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誌天並沒有坐迴他的龍椅,而是慢慢在大殿中來迴踱步,並逐個掃視著他的臣子們。


    “張老實和秦藝,相信你們對他們並不陌生。他們是帝國的功勳。朕也曾向他們承諾,將與諸功臣共享這天下的榮華富貴。


    入主帝都後,朕兌現了承諾。每一個功臣,朕都賞賜給你們府邸和土地,給予你們官職和俸祿,給予你們榮耀和權力。


    可是,張老實和秦藝卻利用朕賜予的權力,去損公肥私,去營私舞弊!單單是張老實一個人,就私吞了三千多萬畝良田!


    駭人聽聞啊,諸位!說起來,我給諸位的俸祿並不低,是前朝的1.5倍。朕替你們算過,按照帝都的物價,你們當中,拿最低俸祿的,可以夠十個人在帝都生活。拿最高俸祿的,可以夠三十個人在帝都生活。


    而且,朕還給你們每個人,在你們家鄉賜予你們幾百到上千畝田地。但凡你們不是追求極其奢侈,都可以在帝都過上相當體麵的生活。


    出入,有帝國給你們準備的華麗馬車和貼身侍衛。下班迴府,有帝國給你們分配的仆人和廚娘。諸位,你們還缺什麽?現在可以再和朕提!”


    齊天帝站在殿中央,環視眾臣。


    無人敢與他的目光對視,皆麵帶愧色,低頭不語。


    “和你們所得比起來,你們的所勞其實甚微。你們隻需要動嘴部署,和派人跟蹤事情的進展。具體的每一項工作,都是下麵的人在做。


    諸位,你們之所以坐在這裏,全仰賴朕對你們的信任。朕希望,從今天起,你們以張老實、秦藝為鑒,用心盡力辦好差事,不要再動了歪念,以免將來悔之莫及!


    朕並非喜歡殺功臣的人。但你們別逼朕殺你們。另外,你們當中若是有人,也幹了違紀犯法之事,在十天之內向朕主動坦白,一律既往不咎!好了,今天的大廷議就到此,散會。”


    說完,劉誌天轉身離開了天命大殿。


    陸心安和閻天安急忙追上去。


    其他大臣抬頭,麵麵相覷,一會也陸續走出大殿。


    從那天起,向齊天帝自首的大臣們絡繹不絕。


    最初三天,閻天安都快安排不過來了。


    據說,就連大都督龍昊、大將軍亞特伍德兩人,也曾在夜晚入宮,向齊天帝懺悔過。


    後來,監權司又陸續辦了許多案件。


    木葉和監權司的名聲開始大響。眾臣皆懼之。


    當年11月12日,陸心安、沈離寒等人聯名上書,向齊天帝提交十三條改革措施。


    史稱“十三新政”。


    其中有一條叫做“限田令”,對後世影響巨大。


    陸心安、沈離寒等人稱,前朝之亡,原因有很多。


    但最主要的原因,便是貧富差距過大。


    而造成貧富差距過大的原因,就是土地兼並之風過烈,造成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


    在奏本中,陸心安、沈離寒等人舉了三川縣的例子。


    這個縣一共有7萬多畝田地,卻全掌握在韓、趙、魏三家大地主手中。


    每一家都有2萬多畝田地。朝廷的公田一畝都沒有。


    也就是說,農民要想在三川耕種,必須向三家大地主其中一個租地。而三家大地主的田租都是一樣的。


    三川縣的上等田,年畝產約150斤糧食,年畝租高達120斤;中等田,年畝產約120斤糧食,年畝租高達95斤;下等田,年畝產約90斤糧食,年畝租高達70斤。


    也就是說,三川縣的田租基本上是土地收成的80%。這在全國來說,三川的田租也是比例最高的。


    稍微有點風不調、雨不順,租田耕種的農民就要破產。


    要不就是欠著田租不交,舉家棄房屋潛逃,成為流民。要不就是到處借貸,甚至鬻妻賣子,賭一把明年會有大豐收。


    查閱之前的典籍,三川縣的田租並不是一直都這麽高的。


    天驕帝國初期,三川縣有地之人無數。田租不過收成的兩成。


    五百年前,三川縣的田地經過長時間的大魚吃小魚,落入十幾個大地主手上。


    那時,田租已經到了收成的一半。


    幾十年前,三川縣的田地盡落入韓、趙、魏三家大地主手中。


    由於三川這個地方,人多地少,不缺種田人。


    韓、趙、魏三家的先祖就簽了一個約定,把田租提升到八成,並且約定誰都不許私下降低田租。


    所以,陸心安、沈離寒等人在奏本中寫道,“三川之田,看似三家平分,實則猶如在一人手上。而急需租田者不可計數。


    故此,田租的價格隻能任由地主來定。八成的田租,敲骨吸髓,甚於猛虎。三川破產之民,如過江之鯽,層出不窮。


    因此,義軍一起,蜂擁追隨。所求者,不過亂世中一碗飯而已。臣等以為,兼並之風不治,則亂世之風不止。故懇請陛下,在全國推行限田令!”


    陸心安、沈離寒等人所說的限田令主要包括兩個方麵的內容。


    第一個是不允許大地主的存在。


    凡是名下登記田地,超過1500畝的,都叫做大地主。


    各區、各郡、各市、各縣會通知當地的大地主們,讓他們在三年之內,將手中土地進行變賣,直至不超過1500畝為止。實在賣不動的,就強行賣給朝廷。


    當然,賣給朝廷的價格,比市場的田價,要少四成。


    第二個內容是限定了田租的上限和下限。


    每兩年,各郡、各市、各縣就會對外公布本地區上、中、下三等田地的租金上限和下限。


    各個地方由於種養的東西不同,租金也各異。


    但基本上,田租的上限不超過收成的四成,田租的下限不低於兩成。


    這是私田的租金。


    而公田的租金更低,隻有收成的一成。


    看到奏本,齊天帝大為振奮,連夜召集眾臣廷議,決心破釜沉舟地推行“十三新政”。


    經過一番緊急籌備,建初四年12月,包括“限田令”在內的十三條改革措施就頒布了。


    這對無地之貧民來說,自然是像天上掉餡餅那般高興。但對大地主來說,猶如腦門上挨了一重錘,頭痛欲裂。


    不出所料,許多大地主開始結盟,意圖招兵買馬,反抗帝國。


    畢竟,限田令的推行,嚴重損害了大地主的利益。


    比如,三川縣的韓、趙、魏三家大地主,每家都要強行變賣兩萬畝的田地。


    關鍵是三川縣的有錢人也是他們三家。能買得起田地的人很少,而要賣的田地卻很多。


    這就造成田價直線下降。


    而要賣給朝廷就更虧。


    因為朝廷的收田價也是跟隨市場在變動的,且永遠比市價低四成。


    基本上,賣給朝廷就和白送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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