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紅英知道,本村有專門幫人造房子的包工頭,造的房子質量還可以。至少未來幾十年,沒有聽說過誰家房子蓋的不好去尋人算賬的。
也沒聽說包工頭發了財,從而離開村子。等到年紀很大,等到兒女都離開了鴨灣村,包工頭還一直在村裏生活。張紅英還見過已經快七十歲的包工頭,帶著一群七十歲左右的泥瓦匠爬上爬下。
所以 ,這個包工頭應該是沒有欠下什麽良心債的。
張紅英決定去尋他幫忙蓋房子。可以放心使用。
在怎麽稱唿上,張紅英犯了愁。張紅英想了半天,這個包工頭跟自己應該算是本家。
鴨灣村很多人都是一支上出來的,但是具體能上溯到哪朝哪代的哪個人,是沒有根據的。族譜這個東西,應該是老早就一把火燒掉了。
隻有家裏老人過世、孩子成親這種情況下,才會把本家都叫攏來吃頓飯。
張紅英記得曾經在一個本家老人的素酒上,見過那個包工頭。
包工頭姓姚。本地就三大姓,、沈、張、姚。
至於為什麽姓張和姓姚也是本家,好像??說是姓姚的是後麵遷來的,為了表示關係好,就連宗了。
張紅英這一支,生育多,且密。她的輩分就很小。姚包工頭,名字好像叫姚永興,還是永新的,比自己輩分高了四輩,應該叫高祖父了……
張紅英尷尬了一下,這輩分!
還好,也沒有等張紅英尷尬。張家分完家,也要叫親戚朋友吃分家酒的。
吃分家酒的時候,有親戚責怪張小樹:“哪裏有你們這麽做事的。
兩個沒成家的孩子,給分家出去。
別人家孫子都結婚了,還不舍得分家。”
親戚說的那家,張紅英也知道。
因為老板是開廠的,兩個兒子都不肯分出去,生怕少了家產。
這麽多年,就一起過下來了,反正是爺老頭子把兩個兒子、還有兒媳婦,都當員工,固定每個月發工資。
等到孫子、孫女都大了,依舊是領工資。
直至孫媳婦都討進來了,八十多歲的老板,還是自己掌管著經濟大權,別說分家了,把權利分出去一點都不肯。
張紅英覺得,那個人,應該是像皇帝一樣,不舍得分家,就是不舍得把皇位傳給兒子,自己當太上皇。
張家又沒有什麽東西,值得張小樹一直當著這個“大家長”。
按李小芳的說法,是她實在拿這個兒子沒有辦法了,隻好分開,讓他出去闖。
張紅英不管他們怎麽說,自己宅基地到手,肯定不能還迴去了。
張紅星就說了:“分家有什麽不好?
分家就是有限責任公司。不分家,就是無限責任公司。
分家了自顧自,阿爸姆媽頂多在我餓肚皮的時候給我吃頓飯。
不分家,我做什麽都要受爺娘管,爺娘也要受我影響。
你看村裏那幾個做生意失敗跑路的,每年過年了,門口都坐一堆討債的。
年三十夜飯一吃過,就去守著討債。
爺娘分家的,還能太太平平過日子,沒分家的,爺娘,兄弟姐妹,都要倒黴。
話說難聽點,我們不分家,我賺錢了也不會給我阿爸。但是賠錢了他還要替我還債。
分家了,我雖然不會把掙的錢給我阿爸,至少也不需要替我還債。
這是好事,你曉得點啥?!
一點拎不清就想來指手畫腳。”
張紅英瞠目結舌看著張紅星,知道他貪婪無恥,不意他能堂而皇之的把這話說出來。
所以前世,歸根結底,還是自己的錯。
但凡她開口問上一句:“紅星,我領女婿,給爺娘養老,家裏的房子,將來是不是都歸我?”
張紅星八成會老實告訴她:“這個不可能。該我的一分不能少。”
前世她吃虧就吃虧在“默認”、“默契”、“大家都這麽做的”上頭了……
一般讀書出去的,確實都不會迴來爭房子了,。可是,誰讓他們趕上了那麽一個高速發展時期呢?
開車去市裏,半個小時。比很多大城市的郊區都要近!
