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貞達這件事情過了一段之後,嶽陽便得了一個以德報怨、仁義無雙的美名,人稱仁義無雙嶽醫生。
這個名聲,還是盧貞達那裏傳出來的。原因就是,在與陳蘭談判的過程中,嶽陽不斷地為盧貞達講情。在談判陷入僵局的時候,嶽陽還以個人名義為盧貞達作出了擔保。
這些切切實實的行動,把盧貞達感動壞了,“嶽陽醫生這個人,能處。”
盧貞達將嶽陽描述為不記前仇、以德報怨、仁義無雙的完美醫生。
當嶽陽將這些告知陳蘭,陳蘭笑得“花枝招展”,直接將嶽陽的微信備注改為了“仁義無雙嶽醫生”,臉上的笑容帶著幾分讚賞、幾分……
嶽陽直接被搞無語了。
讓嶽陽內心稍有安慰的是,盧貞達的思想是真真正正轉變過來了,雖然做不到笑臉如花,但起碼保持了對患者基本的尊重——把患者當人。
這就是一個比較好的開始了。
嶽陽剛閑了一會兒,醫療糾紛又找上門了。畢竟名聲在外,患者將嶽陽當做“救世主”,也是很正常的。
一通基本操作下來,嶽陽就掌握了相關情況。
患者陳某,之前因為“上腹脹痛1天”,來到雙大附一肝外科住院,初步診斷為左右肝內管多發結石。後來,通過擇期手術,肝外科醫生經過告知說明之後,患者同意後,行內鏡逆行膽胰管造影術檢查。
患者術後出現了全腹痛、腹脹,以右上腹明顯,全腹膜炎體征。急查腹部平片顯示:雙膈下遊氣體,提示消化道穿孔。晚上術前檢查之後,送到手術室進行剖腹探查術,術中發現十二指腸明顯穿孔,當時為了避免探查十二指腸乳頭造成更大的損傷,沒有作縫合處理,放置了胃管和引流管,術後加強禁食、抗炎、營養支持治療。
最終患者痊愈出院。出院後,患者陳某認為,是醫生在手術時,不小心將他的消化道(十二指腸)搞到穿孔的,要求雙大附一承擔賠償責任,一共賠償10萬元。
“嶽醫生,我真的太倒黴了。我真的太倒黴了。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膽結石,我竟然差點把命給丟了啊。”
“陳先生,這也是意外,你不要想太多了。”嶽陽用ai掃描了一下,洞察之眼雖然隻有五分之三,但是來者幾乎將心事寫在臉上了,ai很容易就分析出來。
“日子還得往前看,現在您的膽結石已經治好了,雖然花了一點錢,還是值得的嘛。”嶽陽刻意將話題引到“錢”字。
“我怎麽能夠不想啊。我來之前,東借西湊搞了一萬塊錢過來,本來算著有醫保報銷了大部分,也夠用了。結果呢,不但人差點死了,我現在還欠了一屁股的債。4萬元啊,我沒有固定工作,就靠檢點破爛為生,現在身體又垮了,我要還到什麽時候啊?”
嶽陽算是聽出來了,推動這個患者來投訴的主要動因——債務。
“這個我們必須要了解清楚情況之後,後續才能夠答複你這個要求。”
“嶽醫生,我早就聽說了,您為人公正無私,您一定要幫幫我啊。”得,連pua都來了。
登記好了患者的訴求之後,等患者離開之後,嶽陽循例跟主診的醫生聯係一下。一看主診醫生的名字,嶽陽笑了,撥通電話,“林醫生恭喜你啊,又中招了。”
林醫生哭笑不得,仿佛看到了嶽陽那張欠揍的臉,“這種有什麽好恭喜的。我現在還真的很怕聽到你的電話啊。”
“哈哈。工作所需,你多包涵啊。”嶽陽還是嘻嘻哈哈的。
“上次感謝你啊,我都沒有機會好好感謝感謝。”
“感謝就不用了。都是為了工作嘛。你要是少招惹點事,就是最好的感謝了。”
“這次又是什麽事情啊?”
