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神聖法典(1)
海賊王之天龍人的榮耀 作者:燧火相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交代好眾人後,羅曼蒂斯又得開始一天的辦公日常。
航行是枯燥的,每次航行多則幾個月、少則十天半月。除了訓練以外,羅曼蒂斯也需要經常處理政務。
沒辦法,誰讓自己選擇追求權力呢?
通過電話蟲,羅曼蒂斯與分布各地的下屬聯係,在解決完幾項重要的事務後,羅曼蒂斯放下手中所有的工作,取出一本厚厚的書,隻見封麵上寫著《神聖法典》四個大字。
《神聖法典》有十厘米厚,封麵由特殊金屬構成,正麵是一個左手舉著聖劍,右手握著天平的六翼天使,上方是兩支代表和平的橄欖枝,下方左邊是一支稻穗,右邊是一支小麥。
《神聖法典》背麵則是一幅海圖,囊括了四海和偉大航道的所有國家和島嶼,每個島嶼都用寶石標準。
這些寶石不是鑲嵌在《神聖法典》上,而是與神聖法典融為一體,渾然天成。
打開《神聖法典》的第一頁,赫然寫著羅曼蒂斯是秩序的主宰、光明的化身、正義的神靈,《神聖法典》的唯一所有者,對《神聖法典》擁有最終的所有權和解釋權,可以書寫和修改每一條律法,其他人、神、物種皆不可以修改,任何覬覦《神聖法典》的人、神、物都會受到天譴審判。
羅曼蒂斯將《神聖法典》翻到第二頁,上麵記載著以契約紙書寫的公正協議都受到《神聖法典》的保護,違背契約將按照契約本身的價值和違約條款進行懲罰。
與第一頁不同,這一頁對於條款有很多備注。
如備注第一條:所謂的公正協定是指契約的雙方所付出的價值是相等的,一切遵循等價交換原則。
顯然,這才是真正的神聖造物,羅曼蒂斯先前給眾人的契約紙隻是這《神聖法典》的衍生物。
三年前,羅曼蒂斯下屬的科學團隊在一次意外實驗中讓一塊特殊的金屬吃下律律果實,一眾科學家喜出望外,將這一消息匯報給羅曼蒂斯。
羅曼蒂斯在經過深思熟慮後,將其打造成了《神聖法典》。
原本科學團隊還想複製實驗成果,打造更的惡魔果實物品,可惜都失敗了。
羅曼蒂斯查閱家族所有的古籍後,終於在一本古老的書籍中找到了那塊特殊金屬的信息。
依據古籍記載,那塊特殊金屬是家族六百年前在一個海底遺跡中找到的,擁有吞噬其他金屬的能力,隻要將普通金屬和那塊特殊金屬放在一起,特殊金屬就會慢慢的吞噬掉普通金屬。
為此,先祖還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生命之金。
當時的先祖還曾經向其他天龍人炫耀過這塊金屬,為了好看,還給生命之金喂食金銀。
可惜,生命金屬的吞噬速度太慢,雞蛋大的黃金都需要十年才能吞噬,並不具有觀賞性。
所以,這塊生命金屬很快就被遺棄,扔在了家族寶庫之中。直到羅曼蒂斯為了實驗從家族寶庫中取了一些寶物,生命金屬才混在其中被帶了出來。
冥冥之中,科學團隊將羅曼蒂斯的血統因子和律律果實喂給了生命之金,意外造就了《神聖法典》。
了解《神聖法典》的來曆後,羅曼蒂斯明白這一神聖造物難以複製,畢竟羅曼蒂斯也不知道去哪裏找另一塊生命金屬。
在科學團隊失敗幾次後,羅曼蒂斯果斷叫停這一研究。並且讓所有科學家簽訂契約,讓他們不可以將《神聖法典》的研究內容泄露給任何人,否則七竅流血而死。
要不是頂級科學家太過稀少,羅曼蒂斯都想將他們全部物理超度,更好的守護這個秘密。
好在這群科學家都在羅曼蒂斯準備的秘密實驗室,沒有允許不可以離開,而且簽訂了神聖契約,基本上沒有泄密的機會。
在打造《神聖法典》之前,羅曼蒂斯就已經想好了如何開發這一神聖造物,那就是將其打造成世界政府的最高法律。
《神聖法典》的力量來源於律律果實,這一果實家族中的惡魔果實圖鑒也有記載,出現過幾次,都沒有開發出強大的能力。