張小樹什麽話都沒有說,笑嗬嗬的罵了一句:“這個小棺材麽……”喝了一杯酒。
過了會,又強行挽尊:“你說當爺的,誰能看著小人過的不好,真的不管。”
一桌子親戚都點頭稱是:“對咯對咯。
不管爺娘的兒子多的是,不管兒子的爺娘,世界上少的。”
就有人喊張紅英感恩:“紅英啊,你爺娘,是真心對你不錯了。”
張紅英連連點頭:“是的是的,肯給女兒分家產的爺娘,全大隊也沒幾個。
我曉得的。
我以後一定把自己當兒子,跟紅星一樣孝敬父母。”
隻分到一塊宅基地,這跟“分家產”,還是有點區別的。
但是張小樹跟李小芳確實蓋不起房子了。沒有了張紅英這個收入主力,他們現在隻靠賣樹,還有做零工賺點小錢。
張紅英也不能一定要逼死他們。那樣輿論會讓她無法立足。人究竟還是活在世俗環境中。大家的評價,對她很重要。
張小樹就開口道:“阿英,我也不曉得你攢了多少錢了,要是想造房子,跑腿的事你就交給我好了 。
我辦事,你放心。”
張紅英當然接過這個話頭:“那當然,阿爸,世界上我頂信得過的人,就是自己爺娘了。
我聽說造房子可以先讓包工頭墊錢的,年底再結賬。”
姑父道:“咯種事體,確實要你阿爸去弄的。很多時候,男人出麵辦事,要比女人方便的多。
另外,我再講一句。
你不要介意啊,不要嫌姑父羅裏吧嗦。
家雖然分了,血緣關係,是分不掉的。你講對不對?
像阿星講的就很有道理,分家,隻是說明你們都大了,成人了。
爺娘對你們,從無限責任,變成了有限責任。
而不是說,分家了,親情就斷掉了。對勿對?
不管哪哈講,總歸是爺娘養你出來,領大了你。個個小人都是光溜溜來的,什麽都沒帶。
從家裏分家分出去,都要分一筆財產走。
你摸摸良心講,你自己這些年,哪怕不算養你的成本,你自己,給家裏掙的錢,也沒有分到的家產多?
爺娘給你們分家,分的是自己一輩子積累下來的財富。
分完家,喝完搬家酒,你們還是頂頂親的親人。
年紀小不曉得,等到我們這把年紀,爺娘都沒了,才知道,兄弟姐妹,是除了妻子兒女以外最重要的人。
才知道為什麽兄弟姐妹,又叫手足……”
也沒聽說包工頭發了財,從而離開村子。等到年紀很大,等到兒女都離開了鴨灣村,包工頭還一直在村裏生活。張紅英還見過已經快七十歲的包工頭,帶著一群七十歲左右的泥瓦匠爬上爬下。
所以 ,這個包工頭應該是沒有欠下什麽良心債的。
張紅英決定去尋他幫忙蓋房子。可以放心使用。
在怎麽稱唿上,張紅英犯了愁。張紅英想了半天,這個包工頭跟自己應該算是本家。
鴨灣村很多人都是一支上出來的,但是具體能上溯到哪朝哪代的哪個人,是沒有根據的。族譜這個東西,應該是老早就一把火燒掉了。
隻有家裏老人過世、孩子成親這種情況下,才會把本家都叫攏來吃頓飯。
張紅英記得曾經在一個本家老人的素酒上,見過那個包工頭。
包工頭姓姚。本地就三大姓,、沈、張、姚。
至於為什麽姓張和姓姚也是本家,好像??說是姓姚的是後麵遷來的,為了表示關係好,就連宗了。
張紅英這一支,生育多,且密。她的輩分就很小。姚包工頭,名字好像叫姚永興,還是永新的,比自己輩分高了四輩,應該叫高祖父了……
張紅英尷尬了一下,這輩分!
還好,也沒有等張紅英尷尬。張家分完家,也要叫親戚朋友吃分家酒的。
吃分家酒的時候,有親戚責怪張小樹:“哪裏有你們這麽做事的。
兩個沒成家的孩子,給分家出去。
別人家孫子都結婚了,還不舍得分家。”
親戚說的那家,張紅英也知道。
因為老板是開廠的,兩個兒子都不肯分出去,生怕少了家產。
這麽多年,就一起過下來了,反正是爺老頭子把兩個兒子、還有兒媳婦,都當員工,固定每個月發工資。
等到孫子、孫女都大了,依舊是領工資。
直至孫媳婦都討進來了,八十多歲的老板,還是自己掌管著經濟大權,別說分家了,把權利分出去一點都不肯。
張紅英覺得,那個人,應該是像皇帝一樣,不舍得分家,就是不舍得把皇位傳給兒子,自己當太上皇。
張家又沒有什麽東西,值得張小樹一直當著這個“大家長”。
按李小芳的說法,是她實在拿這個兒子沒有辦法了,隻好分開,讓他出去闖。
張紅英不管他們怎麽說,自己宅基地到手,肯定不能還迴去了。
張紅星就說了:“分家有什麽不好?
