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弦眨巴眨巴眼睛,趙綰綰急了,「我總覺得他心裏有個人。雖然我不知道是誰,可我總覺得我猜的沒有錯。」


    應桀行軍打仗這麽多年,在軍中的威望很高。沈思弦從來沒聽過應桀有不好的傳聞,「這好像還著沒有。」


    應桀吧,有點像山中修道的老道士一樣,不沾世俗,兒女情長也是沒有。沈思弦絞盡腦汁,「我認識他也有些年數了,好像沒見過他和哪個姑娘走的特別近。」


    趙綰綰的目光一直落在沈思弦身上,沈思弦一激靈,連連擺手,「我不算啊!我之前在戰場上天天沒個女人樣,他都是把我當兄弟的。」


    「可是我覺得應桀看你的目光不大一樣。」女人的直覺一向很準,趙綰綰掐著下巴,「你們之間真的沒有私情嗎?」


    沈思弦就差舉手發誓了,「真的沒有。我同應桀雖說認識多年,但真正相處的日子並不算多。我在晉南,他在邊疆,離得還是有些遠的。」


    趙綰綰勉強信了,「應桀好像不大喜歡我啊!」她有些泄氣,「今日若不是我死纏爛打,他是絕不會願意同我一起出來的。」


    「他這個人確實比較不愛說話,不過心地卻很好。」到底是過命的交情,沈思弦死命把應桀往好裏說,生怕這姑娘變卦不同意了,迴頭應桀又要打光棍。


    梨膏糖的香氣濃鬱沈思弦也饞了,她買了一大包。也不急著迴去,拽著趙綰綰在路邊說話,「其實相處久了,你就會知道應桀是個再好不過的人。他是頂天立地的大英雄,有他在一日,可保大齊無憂。」


    趙綰綰不說話,沈思弦舔著梨膏糖,繼續道:「應桀他少年時期就上了戰場。那種地方你不曉得,但我卻是知道。麵對的死亡太多,很曬有人能夠再笑得出。應桀不是冷漠,他隻是看得太多,心思過於沉穩了。」


    一個人能不那麽在乎生死了,勢必是他見慣了生死。戰場上這種地方,應桀看透的東西已經太多了。


    看得多了,心思也就沒有那麽容易動搖了,自然而然性子也就一點點變得冷漠了。


    「他是個好人,可是他看我的目光裏沒有情愛。不同於賀楓看你的,我心裏知道。」趙綰綰很是垂頭喪氣,「我怕他不願意娶我。」


    正好邊上有一個茶寮,沈思弦拽著她坐下,苦口婆心的道:「感情這種事情急不得。其實一開始我也沒有那麽喜歡賀楓啊!這感情啊是要慢慢培養的,一迴生二迴熟的,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趙綰綰沒有迴答,街角處卻傳來驚唿聲。沈思弦放眼望去,原來是一路人策馬狂奔,所到之處雞飛狗跳,那騎馬的幾個人也完全不擔心會傷害到旁人,我行我素的抽著馬鞭,儼然把這裏當做馬場。


    一位婦人抱著一個小的,手裏還牽著一個大。因此動作就沒有那麽迅速了,眼看著那個大點的孩子就被馬蹄踩著了,沈思弦一點猶豫都沒有,當下踩在桌子上躍過去。


    大約是要踩到人了,那騎馬的女子破口大罵,「找死!」然而她卻並沒有要收手的意思,反而大有一種要強行衝過去的樣子。


    沈思弦將手裏的梨膏糖狠狠丟過去,正好砸到那人的手腕上。女子一吃痛,手一鬆,韁繩掉下來,馬兒受驚,在原地不斷高昂踏步。


    沈思弦大步衝過去,一腳狠狠將那姑娘踹下去,她坐上馬,控製好韁繩,終於趕在悲劇發生之前製止了這一切。


    那婦人衝過來,抱著孩子連連磕頭,「多謝姑娘救命之恩!」


    沈思弦翻身下馬,「不用!日後千萬當心,可不能再顧得小的忘了大的。」


    那婦人連連連頭,忙帶著孩子走了。沈思弦拉著韁繩轉過身,那個被踹下的女子臉色十分難看,「你是什麽人?竟然敢如此大膽?」


    沈思弦斜視她,這姑娘濃眉大眼,容貌自然是很好,隻是一看長相一聽口音就不是大齊人。沈思弦上下打量她,平靜道:「你不知道在大街上策馬狂奔是很容易傷到人的嗎?」沈思弦摸摸這匹馬兒,略有些惋惜,「可惜了這匹好馬,卻跟著一個畜生不如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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