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科比的助攻
NBA:浪子老板,打造紫金十冠 作者:織語者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11月24日,湖人隊在斯台普斯中心,繼續對戰到訪的密爾沃基雄鹿隊。
雄鹿隊的首發陣容是:
控球後衛:薩姆-卡塞爾(sam cassell)
得分後衛:雷-阿倫(ray allen)
小前鋒:德斯蒙德-梅森(desmond mason)
大前鋒:蒂姆-托馬斯(tim thomas)
中鋒:小安東尼-梅森(anthony mason jr.)
替補席上,還有後來的雄鹿隊門麵,邁克爾·裏德(michael redd)。
雄鹿隊的三個火槍手雖然進攻兇猛,但也架不住湖人隊的後防線、鋒線、內線的立體式多層級豪華防守體係!
並且在這場比賽中,阿泰斯特也是結束了禁賽處罰,能夠登場了!
而且科比·布萊恩特,可是比雄鹿隊三個火槍手還能攻,防守還更出色!
最終湖人隊也是111-96,輕取雄鹿隊。
大姚現在也是越來越穩定,本場比賽貢獻了19分,10籃板,4蓋帽的數據。
已經有很多nba教練,包括體育媒體人,開始把尚處於新秀賽季的姚明放入全明星的討論行列了。
對此,林克隻能表示,這些人太一無所知了。
就算姚明沒有全明星的實力,單靠著華國人的投票,都能把你們這些鷹醬國人給整蒙!
被禁賽12場的阿泰斯特,這場比賽也打的跟黑旋風一樣!
撒歡一樣,狠狠防守著雄鹿隊的火槍手們,進攻的時候則是用健碩地身板進行對抗!
最終貢獻了10分,5籃板,3搶斷的數據。
而科比本場比賽,則是以50%的投籃命中率,砍下了三雙的絕佳表現!
31分,11籃板,11助攻!還有3次搶斷,1次封蓋!
更重要的,全場僅有1次失誤!
本身科比的組織進攻能力,就存在被低估的情況。
科比具備鋒位搖擺人的傳球特點,主要靠自身的進攻能力,衍生出巧的傳球。
能夠在突破分球時內傳內,進行小範圍傳切,以及在吸引包夾後找到同側空切手。傳球伴隨著假動作變化且隱蔽性強。
而且科比可能是給內線球員傳球最好的得分後衛之一。他生涯中與很多內線搭檔過,給內線吊球的能力一直很有水準,傳球非常舒服!
現在在林克打造的新湖人體係中,科比的壓力被減少了很多,而助攻的環境,也充分得到釋放!
並且科比的助攻,肯定不會是自己持球5s觀察,10s運球,最後2s壓哨傳出的甩鍋球。
更加重要的是,2002-2003賽季的助攻判定標準,其實是非常嚴苛的!
在林克前世的時候,nba聯盟的助攻數據,其實存在一定的水分!
1983年開始,nba對助攻的定義進行了更嚴格的規定,要求滿足以下條件:
1.傳球得分後,被傳球球員不能進行多次持球。
2.被傳球球員必須有意圖嚐試得分。
3.被傳球球員在接球後必須能夠立即行動。
但在2015-2016賽季,nba對助攻的計算規則進行了調整,主要包括:
1.持球時間不再是助攻計算的因素之一。原來的規則中,如果接球的球員在接到球之後持球時間超過2秒,那麽前者的助攻就不再計算。
2.隻要前者的傳球是合理的,無論接球的球員後續發生什麽動作,助攻都會被計算。
舉個例子,比如jr·史密斯接到隊友傳球,做一個pump fake+胯下連續運球+後撤步之後,再出手進球,隻要動作連貫,也能算傳球者一個助攻……
就尼瑪的離譜!
而且都已經足夠離譜了,還有人倡議放鬆助攻的判定標準。
就在2024年的時候,nba高層有人提出新的規則方案,即在球員傳出球之後的5秒鍾之內,隻要隊友能夠把球打進,那麽都可以算這位傳球球員的一次助攻數據!
意味著,哪怕是隊友第一次出手沒進,自己搶到籃板後再次打進,也可以算作助攻!
甚至,有一些持球大核,還公開力挺、支持這個規則方案!
