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圖上的路線,我們直走往邊境去的話,至少得穿過一整個平原地區和森林。


    一般來說這種世界觀下的人族生產力並沒有很高,所以這遼闊的土地除了少數幾個重要的節點城市之外,大多都是四處分布的零零散散的聚落。


    這種的野外少不了的自然就是魔物。


    而越遠離大城市,魔物的強度就越高。


    而旅商要走的基本都是這種道路,收集稀有道具,探索迷宮遺跡,都是為了遇到野外的冒險者們然後將東西高價賣出去。


    而現在,我們正好遇到了一隊冒險者。


    “旅商先生,這個怎麽賣的啊?”


    他們指著我,眼睛都瞪直了。


    ?


    所以把人當成商品是什麽家常便飯的事情嗎?


    “這是我的學徒,不是商品。”


    “那這兩個呢?”他們又打起了雷米雷卡的主意。


    “故人托付。”


    “嘖,不是說旅商都是一人行麽,你這怎麽還拖家帶口的。”那幫人顯得很不滿意,偶爾也會遇到這樣的客人,沒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會這樣。


    梅格顯然已經是習慣了,所以並沒有和他們糾結。


    “我不做奴隸生意,你們還是看看別的吧。”


    片刻後,幾人失望的離開了,一邊走一邊還罵罵咧咧旅商名不副實,罵歸罵,讓他們對旅商動手,就算是再給個膽子都不敢。


    “我記得你的記賬本上還寫了好多沒賣出去的寶物吧,為什麽不拿出來給他們看看?”


    梅格搖了搖頭:“或許別的旅商會這麽做...但,我隻會將珍貴的東西賣給對的人。”


    既然梅格是這麽想的我也不好點評什麽,我們繼續前進。


    在這片平原的深處其實是有一座迷宮的,這也是唯一一個位於王國腹地的迷宮,也正是因為這樣成為了不少冒險者探索迷宮的首選,雖然現在的冒險者事業不咋發達,但是路上的冒險者還是有些的。


    方才我們遇到的那倆冒險者就是要去迷宮的。


    至於為什麽要專門來一趟迷宮,除了梅格要做生意這個理由外,更多的是我要求的。


    說更詳細點是我為雷米雷卡要求的。


    我想讓姐弟能掌握黑暗魔法能量的操作方式,至少打架的時候不是操控一坨能量去砸人,這樣效率太低了。


    雷米雷卡體能的能量是隨著時間不斷積累的,昨晚一戰那粗暴是使用方式將大部分能量全部揮霍了。


    所以讓他們學會更精細的操作方式,既能滿足正常戰鬥,又可以保證體內能量積累以便不時之需。


    更重要的是可以鍛煉對黑暗魔法的掌控力,即便外泄也能很好控製住防止出事。


    一舉三得。


    不過黑暗魔法是個禁忌的東西,還是藏起來練習會好些。


    所以來到了迷宮。


    迷宮的地形是變化不同的,如果不是組隊進去,冒險者與冒險者之間很難碰麵。


    很適合幹見不得人的事情。


    因為是迷宮,自然是有協會的接待處,不過可能因為人流量實在是不太行,這接待處有些破舊,甚至這前台都是一副愛誰誰的表情。


    “上迴來的時候還沒那麽冷清呢...協會是一年不如一年了。”


    梅格將馬車停好在門口,如此感慨。


    “這迷宮淺層的難度不高,你就帶著這兩個孩子下去吧,注意安全。”


    “你怎麽不一起?”


    “當然是要看馬車了,雖然這裏算是協會的據點,但看著樣子我還是不放心。”


    梅格的馬車是臨時租的,由於接了要運一大批物資往邊境去的活,所以租了馬車,由協會報銷。


    這裏的據點看樣子就知道管理不善,所以梅格放心不下自己的東西,而且在據點門口梅格照樣能做生意,沒差。


    我背上背包,將道具準備好,除了自己要用的之外大部分都是用來賣的,作為商人不能忘了自己的本職工作。


    迷宮裏隻是很好碰麵,並不是碰不到麵,更何況還有隔多少層的安全屋之類的。


    我負責賺錢,姐弟倆負責打怪,簡直是完美的組合!


    等成了就能脫離梅格自由了——


    不過...脫離梅格麽,名義上他不鬆口我就一直是他的學徒,他會放我們走嗎?


    “夏露姐,走啦。”


    我也不再多想,跟上了姐弟倆的腳步。


    “通過媒介來實現對黑暗魔法的初步牽引。”這句話是寫在書上的,也就是梅格從科摩羅多那搜來的一堆黑暗魔法的器具之一的研究筆記。


    由於完全沒地方賣於是就全部低價賣給我了,連自己人的錢都要賺!


    不過為了姐弟倆的培養我還是買了。


    說起媒介,我第一時間想到的自然是法杖,但是轉念一想,如果用法杖就是擺明了告訴別人自己是魔法師,黑暗魔法又不是什麽可以光明正大用的東西,所以否定了這個提案。


    所以為了隱藏我決定用更隱秘的武器。


    弓和匕。


    在這個世界中,某些可以支持魔力附加的武器是有鑲嵌凹槽的,隻要將對應的元素水晶鑲嵌進去,就可以達成附魔的效果。


    但是隻有魔法師才能這麽做,說是附魔其實隻是用作引導使用者體內的魔法能量將它們用不同於直接釋放魔力的方式打出來。


    這種鑲嵌的水晶和丟出來會炸的一次性水晶不是一迴事,需要區分。


    一些魔力不強的魔法師一般都會選擇這種附魔武器的戰鬥方式。


    魔力深厚的魔法師一般就是直接用魔法轟炸的。


    雖然姐弟倆屬於後者,但是黑暗魔法太特殊,還是藏著用會更安全。


    而且姐弟倆儲存的魔力也已經用得差不多了。


    梅格的存貨裏麵自然有特質武器,至於黑暗元素水晶則是在科摩羅多的遺物中有著幾顆。


    正好能用上。


    感謝科摩羅多,我就知道這種新手期boss肯定送不少好東西。


    順帶一提,我的【銀龍】也有鑲嵌位,但是我不是魔法師所以就算裝了也就隻有好看的效果。


    而且對於華而不實的東西向來不屑一顧,作為刺客還是不要那麽掩人耳目好。


    雷米選了弓箭,雷卡選了短劍。


    都是可鑲嵌的基礎款,等有錢了再給他們換。


    那麽現在就是從零開始的魔王養成計劃,這麽想來總覺得前途一片光明啊。


    ——


    “自己從零養成的護衛才是最信得過的幫手。”


    ——《夏露的旅商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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