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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朝建立之初,朝廷為了控製西蕃少數民族地區,用中原地區的茶葉,交換西蕃地區的馬匹,把這個茶葉作為戰略物資,嚴禁私自出口,因為控製了茶葉,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製約少數民族地區,它對你有需要,而且你把這個茶葉送給它以後,還可以得到馬匹。hp://772e6f742e6f%6這樣對國家是幾方麵都有好處,因此就規定--禁止茶葉私自出關。駙馬歐陽倫仗著自己是皇親,讓他的手下走私茶葉,這此人在地方上動用官府車輛,擅自闖關,不納稅,不服管,而且是任意捶楚把關的官員。地方守關的人不堪忍受向ai祖爺來報告,ai祖爺得到這個情況以後,非常氣憤,不但處死了周保一幹人等,連歐陽倫也一並處死,重獎了巡檢司官吏。歐陽倫是安慶公主的丈夫,而安慶公主是馬皇後親生、ai祖爺十分寵愛的女兒。ai祖爺不惜讓自己的女兒守寡也不放過貪官汙吏,其力不可謂不大!“說到這兒,朱瞻基稍作停頓了一下,目光落在了窗外,雪花飛舞,大地已是雪白一片,這雪花仍沒有停下的意思,想起江南百姓的淒慘,忍不住心頭歎了聲,繼續道:“據朕所知,當時還有一個叫鄭士元的官兒,他是湖廣按察使僉事,也牽連到空印案裏來,他的弟弟鄭士利就寫了一封奏章給鄭士元鳴冤,他說朱元璋現在處理的這個空印,實際上沒有了解這空印的具體情況,他說現在所懲罰的空印都是半印,這個半印是無法做其他使用的,不能夠為奸,而且使用了這麽長時間了,誰也沒說這個不能用,這是第一條。第二條,他說如果要說不能用空印,要事先做出規定來說空印不能使用,在還沒有規定的時候就把這些人全處罰了,不公平啊。但是朱元璋說,不行。於是連這個鄭士利一起處罰,被流放。


    洪武九年“空印獄起,官吏下獄者數百人”。


    對於空印案所產生的一連串逮捕行動,鄭士利在上疏文中主要有以下幾點申辯:第一,官方文書的效力產生在於必須蓋有完整的印章,錢糧文書蓋的是騎縫章,是無法隨意挪做貪贓枉法之用的。第二,所有申報的錢糧確切數目必須要從縣、府、省一直到戶部,層層往上確認符合,隻有最後到戶部才能知道確切的數字,如果“待策書既成而後用印”,就一定得重新造冊,也勢必會耽誤時間,故“先印而後書”隻是權宜之計,並非刻意欺君瞞上之事。第三,在空印案發生之前一直沒有明確立法禁止,而今誅殺這些官員並沒有法律依據。第四,官員是需要數十年才得以培養造就的人才,輕易殺掉是很可惜的。


    然而鄭士利的上疏並沒有讓ai祖爺打消誅殺官員的念頭,反而激怒了他,ai祖爺還是“竟殺空印者”,無一悻免。主印官員被殺者數十人。單從此事,ai祖爺其肅貪之心,昭然若揭,這些官兒做了數十年的官兒,難道就看不出ai祖的決心麽,朕以為他們不是看不出,也不是不明白,而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了,洪武十八年,ai祖爺懷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趙全德夥同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吞盜官糧,於是下旨查辦。洪武十八年三月,禦史餘敏、丁廷舉告發戶部侍郎郭桓利用職權,勾結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外,還私分了淅西的秋糧,並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種水腳錢、口食錢、庫子錢、神佛錢等的賦稅,中飽私囊。朱元璋令審刑司拷訊,此案牽連全國的十二個布政司,牽涉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誌、工部侍郎麥至德等。總計一共損失精糧兩千四百萬擔,“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係死者數萬人”“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史稱「郭桓案」。朱元璋在《大誥》感歎說:“古往今來,貪贓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這麼過分的,實在是不多!”ai祖的手段如何,單憑洪武年的三大震動天地的大案,朕不用多說,楊愛卿也知道,可這一番肅貪結果如何,天下的官兒該貪的還是貪,該是壞的還是使壞,法再嚴,心意再決,奈何朝殺而夕犯,光靠殺是殺不完的。馮子曰:智無常局,以恰肖其局者為上。故愚夫或現其一得,而曉人反失諸千慮。何則?上智無心而合,非千慮所臻也。人取小,我取大;人視近,我視遠;人動而愈紛,我靜而自正;人束手無策,我遊刃有餘。夫是故,難事遇之而皆易,巨事遇之而皆細;其斡旋入於無聲臭之微,而其舉動出人意想思索之外;或先忤而後合,或似逆而實順;方其閑閑,豪傑所疑,迄乎斷斷,聖人不易。嗚唿!智若此,豈非上哉!上智不可學,意者法上而得中乎?抑語雲“下下人有上上智”,庶幾有觸而現焉?餘條列其概,稍分四則,曰“見大”、曰“遠猶”、曰“通簡”、曰“迎刃”,而統名之曰“上智”。可見這天下的貪官靠殺是殺不完的?得用法子治?“