分家就是有限責任公司。不分家,就是無限責任公司。
分家了自顧自,阿爸姆媽頂多在我餓肚皮的時候給我吃頓飯。
不分家,我做什麽都要受爺娘管,爺娘也要受我影響。
你看村裏那幾個做生意失敗跑路的,每年過年了,門口都坐一堆討債的。
年三十夜飯一吃過,就去守著討債。
爺娘分家的,還能太太平平過日子,沒分家的,爺娘,兄弟姐妹,都要倒黴。
話說難聽點,我們不分家,我賺錢了也不會給我阿爸。但是賠錢了他還要替我還債。
分家了,我雖然不會把掙的錢給我阿爸,至少也不需要替我還債。
這是好事,你曉得點啥?!
一點拎不清就想來指手畫腳。”
張紅英瞠目結舌看著張紅星,知道他貪婪無恥,不意他能堂而皇之的把這話說出來。
所以前世,歸根結底,還是自己的錯。
但凡她開口問上一句:“紅星,我領女婿,給爺娘養老,家裏的房子,將來是不是都歸我?”
張紅星八成會老實告訴她:“這個不可能。該我的一分不能少。”
前世她吃虧就吃虧在“默認”、“默契”、“大家都這麽做的”上頭了……
一般讀書出去的,確實都不會迴來爭房子了,。可是,誰讓他們趕上了那麽一個高速發展時期呢?
開車去市裏,半個小時。比很多大城市的郊區都要近!
張小樹什麽話都沒有說,笑嗬嗬的罵了一句:“這個小棺材麽……”喝了一杯酒。
過了會,又強行挽尊:“你說當爺的,誰能看著小人過的不好,真的不管。”
一桌子親戚都點頭稱是:“對咯對咯。
不管爺娘的兒子多的是,不管兒子的爺娘,世界上少的。”
就有人喊張紅英感恩:“紅英啊,你爺娘,是真心對你不錯了。”
張紅英連連點頭:“是的是的,肯給女兒分家產的爺娘,全大隊也沒幾個。
我曉得的。
我以後一定把自己當兒子,跟紅星一樣孝敬父母。”
隻分到一塊宅基地,這跟“分家產”,還是有點區別的。
但是張小樹跟李小芳確實蓋不起房子了。沒有了張紅英這個收入主力,他們現在隻靠賣樹,還有做零工賺點小錢。
張紅英也不能一定要逼死他們。那樣輿論會讓她無法立足。人究竟還是活在世俗環境中。大家的評價,對她很重要。
張小樹就開口道:“阿英,我也不曉得你攢了多少錢了,要是想造房子,跑腿的事你就交給我好了 。
我辦事,你放心。”
張紅英當然接過這個話頭:“那當然,阿爸,世界上我頂信得過的人,就是自己爺娘了。
我聽說造房子可以先讓包工頭墊錢的,年底再結賬。”
姑父道:“咯種事體,確實要你阿爸去弄的。很多時候,男人出麵辦事,要比女人方便的多。
另外,我再講一句。
你不要介意啊,不要嫌姑父羅裏吧嗦。
家雖然分了,血緣關係,是分不掉的。你講對不對?
像阿星講的就很有道理,分家,隻是說明你們都大了,成人了。
爺娘對你們,從無限責任,變成了有限責任。
而不是說,分家了,親情就斷掉了。對勿對?
不管哪哈講,總歸是爺娘養你出來,領大了你。個個小人都是光溜溜來的,什麽都沒帶。
從家裏分家分出去,都要分一筆財產走。
你摸摸良心講,你自己這些年,哪怕不算養你的成本,你自己,給家裏掙的錢,也沒有分到的家產多?
爺娘給你們分家,分的是自己一輩子積累下來的財富。
分完家,喝完搬家酒,你們還是頂頂親的親人。
年紀小不曉得,等到我們這把年紀,爺娘都沒了,才知道,兄弟姐妹,是除了妻子兒女以外最重要的人。
才知道為什麽兄弟姐妹,又叫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