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的雨會打落一地的梨花,記憶也會凝固誰的那些芳華。
頭頂是高大的梧桐和銀杏,深綠色的葉子密密麻麻的參差錯落,那裏灑落一些午後的灼熱光線。
因為夏恪一不怎麽喜歡交朋友,尤其是男孩子,更尤其是閨蜜的男朋友,所以林絮婉和夏恪一約著玩兒的時候,從來都是不帶沈琮的。
當然,沈琮也是個識趣的。
沈琮最早的時候,對於這事兒頗有微詞,吃過不少醋,後來慢慢的,也就習慣了。
宋荇和尚淩霄也是一樣,所以上一次,尚淩霄的不請自來,非要跟著去,後來宋荇可是吐槽和埋怨了他好大一通,尤其是加上,中途還蹦出來一個顧震來,就更讓宋荇無語了。
“嗨。”洛琛熠很自然的和夏恪一林絮婉打招唿,試圖把一場精心策劃的遇見,裝作是偶遇一樣。
夏恪一隻能禮貌的點點頭“嗨。”
實際上,她心裏想的是:洛琛熠你是故意的對吧?前兩天是你媽你爸你爺爺,現在是沈琮林絮婉!
於泓文在家裏的事兒,夏恪一當然是知道的,因為那天他們的車前腳剛開走,後腳於泓文就下樓了。
她看見了,她當然也是認識於泓文的。
但她心裏無論在怎麽樣想,怎麽風起雲湧,她的麵上也依然還是近乎永恆的,波瀾不驚的,像一塊厚厚的冰一樣,完全沒有任何的反應。
洛琛熠也沒多去看她,他知道她心裏不高興,不過他無所謂,隻要他的目的達成就行。
現在還不下手,還要等多久~
他等的太久了,他已經很無奈了。
這時候,他也早就理解了孟珩的那種死纏爛打。
“傻大個,你還帶了貓啊?”林絮婉一眼就看見了那個貓,她趴在貓包上看了一眼。
重點色布偶睜著一雙海藍寶色的眼睛,對上林絮婉的視線,喵了一聲,又仙氣又萌。
“嗯,我奶奶他們養的,好久沒出來給它放風了,正好帶出來玩兒。”洛琛熠解釋道,雖然他就是特意帶出來吸引夏恪一的。
“怪可愛的,你的那隻緬因也很酷哎,哎喲發現你這個人,選寵物和做項目一樣,特別的有眼光哎。”林絮婉隔著貓包逗弄著布偶貓,多年過去,她也早就特別的欣賞洛琛熠了,所以誇獎起來也很順手“一會兒放出來玩兒。”
因為是偶遇,所以林絮婉對於沈琮和洛琛熠的出現,也並不惱怒和尷尬,她的思路已經被這隻可愛的小貓咪給吸引了。
她也根本就不會想到,沈琮會刻意帶洛琛熠來這裏。
洛琛熠心想,沒吸引到夏恪一,先吸引林絮婉也不錯。
雖然他的心裏砰砰的,但是他還是在極力的,保持自己的平靜。
當然,麵對自己心愛的女人,他是根本就沒辦法平靜的。
他知道這樣做是不太好的,但是他沒有別的辦法。
他已經錯過了她的太多年了,他無法再做到曾經一樣的,刻意的禮貌的尊重的去保持距離了。
曾經的那些無可奈何與心酸隱忍,早就在這幾天消失的幹幹淨淨了。
完全蛻變成他的霸道和拐彎抹角,和無所不用其極。
不過,可能也是同夏恪一一樣的習慣原因,所以即使他的心裏是風起雲湧,但是麵上也依然是波瀾不驚的。
隻有全程沒怎麽說話的始作俑者沈琮,斜著眼睛看著洛琛熠跳了一下的有些粉紅的耳朵,心裏偷偷一笑,心想:洛琛熠你個大戀愛腦,你看看你的出息,跟個大傻子一樣。
他一邊自然的看著林絮婉看貓,一邊連忙提議說道“要不咱們一會兒也去買一隻算了,看你這麽喜歡,咱們又不缺錢。”
因為他很寵愛林絮婉,所以隻要是林絮婉喜歡的,他就想給她買。
畢竟,女朋友就是拿來愛拿來寵的。
此時此刻,他目不轉睛的看著林絮婉這樣可愛萌萌快樂的樣子,隻覺得又有了新的可以寵愛老婆的點了。
他的愛一直都表現在麵上,格外的張揚,完全都不隱藏。