嶽陽將情況向林醫生說明一下,林醫生表示病曆早就整理好了,下午將能夠送到。再次向嶽陽表示感謝之後,林醫生就掛斷了電話。
拿到病曆資料之後,嶽陽知道問題的原因所在了。
對患者而言,術前檢查的證據是最直接、最硬的證據:在內鏡檢查之前,患者的消化道(十二指腸)是沒有穿孔的。
基於這個事實,那後麵出現了穿孔,誰造成的?答案是唯一的,醫院造成的,患者的邏輯沒有問題。
其實,術前檢查的目的有多種,其中一種避免出現問題的時候,證明不是醫院的責任。例如,梅毒、aids的篩查,就是證明患者如果患者某種疾病的話,不是醫生操作帶入的。
這個案件,醫院本身為了自證清白的證據,成為了患者證明醫院有過失的最好證據。
但是,對內鏡檢查來說,特別是內鏡逆行膽胰管造影檢查,由於技術複雜、操作難度大,有很大的創傷性和危險性,手術的風險包括:導致十二指腸及膽胰管損傷、消化道穿孔、操作不成功等損傷及感染等並發症。
這次的手術探查,《手術知情同意書》《電子胃鏡\/結腸鏡(檢查、治療)知情同意書》等文書簽很多,關鍵部分還讓患者抄了一大段的文字。
在程序上,根本就不存在問題的。
也就是說,在內鏡手術前,患者知道有可能引起消化道穿孔的風險,但是同意這樣子做了。
嶽陽又查看了操作醫生的資格證書,林醫生是在職在崗人員、上崗證、培訓證,樣樣都齊全。
看到這些之後,基本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醫生沒有過錯,患者沒有理解透《手術知情同意書》《電子胃鏡\/結腸鏡(檢查、治療)知情同意書》的涵義。
嶽陽沒有辦法了,以他現在的水平,在這個案子當中,連問題的方向都找不到。
找不到問題的方向,如果讓ai代為分析找出解決問題的方向,ai也不會給予獎勵的。
嶽陽還是舍不得任何一次ai的獎勵機會,所以,想解決這個問題,還得動動腦筋。
嶽陽打電話跟患者溝通,建議患者去做好醫療鑒定之後,等到結果出來之後,再繼續調解吧。
醫療損害責任本質上屬於過錯責任,是一般侵權責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主張權利受到妨害的當事人,應當對權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所以,真的到對簿公堂的時候,舉證責任在患者一方。
在調解中,責任分配跟訴訟當中,其實都是類似的。如果患者拿不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醫務科又沒有什麽方向,就隻能推動患者往醫療責任鑒定方麵走。
多少有點,以程序的正當,去掩蓋自己的無能。
但是,比較麻煩的事情是,陳某似乎不願意做醫療損害鑒定。
嶽陽已經多次跟他講明白了相關的要求,但是陳某似乎是不為所動。
“陳先生,這件事,我直說了吧。按照目前的證據,醫生在處理的過程中,沒有任何的過錯。我這樣子講,講清楚了嗎?”
“他們把我的腸子都捅穿孔了,怎麽可能沒有過錯呢?”
“您看到《電子胃鏡\/結腸鏡(檢查、治療)知情同意書》了嗎?就是我給您發過去的那一張。”
“看到了。”
“裏麵寫得很清楚,內鏡檢查,手術的風險包括:導致十二指腸及膽胰管損傷、消化道穿孔、操作不成功等損傷及感染等並發症。也就是說,內鏡檢查這些風險,您是知情同意的。”
“怎麽能夠這樣子講呢?”
“陳先生,事實就是這樣子,在檢查過程中,沒有任何醫生敢絕對保證不出意外。所以,對於您的事情,我們很遺憾。”
“一句遺憾就算了嗎?”
“陳先生,真的很抱歉。所以,我建議你去做醫療鑒定。在我醫務科的立場,如果根據現有的證據,我真的不能給予你任何的賠償。如果有第三方的鑒定報告,隻要報告對你有利,我和林醫生想賠點錢給你,也就有理有據了,我們也能夠向醫院交差啊。”
直到掛掉電話,患者都沒有同意去做醫療事故鑒定。原因很簡單,做醫療事故鑒定需要先墊付費用,患者沒錢啊。
最終,兩邊的分歧的太大了,而關鍵一方不配合,嶽陽也是沒轍了,將這個案子丟了下來,暫時先放一放。
讓嶽陽想不到的是,林醫生最終以自己的方式解決了這個問題,這個倒黴蛋醫生,以自己的淳樸善良,給嶽陽上了一顆。
患者主動到嶽陽這裏撤銷了投訴,還說了一句,“林醫生是個好醫生,他心中有患者。算了”,把嶽陽的下巴的都驚掉了。
直到後來,跟林醫生深聊的時候,嶽陽才了解事情的始末。
“其實,這個案件,是我做內鏡檢查這麽久了,一共已經300多例了,唯一一個出現胃出孔的例子啊。”
“你的手術操作水平,我們都是知道了。這個嘛,也很倒黴。誒。會不會是你將黴運傳給他的?”嶽陽笑著說,因為後來,林醫生的診治工作、個人發展都是非常順利的。
“去你的。所說,我們的操作,特別是同意書的簽署,在法律上給我們保護了,但是我的內心還是比較愧疚的,畢竟是自己的操作導致了新問題的出現。”
“你這樣講也有道理。這個製度,目的是讓醫生沒有後顧之憂地開展手術,但不是我們推脫責任的依仗。也不是醫生肆無忌憚地輕忽開展手術的依仗。”
“所以,我覺得我也主動做點什麽。”
“那你是怎麽做的?”
