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調查
怎麽你們都有異能,就我是狼人? 作者:福禍雙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異想體檔案
編號:054。
檔案名:役肉腐鼠。
肉體強度:e(可以被刀器與火器傷害,身體素質與健康成人相當。)
威脅等級:d(鎮壓之前若事先做好充足的準備,可顯著降低死亡率。)
能力描述:該異想體的皮膚體表蘊含有特殊的結構,可分泌出不弱於強硫酸的液體,任何沾染上這股硫酸的碳基生物與非碳基生物都會留下不可清除的疤痕。
如果與該異想體產生過直接接觸又不及時處理的話,硫酸會迅速溶解接觸的位置,並有蔓延全身的風險。其最終結果導向將會是無藥可救的死亡。
據案例分析,產生過接觸的人直到最後一口氣斷絕之前,都會承受如同千萬隻螞蟻同時啃咬肌膚般的痛楚。
除去烈度硫酸的能力外,該異想體還擁有“超速自愈”,“肉體再構”的能力。
前者代表該異想體的自愈能力極強,難以通過慢性傷害等形式給予死亡。據稀少的案例記載,它曾遭受口徑5.8毫米的子彈射擊中腹部,結果是子彈被溶解在體內,傷口的彈痕也在5秒之後恢複如初。
“肉體再構”,指的是該異想體擁有掌控肉體,以獨特形式再造肉體的能力。
但此能力十分危險,極其容易失控,少有見其使用。
鎮壓建議:遠程使用槍械,將其圍剿於彈幕,是最穩妥的方法。
亦或者,用等同於2噸重的汽車以150公裏時速高速行駛的撞擊造成的等同力量將其碾壓。
該方法僅適用於力量型異想體寄生者,或高階(不低於6階)員工使用。6階以下員工建議還是依賴槍械最為穩妥。
——1\/4(第一頁) 記錄者:白綿
記錄時間:2015.7.25
接種者:周若朽。
家庭成員:一人。
寄生者簡介:周若朽,34歲,未婚,平京醫科大學博士生,攻讀於肛腸科。
就職於平洲市第三人民醫院,職位為肛腸科副主任。
該宿主作為醫生的身份兢兢業業,發表過數篇sci論文,刊登過國外雜誌。
醫生之外的身份,作為異想體寄生者還開發出了獨屬自己的“催眠法術”,並嚐試駕馭“血肉再構”,前途無量,未來可期!
特批準許,升職為7階員工!
——2\/4(第二頁) 記錄者:溫明悅
記錄時間:2016.5.25
.......
檔案更新。更新時間:2018.7.7
2018年7月7日,平洲市第三人民醫院肛腸科副主任,“役肉腐鼠”寄生者周若朽被發現死在郊區一所屋舍的地下室,寄生在其體內的異想體不知去向。
死者死狀背靠牆坐於地上,牆上有深深的凹痕,推斷是被從遠處使出巨力將其甩飛撞在牆上留下的痕跡。
從凹痕的深度,死者的背部創麵計算,該攻擊的力量不亞於200公斤的摩托以120公裏時速造成的直接撞擊。
死者初步判定死因是喉嚨部位被捏碎,失去意識,無法唿吸致死。
行兇者不明,行兇動機不明,報警人不明。
經技術人員抽驗在場所有血液樣本,以及少數幾個人體部位的血肉組織,發現它們分屬於不同的三十五個人。
經過官方dna鑒定後,初步判定它們的主人都是發生在近兩年的幼童失蹤案裏的失事者。
初步斷定他們已經遇害。遺憾且讓人痛心的事是,警方趕到現場時隻看到少量的血液與人體組織,一具完整屍骸都沒見到。
這些血液的身邊皆有硫酸,初步判定行兇者為周若朽。
三十五名遇害者裏隻有一人存活,那即是在現場被救出的女孩童婉。據推斷,她是半年前從外省被拐賣至此地,後被周若朽囚禁於地下,囚禁目的暫且不明。
——3\/4(第三頁) 記錄者:方使舟
記錄時間:2018.7.7
......