洛琛熠的愛一直都表現在心裏,深埋於水,不起波瀾。
然而,浮出水麵的愛,與深藏心底的愛,根本也是相同的。
“好啊好啊,不過我們要先說清楚哦,你負責養,我負責玩兒就行。”林絮婉先挖下一個坑給沈琮,她其實挺喜歡布偶的,可是因為養貓還是需要太多的精力的,所以這也是她以前沒養寵物的原因,她也忙她父母也忙,加上家裏也不喜歡請阿姨,所以太難了,根本就沒有時間顧著,既然要養,那還是得負責的。
他們兩個人以前一起逛街,也偶爾會看小貓小狗啥的。
以前林絮婉也沒見表現的這麽喜歡,所以沈琮也根本就沒往心上放。
因為他不是特別喜歡養寵物,因為真的費神費力,費錢倒是小事兒。
可能還是因為小花確實是很可愛,也很討人喜歡,所以才讓她這樣的。
“沒問題,小事兒,既然洛大傻子能養好,那麽我也可以的,是吧,洛大傻子。”沈琮故意調侃道,他以前覺得洛琛熠很聰明很清醒,但是自從知道了洛琛熠的卑微暗戀以後,隻覺得他真的好可愛,好蠢萌。
於是乎,沈琮這段時間裏,也沉浸在吃自己家兄弟的這個驚天大瓜裏,吃瓜吃的非常的歡樂,和蜂蜜一樣的甜。
還要瞞著林絮婉,他特別樂嗬。
即使洛琛熠也沒有說太多的事兒,因為他怕沈琮笑死他。
人就是這樣,即使是對於親朋好友,也還是會有很多的秘密的。
“好,這可是你說的啊,馬上就去。哦對了,洛琛熠,你那個緬因貓好養嗎?”林絮婉隨便問問,她其實還是喜歡布偶,尤其是這隻布偶,當然這隻是不能搶的,畢竟這隻是洛錦書的。
“自從養了小荷那個大傻子狗之後,我覺得什麽都好養,阿拉斯加和藏獒就是極限挑戰,相對於養狗,養貓簡直就是易如反掌的,畢竟,洗澡什麽的真的不用太操心。”洛琛熠難得話多,如此口若懸河滔滔不絕的耐心的解釋,他想在趁機在夏恪一麵前多說點兒話。
他也的確覺得,自從養了小荷之後,他的耐心都增加了很多,這還是建立在他特別舍得給小荷花錢,以及洗澡基本不用自己洗的情況下。
“就是,洗澡確實挺災難的,畢竟小荷那麽壯碩。”沈琮喝著奶茶,眉毛一抬說“不過沒關係,貓好說,送出去洗就可以,畢竟它自己也會洗。”
沈琮今天,作為帶著特別的目的的人,時不時不經意的畫龍點睛,成為了一個溫柔氣氛組,開始試圖調節現在有些微妙的氣氛。
夏恪一一直沒說話,她本來也是寡言少語的性格。
她對於這樣的狀態很不滿,她明白洛琛熠心裏打的是什麽主意,於是就更加一直都不想說話了。
本來一來北城,她就不是很高興。
她正愁沒地方發泄呢,洛琛熠還往她的槍口上撞。
雖然,她也不會把這個氣撒到洛琛熠身上,她早就已經習慣了自己咽下很多的痛苦。
她剛準備找個借口溜了,結果沈琮忽然說“走走走,我們去買貓,說幹就幹,絕不拖延,我知道哪裏有貓賣,那邊還有一家很好喝的奶茶,正好吃吃喝喝去。”沈琮一邊說,一邊興高采烈的拉著林絮婉的手,看起來很是興奮。
不會演戲的人,演起來就有些假~
洛琛熠也很想拉上夏恪一的手,但是他怕她甩自己一個大巴掌~
於是,他隻得趕緊附和道“好啊好啊,去買貓,那家奶茶也很好喝。”
林絮婉很是開心,就一邊吃著糖一邊說“買了小貓以後,取個什麽名字呢,要不就叫小仙女好啦。”
“老婆說的對,都聽老婆的。”沈琮連忙說,生怕夏恪一跑了,畢竟他今天可是帶著任務來的。
“討厭,你就是油嘴滑舌。”林絮婉假裝捶沈琮,輕輕的捏了一下他的肩膀。
洛琛熠心想,老婆你說話啊,你說話啊,我好緊張啊,他好怕夏恪一隨時開溜,自己就前功盡棄。
不過轉念又想,前功盡棄也沒關係,他可以從頭再來!
