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倫敦街頭。
某個不起眼的中餐館裏,一個11歲的中國男孩獨自一人坐在角落,身前的桌子上擺了一盤炒飯和兩道炒菜。
異國他鄉,一個小孩在沒有大人陪同的情況下,獨自一人在飯店吃飯,哪怕已經躲在角落,也是注定引人注目。
整個屋裏的人,都在猜測這個孩子的情況,其中最關心的人,當屬飯店的老板。
從點菜開始,他就在考慮一個問題。
這孩子有錢買單嗎?
海外的中餐,在這個年代不算稀少,不過卻都集中在唐人街。像這家餐館一樣,開在倫敦的街頭的,極其少見。
一頓中餐的價格雖然不貴,但是如果有人吃霸王餐,也是一筆不小的損失。
盯了半天,老板實在控製不住自己,坐在了男孩的對麵,語氣溫和的詢問:
“孩子,你是一個人嗎?”
男孩正是王勝初,聽到老板詢問,吃飯的空餘,這才點頭迴答:
“不是,隻是那人有事,所以暫時一個人。”
雖然他的靈魂是成年人,但是身體卻不是,被人詢問是不是一個人,自然不能實話實說。
真承認是一個人,即便不被壞人惦記,一個孩子獨自在外,被人知曉也會十分麻煩,甚至會連累院長老頭。
聽到王勝初不是一個人,飯店老板放心不少,這下不用擔心被吃霸王餐了。
想了想,老板又對什麽情況會把一個孩子單獨丟下的情況十分不解,好奇的問道:
“那等下會有人來接你嗎?你家住哪裏啊?如果沒人接你,我可以送你迴家。”
被問家在哪裏,王勝初十分鬱悶,半開玩笑的說道:
“老板,你真的能送我迴家嗎?我家在愛丁堡。”
.......
老板無語,送王勝初去愛丁堡,他怕是瘋了才會這麽幹。
看老板不說話了,王勝初繼續低頭幹飯。
他說的都是真的啊,如果可以,他是真的想迴愛丁堡。
從對角巷迴買完東西,他就發現一個問題。
來的時候好好的,好像迴不去了。
在對角巷呆了一天,他兜裏的加隆已經花的差不多了,連吃飯都不敢用加隆消費,王勝初也不就不想過多停留。
迴到破釜酒吧,這時他才發現,來的時候,是弗利維帶著他,告訴他傳送的目的地,這才直接用飛路網傳送過來。
可是沒人告訴他怎麽迴去啊,對魔法界還一無所知,根本不知道要迴愛丁堡,飛路網要傳送的目的地名稱。
每每想到這個問題,王勝初就忍不住在心裏詛咒小矮人。
看看人家哈利的待遇,海格找到哈利之後,幾乎所有的事情都是全程陪同,主打的那叫一個陪伴。
再看弗利維,管殺不管埋啊。
小矮人,我詛咒你每天縮短1厘米,個子越長越矮!
沒有人管,王勝初這才認識到,現實和童話故事的差距,這樣也好,至少讓他對這個魔法世界又多了幾分警惕。
迴又迴不去,消費又消費不起,隻能迴到普通人這邊。
迴到倫敦之後,王勝初找人打聽之後,這才發現從愛丁堡到倫敦,直線距離竟然超過了500公裏。
這在90年代的大嚶,可是一個不短的路程,想要迴去根本不可能,他就打算先找個地方休息一晚再做打算。
找旅館的過程中,無意間看到了中餐館,王勝初當時就眼冒綠光了。
穿越到現在,白人飯他是吃的夠夠的了。
這還要多虧這群老外當年搶劫的時候,把咖喱弄迴大嚶,否則頓頓炸魚麵包,王勝初可能早就抑鬱了。
曾經有個笑話廣為流傳:世界上哪3本書最薄?
