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劫財
開局:被詭異女子強行抱走 作者:春風失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其中一人身穿黑袍,臉上卻沒有戴著麵具。
他五官平平無奇,氣質略顯陰鷙。
眼神狡黠,如成精的狐狸。
他右手拿著一把折扇,輕輕扇著,就像是指揮戰鬥的狗頭軍師。
而他的前方有一隻灰色皮毛的狼妖,正在依照他內心想法攻擊他前方的男子。
那男子體型粗大,肥頭大耳。
他的身上穿著一件明顯的是定製的超大號黑袍,臉上戴著一麵譏笑的麵具。
詭異女子與男孩正好認識這兩人,一位是左魂城的客卿付鳴春,他們在左魂城時曾經見過他好幾次。
是一位喜歡仗勢壓人的超凡者。
不過在這個殺人都是常態的地域,他這點壞毛病真算的上是聖人了。
畢竟這裏的超凡者都是看你不爽,殺你全家的貨色。
而另一位便是那位與付鳴春作對,交換會時想要買走詭異女子與男孩兩人手中力道超凡者血肉的肥頭大耳男子。
交換會上付鳴春想要借勢壓人,被肥頭大耳的男子好一頓奚落。
付鳴春會截殺他,詭異女子與男孩兩人毫不驚訝。
此時的戰況似乎是肥頭大耳的男子略占上風,畢竟那狼妖需要保護自己那沒什麽戰鬥力的主人,處處被肥頭大耳的男子牽製。
肥頭大耳的男子的肉身強度非常不錯,好幾次被狼妖的利爪劃到皮膚,隻留下了一小道傷痕。
而比他要大的多的狼妖,被他一拳打住,定然會被打退好幾步,在地麵之上劃出好幾道劃痕。
詭異女子與男孩憑借著遇到便是緣分,不劫白不劫的原則,直接殺向了兩人。
刹那之間,詭異女子身周神聖與黑暗之氣環繞,彼此達成了詭異的平衡。
兩人也很快發現了這兩位不速之客,停止了彼此的爭鬥。
他們相互遠離,警惕的看著提著男孩的詭異女子。
隻見她周身或聖潔或黑暗的元素之球凝聚,如環繞彗星般環繞在了兩人的周圍。
付鳴春與肥頭大耳的肥胖男子都是久於江湖之輩,他們很快就想到了一位兇名赫赫的人物。
死亡支配者、光與暗的化身、詭異的平衡這些都是她的稱號。
傳聞之中她的實力完全可以匹敵主魂城的那位城主,是極度危險的人物。
兩人心中皆是一沉,不停的抱怨著自己這極差的運氣,戰意已下降到了穀底。
前一刻還互相征伐的兩人,此時不自覺的靠近著彼此。
就在這時威嚴的女聲在兩位超凡者的耳邊響起。
“我今日趕時間,你們很幸運,交出你們身上所有的財物,你們可以活著離開。”
詭異女子與男孩兩人確實趕時間,他們趕時間去學者老先生那裏。
這倒不是為了協助學者老先生,詭異女子很清楚學者老先生的實力。
他們是怕他們去晚了,學者老先生搶先把那個買了亡靈的詛咒的粗壯漢子殺了,這樣他們就不能名正言順的繳獲這件道兵了。
雖然他們並不怎麽在乎名正言順這四個字。
但學者老先生畢竟與詭異女子是舊相識,互相之間相處還算不錯。
人這種生物總是有感情的,殺他奪寶多少會有些於心不忍。
而且小孩子還在身邊呢!不能再讓小孩子學壞了。
至於詭異女子為什麽沒要兩人的功法。
那是因為功法與技能書相似都需要特殊製造的紙張才能承載。
而書寫功法的都是道紋,沒人認識,自然也就沒辦法背誦出來了。
至於為什麽要放他們兩人一條生路。
一是因為時間緊急,兩人的實力也並不算弱,詭異女子沒有把握瞬間拿下。
二是因為付鳴春的身份是左魂城的人,俘虜或殺了他雖然左魂城也無可奈何,但總會有些麻煩。
而詭異女子最不喜歡的就是麻煩,要不然她早就去劫城主的金庫了,那裏的東西定然比活著的付鳴春值錢的多。