律律果實的開發主要有兩個方向,一個是因果律、一個是法律。
因果律太過複雜、抽象,沒有人能研究明白,難以深入開發。
惡魔果實能力特殊就越難開發,不要以為什麽時間、空間就很厲害,能力者根本就開發不出來。
惡魔果實是惡魔果實,能力者是能力者,惡魔果實的力量並不等於能力者的力量。
能力者開發惡魔果實是要付出代價的,動物係惡魔果實隨時有失去智慧,變成動物的風險。
超人係也需要承擔果實帶來的副作用。
都是七十多歲的老頭,卡普和戰國身體健康,白胡子卻疾病纏身。
為什麽?還不是震震果實帶來的副作用。
你覺得白胡子每次使用震震果實是把他的身體震傷多少,幾十年下來,白胡子的身體早已被震震果實的副作用震的千瘡百孔。
還有時夫人的時時果實,一生一共就用了兩次,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有一顆空間果實,在開發出空間切割之前你先的考慮你能不能夠承受住空間切割。
惡魔果實越是開發出強大的能力,能力者需要承受的就越多。
畢竟,不是你的能力終究不是你的,借用別人的能力是要付出代價的。
至於法律方麵,可不是誰都有資格製定法律,也不是每一部法律都有人遵守。
也曾有一位律律果實能力者通過手段成為了國王,將律律果實往法律上開發,在王國內將自己的話當做法律。
結果以為自己言出隨法,任意妄為。最後被王國的貴族和平民實在是難以忍受,聯合起來殺死了。
法律的本質是統治者統治世界的工具,是統治者意誌的體現不假,可法律的效力來源是統治者自身的暴力和被統治者對法律的接受程度。
當被統治者無法接受法律而統治者又沒有力量鎮壓時,法律將變得毫無價值。
羅曼蒂斯作為天龍人,自然是有足夠的力量推行法律的,可羅曼蒂斯並沒有輕易去做,《神聖法典》上也才寫了兩條,畢竟羅曼蒂斯需要考慮民眾的接受程度。
要是不考慮民眾的接受程度,那可是會步別人後塵的。
推行契約紙就是羅曼蒂斯的一次試探。
航行是枯燥的,每次航行多則幾個月、少則十天半月。除了訓練以外,羅曼蒂斯也需要經常處理政務。
沒辦法,誰讓自己選擇追求權力呢?
通過電話蟲,羅曼蒂斯與分布各地的下屬聯係,在解決完幾項重要的事務後,羅曼蒂斯放下手中所有的工作,取出一本厚厚的書,隻見封麵上寫著《神聖法典》四個大字。
《神聖法典》有十厘米厚,封麵由特殊金屬構成,正麵是一個左手舉著聖劍,右手握著天平的六翼天使,上方是兩支代表和平的橄欖枝,下方左邊是一支稻穗,右邊是一支小麥。
《神聖法典》背麵則是一幅海圖,囊括了四海和偉大航道的所有國家和島嶼,每個島嶼都用寶石標準。
這些寶石不是鑲嵌在《神聖法典》上,而是與神聖法典融為一體,渾然天成。
打開《神聖法典》的第一頁,赫然寫著羅曼蒂斯是秩序的主宰、光明的化身、正義的神靈,《神聖法典》的唯一所有者,對《神聖法典》擁有最終的所有權和解釋權,可以書寫和修改每一條律法,其他人、神、物種皆不可以修改,任何覬覦《神聖法典》的人、神、物都會受到天譴審判。
羅曼蒂斯將《神聖法典》翻到第二頁,上麵記載著以契約紙書寫的公正協議都受到《神聖法典》的保護,違背契約將按照契約本身的價值和違約條款進行懲罰。
與第一頁不同,這一頁對於條款有很多備注。
如備注第一條:所謂的公正協定是指契約的雙方所付出的價值是相等的,一切遵循等價交換原則。
顯然,這才是真正的神聖造物,羅曼蒂斯先前給眾人的契約紙隻是這《神聖法典》的衍生物。
三年前,羅曼蒂斯下屬的科學團隊在一次意外實驗中讓一塊特殊的金屬吃下律律果實,一眾科學家喜出望外,將這一消息匯報給羅曼蒂斯。
羅曼蒂斯在經過深思熟慮後,將其打造成了《神聖法典》。
原本科學團隊還想複製實驗成果,打造更的惡魔果實物品,可惜都失敗了。