但是他又想:夏恪一你別跑,我求你別跑。
騎虎難下的夏恪一隻得微微點頭說道“婉婉說的都對。”
她說的也是事實,認識林絮婉這麽些年,夏恪一覺得,她們兩個,包括宋荇,都是三觀很正的人。
所以林絮婉說的很多話,她都是表示認同的。
“哎呀,這個包包好好看啊,買給我的寶貝一一吧。”林絮婉看著那個白色的山茶花設計包包說。
頭層牛皮的包包,素白色山茶花形狀的設計,上麵點綴了幾顆碩大的珍珠。
常規的包包來說,一般用的都是仿珍珠,但是這幾顆是真的珍珠,隻不過是巴洛克的,素白色不規則的大珍珠在陽光下熠熠生輝,更增加了一些別致且雅致的的感覺。
是夏恪一的品味,林絮婉想。
當然,洛琛熠就更想了。
“哎呀漂亮小姐姐的眼光是真好,這是我們剛出的設計款。”導購小姐姐笑容滿麵的說,她本來想習慣性的說可以上身試試的,但是瞅著這幾位都不差錢的樣子,心想要不別試了,直接買就行,我不折騰了。
作為一線銷售,她可太懂了。
因為有好多人不試就買,試了的反而好多還都不買,不買不說吧,卻還各種挑剔找毛病,浪費別人的時間和精力,真是讓人生氣~
她作為銷售,隻想業績,不想其他的。
林絮婉應聲,剛準備買單的,結果洛琛熠已經拿在手上了,還順手又拿了其他的三個款“一人一個,我來買單。”
“我兄弟果然財大氣粗。”沈琮戲謔道,他冒著風險帶洛琛熠過來,不就是來表現的嘛,所以適時說重要的話,也要點到為止。
畢竟,夏恪一這種人,自然是拿人手短的,雖然也沒多少錢,雖然她也不差錢。
洛琛熠買完單後,小姐姐還準備介紹些什麽其他的,她看的出來,這帥哥人帥還有錢,買東西還快,是個大單,她可想趁機抓住機會努力推銷,好一單能幹上幾天的業績,好高枕無憂。
隻見洛琛熠迅速的又拿了三個,其中有一個是綠色兔子造型的“這三個也要。”
這是他買給洛錦書洛琛凝和洛琛凝的女兒的,家裏其他的人,就不用買了,他懶得拿,加上這種風格他們也未必喜歡。
不過洛錦書她們肯定是喜歡的,他給她們送禮物早就是習慣了,而且接下來,他還有事相求呢~
“哈哈,你想的還挺周全,還有你外甥女的。”沈琮故意說道,他當然知道夏汀蘭的事兒。
“那可不。”洛琛熠自然沒給夏汀蘭買,他不想讓林絮婉知道,也知道夏恪一不會接受,所以不用白費力氣。
林絮婉及腰的長發在風中飛舞著“感謝洛大少爺打賞的毛毛雨。”
她把那句讓沈琮記得迴禮給咽了下去,她可不想拉上夏恪一。
這種情況下,夏恪一自然是得接受這個包包了,再加上,她也確實喜歡這個包。
因為林絮婉認識她久了,所以也懂得她的喜好。
當然,暗戀大冤種洛琛熠也懂,因為他在海城見過夏恪一買包。
他也按照著她的喜好,買了一些包。
還特意定做了一些包,他自己也親手做了一些包,不過都藏在他小別墅的衣帽間裏。
在那裏,他準備了一個專門的房間,來存放這些年準備給夏恪一的禮物,貴重的還特意用了保險箱裝,一來是為了安全,二來是為了不讓時不時去突擊的洛嘉林和傅文姝發現。
雖然那套房子,他住的也不多。
他其實更喜歡住在家裏,因為空間大,隨時有飯吃,還有一院子的美好風景可以自由的欣賞。
可是夏恪一在海城讀書的那些年,他經常會過去住。
因為這樣,跟蹤她就更方便了。
還有就是這一次,知道她要迴來的時候,就特意又住了過去,想著隨時能夠遇見她,看見她。
當愛的足夠深刻,也會顯得過於卑微。
頭頂是高大的梧桐和銀杏,深綠色的葉子密密麻麻的參差錯落,那裏灑落一些午後的灼熱光線。
因為夏恪一不怎麽喜歡交朋友,尤其是男孩子,更尤其是閨蜜的男朋友,所以林絮婉和夏恪一約著玩兒的時候,從來都是不帶沈琮的。
當然,沈琮也是個識趣的。
沈琮最早的時候,對於這事兒頗有微詞,吃過不少醋,後來慢慢的,也就習慣了。
宋荇和尚淩霄也是一樣,所以上一次,尚淩霄的不請自來,非要跟著去,後來宋荇可是吐槽和埋怨了他好大一通,尤其是加上,中途還蹦出來一個顧震來,就更讓宋荇無語了。
“嗨。”洛琛熠很自然的和夏恪一林絮婉打招唿,試圖把一場精心策劃的遇見,裝作是偶遇一樣。
夏恪一隻能禮貌的點點頭“嗨。”
實際上,她心裏想的是:洛琛熠你是故意的對吧?前兩天是你媽你爸你爺爺,現在是沈琮林絮婉!
