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謙倒是一臉誠懇,前台小姐姐嘴角頓時抽了抽。


    “先生,實在抱歉,吳小姐很忙,不見客!”


    她眼中升起一抹鄙夷,但礙於職責,她還是耐心解釋道:“如果你想近距離看看吳小姐,可以在我們酒店住下來。”


    王謙眉頭微微一皺。


    這個前台小姐姐的想法,他自然也看出來了。


    這是把自己當成了吳燕萍的狂熱粉。


    念頭飛轉間,他問道:“請問吳小姐住哪個房間?”


    “她住308套房!”


    前台小姐姐笑著介紹道:“隔壁就有兩個房間還沒人住,不過要九千八百八十八塊一天。”


    “如果先生您覺得貴,也可以住稍遠一點的,隔著一個房間的,是八千八百八十八。”


    “同一層,隻要六千八百八十八。”


    “要是上層或下層,價格還能少點,隻要四千八百八十八。”


    “如果先生不挑房間,隻要是本酒店就行的話,一千八百八十八就能入住。”


    聞言,王謙頓時冷汗涔涔。


    明星藝人所過之處,對於粉絲的收割,果然如同豺狼虎豹啊。


    這個年代,如果不是有超級有錢的大款,誰能住得起這種價格逆天的酒店?


    “算了!”


    搖了搖頭,王謙轉身向外走去。


    既然不讓見,他隻能另想辦法了。


    其實在進來之前,他早就猜到會是這個結果。


    而且,他已經有了第二種見吳燕萍的辦法。


    “哼,就這種窮光蛋,還想見吳小姐,真是可笑!”


    眼見王謙轉身離開,前台小姐不屑地冷哼了一聲。


    聽說吳燕萍要在他們南明縣舉辦演唱會,他們酒店的老板,可是想盡了辦法,才終於把吳燕萍請到他們酒店下榻。


    不但免費入住,還承諾給吳燕萍五萬的補貼。


    為了大賺一筆,吳燕萍答應後,他們老板開始大肆宣傳,說吳燕萍在他們明珠酒店下榻。


    這麽做,就是為了引來吳燕萍那些有錢的狂熱粉絲湧入酒店。


    隻要酒店能住滿,他們就可以做到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


    但很明顯,剛剛這個年輕人就是這個窮鬼。


    就算是吳燕萍的粉絲,也沒有足夠的錢住他們酒店。


    對於前台小姐鄙夷的眼神,王謙也感受到了,但卻視若無睹。


    世態炎涼,人情冷暖,上一世他已經嚐了個遍。


    對於這種嘴臉的人,他都懶得多浪費一絲一毫的時間和精力去審視。


    很快,他走出了酒店的大門。


    抬頭看了一眼,對麵有個旅館。


    叫愛情旅館。


    無論是裝修,還是豪華程度,都完全不在同一個檔次。


    如果說明珠酒店是為頂級豪門準備的,那愛情旅館就是為普通平民準備的。


    王謙沒有停留,徑直走進了愛情旅館內。


    前台有些昏暗,一個大媽正躺在躺椅上昏昏欲睡。


    “咳、咳……”


    王謙故意咳嗽了一聲。


    大媽應聲醒來。


    上下打量了王謙一眼,她露出一個溫和的笑容,“年輕人,你是要住宿嗎?”


    “是的!”


    王謙點了點頭,問道:“請問三樓有靠窗的房間嗎?”


    “有!”


    大媽說道:“三樓有三個靠窗的房間,每天八塊錢。”


    “這麽貴?”


    “貴啥?”


    大媽指了指對麵的明珠酒店,“你難道沒聽說,吳燕萍就住在對麵的明珠酒店嗎?我們現在肯定也得漲價,不然平時四塊錢就能住一天。”


    “這樣啊……”


    王謙沉吟了一下,從包裏掏出八塊錢,“那給我一間三樓的。”


    “好嘞!”


    大媽收了錢,立刻把鑰匙給了王謙。


    王謙順著樓梯上了三樓。


    樓道還算幹淨,就是有些狹窄。


    牆壁上還噴著各種廣告,有賣昏迷藥水的,有賣碟片的,還有半小時愛情的,就是不知道真假。


    反正王謙沒有試過。


    來到三樓,他打開指定的房間。


    裏麵還算幹淨,而且是靠窗的,隔著一條馬路,對麵就是明珠酒店的三樓。


    “這個位置不錯!”


    他拉開窗簾,透過窗戶向對麵看去。


    對麵三樓的窗戶同樣是敞開的,隱約有個人靠在窗前發呆。


    是個女子。


    身穿一襲黃色旗袍,身材窈窕,輪廓精致,鼻梁清秀,眼神清澈。


    哪怕沒有化妝,也給人一種清新自然的感覺。


    盡管有些模糊,王謙還是認出來了。


    正是他的大學同學吳燕萍。


    他想嚐試著大喊一聲,但距離實在有些遠。


    再加上下麵的街道喧囂一片,他這一喊,吳燕萍能不能聽到還是一迴事,但肯定會引起無數人注目。


    最讓他鬱悶的一點,吳燕萍還是近視的。


    隔這麽遠,他能一眼認出對方,但對方卻不一定能認出他來。


    “要想什麽方法引起她的注意呢?”


    王謙百念急轉。


    當看到樓下不遠處一家店麵時,他突然靈機一動。


    這不就是個現成的方法嗎?


    於是,他立刻關了門,下了樓。


    來到那家賣樂器的店麵。


    “老板,那把吉他怎麽賣?”


    他指著掛在牆上的一把吉他問道。


    上大學的時候,他也喜歡跟同學之間搗鼓一些音樂啥的。


    而吉他,在這個時代可是大學生追女孩子的神器。


    隻要在胸前掛上一把吉他,再學會彈幾首黃某人的吉他曲子,就算長得醜點,都會立刻化身為白馬一下子,讓無數女孩子瘋狂迷戀。


    他雖然出身農村,但在大學的時候,也對彈吉他有些心得。


    再加上他本身就長得帥,才能追到那些長相出眾,家底優渥的女同學。


    “這把八十五塊錢!”


    樂器店的老板笑了笑,“你要試試嗎?”


    “拿下來我試試!”王謙點了點頭。


    老板拿著一個凳子墊著,從牆上小心翼翼把吉他拿了下來,遞到王謙麵前,“小夥子你也會彈吉他?”


    “會一點!”


    說著,王謙拿起吉他,隨手在琴弦上撫了一把。


    一陣熟悉的感覺頓時湧上心頭,讓他有種恍如隔世的錯覺。


    “音調都很準,這把我要了!”


    確認吉他的質量還行,王謙都沒有講價,立刻掏錢買了下來。


    然後,他迅速返迴了旅館內。


    拉開窗簾,拿了一張凳子坐在窗前,他在腦海裏迴想了片刻,開始撥動琴弦,彈奏了一首他在大學時,自己寫過的一首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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