“你知道,這種肝膽疾病都是一個慢性疾病,患者是需要長期治療的。所以,我就找個時間給他做隨訪,對他飲食、運動等方麵做了非常詳盡的指導,他很滿意。在做完隨訪之後,他聽出來我的聲音……”
“你是故意的吧?”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隻想了解更多情況,更好地幫助他。”
“好吧。我相信你。因為,你說這些的時候,眼中有光。患者找我撤訴的時候,眼中有希望。”
這是嶽陽經手的第一宗,醫患相向而行,互相諒解支持的案例。
嶽陽自身的提升,進入了瓶頸。由於進度太慢,ai對嶽陽有點不滿意,覺得神級大芯片的能耐沒有發揮出來,被嶽陽耽誤了。
有一天,ai還威脅嶽陽說,再沒有進步的話,就要棄嶽陽而去,準備“改嫁”了。
嶽陽壓力有點大,想著專門去找丁賀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找點案子,或者跟著兒科的其他醫生混一混,指導一下兒科的醫生。
因為實在沒有辦法了,嶽陽現在精通的多少是跟兒科相關的的,打開麵板一看,宿主精通:《民法典》、語言學、臨床診斷基礎、兒科診斷、兒科腹瀉治療、兒科肺炎治療、兒童發育學和正骨複位手法(手腿部和軀幹);宿主擁有,積分負45分(積分達到100分身體素質可以提升一階),千杯不醉,口才二階,不完整的洞察之眼(3\/5),診斷能力提升(2\/5)。
兒科的四大病,是指小兒腹瀉、小兒肺炎、佝僂病和營養性貧血,嶽陽精通的兒科診斷、兒科腹瀉治療、兒科肺炎治療、兒童發育學,已經基本覆蓋了這兒科常見病的治療了。除了兒科,剩下就是中醫正骨了。
說到中醫正骨,陳蘭說最近推薦一個老醫生給嶽陽,作為嶽陽的導師,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所以,嶽陽想著,能否向丁賀借個實習生帶帶,畢竟實習生經驗不多,容易出問題,對嶽陽刷進度很有利。
不過,嶽陽真的不敢這樣子跟丁賀講。否則,嶽陽估計自己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
預防醫學的本科生的帶臨床醫學的研究生(碩士、博士都是研究生)實習,開什麽國際玩笑啊?
雖然是不能這樣子說,但不代表不能這樣子做,這個羊毛就是必須抵著兒科來薅啊,至少方向是非常明確的。
其實,嶽陽還有一個領域,就是中醫正骨領域。
但是,嶽陽真的跟敖國飛不熟悉,所以暫時不敢往這方麵想。如果沒有人打配合的話,這一身的本事從何而來,怎麽解釋?