於泓文在家裏的事兒,夏恪一當然是知道的,因為那天他們的車前腳剛開走,後腳於泓文就下樓了。
她看見了,她當然也是認識於泓文的。
但她心裏無論在怎麽樣想,怎麽風起雲湧,她的麵上也依然還是近乎永恆的,波瀾不驚的,像一塊厚厚的冰一樣,完全沒有任何的反應。
洛琛熠也沒多去看她,他知道她心裏不高興,不過他無所謂,隻要他的目的達成就行。
現在還不下手,還要等多久~
他等的太久了,他已經很無奈了。
這時候,他也早就理解了孟珩的那種死纏爛打。
“傻大個,你還帶了貓啊?”林絮婉一眼就看見了那個貓,她趴在貓包上看了一眼。
重點色布偶睜著一雙海藍寶色的眼睛,對上林絮婉的視線,喵了一聲,又仙氣又萌。
“嗯,我奶奶他們養的,好久沒出來給它放風了,正好帶出來玩兒。”洛琛熠解釋道,雖然他就是特意帶出來吸引夏恪一的。
“怪可愛的,你的那隻緬因也很酷哎,哎喲發現你這個人,選寵物和做項目一樣,特別的有眼光哎。”林絮婉隔著貓包逗弄著布偶貓,多年過去,她也早就特別的欣賞洛琛熠了,所以誇獎起來也很順手“一會兒放出來玩兒。”
因為是偶遇,所以林絮婉對於沈琮和洛琛熠的出現,也並不惱怒和尷尬,她的思路已經被這隻可愛的小貓咪給吸引了。
她也根本就不會想到,沈琮會刻意帶洛琛熠來這裏。
洛琛熠心想,沒吸引到夏恪一,先吸引林絮婉也不錯。
雖然他的心裏砰砰的,但是他還是在極力的,保持自己的平靜。
當然,麵對自己心愛的女人,他是根本就沒辦法平靜的。
他知道這樣做是不太好的,但是他沒有別的辦法。
他已經錯過了她的太多年了,他無法再做到曾經一樣的,刻意的禮貌的尊重的去保持距離了。
曾經的那些無可奈何與心酸隱忍,早就在這幾天消失的幹幹淨淨了。
完全蛻變成他的霸道和拐彎抹角,和無所不用其極。
不過,可能也是同夏恪一一樣的習慣原因,所以即使他的心裏是風起雲湧,但是麵上也依然是波瀾不驚的。
隻有全程沒怎麽說話的始作俑者沈琮,斜著眼睛看著洛琛熠跳了一下的有些粉紅的耳朵,心裏偷偷一笑,心想:洛琛熠你個大戀愛腦,你看看你的出息,跟個大傻子一樣。
他一邊自然的看著林絮婉看貓,一邊連忙提議說道“要不咱們一會兒也去買一隻算了,看你這麽喜歡,咱們又不缺錢。”
因為他很寵愛林絮婉,所以隻要是林絮婉喜歡的,他就想給她買。
畢竟,女朋友就是拿來愛拿來寵的。
此時此刻,他目不轉睛的看著林絮婉這樣可愛萌萌快樂的樣子,隻覺得又有了新的可以寵愛老婆的點了。
他的愛一直都表現在麵上,格外的張揚,完全都不隱藏。
洛琛熠的愛一直都表現在心裏,深埋於水,不起波瀾。
然而,浮出水麵的愛,與深藏心底的愛,根本也是相同的。
“好啊好啊,不過我們要先說清楚哦,你負責養,我負責玩兒就行。”林絮婉先挖下一個坑給沈琮,她其實挺喜歡布偶的,可是因為養貓還是需要太多的精力的,所以這也是她以前沒養寵物的原因,她也忙她父母也忙,加上家裏也不喜歡請阿姨,所以太難了,根本就沒有時間顧著,既然要養,那還是得負責的。