首當其衝的就是大嚶的菜譜、其次是大美麗的曆史和棒子的文化。
講實在的,海外的中餐店,菜品都不正宗,可是架不住王勝初太久沒吃過正經的飯菜了。
他所在的愛丁堡可不是倫敦,哪裏沒有唐人街,想要吃中餐,隻能自己去做。
也不是沒有嚐試過,奈何條件太艱苦了,幾次嚐試都以失敗告終。
真不是王勝初不會做飯,隻能說開局天崩,孤兒院那個條件,開始的很長一段時間,他都在忙著賺錢。
能夠吃飽之後,發現大嚶這個地方,想要湊齊調料困難重重。
幾年下來,愣是靠著白人飯活到了現在。
所以,突然遇到中餐,隻要味道不是非常難吃,他都能接受。
吃飽喝足,付完錢王勝初就離開了餐館,在附近不遠的地方,找了一家看起來不錯的旅館住了下來。
進入房間,王勝初第一時間將房門反鎖,確定不會被人打擾,這才開始鼓搗金手指。
一天下來,他可是買了不少東西,其中不方便攜帶的東西,都被他收到了金手指中。
現在他需要將東西取出,重新實驗一下下午的新發現。
王勝初第一件購買的物品,就是出自奧利凡德魔杖店的魔杖。
魔杖長十一英寸,主體為黑檀木,杖心是一頭騶吾的鬃毛。
當他拿到這跟魔杖的時候,奧利凡德的表情十分激動,隻是介紹了這跟魔杖的特點時,語氣十分奇怪:
“我親愛的孩子,這太不可思議了,你知道這根魔杖的材料有多麽獨特嗎?黑檀木配上騶吾的鬃毛,這家店從創立開始,這樣組合的魔杖不會超過3根。”
聽到這話,王勝初還以為這老頭準備宰客呢,所以根本不去接話。
直到付款,王勝初這才發現,老頭並沒有坑他的打算。
眾所周知,霍格沃茨入學的新生,在奧利凡德這裏的花費都是7加隆。
從奧利凡德魔杖店離開後,不太習慣手裏拿著東西,下意識就將魔杖收到了金手指中,結果驚奇的發現,將魔杖收進收藏架,竟然可以增加【魔】屬性。
一直以來,王勝初都以為,隻有特殊的古物才會激活屬性。
這次的偶然發現,完全打破了過去的認知,這對他來說簡直太重要了
就是因為這個【魔】屬性,王勝初才收到霍格沃茨的錄取通知書,遇到了能夠增加【魔】屬性的機會,王勝初自然不會放過。
幾乎是發現情況的第一時間,王勝初就衝迴奧利凡德魔杖店又買了一根魔杖。
至於為什麽是一根而不是更多?
窮~~!
某個不起眼的中餐館裏,一個11歲的中國男孩獨自一人坐在角落,身前的桌子上擺了一盤炒飯和兩道炒菜。
異國他鄉,一個小孩在沒有大人陪同的情況下,獨自一人在飯店吃飯,哪怕已經躲在角落,也是注定引人注目。
整個屋裏的人,都在猜測這個孩子的情況,其中最關心的人,當屬飯店的老板。
從點菜開始,他就在考慮一個問題。
這孩子有錢買單嗎?
海外的中餐,在這個年代不算稀少,不過卻都集中在唐人街。像這家餐館一樣,開在倫敦的街頭的,極其少見。
一頓中餐的價格雖然不貴,但是如果有人吃霸王餐,也是一筆不小的損失。
盯了半天,老板實在控製不住自己,坐在了男孩的對麵,語氣溫和的詢問:
“孩子,你是一個人嗎?”
男孩正是王勝初,聽到老板詢問,吃飯的空餘,這才點頭迴答:
“不是,隻是那人有事,所以暫時一個人。”
雖然他的靈魂是成年人,但是身體卻不是,被人詢問是不是一個人,自然不能實話實說。
真承認是一個人,即便不被壞人惦記,一個孩子獨自在外,被人知曉也會十分麻煩,甚至會連累院長老頭。
聽到王勝初不是一個人,飯店老板放心不少,這下不用擔心被吃霸王餐了。
想了想,老板又對什麽情況會把一個孩子單獨丟下的情況十分不解,好奇的問道:
“那等下會有人來接你嗎?你家住哪裏啊?如果沒人接你,我可以送你迴家。”
被問家在哪裏,王勝初十分鬱悶,半開玩笑的說道:
“老板,你真的能送我迴家嗎?我家在愛丁堡。”
.......