雙方又沒什麽仇怨,沒必要非要殺死對方。
那位肥頭大耳的超凡者也是,雙方沒什麽仇怨,交換會上他還幫男孩賣出了一個好價錢。
詭異女子雖然不會因此承情,但也不會因此非要恩將仇報。
再說他這種長相的人有幾個,一查起來就很容易找到。
要殺可以事後再殺,要俘虜可以事後再俘虜。
要功法也可以日後上門討要,詭異女子相信他是不可能拒絕的。
聽到這威嚴的聲音,兩人隻感覺這聲音是如此的美妙,就像被羈押多年的犯人聽到了刑期結束的命令。
兩人絲毫沒有猶豫,也沒有考慮是不是陷阱,趕忙將身上的所有東西都拿了出來。
肥頭大耳的超凡者甚至都主動的扒起了自己的衣服,想要將自己的衣服也上繳出去,被詭異女子冷冷的阻止後才諂笑著放棄了這種想法。
等他們快速的將東西放到了一起,隨身空間瞬間出現,將這一小堆的東西吸了進去。
最後詭異女子看了付鳴春的狼妖一眼,冷冷說道。
“它也算你的財物,不過我也不為難你,之後將一百五十枚金魂幣放到十裏香,我會去取的,你要反悔,你應該知道後果。”
這價格明顯是有些偏高的,一隻一階狼妖再怎麽賣也賣出這個價錢,頂多也就是比超凡者的價值高一些。
詭異女子說完,沒等待付鳴春的迴話,她就抱著男孩如風一般,消失在了兩者的眼前。
“這種實力,這種速度,死亡支配者至少是一位第六級的超凡者,而且還不是一般的第六級的超凡者,是真正有四階技能的第六級超凡者,而且還是擅長戰鬥的那種。”
付鳴春不由的感歎道。
期間他巧妙的遠離了肥頭大耳的男子,肥頭大耳的男子也略微遠離了付鳴春一些。
他們二人這麽做的理由很簡單,對方實力不弱,而且已經沒有了財產,根本就沒有出手的價值。
雖說肥頭大耳的男子明顯更強一些,一階妖狼與付鳴春的屍體也值得他出手。
但他殺了付鳴春那一百五枚金魂幣就必須他出,那女子不可能因為付鳴春死了就不要這筆錢。
這麽一想出手就完全不值得了。
他五官平平無奇,氣質略顯陰鷙。
眼神狡黠,如成精的狐狸。
他右手拿著一把折扇,輕輕扇著,就像是指揮戰鬥的狗頭軍師。
而他的前方有一隻灰色皮毛的狼妖,正在依照他內心想法攻擊他前方的男子。
那男子體型粗大,肥頭大耳。
他的身上穿著一件明顯的是定製的超大號黑袍,臉上戴著一麵譏笑的麵具。
詭異女子與男孩正好認識這兩人,一位是左魂城的客卿付鳴春,他們在左魂城時曾經見過他好幾次。
是一位喜歡仗勢壓人的超凡者。
不過在這個殺人都是常態的地域,他這點壞毛病真算的上是聖人了。
畢竟這裏的超凡者都是看你不爽,殺你全家的貨色。
而另一位便是那位與付鳴春作對,交換會時想要買走詭異女子與男孩兩人手中力道超凡者血肉的肥頭大耳男子。
交換會上付鳴春想要借勢壓人,被肥頭大耳的男子好一頓奚落。
付鳴春會截殺他,詭異女子與男孩兩人毫不驚訝。
此時的戰況似乎是肥頭大耳的男子略占上風,畢竟那狼妖需要保護自己那沒什麽戰鬥力的主人,處處被肥頭大耳的男子牽製。
肥頭大耳的男子的肉身強度非常不錯,好幾次被狼妖的利爪劃到皮膚,隻留下了一小道傷痕。
而比他要大的多的狼妖,被他一拳打住,定然會被打退好幾步,在地麵之上劃出好幾道劃痕。
詭異女子與男孩憑借著遇到便是緣分,不劫白不劫的原則,直接殺向了兩人。
刹那之間,詭異女子身周神聖與黑暗之氣環繞,彼此達成了詭異的平衡。
兩人也很快發現了這兩位不速之客,停止了彼此的爭鬥。
他們相互遠離,警惕的看著提著男孩的詭異女子。
隻見她周身或聖潔或黑暗的元素之球凝聚,如環繞彗星般環繞在了兩人的周圍。
付鳴春與肥頭大耳的肥胖男子都是久於江湖之輩,他們很快就想到了一位兇名赫赫的人物。