    楊士奇默默聽著,這些事兒離的並不久遠,並不是什麽稀奇的事兒,ai祖爺肅貪其心極大,前前後後殺的貪官兒有幾萬人,到到洪武十九年,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可這樣的殺戮,仍沒能止住明初的貪汙之風,殺完一批,又來一批,迫使洪武爺不得不頒布了更嚴厲的法令:“我想殺貪官汙吏,沒有想到早上殺完,晚上你們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後貪汙受賄的,不必以六十兩為限,全部殺掉!”不僅如此,他頒布親自編撰的《大誥》,接著又頒行《大誥續篇》、《三篇》。《大誥》三篇匯集大量懲治官民貪贓受賄、轉嫁賦役、侵吞稅糧、抗租誤役、流亡隱匿等案例和淩遲、梟首等重刑。為此開展雷厲風行的肅貪運動,曆時之久、措施之嚴、手段之狠、刑罰之酷、殺人之多,為幾千年曆史所罕見,可就是這樣的殺戮,仍舊沒有止住貪官的步伐,讓殺人殺到手軟的洪武爺也不得不發出天下的貪官殺不盡的感慨。


    許多官兒感歎洪武爺的嚴刑峻法非常不滿意,實際上是人人自危。早在洪武九年,山西平遙縣縣學有一個訓導,叫做葉伯巨給朱元璋上書,提出了幾件朱元璋做的事情不妥的地方,就有一條叫”用刑太繁”,說你朱元璋用刑太繁了,太多了。他怎麽樣具體說呢?”竊見數年以來,誅殺亦可謂不少矣,而犯者相重,良由激勸不明,善惡無別,議賢、議能之法既廢,人不自勵,而善者怠也,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進,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麵尋改,已赦而複收,天下臣民莫之適從”。什麽意思呢?說你天天處罰人,早上剛任命他當官,下午就把他給廢了,這下麵人怎麽辦啊?無所適從,這官員隊伍是人人自危,每天過不好踏實的日子,洪武二十一年,一個學士叫做謝縉的,給朱元璋上書,也提出了他用刑太繁的問題。他說從國初到現在,二十多年了,”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說沒有哪一天這個法律不改變的,沒有哪一天沒有人犯錯誤的),嚐聞陛下震怒,除根翦蔓,誅其奸逆矣,未聞褒一大善,賞延於世,複及其鄉,始終如一者”。什麽意思呢?說我經常聽到你處罰這個處罰那個,沒有聽你表揚誰,很嚴厲。當時的官員們惴惴不安,經常是上班的時候,早上起來上班,要跟家裏頭妻子道別,說今天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活著迴來,僥幸晚上迴到家裏,見到妻子的麵兒說,今天又活了一天,明天還不知道怎麽樣?如此這般,雖然記貪官汙吏們心驚膽戰,另外一方麵也使得明初,特別是洪武年間的吏治,得到了澄清,所以殺貪官並非沒有效果,至少大明官兒最擅長好了傷疤忘記疼了,容易忘記這一茬罷了。


    朱瞻基說了一陣,道:“清官固然好,可有些事兒單靠你不求名不求利幾能辦好的,江南是我大明最富裕的地區,一個地方富裕了,貪官,贓官,奸官也就多了,而且這些人根深蒂固,大多是背景複雜、人脈錯綜,許多甚至有些功勳作為背後的影兒,這樣的地方,單靠一把倚天劍,未必能掃盡這一團濁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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