某持球大核直接發言。“這樣的決定非常正確。在比賽中,很多時候球員明明傳出了好球,可隊友沒有第一時間投進去,這就不算助攻,這聽起來確實很荒謬。”
“我們在球場上努力為隊友創造機會,有時候一個傳球的價值不僅僅在於當下是否立刻轉化為得分,它可能會在接下來的幾秒鍾內產生重要影響”。
“這個建議非常好,傳球之後5秒內的進球都可以算作助攻,絕對是一個非常合理的建議。”
……………………
就尼瑪,離譜媽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
所以才會出現,2002-2003賽季,nba的助攻王是賈森·基德,場均助攻8.9次。
而到了新規定全麵實施的2016-2017賽季,詹姆斯·哈登場均11.2次助攻;約翰·沃爾場均10.6次助攻;威斯布魯克場均10.4次……而勒布朗·詹姆斯也是場均8.7次助攻,聯盟排名第六。
數據也就跟著物價一樣,開始不斷膨脹。
結束了短暫甜蜜的主場2連作戰後,湖人又要被迫開始連續客場作戰。
一方麵,是因為nba常規賽,的確安排的比較滿。
這個可以理解,畢竟比賽打得多,才能有更大的影響力。
另一方麵,就是斯台普斯中心,安排的活動太多了!
斯台普斯中心是洛杉磯湖人隊、洛杉磯快船隊、洛杉磯國王隊(nhl)和洛杉磯火花隊(wnba)的共同主場。這本身就需要精細的賽程安排以避免衝突。
而且還會舉辦其他活動,如音樂會啊,好萊塢的頒獎典禮啊啥的。
每次一安排其他活動和比賽,就得換地板、換裝飾、各種換換換!
而且華國球迷耳熟能詳的斯台普斯中心。斯台普斯這四個字也隻是品牌冠名權。
該場館的冠名權被美國辦公用品零售公司staples所購買。也得虧斯台普斯這幾個字,聽起來比較洋氣。
假如平移到華國的話,可能就變成“晨光文具”中心,或者是“得力集團”中心了……
“還是想辦法,整一個湖人隊專屬的球館啊。”林克看著忙前忙後的伊萬卡,一下子想到她的老爹,川建國同誌了。
雄鹿隊的首發陣容是:
控球後衛:薩姆-卡塞爾(sam cassell)
得分後衛:雷-阿倫(ray allen)
小前鋒:德斯蒙德-梅森(desmond mason)
大前鋒:蒂姆-托馬斯(tim thomas)
中鋒:小安東尼-梅森(anthony mason jr.)
替補席上,還有後來的雄鹿隊門麵,邁克爾·裏德(michael redd)。
雄鹿隊的三個火槍手雖然進攻兇猛,但也架不住湖人隊的後防線、鋒線、內線的立體式多層級豪華防守體係!
並且在這場比賽中,阿泰斯特也是結束了禁賽處罰,能夠登場了!
而且科比·布萊恩特,可是比雄鹿隊三個火槍手還能攻,防守還更出色!
最終湖人隊也是111-96,輕取雄鹿隊。
大姚現在也是越來越穩定,本場比賽貢獻了19分,10籃板,4蓋帽的數據。
已經有很多nba教練,包括體育媒體人,開始把尚處於新秀賽季的姚明放入全明星的討論行列了。
對此,林克隻能表示,這些人太一無所知了。
就算姚明沒有全明星的實力,單靠著華國人的投票,都能把你們這些鷹醬國人給整蒙!
被禁賽12場的阿泰斯特,這場比賽也打的跟黑旋風一樣!
撒歡一樣,狠狠防守著雄鹿隊的火槍手們,進攻的時候則是用健碩地身板進行對抗!
最終貢獻了10分,5籃板,3搶斷的數據。
而科比本場比賽,則是以50%的投籃命中率,砍下了三雙的絕佳表現!
31分,11籃板,11助攻!還有3次搶斷,1次封蓋!
更重要的,全場僅有1次失誤!