死亡支配者、光與暗的化身、詭異的平衡這些都是她的稱號。
傳聞之中她的實力完全可以匹敵主魂城的那位城主,是極度危險的人物。
兩人心中皆是一沉,不停的抱怨著自己這極差的運氣,戰意已下降到了穀底。
前一刻還互相征伐的兩人,此時不自覺的靠近著彼此。
就在這時威嚴的女聲在兩位超凡者的耳邊響起。
“我今日趕時間,你們很幸運,交出你們身上所有的財物,你們可以活著離開。”
詭異女子與男孩兩人確實趕時間,他們趕時間去學者老先生那裏。
這倒不是為了協助學者老先生,詭異女子很清楚學者老先生的實力。
他們是怕他們去晚了,學者老先生搶先把那個買了亡靈的詛咒的粗壯漢子殺了,這樣他們就不能名正言順的繳獲這件道兵了。
雖然他們並不怎麽在乎名正言順這四個字。
但學者老先生畢竟與詭異女子是舊相識,互相之間相處還算不錯。
人這種生物總是有感情的,殺他奪寶多少會有些於心不忍。
而且小孩子還在身邊呢!不能再讓小孩子學壞了。
至於詭異女子為什麽沒要兩人的功法。
那是因為功法與技能書相似都需要特殊製造的紙張才能承載。
而書寫功法的都是道紋,沒人認識,自然也就沒辦法背誦出來了。
至於為什麽要放他們兩人一條生路。
一是因為時間緊急,兩人的實力也並不算弱,詭異女子沒有把握瞬間拿下。
二是因為付鳴春的身份是左魂城的人,俘虜或殺了他雖然左魂城也無可奈何,但總會有些麻煩。
而詭異女子最不喜歡的就是麻煩,要不然她早就去劫城主的金庫了,那裏的東西定然比活著的付鳴春值錢的多。
雙方又沒什麽仇怨,沒必要非要殺死對方。
那位肥頭大耳的超凡者也是,雙方沒什麽仇怨,交換會上他還幫男孩賣出了一個好價錢。
詭異女子雖然不會因此承情,但也不會因此非要恩將仇報。
再說他這種長相的人有幾個,一查起來就很容易找到。
要殺可以事後再殺,要俘虜可以事後再俘虜。
要功法也可以日後上門討要,詭異女子相信他是不可能拒絕的。
聽到這威嚴的聲音,兩人隻感覺這聲音是如此的美妙,就像被羈押多年的犯人聽到了刑期結束的命令。
兩人絲毫沒有猶豫,也沒有考慮是不是陷阱,趕忙將身上的所有東西都拿了出來。
肥頭大耳的超凡者甚至都主動的扒起了自己的衣服,想要將自己的衣服也上繳出去,被詭異女子冷冷的阻止後才諂笑著放棄了這種想法。
等他們快速的將東西放到了一起,隨身空間瞬間出現,將這一小堆的東西吸了進去。
最後詭異女子看了付鳴春的狼妖一眼,冷冷說道。
“它也算你的財物,不過我也不為難你,之後將一百五十枚金魂幣放到十裏香,我會去取的,你要反悔,你應該知道後果。”
這價格明顯是有些偏高的,一隻一階狼妖再怎麽賣也賣出這個價錢,頂多也就是比超凡者的價值高一些。
詭異女子說完,沒等待付鳴春的迴話,她就抱著男孩如風一般,消失在了兩者的眼前。
“這種實力,這種速度,死亡支配者至少是一位第六級的超凡者,而且還不是一般的第六級的超凡者,是真正有四階技能的第六級超凡者,而且還是擅長戰鬥的那種。”
付鳴春不由的感歎道。
期間他巧妙的遠離了肥頭大耳的男子,肥頭大耳的男子也略微遠離了付鳴春一些。
他們二人這麽做的理由很簡單,對方實力不弱,而且已經沒有了財產,根本就沒有出手的價值。
雖說肥頭大耳的男子明顯更強一些,一階妖狼與付鳴春的屍體也值得他出手。
但他殺了付鳴春那一百五枚金魂幣就必須他出,那女子不可能因為付鳴春死了就不要這筆錢。
這麽一想出手就完全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