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被禍害的小姑娘,張紅英認識。


    長的水靈,歌唱的好,還是各種節目的主持人。


    公社雖然很散亂,每個村一個小學,四五個村一個初中,但是,每年元旦,都是會在大會堂組織聯歡會的。


    全公社的小孩,都去鎮上看聯歡會。


    那個小姑娘,叫李茉莉,杏臉桃腮,嗓子特別好,唱歌像黃鸝鳥一樣。


    沈建珍說話聲音特別沙啞,跟男生一樣,吳小紅還曾經打聽過,吃什麽能讓嗓子變的好聽一點。


    其實沈建珍嗓子沙啞,是因為小時候脾氣太大,成天哭,哭的聲帶上長息肉了。但是吳小紅不知道啊,以為嗓子啞吃什麽東西能變好。


    別人說是李茉莉媽媽,每天給她喝一個生雞蛋。


    沈建珍也喝了一個生雞蛋,後來就沒有再喝了。不知道是不喜歡喝,還是因為吳小紅心疼雞蛋不舍得給了。


    李茉莉是在中心小學讀書的,她的爸爸是知青,一口普通話。


    全公社沒有一個孩子會說普通話,連老師都不太會說。現在的教師基本上都是民辦教師,隻有極少數師範出來的老師才能講普通話,讀課文。


    學生老師們都是讀課文用普通話,講課迴答問題就用土話,無縫銜接。


    但是李茉莉就能說普通話。


    她長的漂亮,歌唱的好,講話落落大方,每次搞聯歡會的時候,都是她當主持人。


    全公社學生太多,聯歡會一年要開好幾次。低年級的上午去參加,高年級的下午去參加。


    所以全公社,所有的學生都認識李茉莉。尤其是男生,都把李茉莉當成自己最喜歡的人。


    溫溫柔柔,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又開朗大方,不喜歡她才有鬼了。


    可是就這樣漂亮的小姑娘,才十三四歲,差點被禍害了,罵名還全是她背。


    什麽“才十三歲就會勾搭男人了。”


    什麽“才十三歲就做大人了。”


    什麽“要不是她一個人往外跑,也不能被別人拖進樹林。”


    還有什麽“打扮的妖裏妖氣,一看就不正經。”


    美的像一朵茉莉花一樣的小姑娘,從此開始鬱鬱寡歡。


    她爸爸給她轉了學。


    但是謠言不長腿,隨風滿天飛。小姑娘轉到哪裏,都有人排斥她,孤立她,嘲笑她。


    她什麽錯都沒有,隻是因為漂亮了一點,出眾了一點,就被一個小流氓毀掉了。


    想不起來這事也就罷了,既然想起來了,她就一定要把那個流氓抓起來!


    說起來,那個流氓,也是他們家遠房親戚。


    該死的小地方,每個人跟每個人都多多少少有點親戚關係。


    張紅英以跟這樣的人是親戚為恥。


    但是後來過年走親戚,還能看到那個流氓跟他妻子。


    憑什麽在毀掉了別人一生後,自己幸福?


    但是張紅英自己也是個小姑娘,萬一遇到流氓,流氓獸性大發的時候,可不管是不是親戚。除非……像沈建珍那樣邋遢,讓人看見了都要繞道。


    但是張紅英也不想破壞形象。別人看到一個幹幹淨淨的小姑娘突然邋遢起來,還以為她神經病了,要送醫院的。別的醫院不多,神經病院倒是很多鎮上都有。


    白鎮上就有一個,好像牌子是寫的是“白鎮精神衛生中心”什麽的。


    神經病為什麽要看精神衛生,張紅英就不太明白了。反正她是不要去的。


    但是,怎麽能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救下李茉莉呢?


    張紅英認識李茉莉,但李茉莉不認識她呀!要是冒冒失失跑過去對她說:“你要注意安全,有壞人盯上你了。”李茉莉一定會扔下一句:“神經病。”然後走掉。


    她也不能去找那個流氓,說:“我知道你要幹壞事,你不許幹!”流氓搞不好就把她害死了。


    張紅英就有點難受了。為什麽她重生一次,也沒長點本事,也沒長點聰明勁?


