家裏。但我不可能任由他們掌控我的樂趣,偶然的機會下,我認識了一群同學,有著共同愛好,那就是在網絡虛擬世界沉迷。


    僅僅隻在網吧消遣,我感覺已經非常收斂。但架不住別人說教,日後的走向才趨於變本加厲。


    漸漸地,我染上了更多陋習,但凡可以舒緩身心的事物全都來者不拒。


    與煙和酒的相遇,那是一天夜裏朋友的臨時起意。他說父母總折磨自己,明明一點不愛學習,卻花大錢強行給他安排到這裏。而且做出如此大的犧牲,父母還是沒完沒了的嘮叨。他為這種情況做出了分析,大人們總自稱是過來人,咱所麵對的他都經曆過,所以說聽他們的話準沒錯。同樣的,在這種言論下,不存在任何反駁餘地。他最終悟出了一定的道理,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哪怕有著再親密的關係,他人終究也不會完全理解自己。這滿肚子的委屈,他希望煙和酒能幫他消下去。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他的身心狀態確實好得出奇,由此我也感受到這兩樣東西有著更深層的意義。


    崇尚自由和暴力,這來源於人的本性使然。原本它倆並不可同日而語,但實際上它們往往糾纏不清仿佛存在某一種關係。想自由就要反抗,而反抗光用嘴講道理可不行,那根本沒人會聽,所以暴力應運而生。當然,如今我還是學生身份,跟大人們對著幹不太明智,隻能把目標換成同齡人才有出路可言。不斷地利誘威逼,同學們都對我這號人避之不及。隻要提出對其有什麽需求,他們想著的就是搞完趕緊脫離。唯恐多耽誤一會兒,我這煞星就會纏上他們自己。那麽在這種協助下,我得以將大部分有不良影響的事瞞過去,老師家長那些大人統統蒙在鼓裏。


    有人討論我,說這種貨色沾不得。我的印象很深,且有種不明的難受,但也懶得計較什麽。


    就這樣,晃晃蕩蕩兩年時間,大家對我達成了共同的認可——“混天兒”的人。


    老師們勸得多了,見沒有效果就索性不再管我。家人們不住地說,可僅限於周末又怎知我平日有沒有變化呢。同學們則從來不在我麵前表現什麽,他們隻會屈服我的淫威之下或者躲得遠遠的。


    而無論怎麽樣,事到如今的我,已經啥事都能平靜視之了。反正還有一年就結束嘛,大不了出去打工就是的。掙了錢想幹啥幹啥,那才是沒有束縛的真正自由,再不濟也會比上不完的學好很多。


    我很少透露這種想法給別人,僅有幾個誌同道合愛上網的好友。出乎意料的是,他們竟不認同甚至還與我辯駁,任憑理由萬千也沒人覺得我是對的。但如果讓他們證明我的錯,又說不出來點兒什麽。反反複複就是多上學肯定是有用的,不然世界上那麽多國家為啥都這麽做,那麽多人從小辛苦這一二十年肯定要為些什麽。


    魯迅先生曾問過:“從來如此,便是對的麽?”我是這麽覺得,一種行為的長久沉澱和頻繁出現,由此而總結出的道理很難取反,記住隻是很難。就像父母養育孩子,這可稱得上天經地義,古往今來世界各地都是如此。但棄子不育這種事也屢見不鮮,而且各有各的說辭,什麽重男輕女,什麽養不起。有道理嗎?或許吧。隻是這樣能算作對嘛?我想沒多少人會認同的。畢竟少數的個例,套不到大部分人的身上去。可能他們才不認可我的想法,就是源自秉持著這種觀念。


    其實我也理解,世上打工人那麽多,能掙到錢過上幸福生活的確實沒有幾個。但我仍幻想著,那些人裏為什麽不能有自己一個。


    是的,我就是這麽固執己見,總是保持著專注自我。


    一直到高三那年的冬日,深覺玩夠了玩膩了的我,搞出另一起幺蛾子才撲滅掉這團火。


    那天夜裏,下著一場初雪,它來得特別晚,應是已經到臘月間。


    去網吧的路上,我和同伴們嬉鬧著推推搡搡。突然看到一處工地的角落旁,好像是一撥人圍起來在打架鬥毆的模樣。


    如果在平時,我們肯定不會去管,畢竟毫不相幹何必去遭人嫌。而且按照邏輯來講,一個人挨揍通常是罪有應得,沒啥過錯誰會去無聊到打人玩。


    可被打的人實在太慘,躺在地上一句話都說不完整,任由四個人輪番對其狂踢亂踹。我們同伴四個都不忍看,一起合計著要不要上去幫幫他解決困難。


    有一個姓曲,擔心那邊不是善茬,害怕惹禍上身。另有一個姓文,勸我們要冷靜點,提前想好怎麽辦。我則催促著衝動著躍躍欲試,愈發焦躁不安。


    最後的那位朋友姓林,他說了一句:“樸哥說的對,咱們幹就完了。這是做好人幹好事,到了派出所也不怕。而且咱們也四個人呢,對上他們四個慫不了一點,真有啥事擺不平我找家裏出麵。”


    這話到他嘴裏,很是振奮人心。原因是人家裏有錢有勢,而且帶著我們闖東闖西,可以說他是我們中的核心人物都不為過。


    兄弟夥幾個走的步子都更硬氣,甚至隔了老遠我還衝著那群人喊著:“住手,別打了。”


    他們沒有迴複,隻是看了一眼,然後自己內部麵麵相覷在討論些什麽。


    但我們四個已經湊近跟前,曲姓同伴搶先扶起地上的人,隨後我朝對麵的施暴者問:“啥事啊?把人打成這樣至於麽。你們看看,臉上都流滿血了,下手一點分寸都不知道嗎?”


    對方毫不客氣地嗆迴來:“你誰啊?小孩兒毛都沒長齊呢,輪得著你們來管閑事麽?”


    “我是……”沒等我解釋完,給予我們鼓舞的同伴搶過去:“閑話少說!讓他們放人就完了,要不然我們就報警。”


    離這麽近,我不用重複,對麵都能聽到的。


    “不是,我憑啥要聽你的,這跟你們有關係嗎?”


    “真想問那麽多?那你們就等警察來吧。”


    那人迴頭對後邊說:“大哥,這小孩好賴話不分。咱能不能動手?兄弟我是受不了了。”


    當大哥的一把給小弟扒拉到身後,自己站上前出麵:“姓林的小崽子,你爸平日都不敢得罪我,真不知道你是哪兒來的勇氣。”


    他指的應是我的同伴——林立索,也就是給我們底氣的那個。原來他們認識,怪不得剛剛要攔著我別解釋。而且既然如此,那還是交給他來解決才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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