檔案更新證詞。更新時間2018.7.12。
役肉腐鼠案件中的女童在8號蘇醒,後被家屬接迴家休養。
後續經過與家屬調解後,官方派遣專門的人員前往慰問,小心的,謹慎的,在不觸及幼童心理創傷的前提下進行了簡單的詢問。
根據童婉的證詞中得出結論:周若朽曾在她清醒時對其進行非人道的人體實驗,具體過程過於血腥,不便在此贅述。
但當童婉被問及對殺害周若朽的人是否有印象時,童婉的答案讓在場所有人都怔住。
——是狼。
童婉說,從迷迷糊糊的昏黑意識中,突然破開了一個孔洞,光從孔洞照入,然後,一頭巨狼穿過漫天灰塵,迎著光,溫柔的將其從囚籠中解放而出。
穿過孔洞,她看到了曾經讓她害怕的,巨大的老鼠像隻臭蟲一般,死在了牆壁底下。
詢問到這裏時,由於問及了可能會對幼童造成二次心理創傷的以上問題,我方人員被家屬十分客氣的“請”了迴去。
後續再無訪談機會,案件在此暫停調查,陷入困境。
4\/4(第四頁)
記錄時間:2018.7.12 紀錄人:方使舟
——
2018.7.14,平洲市,警察局內。
“.....以上,就是本次案件的調查結果。”
一個年輕的警員向坐在自己麵前的警長說,“雖然是抽象化的描述,但童婉的證詞中多次出現了類似“狼”的證詞。”
“加上6月底曾發現過幾例殺人棄屍案,死者的臉部皆被尖銳物劃破,體內髒器缺失,這些皆符合“獸”型異想體宿主的捕食行為,也許事主就是狼型異想體也有可能。
基於上述,屬下判斷,這些線索可以牽連起來,殺害周若朽,犯下命案的兇手應是同一個人。”
“你的判斷合乎邏輯,但是你沒考慮到兇手的動機問題。”
警探曾德瑞,沉吟片刻說,“首先我們捋一捋時間線。命案被發現,是在6月份,共5起,每起案件間隔5天左右,最後一次發現是在25號。”
“這些案件都是有明確的捕食動機的。而按照時間推算,兇手是需要定期捕食的,已經墮落的怪物,是無法忍耐獸欲的渴望的。可偏偏它在25號之後就消失了。”
“從26號到7月6號,期間我們一直搜查,結果都一無所獲。沒有看到屍體,也沒有再發現它的蛛絲馬跡....”
“直至,最後一次出現疑似異想體殺人,就是周若朽案。這之間的空窗期有點過長了,異想體是必需要進食的,而它隻要進食,就多半會留下痕跡。而結果呢?”
“它沒有留下任何線索,案發的現場也沒有進食痕跡。”
曾德瑞問,“你說說看,這代表了什麽?小方。”
“....呃。”
方使舟不知作何迴答,心裏有一個荒誕念頭:總不能是那頭怪物突然改性吃素,強忍饑餓不殺人捕食,甚至獵殺了周若朽也沒有進食行為,拯救受害者也隻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英雄主義”吧?
——對於一個曾經進食過人肉的異想體宿主,這可能嗎?
曾德瑞仿佛看穿了他的想法,嚴肅的臉上掛上幾絲笑意,說:“小方,思考要更全麵,更大膽!你應該知道,異想體是無法被消滅的,能消滅的隻有它們的宿主!”
“這種從古時就生活在人類社會下的古老怪物時刻在成長。它們的成長必須寄宿在人體上,即便宿主意外死亡,它們也能留存於世,直至找到下一個宿主,繼續成長。”
“它們對宿主也是有自己的特定要求的,也許某隻異想體遇到了它覺得最恰當的宿主,轉換了寄生對象也不定。”
“您的意思是...”
方使舟有所頓悟,“犯下案件的是同一隻異想體,但是它們的主人卻更換過?”
曾德瑞擺出了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點點頭,“沒錯。這種情況雖然很罕見,但不是沒有...”
“我明白了,警長。那先前的案件的最後線索,斷在了一間獸醫診所,一個叫林顯福的年輕人身上。”方使舟小心翼翼地問,“要將他先捉起來嗎?”
聞言,曾德瑞眉頭皺了起來,思考片刻後搖了搖頭,“不必了。罪人周若朽死有餘辜,犯不著為了此等敗類把對方逼急了。”
“咳咳,警長,我們的身份說這些話不太好吧?
“.....我說什麽了?嗯,年紀大了,記性不好。”曾德瑞輕咳一聲,繼續說,“總而言之,此事就交給專門的人解決吧。我們這些普通人對這些怪異是沒有辦法的,你等會將此案的所有資料都發給白教授,讓她去想吧!”
“是!”
