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民之所以不要貸款,打算自籌資金,當然是為了將來的企業改製做準備。


    用貸款作為啟動資金,股份是集體的。


    自籌資金就不一樣了,等改製的時候,把出資的手續往外一拿,誰出的錢多,誰就占的股份多,諒誰也說不出什麽!


    既然已經決定不擔責任,洪振華就把興辦集體企業的事情全權交給了李衛民。


    籌多少資金,辦什麽企業,統統不管!


    反正也管不了,將來還可能被李老三推卸責任,還是老老實實當自己的甩手掌櫃吧!


    洪振華聰明,其他大隊幹部也不傻。


    會計,婦女隊長,民兵隊長,記分員,倉庫保管……


    凡是能說上話的,沒有一個人吱聲。


    幾人的語氣出奇的一致:你是大隊長,一切都聽你安排!


    李衛民表麵憂心忡忡,實際已經樂蒙了。


    原本以為自己年輕,很難服眾,沒想到事情居然如此順利,和自己想要的效果一模一樣!


    那還有什麽好說的,盡管幹就是!


    要問幹什麽最賺錢?


    不是種植經濟作物,也不是養殖各種動物。


    種植經濟作物,不算成本,光是那麽長的周期,李衛民都沒有那個耐心。


    周期長,迴報慢,放在後世可能還行,擱在現在,完全就是浪費時間!


    現在正是風起雲湧,充滿挑戰,資本野蠻生長的開端,要搞就搞那些來錢快,利潤高,沒有虧損風險,一本萬利,甚至無本萬利的買賣!


    很明顯,種植業嚴重不符合這種標準。


    不但種植業不行,養殖業也不行。


    家有萬貫,帶毛的不算。


    不說前期投資,就是各種疾病地影響,搞養殖業明顯就是個巨坑。


    辛辛苦苦養殖好幾年,很可能一朝就迴到解放前,一旦動物生了病,哭都找不到地方!


    其它的諸如編織工藝品,做食品加工等等,盡管都不錯,但絕對不是現在的最優選。


    李衛民之所以當隊長,壓根就不是衝著這些項目來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李衛民早就心裏有數,知道什麽才是最適合向陽大隊的買賣。


    山不要錢,山上的石頭當然也不要錢。


    隻要把石頭崩下來,運出去就是大把大把的銀子入賬!


    和賣石頭賺取的利潤相比,無論是崩石頭,還是運石頭,成本幾乎都可以忽略不計!


    什麽,采石場會破壞環境,影響生態平衡?


    別逗了,就算李衛民現在不幹,將來也會有人幹,憑什麽放著大把的銀子不賺,讓給其他人?


    再說,所謂的生態平衡,環境保護,都是吃飽了撐的之後才有心思討論的,現在大家都還餓著肚子,你給我說什麽保護平衡,要不你先給我一個億,讓我吃飽了再說?


    何況,後世就連所謂的文明燈塔,很多人向往的精神故鄉,都從各種環保組織,衛生條約裏退群了,才七十年代就和李衛民說什麽環境生態,這不是扯淡嗎?


    當然,李衛民也不會亂炸,環境不錯的地方,李衛民是不會動的,專炸那些四下不挨的小山丘,而且還是沒水的那種。


    風景好,植被好的地方,李衛民必須留著,等將來開發景區,發展旅遊業,就是白讓他炸,他也不舍得炸!


    ……


    “喂,喂喂……”


    向陽大隊的大喇叭又一次響了起來。


    不過,這次說話的不是洪振華,不是吳彪,換成了新任的大隊長李衛民:


    “各位社員同誌,按照上級領導指示,咱們向陽大隊準備開辦集體企業,打算自籌資金,具體事宜,大隊部外麵貼的有公告,請大家自己來看……”


    “啥?我沒聽錯吧,咱們向陽大隊要搞企業?”


    “沒錯,你沒聽錯,李老三這是要新官上任三把火了啊!”


    “切,李老三才多大歲數,毛頭小子一個,毛都不知道長齊了沒有,還搞集體企業,用屁股想都知道,肯定賠本!”


    “對對對,不管你們怎麽說,反正我不同意!”


    “對,咱們都不同意,看李老三怎麽辦!”


    “……”


    害怕李衛民把集體的錢賠個血本無歸,絕大部分社員都持反對態度。


    不過,在大隊部外麵看到公告之後,很多反對的人都不吭聲了。


    公告說得很詳細,向陽大隊準備集資辦企業,按照每十塊錢一股,初步計劃募集一萬股,本著自願的原則,自由認購!


    也就是說,出的錢少,將來賺了錢就分得少。


    出的錢多,將來賺錢之後就分得多!


    如果是私人這麽搞,絕對是行不通的,不抓你才怪!


    集體就不一樣了。


    這年頭的企業,既有全民所有製,也有集體所有製。


    集體企業,就是歸某個集體所有,說白了就是歸一部分人所有,並不是全體華夏人民共同所有。


    這種企業,大家可以平均出資,也可以根據情況按照一定比例出資,不一定非搞平均主義。


    當然,這也跟到了七十年代末,政策鬆動有關係。


    如果是早些年,管理特別嚴格的時候,李衛民絕對不會這麽搞!


    多出多得,如此優厚的條件,向陽大隊的人當然是……


    好吧,無人問津!


    開玩笑,就連用集體的錢都有人反對,何況是讓個人拿錢。


    集體出錢,賠了是集體的。


    個人拿錢,賠了是個人的。


    李老三就算再聰明,畢竟還是一個小年輕。


    嘴上沒毛,辦事不牢。


    讓他搞企業,賠本的概率無限接近百分之百!


    自己不舍得吃,不舍得穿,辛辛苦苦攢的棺材本,白白讓李老三賠進去,傻逼還跟著他胡鬧!


    即便不出錢,每人不是也有一股嗎,那就讓李老三折騰吧,萬一賺了錢,大家就分那一股的錢就好,多了俺們也不稀罕!


    因為是向陽大隊的集體企業,李衛民並沒有完全按照出資比例核算股份。


    畢竟是集體企業,多少要有一部分集體占股。


    如果完全是個人出資,那還叫個屁的集體企業。


    李衛民規定,每個向陽大隊的社員,都有一股原始股,價值按照十塊錢計算,將來分紅的時候,可以分配這一股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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