老板無語,送王勝初去愛丁堡,他怕是瘋了才會這麽幹。
看老板不說話了,王勝初繼續低頭幹飯。
他說的都是真的啊,如果可以,他是真的想迴愛丁堡。
從對角巷迴買完東西,他就發現一個問題。
來的時候好好的,好像迴不去了。
在對角巷呆了一天,他兜裏的加隆已經花的差不多了,連吃飯都不敢用加隆消費,王勝初也不就不想過多停留。
迴到破釜酒吧,這時他才發現,來的時候,是弗利維帶著他,告訴他傳送的目的地,這才直接用飛路網傳送過來。
可是沒人告訴他怎麽迴去啊,對魔法界還一無所知,根本不知道要迴愛丁堡,飛路網要傳送的目的地名稱。
每每想到這個問題,王勝初就忍不住在心裏詛咒小矮人。
看看人家哈利的待遇,海格找到哈利之後,幾乎所有的事情都是全程陪同,主打的那叫一個陪伴。
再看弗利維,管殺不管埋啊。
小矮人,我詛咒你每天縮短1厘米,個子越長越矮!
沒有人管,王勝初這才認識到,現實和童話故事的差距,這樣也好,至少讓他對這個魔法世界又多了幾分警惕。
迴又迴不去,消費又消費不起,隻能迴到普通人這邊。
迴到倫敦之後,王勝初找人打聽之後,這才發現從愛丁堡到倫敦,直線距離竟然超過了500公裏。
這在90年代的大嚶,可是一個不短的路程,想要迴去根本不可能,他就打算先找個地方休息一晚再做打算。
找旅館的過程中,無意間看到了中餐館,王勝初當時就眼冒綠光了。
穿越到現在,白人飯他是吃的夠夠的了。
這還要多虧這群老外當年搶劫的時候,把咖喱弄迴大嚶,否則頓頓炸魚麵包,王勝初可能早就抑鬱了。
曾經有個笑話廣為流傳:世界上哪3本書最薄?
首當其衝的就是大嚶的菜譜、其次是大美麗的曆史和棒子的文化。
講實在的,海外的中餐店,菜品都不正宗,可是架不住王勝初太久沒吃過正經的飯菜了。
他所在的愛丁堡可不是倫敦,哪裏沒有唐人街,想要吃中餐,隻能自己去做。
也不是沒有嚐試過,奈何條件太艱苦了,幾次嚐試都以失敗告終。
真不是王勝初不會做飯,隻能說開局天崩,孤兒院那個條件,開始的很長一段時間,他都在忙著賺錢。
能夠吃飽之後,發現大嚶這個地方,想要湊齊調料困難重重。
幾年下來,愣是靠著白人飯活到了現在。
所以,突然遇到中餐,隻要味道不是非常難吃,他都能接受。
吃飽喝足,付完錢王勝初就離開了餐館,在附近不遠的地方,找了一家看起來不錯的旅館住了下來。
進入房間,王勝初第一時間將房門反鎖,確定不會被人打擾,這才開始鼓搗金手指。
一天下來,他可是買了不少東西,其中不方便攜帶的東西,都被他收到了金手指中。
現在他需要將東西取出,重新實驗一下下午的新發現。
王勝初第一件購買的物品,就是出自奧利凡德魔杖店的魔杖。
魔杖長十一英寸,主體為黑檀木,杖心是一頭騶吾的鬃毛。
當他拿到這跟魔杖的時候,奧利凡德的表情十分激動,隻是介紹了這跟魔杖的特點時,語氣十分奇怪:
“我親愛的孩子,這太不可思議了,你知道這根魔杖的材料有多麽獨特嗎?黑檀木配上騶吾的鬃毛,這家店從創立開始,這樣組合的魔杖不會超過3根。”
聽到這話,王勝初還以為這老頭準備宰客呢,所以根本不去接話。
直到付款,王勝初這才發現,老頭並沒有坑他的打算。
眾所周知,霍格沃茨入學的新生,在奧利凡德這裏的花費都是7加隆。
從奧利凡德魔杖店離開後,不太習慣手裏拿著東西,下意識就將魔杖收到了金手指中,結果驚奇的發現,將魔杖收進收藏架,竟然可以增加【魔】屬性。
一直以來,王勝初都以為,隻有特殊的古物才會激活屬性。
這次的偶然發現,完全打破了過去的認知,這對他來說簡直太重要了
就是因為這個【魔】屬性,王勝初才收到霍格沃茨的錄取通知書,遇到了能夠增加【魔】屬性的機會,王勝初自然不會放過。
幾乎是發現情況的第一時間,王勝初就衝迴奧利凡德魔杖店又買了一根魔杖。
至於為什麽是一根而不是更多?
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