他們兩個人以前一起逛街,也偶爾會看小貓小狗啥的。
以前林絮婉也沒見表現的這麽喜歡,所以沈琮也根本就沒往心上放。
因為他不是特別喜歡養寵物,因為真的費神費力,費錢倒是小事兒。
可能還是因為小花確實是很可愛,也很討人喜歡,所以才讓她這樣的。
“沒問題,小事兒,既然洛大傻子能養好,那麽我也可以的,是吧,洛大傻子。”沈琮故意調侃道,他以前覺得洛琛熠很聰明很清醒,但是自從知道了洛琛熠的卑微暗戀以後,隻覺得他真的好可愛,好蠢萌。
於是乎,沈琮這段時間裏,也沉浸在吃自己家兄弟的這個驚天大瓜裏,吃瓜吃的非常的歡樂,和蜂蜜一樣的甜。
還要瞞著林絮婉,他特別樂嗬。
即使洛琛熠也沒有說太多的事兒,因為他怕沈琮笑死他。
人就是這樣,即使是對於親朋好友,也還是會有很多的秘密的。
“好,這可是你說的啊,馬上就去。哦對了,洛琛熠,你那個緬因貓好養嗎?”林絮婉隨便問問,她其實還是喜歡布偶,尤其是這隻布偶,當然這隻是不能搶的,畢竟這隻是洛錦書的。
“自從養了小荷那個大傻子狗之後,我覺得什麽都好養,阿拉斯加和藏獒就是極限挑戰,相對於養狗,養貓簡直就是易如反掌的,畢竟,洗澡什麽的真的不用太操心。”洛琛熠難得話多,如此口若懸河滔滔不絕的耐心的解釋,他想在趁機在夏恪一麵前多說點兒話。
他也的確覺得,自從養了小荷之後,他的耐心都增加了很多,這還是建立在他特別舍得給小荷花錢,以及洗澡基本不用自己洗的情況下。
“就是,洗澡確實挺災難的,畢竟小荷那麽壯碩。”沈琮喝著奶茶,眉毛一抬說“不過沒關係,貓好說,送出去洗就可以,畢竟它自己也會洗。”
沈琮今天,作為帶著特別的目的的人,時不時不經意的畫龍點睛,成為了一個溫柔氣氛組,開始試圖調節現在有些微妙的氣氛。
夏恪一一直沒說話,她本來也是寡言少語的性格。
她對於這樣的狀態很不滿,她明白洛琛熠心裏打的是什麽主意,於是就更加一直都不想說話了。
本來一來北城,她就不是很高興。
她正愁沒地方發泄呢,洛琛熠還往她的槍口上撞。
雖然,她也不會把這個氣撒到洛琛熠身上,她早就已經習慣了自己咽下很多的痛苦。
她剛準備找個借口溜了,結果沈琮忽然說“走走走,我們去買貓,說幹就幹,絕不拖延,我知道哪裏有貓賣,那邊還有一家很好喝的奶茶,正好吃吃喝喝去。”沈琮一邊說,一邊興高采烈的拉著林絮婉的手,看起來很是興奮。
不會演戲的人,演起來就有些假~
洛琛熠也很想拉上夏恪一的手,但是他怕她甩自己一個大巴掌~
於是,他隻得趕緊附和道“好啊好啊,去買貓,那家奶茶也很好喝。”
林絮婉很是開心,就一邊吃著糖一邊說“買了小貓以後,取個什麽名字呢,要不就叫小仙女好啦。”
“老婆說的對,都聽老婆的。”沈琮連忙說,生怕夏恪一跑了,畢竟他今天可是帶著任務來的。
“討厭,你就是油嘴滑舌。”林絮婉假裝捶沈琮,輕輕的捏了一下他的肩膀。
洛琛熠心想,老婆你說話啊,你說話啊,我好緊張啊,他好怕夏恪一隨時開溜,自己就前功盡棄。
不過轉念又想,前功盡棄也沒關係,他可以從頭再來!