羅曼蒂斯查閱家族所有的古籍後,終於在一本古老的書籍中找到了那塊特殊金屬的信息。
依據古籍記載,那塊特殊金屬是家族六百年前在一個海底遺跡中找到的,擁有吞噬其他金屬的能力,隻要將普通金屬和那塊特殊金屬放在一起,特殊金屬就會慢慢的吞噬掉普通金屬。
為此,先祖還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生命之金。
當時的先祖還曾經向其他天龍人炫耀過這塊金屬,為了好看,還給生命之金喂食金銀。
可惜,生命金屬的吞噬速度太慢,雞蛋大的黃金都需要十年才能吞噬,並不具有觀賞性。
所以,這塊生命金屬很快就被遺棄,扔在了家族寶庫之中。直到羅曼蒂斯為了實驗從家族寶庫中取了一些寶物,生命金屬才混在其中被帶了出來。
冥冥之中,科學團隊將羅曼蒂斯的血統因子和律律果實喂給了生命之金,意外造就了《神聖法典》。
了解《神聖法典》的來曆後,羅曼蒂斯明白這一神聖造物難以複製,畢竟羅曼蒂斯也不知道去哪裏找另一塊生命金屬。
在科學團隊失敗幾次後,羅曼蒂斯果斷叫停這一研究。並且讓所有科學家簽訂契約,讓他們不可以將《神聖法典》的研究內容泄露給任何人,否則七竅流血而死。
要不是頂級科學家太過稀少,羅曼蒂斯都想將他們全部物理超度,更好的守護這個秘密。
好在這群科學家都在羅曼蒂斯準備的秘密實驗室,沒有允許不可以離開,而且簽訂了神聖契約,基本上沒有泄密的機會。
在打造《神聖法典》之前,羅曼蒂斯就已經想好了如何開發這一神聖造物,那就是將其打造成世界政府的最高法律。
《神聖法典》的力量來源於律律果實,這一果實家族中的惡魔果實圖鑒也有記載,出現過幾次,都沒有開發出強大的能力。
律律果實的開發主要有兩個方向,一個是因果律、一個是法律。
因果律太過複雜、抽象,沒有人能研究明白,難以深入開發。
惡魔果實能力特殊就越難開發,不要以為什麽時間、空間就很厲害,能力者根本就開發不出來。
惡魔果實是惡魔果實,能力者是能力者,惡魔果實的力量並不等於能力者的力量。
能力者開發惡魔果實是要付出代價的,動物係惡魔果實隨時有失去智慧,變成動物的風險。
超人係也需要承擔果實帶來的副作用。
都是七十多歲的老頭,卡普和戰國身體健康,白胡子卻疾病纏身。
為什麽?還不是震震果實帶來的副作用。
你覺得白胡子每次使用震震果實是把他的身體震傷多少,幾十年下來,白胡子的身體早已被震震果實的副作用震的千瘡百孔。
還有時夫人的時時果實,一生一共就用了兩次,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有一顆空間果實,在開發出空間切割之前你先的考慮你能不能夠承受住空間切割。
惡魔果實越是開發出強大的能力,能力者需要承受的就越多。
畢竟,不是你的能力終究不是你的,借用別人的能力是要付出代價的。
至於法律方麵,可不是誰都有資格製定法律,也不是每一部法律都有人遵守。
也曾有一位律律果實能力者通過手段成為了國王,將律律果實往法律上開發,在王國內將自己的話當做法律。
結果以為自己言出隨法,任意妄為。最後被王國的貴族和平民實在是難以忍受,聯合起來殺死了。
法律的本質是統治者統治世界的工具,是統治者意誌的體現不假,可法律的效力來源是統治者自身的暴力和被統治者對法律的接受程度。
當被統治者無法接受法律而統治者又沒有力量鎮壓時,法律將變得毫無價值。
羅曼蒂斯作為天龍人,自然是有足夠的力量推行法律的,可羅曼蒂斯並沒有輕易去做,《神聖法典》上也才寫了兩條,畢竟羅曼蒂斯需要考慮民眾的接受程度。
要是不考慮民眾的接受程度,那可是會步別人後塵的。
推行契約紙就是羅曼蒂斯的一次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