本身科比的組織進攻能力,就存在被低估的情況。
科比具備鋒位搖擺人的傳球特點,主要靠自身的進攻能力,衍生出巧的傳球。
能夠在突破分球時內傳內,進行小範圍傳切,以及在吸引包夾後找到同側空切手。傳球伴隨著假動作變化且隱蔽性強。
而且科比可能是給內線球員傳球最好的得分後衛之一。他生涯中與很多內線搭檔過,給內線吊球的能力一直很有水準,傳球非常舒服!
現在在林克打造的新湖人體係中,科比的壓力被減少了很多,而助攻的環境,也充分得到釋放!
並且科比的助攻,肯定不會是自己持球5s觀察,10s運球,最後2s壓哨傳出的甩鍋球。
更加重要的是,2002-2003賽季的助攻判定標準,其實是非常嚴苛的!
在林克前世的時候,nba聯盟的助攻數據,其實存在一定的水分!
1983年開始,nba對助攻的定義進行了更嚴格的規定,要求滿足以下條件:
1.傳球得分後,被傳球球員不能進行多次持球。
2.被傳球球員必須有意圖嚐試得分。
3.被傳球球員在接球後必須能夠立即行動。
但在2015-2016賽季,nba對助攻的計算規則進行了調整,主要包括:
1.持球時間不再是助攻計算的因素之一。原來的規則中,如果接球的球員在接到球之後持球時間超過2秒,那麽前者的助攻就不再計算。
2.隻要前者的傳球是合理的,無論接球的球員後續發生什麽動作,助攻都會被計算。
舉個例子,比如jr·史密斯接到隊友傳球,做一個pump fake+胯下連續運球+後撤步之後,再出手進球,隻要動作連貫,也能算傳球者一個助攻……
就尼瑪的離譜!
而且都已經足夠離譜了,還有人倡議放鬆助攻的判定標準。
就在2024年的時候,nba高層有人提出新的規則方案,即在球員傳出球之後的5秒鍾之內,隻要隊友能夠把球打進,那麽都可以算這位傳球球員的一次助攻數據!
意味著,哪怕是隊友第一次出手沒進,自己搶到籃板後再次打進,也可以算作助攻!
甚至,有一些持球大核,還公開力挺、支持這個規則方案!
某持球大核直接發言。“這樣的決定非常正確。在比賽中,很多時候球員明明傳出了好球,可隊友沒有第一時間投進去,這就不算助攻,這聽起來確實很荒謬。”
“我們在球場上努力為隊友創造機會,有時候一個傳球的價值不僅僅在於當下是否立刻轉化為得分,它可能會在接下來的幾秒鍾內產生重要影響”。
“這個建議非常好,傳球之後5秒內的進球都可以算作助攻,絕對是一個非常合理的建議。”
……………………
就尼瑪,離譜媽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
所以才會出現,2002-2003賽季,nba的助攻王是賈森·基德,場均助攻8.9次。
而到了新規定全麵實施的2016-2017賽季,詹姆斯·哈登場均11.2次助攻;約翰·沃爾場均10.6次助攻;威斯布魯克場均10.4次……而勒布朗·詹姆斯也是場均8.7次助攻,聯盟排名第六。
數據也就跟著物價一樣,開始不斷膨脹。
結束了短暫甜蜜的主場2連作戰後,湖人又要被迫開始連續客場作戰。
一方麵,是因為nba常規賽,的確安排的比較滿。
這個可以理解,畢竟比賽打得多,才能有更大的影響力。
另一方麵,就是斯台普斯中心,安排的活動太多了!
斯台普斯中心是洛杉磯湖人隊、洛杉磯快船隊、洛杉磯國王隊(nhl)和洛杉磯火花隊(wnba)的共同主場。這本身就需要精細的賽程安排以避免衝突。
而且還會舉辦其他活動,如音樂會啊,好萊塢的頒獎典禮啊啥的。
每次一安排其他活動和比賽,就得換地板、換裝飾、各種換換換!
而且華國球迷耳熟能詳的斯台普斯中心。斯台普斯這四個字也隻是品牌冠名權。
該場館的冠名權被美國辦公用品零售公司staples所購買。也得虧斯台普斯這幾個字,聽起來比較洋氣。
假如平移到華國的話,可能就變成“晨光文具”中心,或者是“得力集團”中心了……
“還是想辦法,整一個湖人隊專屬的球館啊。”林克看著忙前忙後的伊萬卡,一下子想到她的老爹,川建國同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