雖然網文盛行,大家腦洞大開,但並不意味著現實的接受能力也大開,不想變成切片的話,自己最好還是不要暴露神級芯片。
還有一點就是,兒科的患者都是小孩,一旦中間診治出錯,後續就算調整迴來,對患者的損傷也是非常大的。嶽陽既然有這樣的能力,肯定要最大程度發揮好,所以,在兒科大有市場、很有必要啊。
不過,嶽陽剛想去兒科轉轉,又被投訴牽扯住了。
患者陳某,50歲,一年前,因為體檢時發現疑似結腸癌,通過結腸鏡明確結腸癌的診斷之後,在雙大附一行橫結腸擴大根治+胰體尾部切除+脾切除+肝轉移癌切除手術+遠端胃大部分切除手術,手術完畢之後,患者存活了兩個多月,最終因為癌廣泛轉移病肺部感染、感染性休克、多器官髒器衰竭而死亡。
結腸癌在南方地區高發,可能與遺傳環境因素有關,也可能與飲食習慣有關,有點地方很喜歡吃一些醃製的食物。結腸癌的診斷,一般可以通過肛門指檢,簡單發現問題。
患者家屬拿著《醫療損害鑒定意見》,哭著對嶽陽說,“原本,我們家老陳可以多活幾年的,就是醫生擅自做主,做的手術太大了,搞得老陳身體撐不住,就死掉了。這個醫生太黑心了,一下子就將我家老陳搞死了。”
使用ai稍微掃描分析,嶽陽便明白了老太太的心態了。
癌症這東西,很多人都覺得,如果不動它(不保守治療的意思,就是不化療、不放療、不手術),加上對患者善意欺騙,可以保留患者一段時間的生命。
相對的觀點是,積極治療,爭取更好的預後和生存質量。
但是,人隻有一個,方向也不能同時選擇兩個。
所以,當出現了無法接受的結果的時候,一定是後悔為什麽沒有做另外一個選擇。
老太太也是這種情況。
但患者(老陳)患病之後,想通過手術延長壽命(比保守治療長個五年、十年),手術失敗後,又無法接受結果……
等待老太太平靜之後,嶽陽將相關的信息登記好。
嶽陽看著《醫療損害鑒定意見》,一看上麵密密麻麻的結論,就覺得糟糕啊。這個家屬一來,就帶著《醫療損害鑒定意見》,顯然後麵有人指點過的。
嶽陽安慰了一下患者家屬,收下了《醫療損害鑒定意見》的複印件,並與原件簡單核對了一下。
因為這次患者家屬的要求比較高,要求賠償一百萬元,嶽陽以這個賠償過高,院方需要先研究一下為理由,就讓患者家屬先迴去了。
家屬走後,嶽陽調出來了病案。由於是死亡病曆,而且也已經過去了將近一年,所以病案非常齊全了。
醫療損害鑒定意見認為,醫方主要存在以下過失行為:
1.術中擅自更改手術方式、擴大手術範圍。(不該切的,擅自切掉了。)
2.未詳實告知手術風險及替代方案,手術知情同意書內容簡單,和實際風險相距甚大。(手術風險講得不夠清楚,重要的風險提示得不夠充分。)
3.術中根據肉眼所見懷疑鄰近器官受腫瘤侵犯時,未行活檢明確診斷而對多個重要器官進行大部切除或全切除,術後標本經病理檢查不能證實有腫瘤侵犯或轉移。(還是切多了。)
4.腫瘤治療目的首先是根除腫瘤,提高生存率;在腫瘤無法根除時,應以減輕病痛、改善生活質量和延長生命為主。患者年老,患有高血壓等基礎疾病,耐受性差,多器官受累,又屬結腸癌晚期,不宜行根治術。(這個是指醫生選擇手術的方式根本上就是錯誤的。)
5.術前檢查發現伴肝轉移時,應先行化療再進行手術,本例術前未行化療。(指明確違反診療規範了。)
醫療損害鑒定意見是,醫療過失加速惡性腫瘤的惡化進展,使患者各器官功能嚴重障礙及全身抵抗力、免疫力降低而致術後短期死亡。
這個病例,第三方的鑒定已經寫得清清楚楚了,而且病人已經死亡了,不存在任何補救的可能性了。後續能夠談的,就是賠償的問題了。
但是,作為醫生來說,也是覺得非常冤枉,橫結腸癌合並肝轉移屬於世界性的醫療難題,診治難、死亡率高,醫生的診治並非是患者死亡終局的根本原因,醫生已經盡了所有能夠盡的努力了,發生這種意外,並非醫生所願,也不是當前的醫療技術水平所能夠決定的。
核心的問題,就是診治的規模和方向,由誰決定。醫生有沒有暗示或者慫恿患者和家屬做這個手術。
法律上,在這個方麵,醫生隻能提出參考,最終決定的隻能是患者和患者家屬。
但是,這麽大的醫療隊伍,有沒有蛀蟲和敗類呢?