方使舟立正敬禮,轉身離開了辦公室。
——
編號:054。
檔案名:役肉腐鼠。
肉體強度:e(可以被刀器與火器傷害,身體素質與健康成人相當。)
威脅等級:d(鎮壓之前若事先做好充足的準備,可顯著降低死亡率。)
能力描述:該異想體的皮膚體表蘊含有特殊的結構,可分泌出不弱於強硫酸的液體,任何沾染上這股硫酸的碳基生物與非碳基生物都會留下不可清除的疤痕。
如果與該異想體產生過直接接觸又不及時處理的話,硫酸會迅速溶解接觸的位置,並有蔓延全身的風險。其最終結果導向將會是無藥可救的死亡。
據案例分析,產生過接觸的人直到最後一口氣斷絕之前,都會承受如同千萬隻螞蟻同時啃咬肌膚般的痛楚。
除去烈度硫酸的能力外,該異想體還擁有“超速自愈”,“肉體再構”的能力。
前者代表該異想體的自愈能力極強,難以通過慢性傷害等形式給予死亡。據稀少的案例記載,它曾遭受口徑5.8毫米的子彈射擊中腹部,結果是子彈被溶解在體內,傷口的彈痕也在5秒之後恢複如初。
“肉體再構”,指的是該異想體擁有掌控肉體,以獨特形式再造肉體的能力。
但此能力十分危險,極其容易失控,少有見其使用。
鎮壓建議:遠程使用槍械,將其圍剿於彈幕,是最穩妥的方法。
亦或者,用等同於2噸重的汽車以150公裏時速高速行駛的撞擊造成的等同力量將其碾壓。
該方法僅適用於力量型異想體寄生者,或高階(不低於6階)員工使用。6階以下員工建議還是依賴槍械最為穩妥。
——1\/4(第一頁) 記錄者:白綿
記錄時間:2015.7.25
接種者:周若朽。
家庭成員:一人。
寄生者簡介:周若朽,34歲,未婚,平京醫科大學博士生,攻讀於肛腸科。
就職於平洲市第三人民醫院,職位為肛腸科副主任。
該宿主作為醫生的身份兢兢業業,發表過數篇sci論文,刊登過國外雜誌。
醫生之外的身份,作為異想體寄生者還開發出了獨屬自己的“催眠法術”,並嚐試駕馭“血肉再構”,前途無量,未來可期!
特批準許,升職為7階員工!
——2\/4(第二頁) 記錄者:溫明悅
記錄時間:2016.5.25
.......
檔案更新。更新時間:2018.7.7
2018年7月7日,平洲市第三人民醫院肛腸科副主任,“役肉腐鼠”寄生者周若朽被發現死在郊區一所屋舍的地下室,寄生在其體內的異想體不知去向。
死者死狀背靠牆坐於地上,牆上有深深的凹痕,推斷是被從遠處使出巨力將其甩飛撞在牆上留下的痕跡。
從凹痕的深度,死者的背部創麵計算,該攻擊的力量不亞於200公斤的摩托以120公裏時速造成的直接撞擊。
死者初步判定死因是喉嚨部位被捏碎,失去意識,無法唿吸致死。
行兇者不明,行兇動機不明,報警人不明。
經技術人員抽驗在場所有血液樣本,以及少數幾個人體部位的血肉組織,發現它們分屬於不同的三十五個人。
經過官方dna鑒定後,初步判定它們的主人都是發生在近兩年的幼童失蹤案裏的失事者。
初步斷定他們已經遇害。遺憾且讓人痛心的事是,警方趕到現場時隻看到少量的血液與人體組織,一具完整屍骸都沒見到。
這些血液的身邊皆有硫酸,初步判定行兇者為周若朽。
三十五名遇害者裏隻有一人存活,那即是在現場被救出的女孩童婉。據推斷,她是半年前從外省被拐賣至此地,後被周若朽囚禁於地下,囚禁目的暫且不明。
——3\/4(第三頁) 記錄者:方使舟
記錄時間:2018.7.7
......