    如果沈建珍在這,搞不好就能想出來辦法了。


    想到沈建珍,沈建珍就迴來了。


    軍訓半個月,她反而變胖了?


    張紅英好奇的看著她:“你怎麽胖了這麽多?”


    沈建珍就嘿嘿笑。


    軍訓是統一收夥食費的,一個人三塊錢。


    吃的很好,每頓有肉。


    但是吧,衛生條件不怎麽好。


    因為是夏天,蚊蟲多。


    做的菜裏,有時候會有蒼蠅。那幫鎮上的學生,一看到蒼蠅就大驚小怪,好好的一碟子白斬雞,就不要吃了。


    這個說菜裏有蒼蠅,不要了。其他人也跟著說不能吃了。


    沈建珍才不在乎蒼蠅,別說是蒼蠅隻是在醬油湯裏,就算是蒼蠅混在菜裏了,她也把蒼蠅挑出來,照吃不誤。


    一桌十個人,別的同學好好的白斬雞剩在桌上不吃了,看到沈建珍吃的歡,就道:“你要是不嫌棄,把我們的也吃了吧!”


    沈建珍丁點不嫌棄,一碟子白斬雞估計也就一兩。十碟子加起來,就差不多一斤了。


    沈建珍吃的頭也不抬。


    她雖然瘦弱,但是腸胃功能非常好,吃下去並沒有因為不消化,或者不衛生拉肚子。蒼蠅經過高溫消毒,隻怕細菌什麽的也早就被殺掉了。


    沈建珍這麽吃了半個月,迴來臉都圓了。一稱,足足重了十幾斤。


    她終於開始不那麽像骷髏了,臉上也不再隨時掛著虛汗。


    前世兩個人這會早就走在各自的道上,漸行漸遠,幾乎沒有見麵的機會了。


    一個讀書,早出晚歸。一個上夜班,白天睡覺晚上幹活,雖然兩家就隔一條小河,幾十米路,愣是一年半載見不到麵,說不上話。


    等到沈建珍去住校,更是見不著了。等到張紅英結婚,她在外麵上大學,連喜酒都是吳小紅代為出席的。上了一百塊錢禮金。


    沈建珍迴來了,張紅英就問她:“如果我知道一個人要做壞事,該怎麽阻止他?”


    沈建珍想了想,問道:“像上次那個放火的這樣嗎?報告上去呀!”


    張紅英道:“不是的,上次那個放火的,是她已經開始行動了,所以報告有效果。


    這次這個,還沒開始行動呢。報告了不會有人管的。”


    沈建珍撓撓頭:“那就盯著他一點,看他行動了再報告啊。”


    張紅英再搖頭:“就是這個人是個流氓,想要對一個女孩子耍流氓。


    等到他行動了再報告,就來不及了。那個女孩子已經被禍害名聲,後半輩子都會受影響。”


    沈建珍撓撓頭:“那我也不曉得啊,我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


    而且你說人家要做壞事,但是既然都沒有行動,你怎麽知道的?


    說出去沒道理啊!”


    張紅英這才意識到,沈建珍就是個正常的小孩子,並不是像自己一樣重生了,有了前世的記憶。


    張紅英隻好把前世的事,再結合自己的經曆編了下:“那個是個很漂亮的小姑娘,有個男的鬼鬼祟祟的盯著他好幾天了,每天都遠遠的跟著她。


    但是因為路上有人,所以他沒有下手。


    等到哪天天氣不好什麽的,路上沒有其他人,他可能就要動手了。”


    沈建珍撓撓下巴:“這樣的話,是不是跟她父母講好一點?”


    張紅英終於忍不住說:“你能不能不要撓來撓去,好像身上有虱子一樣的。 別人看見了渾身不舒服。”


    “哦,嘿嘿。”沈建珍憨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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