必然是有的,最近被判決的某位醫生,就是以欺騙患者有癌症之名,行倒賣器官之實。(大家可以網絡搜素,絕非為愛生恨生搬硬造)
所以,在這一點來說,鑒定意見已經寫的明明白白了,手術術前告知做得不夠充分,導致患者和家屬對這個手術根治有了過多的期待。
其實,對這些手術治療把握的判斷,確實是一個大難題。因為真的很難量化,說得過多的話,患者和家屬期待過大,萬一出了問題,就會揪住不放;說得太小,好像在嚇唬患者和家屬一樣。
但是,總體而言,醫生的研判偏於保守,就是明明有把握的,會說有六成把握。
而在這個案件當中,醫生給患者和家屬留下了太多想象的空間(往好的方麵想象),顯然是跟正常情況不符的。
最要命的一點,從這份《醫療損害鑒定意見》來看,第三方的立場好像也是站歪了。
這個名聲,還是盧貞達那裏傳出來的。原因就是,在與陳蘭談判的過程中,嶽陽不斷地為盧貞達講情。在談判陷入僵局的時候,嶽陽還以個人名義為盧貞達作出了擔保。
這些切切實實的行動,把盧貞達感動壞了,“嶽陽醫生這個人,能處。”
盧貞達將嶽陽描述為不記前仇、以德報怨、仁義無雙的完美醫生。
當嶽陽將這些告知陳蘭,陳蘭笑得“花枝招展”,直接將嶽陽的微信備注改為了“仁義無雙嶽醫生”,臉上的笑容帶著幾分讚賞、幾分……
嶽陽直接被搞無語了。
讓嶽陽內心稍有安慰的是,盧貞達的思想是真真正正轉變過來了,雖然做不到笑臉如花,但起碼保持了對患者基本的尊重——把患者當人。
這就是一個比較好的開始了。
嶽陽剛閑了一會兒,醫療糾紛又找上門了。畢竟名聲在外,患者將嶽陽當做“救世主”,也是很正常的。
一通基本操作下來,嶽陽就掌握了相關情況。
患者陳某,之前因為“上腹脹痛1天”,來到雙大附一肝外科住院,初步診斷為左右肝內管多發結石。後來,通過擇期手術,肝外科醫生經過告知說明之後,患者同意後,行內鏡逆行膽胰管造影術檢查。
患者術後出現了全腹痛、腹脹,以右上腹明顯,全腹膜炎體征。急查腹部平片顯示:雙膈下遊氣體,提示消化道穿孔。晚上術前檢查之後,送到手術室進行剖腹探查術,術中發現十二指腸明顯穿孔,當時為了避免探查十二指腸乳頭造成更大的損傷,沒有作縫合處理,放置了胃管和引流管,術後加強禁食、抗炎、營養支持治療。
最終患者痊愈出院。出院後,患者陳某認為,是醫生在手術時,不小心將他的消化道(十二指腸)搞到穿孔的,要求雙大附一承擔賠償責任,一共賠償10萬元。
“嶽醫生,我真的太倒黴了。我真的太倒黴了。就是一個簡簡單單的膽結石,我竟然差點把命給丟了啊。”
“陳先生,這也是意外,你不要想太多了。”嶽陽用ai掃描了一下,洞察之眼雖然隻有五分之三,但是來者幾乎將心事寫在臉上了,ai很容易就分析出來。
“日子還得往前看,現在您的膽結石已經治好了,雖然花了一點錢,還是值得的嘛。”嶽陽刻意將話題引到“錢”字。
“我怎麽能夠不想啊。我來之前,東借西湊搞了一萬塊錢過來,本來算著有醫保報銷了大部分,也夠用了。結果呢,不但人差點死了,我現在還欠了一屁股的債。4萬元啊,我沒有固定工作,就靠檢點破爛為生,現在身體又垮了,我要還到什麽時候啊?”
嶽陽算是聽出來了,推動這個患者來投訴的主要動因——債務。
“這個我們必須要了解清楚情況之後,後續才能夠答複你這個要求。”
“嶽醫生,我早就聽說了,您為人公正無私,您一定要幫幫我啊。”得,連pua都來了。
登記好了患者的訴求之後,等患者離開之後,嶽陽循例跟主診的醫生聯係一下。一看主診醫生的名字,嶽陽笑了,撥通電話,“林醫生恭喜你啊,又中招了。”
林醫生哭笑不得,仿佛看到了嶽陽那張欠揍的臉,“這種有什麽好恭喜的。我現在還真的很怕聽到你的電話啊。”
“哈哈。工作所需,你多包涵啊。”嶽陽還是嘻嘻哈哈的。
“上次感謝你啊,我都沒有機會好好感謝感謝。”
“感謝就不用了。都是為了工作嘛。你要是少招惹點事,就是最好的感謝了。”
“這次又是什麽事情啊?”