但是他又想:夏恪一你別跑,我求你別跑。
騎虎難下的夏恪一隻得微微點頭說道“婉婉說的都對。”
她說的也是事實,認識林絮婉這麽些年,夏恪一覺得,她們兩個,包括宋荇,都是三觀很正的人。
所以林絮婉說的很多話,她都是表示認同的。
“哎呀,這個包包好好看啊,買給我的寶貝一一吧。”林絮婉看著那個白色的山茶花設計包包說。
頭層牛皮的包包,素白色山茶花形狀的設計,上麵點綴了幾顆碩大的珍珠。
常規的包包來說,一般用的都是仿珍珠,但是這幾顆是真的珍珠,隻不過是巴洛克的,素白色不規則的大珍珠在陽光下熠熠生輝,更增加了一些別致且雅致的的感覺。
是夏恪一的品味,林絮婉想。
當然,洛琛熠就更想了。
“哎呀漂亮小姐姐的眼光是真好,這是我們剛出的設計款。”導購小姐姐笑容滿麵的說,她本來想習慣性的說可以上身試試的,但是瞅著這幾位都不差錢的樣子,心想要不別試了,直接買就行,我不折騰了。
作為一線銷售,她可太懂了。
因為有好多人不試就買,試了的反而好多還都不買,不買不說吧,卻還各種挑剔找毛病,浪費別人的時間和精力,真是讓人生氣~
她作為銷售,隻想業績,不想其他的。
林絮婉應聲,剛準備買單的,結果洛琛熠已經拿在手上了,還順手又拿了其他的三個款“一人一個,我來買單。”
“我兄弟果然財大氣粗。”沈琮戲謔道,他冒著風險帶洛琛熠過來,不就是來表現的嘛,所以適時說重要的話,也要點到為止。
畢竟,夏恪一這種人,自然是拿人手短的,雖然也沒多少錢,雖然她也不差錢。
洛琛熠買完單後,小姐姐還準備介紹些什麽其他的,她看的出來,這帥哥人帥還有錢,買東西還快,是個大單,她可想趁機抓住機會努力推銷,好一單能幹上幾天的業績,好高枕無憂。
隻見洛琛熠迅速的又拿了三個,其中有一個是綠色兔子造型的“這三個也要。”
這是他買給洛錦書洛琛凝和洛琛凝的女兒的,家裏其他的人,就不用買了,他懶得拿,加上這種風格他們也未必喜歡。
不過洛錦書她們肯定是喜歡的,他給她們送禮物早就是習慣了,而且接下來,他還有事相求呢~
“哈哈,你想的還挺周全,還有你外甥女的。”沈琮故意說道,他當然知道夏汀蘭的事兒。
“那可不。”洛琛熠自然沒給夏汀蘭買,他不想讓林絮婉知道,也知道夏恪一不會接受,所以不用白費力氣。
林絮婉及腰的長發在風中飛舞著“感謝洛大少爺打賞的毛毛雨。”
她把那句讓沈琮記得迴禮給咽了下去,她可不想拉上夏恪一。
這種情況下,夏恪一自然是得接受這個包包了,再加上,她也確實喜歡這個包。
因為林絮婉認識她久了,所以也懂得她的喜好。
當然,暗戀大冤種洛琛熠也懂,因為他在海城見過夏恪一買包。
他也按照著她的喜好,買了一些包。
還特意定做了一些包,他自己也親手做了一些包,不過都藏在他小別墅的衣帽間裏。
在那裏,他準備了一個專門的房間,來存放這些年準備給夏恪一的禮物,貴重的還特意用了保險箱裝,一來是為了安全,二來是為了不讓時不時去突擊的洛嘉林和傅文姝發現。
雖然那套房子,他住的也不多。
他其實更喜歡住在家裏,因為空間大,隨時有飯吃,還有一院子的美好風景可以自由的欣賞。
可是夏恪一在海城讀書的那些年,他經常會過去住。
因為這樣,跟蹤她就更方便了。
還有就是這一次,知道她要迴來的時候,就特意又住了過去,想著隨時能夠遇見她,看見她。
當愛的足夠深刻,也會顯得過於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