檔案更新證詞。更新時間2018.7.12。
役肉腐鼠案件中的女童在8號蘇醒,後被家屬接迴家休養。
後續經過與家屬調解後,官方派遣專門的人員前往慰問,小心的,謹慎的,在不觸及幼童心理創傷的前提下進行了簡單的詢問。
根據童婉的證詞中得出結論:周若朽曾在她清醒時對其進行非人道的人體實驗,具體過程過於血腥,不便在此贅述。
但當童婉被問及對殺害周若朽的人是否有印象時,童婉的答案讓在場所有人都怔住。
——是狼。
童婉說,從迷迷糊糊的昏黑意識中,突然破開了一個孔洞,光從孔洞照入,然後,一頭巨狼穿過漫天灰塵,迎著光,溫柔的將其從囚籠中解放而出。
穿過孔洞,她看到了曾經讓她害怕的,巨大的老鼠像隻臭蟲一般,死在了牆壁底下。
詢問到這裏時,由於問及了可能會對幼童造成二次心理創傷的以上問題,我方人員被家屬十分客氣的“請”了迴去。
後續再無訪談機會,案件在此暫停調查,陷入困境。
4\/4(第四頁)
記錄時間:2018.7.12 紀錄人:方使舟
——
2018.7.14,平洲市,警察局內。
“.....以上,就是本次案件的調查結果。”
一個年輕的警員向坐在自己麵前的警長說,“雖然是抽象化的描述,但童婉的證詞中多次出現了類似“狼”的證詞。”
“加上6月底曾發現過幾例殺人棄屍案,死者的臉部皆被尖銳物劃破,體內髒器缺失,這些皆符合“獸”型異想體宿主的捕食行為,也許事主就是狼型異想體也有可能。
基於上述,屬下判斷,這些線索可以牽連起來,殺害周若朽,犯下命案的兇手應是同一個人。”
“你的判斷合乎邏輯,但是你沒考慮到兇手的動機問題。”
警探曾德瑞,沉吟片刻說,“首先我們捋一捋時間線。命案被發現,是在6月份,共5起,每起案件間隔5天左右,最後一次發現是在25號。”
“這些案件都是有明確的捕食動機的。而按照時間推算,兇手是需要定期捕食的,已經墮落的怪物,是無法忍耐獸欲的渴望的。可偏偏它在25號之後就消失了。”
“從26號到7月6號,期間我們一直搜查,結果都一無所獲。沒有看到屍體,也沒有再發現它的蛛絲馬跡....”
“直至,最後一次出現疑似異想體殺人,就是周若朽案。這之間的空窗期有點過長了,異想體是必需要進食的,而它隻要進食,就多半會留下痕跡。而結果呢?”
“它沒有留下任何線索,案發的現場也沒有進食痕跡。”
曾德瑞問,“你說說看,這代表了什麽?小方。”
“....呃。”
方使舟不知作何迴答,心裏有一個荒誕念頭:總不能是那頭怪物突然改性吃素,強忍饑餓不殺人捕食,甚至獵殺了周若朽也沒有進食行為,拯救受害者也隻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英雄主義”吧?
——對於一個曾經進食過人肉的異想體宿主,這可能嗎?
曾德瑞仿佛看穿了他的想法,嚴肅的臉上掛上幾絲笑意,說:“小方,思考要更全麵,更大膽!你應該知道,異想體是無法被消滅的,能消滅的隻有它們的宿主!”
“這種從古時就生活在人類社會下的古老怪物時刻在成長。它們的成長必須寄宿在人體上,即便宿主意外死亡,它們也能留存於世,直至找到下一個宿主,繼續成長。”
“它們對宿主也是有自己的特定要求的,也許某隻異想體遇到了它覺得最恰當的宿主,轉換了寄生對象也不定。”
“您的意思是...”
方使舟有所頓悟,“犯下案件的是同一隻異想體,但是它們的主人卻更換過?”
曾德瑞擺出了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點點頭,“沒錯。這種情況雖然很罕見,但不是沒有...”
“我明白了,警長。那先前的案件的最後線索,斷在了一間獸醫診所,一個叫林顯福的年輕人身上。”方使舟小心翼翼地問,“要將他先捉起來嗎?”
聞言,曾德瑞眉頭皺了起來,思考片刻後搖了搖頭,“不必了。罪人周若朽死有餘辜,犯不著為了此等敗類把對方逼急了。”
“咳咳,警長,我們的身份說這些話不太好吧?
“.....我說什麽了?嗯,年紀大了,記性不好。”曾德瑞輕咳一聲,繼續說,“總而言之,此事就交給專門的人解決吧。我們這些普通人對這些怪異是沒有辦法的,你等會將此案的所有資料都發給白教授,讓她去想吧!”
“是!”
方使舟立正敬禮,轉身離開了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