嶽陽將情況向林醫生說明一下,林醫生表示病曆早就整理好了,下午將能夠送到。再次向嶽陽表示感謝之後,林醫生就掛斷了電話。
拿到病曆資料之後,嶽陽知道問題的原因所在了。
對患者而言,術前檢查的證據是最直接、最硬的證據:在內鏡檢查之前,患者的消化道(十二指腸)是沒有穿孔的。
基於這個事實,那後麵出現了穿孔,誰造成的?答案是唯一的,醫院造成的,患者的邏輯沒有問題。
其實,術前檢查的目的有多種,其中一種避免出現問題的時候,證明不是醫院的責任。例如,梅毒、aids的篩查,就是證明患者如果患者某種疾病的話,不是醫生操作帶入的。
這個案件,醫院本身為了自證清白的證據,成為了患者證明醫院有過失的最好證據。
但是,對內鏡檢查來說,特別是內鏡逆行膽胰管造影檢查,由於技術複雜、操作難度大,有很大的創傷性和危險性,手術的風險包括:導致十二指腸及膽胰管損傷、消化道穿孔、操作不成功等損傷及感染等並發症。
這次的手術探查,《手術知情同意書》《電子胃鏡\/結腸鏡(檢查、治療)知情同意書》等文書簽很多,關鍵部分還讓患者抄了一大段的文字。
在程序上,根本就不存在問題的。
也就是說,在內鏡手術前,患者知道有可能引起消化道穿孔的風險,但是同意這樣子做了。
嶽陽又查看了操作醫生的資格證書,林醫生是在職在崗人員、上崗證、培訓證,樣樣都齊全。
看到這些之後,基本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醫生沒有過錯,患者沒有理解透《手術知情同意書》《電子胃鏡\/結腸鏡(檢查、治療)知情同意書》的涵義。
嶽陽沒有辦法了,以他現在的水平,在這個案子當中,連問題的方向都找不到。
找不到問題的方向,如果讓ai代為分析找出解決問題的方向,ai也不會給予獎勵的。
嶽陽還是舍不得任何一次ai的獎勵機會,所以,想解決這個問題,還得動動腦筋。
嶽陽打電話跟患者溝通,建議患者去做好醫療鑒定之後,等到結果出來之後,再繼續調解吧。
醫療損害責任本質上屬於過錯責任,是一般侵權責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主張權利受到妨害的當事人,應當對權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所以,真的到對簿公堂的時候,舉證責任在患者一方。
在調解中,責任分配跟訴訟當中,其實都是類似的。如果患者拿不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醫務科又沒有什麽方向,就隻能推動患者往醫療責任鑒定方麵走。
多少有點,以程序的正當,去掩蓋自己的無能。
但是,比較麻煩的事情是,陳某似乎不願意做醫療損害鑒定。
嶽陽已經多次跟他講明白了相關的要求,但是陳某似乎是不為所動。
“陳先生,這件事,我直說了吧。按照目前的證據,醫生在處理的過程中,沒有任何的過錯。我這樣子講,講清楚了嗎?”
“他們把我的腸子都捅穿孔了,怎麽可能沒有過錯呢?”
“您看到《電子胃鏡\/結腸鏡(檢查、治療)知情同意書》了嗎?就是我給您發過去的那一張。”
“看到了。”
“裏麵寫得很清楚,內鏡檢查,手術的風險包括:導致十二指腸及膽胰管損傷、消化道穿孔、操作不成功等損傷及感染等並發症。也就是說,內鏡檢查這些風險,您是知情同意的。”
“怎麽能夠這樣子講呢?”
“陳先生,事實就是這樣子,在檢查過程中,沒有任何醫生敢絕對保證不出意外。所以,對於您的事情,我們很遺憾。”
“一句遺憾就算了嗎?”
“陳先生,真的很抱歉。所以,我建議你去做醫療鑒定。在我醫務科的立場,如果根據現有的證據,我真的不能給予你任何的賠償。如果有第三方的鑒定報告,隻要報告對你有利,我和林醫生想賠點錢給你,也就有理有據了,我們也能夠向醫院交差啊。”
直到掛掉電話,患者都沒有同意去做醫療事故鑒定。原因很簡單,做醫療事故鑒定需要先墊付費用,患者沒錢啊。
最終,兩邊的分歧的太大了,而關鍵一方不配合,嶽陽也是沒轍了,將這個案子丟了下來,暫時先放一放。
讓嶽陽想不到的是,林醫生最終以自己的方式解決了這個問題,這個倒黴蛋醫生,以自己的淳樸善良,給嶽陽上了一顆。
患者主動到嶽陽這裏撤銷了投訴,還說了一句,“林醫生是個好醫生,他心中有患者。算了”,把嶽陽的下巴的都驚掉了。
直到後來,跟林醫生深聊的時候,嶽陽才了解事情的始末。
“其實,這個案件,是我做內鏡檢查這麽久了,一共已經300多例了,唯一一個出現胃出孔的例子啊。”
“你的手術操作水平,我們都是知道了。這個嘛,也很倒黴。誒。會不會是你將黴運傳給他的?”嶽陽笑著說,因為後來,林醫生的診治工作、個人發展都是非常順利的。
“去你的。所說,我們的操作,特別是同意書的簽署,在法律上給我們保護了,但是我的內心還是比較愧疚的,畢竟是自己的操作導致了新問題的出現。”
“你這樣講也有道理。這個製度,目的是讓醫生沒有後顧之憂地開展手術,但不是我們推脫責任的依仗。也不是醫生肆無忌憚地輕忽開展手術的依仗。”
“所以,我覺得我也主動做點什麽。”
“那你是怎麽做的?”
“你知道,這種肝膽疾病都是一個慢性疾病,患者是需要長期治療的。所以,我就找個時間給他做隨訪,對他飲食、運動等方麵做了非常詳盡的指導,他很滿意。在做完隨訪之後,他聽出來我的聲音……”
“你是故意的吧?”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隻想了解更多情況,更好地幫助他。”
“好吧。我相信你。因為,你說這些的時候,眼中有光。患者找我撤訴的時候,眼中有希望。”
這是嶽陽經手的第一宗,醫患相向而行,互相諒解支持的案例。
嶽陽自身的提升,進入了瓶頸。由於進度太慢,ai對嶽陽有點不滿意,覺得神級大芯片的能耐沒有發揮出來,被嶽陽耽誤了。
有一天,ai還威脅嶽陽說,再沒有進步的話,就要棄嶽陽而去,準備“改嫁”了。
嶽陽壓力有點大,想著專門去找丁賀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找點案子,或者跟著兒科的其他醫生混一混,指導一下兒科的醫生。
因為實在沒有辦法了,嶽陽現在精通的多少是跟兒科相關的的,打開麵板一看,宿主精通:《民法典》、語言學、臨床診斷基礎、兒科診斷、兒科腹瀉治療、兒科肺炎治療、兒童發育學和正骨複位手法(手腿部和軀幹);宿主擁有,積分負45分(積分達到100分身體素質可以提升一階),千杯不醉,口才二階,不完整的洞察之眼(3\/5),診斷能力提升(2\/5)。
兒科的四大病,是指小兒腹瀉、小兒肺炎、佝僂病和營養性貧血,嶽陽精通的兒科診斷、兒科腹瀉治療、兒科肺炎治療、兒童發育學,已經基本覆蓋了這兒科常見病的治療了。除了兒科,剩下就是中醫正骨了。
說到中醫正骨,陳蘭說最近推薦一個老醫生給嶽陽,作為嶽陽的導師,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所以,嶽陽想著,能否向丁賀借個實習生帶帶,畢竟實習生經驗不多,容易出問題,對嶽陽刷進度很有利。
不過,嶽陽真的不敢這樣子跟丁賀講。否則,嶽陽估計自己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
預防醫學的本科生的帶臨床醫學的研究生(碩士、博士都是研究生)實習,開什麽國際玩笑啊?
雖然是不能這樣子說,但不代表不能這樣子做,這個羊毛就是必須抵著兒科來薅啊,至少方向是非常明確的。
其實,嶽陽還有一個領域,就是中醫正骨領域。
但是,嶽陽真的跟敖國飛不熟悉,所以暫時不敢往這方麵想。如果沒有人打配合的話,這一身的本事從何而來,怎麽解釋?
雖然網文盛行,大家腦洞大開,但並不意味著現實的接受能力也大開,不想變成切片的話,自己最好還是不要暴露神級芯片。
還有一點就是,兒科的患者都是小孩,一旦中間診治出錯,後續就算調整迴來,對患者的損傷也是非常大的。嶽陽既然有這樣的能力,肯定要最大程度發揮好,所以,在兒科大有市場、很有必要啊。
不過,嶽陽剛想去兒科轉轉,又被投訴牽扯住了。
患者陳某,50歲,一年前,因為體檢時發現疑似結腸癌,通過結腸鏡明確結腸癌的診斷之後,在雙大附一行橫結腸擴大根治+胰體尾部切除+脾切除+肝轉移癌切除手術+遠端胃大部分切除手術,手術完畢之後,患者存活了兩個多月,最終因為癌廣泛轉移病肺部感染、感染性休克、多器官髒器衰竭而死亡。
結腸癌在南方地區高發,可能與遺傳環境因素有關,也可能與飲食習慣有關,有點地方很喜歡吃一些醃製的食物。結腸癌的診斷,一般可以通過肛門指檢,簡單發現問題。
患者家屬拿著《醫療損害鑒定意見》,哭著對嶽陽說,“原本,我們家老陳可以多活幾年的,就是醫生擅自做主,做的手術太大了,搞得老陳身體撐不住,就死掉了。這個醫生太黑心了,一下子就將我家老陳搞死了。”
使用ai稍微掃描分析,嶽陽便明白了老太太的心態了。
癌症這東西,很多人都覺得,如果不動它(不保守治療的意思,就是不化療、不放療、不手術),加上對患者善意欺騙,可以保留患者一段時間的生命。
相對的觀點是,積極治療,爭取更好的預後和生存質量。
但是,人隻有一個,方向也不能同時選擇兩個。
所以,當出現了無法接受的結果的時候,一定是後悔為什麽沒有做另外一個選擇。
老太太也是這種情況。
但患者(老陳)患病之後,想通過手術延長壽命(比保守治療長個五年、十年),手術失敗後,又無法接受結果……
等待老太太平靜之後,嶽陽將相關的信息登記好。
嶽陽看著《醫療損害鑒定意見》,一看上麵密密麻麻的結論,就覺得糟糕啊。這個家屬一來,就帶著《醫療損害鑒定意見》,顯然後麵有人指點過的。
嶽陽安慰了一下患者家屬,收下了《醫療損害鑒定意見》的複印件,並與原件簡單核對了一下。
因為這次患者家屬的要求比較高,要求賠償一百萬元,嶽陽以這個賠償過高,院方需要先研究一下為理由,就讓患者家屬先迴去了。
家屬走後,嶽陽調出來了病案。由於是死亡病曆,而且也已經過去了將近一年,所以病案非常齊全了。
醫療損害鑒定意見認為,醫方主要存在以下過失行為:
1.術中擅自更改手術方式、擴大手術範圍。(不該切的,擅自切掉了。)
2.未詳實告知手術風險及替代方案,手術知情同意書內容簡單,和實際風險相距甚大。(手術風險講得不夠清楚,重要的風險提示得不夠充分。)
3.術中根據肉眼所見懷疑鄰近器官受腫瘤侵犯時,未行活檢明確診斷而對多個重要器官進行大部切除或全切除,術後標本經病理檢查不能證實有腫瘤侵犯或轉移。(還是切多了。)
4.腫瘤治療目的首先是根除腫瘤,提高生存率;在腫瘤無法根除時,應以減輕病痛、改善生活質量和延長生命為主。患者年老,患有高血壓等基礎疾病,耐受性差,多器官受累,又屬結腸癌晚期,不宜行根治術。(這個是指醫生選擇手術的方式根本上就是錯誤的。)
5.術前檢查發現伴肝轉移時,應先行化療再進行手術,本例術前未行化療。(指明確違反診療規範了。)
醫療損害鑒定意見是,醫療過失加速惡性腫瘤的惡化進展,使患者各器官功能嚴重障礙及全身抵抗力、免疫力降低而致術後短期死亡。
這個病例,第三方的鑒定已經寫得清清楚楚了,而且病人已經死亡了,不存在任何補救的可能性了。後續能夠談的,就是賠償的問題了。
但是,作為醫生來說,也是覺得非常冤枉,橫結腸癌合並肝轉移屬於世界性的醫療難題,診治難、死亡率高,醫生的診治並非是患者死亡終局的根本原因,醫生已經盡了所有能夠盡的努力了,發生這種意外,並非醫生所願,也不是當前的醫療技術水平所能夠決定的。
核心的問題,就是診治的規模和方向,由誰決定。醫生有沒有暗示或者慫恿患者和家屬做這個手術。
法律上,在這個方麵,醫生隻能提出參考,最終決定的隻能是患者和患者家屬。
但是,這麽大的醫療隊伍,有沒有蛀蟲和敗類呢?
必然是有的,最近被判決的某位醫生,就是以欺騙患者有癌症之名,行倒賣器官之實。(大家可以網絡搜素,絕非為愛生恨生搬硬造)
所以,在這一點來說,鑒定意見已經寫的明明白白了,手術術前告知做得不夠充分,導致患者和家屬對這個手術根治有了過多的期待。
其實,對這些手術治療把握的判斷,確實是一個大難題。因為真的很難量化,說得過多的話,患者和家屬期待過大,萬一出了問題,就會揪住不放;說得太小,好像在嚇唬患者和家屬一樣。
但是,總體而言,醫生的研判偏於保守,就是明明有把握的,會說有六成把握。
而在這個案件當中,醫生給患者和家屬留下了太多想象的空間(往好的方麵想象),顯然是跟正常情況不符的。
最要命的一點,從這份《醫療損害鑒定意見》來看,第三方的立場好像也是站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